楔子
凌家大院的膳房里,一个身着嫩黄色丫鬟服、头绑双髻,眉清目秀,双目灵动的年轻女孩双手忙个不休,专注地熬着一锅粥。
只见她一下扔莲子,一下扔桂圆,又添了山参、茯苓、松子等,直到香气四溢后才满意地露出微笑,小心翼翼将粥装在一个温好的盅里,端出膳房。
一抬头,便遇到了凌老爷的贴身丫鬟金环,那端着粥的女孩很有礼貌地问了声好,礼数周到,笑意盈盈的让人很难不喜欢她。
不过金环却没有如以往一般和她寒暄,而是心事重重地皱着眉,随口问:“月初,又替小姐熬粥?”
名唤月初的丫头是凌家大小姐凌心兰的丫鬟,她一见金环的表情,便知有事发生,不动声色地微笑道:“金环姐,你也知道小姐就爱这一味,糖呀、佐料都要一定的份量,熬得浓郁香滑,还非得是热腾腾的她才吃。幸好月初记性还可以,就主动帮衬着替小姐熬了,否则……呃,金环姐你也知道的……”
“我会不知道吗?”金环瞧月初一副任劳任怨的样子,也不由得笑了。“为了这十宝粥,厨子被小姐骂走了好几个,还有一个连腿都被打断了,也只有你受得了她。”
“小姐五年前将月初带回来,不仅赐了名字,还让月初有个栖身的地方,月初一直很感激,自然要尽力侍奉小姐。”月初笑得有些无奈。
金环只是翻了个白眼,摇摇头道:“明明是你救了小姐,居然弄成一副你承了她大恩的样子,这种本末倒置的事也只有我们凌家的小姐做得出来,不过幸好还有你在,消受得了她,否则这院子里不知道有多少人要遭殃呢!”
五年前,月初只是街上一个无名的小乞丐,那年她十二岁,恰好遇到落单被打劫的凌心兰,原本贼人是要杀人灭口,但小乞丐聪明地喊出“官差来了”,救了凌心兰的命。
凌心兰因此难得大发善心,将小乞丐带入府中,由于适逢伏月初一,凌老爷便赐了小乞丐一个名字叫“月初”。这几年来,服侍凌心兰的工作几乎都是月初一个人包办,因为根本没几个人受得了本性娇纵暴虐的凌心兰。
而月初从小混迹市井,见多识广,耳目灵光,在凌心兰的淫威之下常能趋吉避凶,也就这么待了下来。
月初听到了金环口中的怨言,知道她即使身为老爷的婢女,也没少受凌心兰的气,便委婉地劝道:“金环姐,这话我俩私下说说就好,可别传到小姐耳里去。在府里工作谁不辛苦呢?月初也没比别人了不起。”
“你这丫头倒是乖巧。”金环笑着,轻轻戳了下她光洁的额。“月初丫头,这回你金环姐不是路过,是特地来警告你的。”
“什么事?”月初心头闪过一丝不妙。
“老爷答应了城东费员外的提亲,决定把小姐许给费家的独子费云升。大家都知道,那费云升几年前生了一场怪病,成了个傻子,连原本的妻子都受不了跑了,谁嫁给他都会被京里的人给笑死,要不是铺子里缺钱周转,老爷也不会答应这场婚事。”
金环顿了一下,接着压低声音,又说:“你家小姐为此大发雷霆,正在房里摔东西呢,你这一去正好自投罗网,可要小心点!”
听到这消息,月初一下子有些懵了,原本前半句听到凌心兰要嫁出去,她还暗自狂喜,心忖自己终于能逃离凌心兰的魔掌,以后在凌府里能活得逍遥自在了。后半句又听到凌心兰正发着脾气,心里冷了一半,毕竟她跟着凌心兰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心知以凌心兰那跋扈的个性,自己受苦必然也不会让别人好过,她这丫鬟在这件事情上,可能要成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了。
心里有了这丝明悟,月初突然转头,将粥又端回了膳房里。
“月初?怎么了?你该不会要躲在这儿吧?没用的,要不我待会替你向老爷说说……”金环见她如此反常,原本预估的大哭或着急都没有出现,反而相当冷静的样子,怕她做了傻事,急忙跟进膳房。
只见月初突然把一半的粥倒回锅里,又在盅里加了一堆清水,才把盅又放回托盘上,一副没事人的样子。
“月初,你这是做什么?小姐不是爱吃热腾腾又香浓的粥?你这一掺水,现在她又是在气头上,你不被骂得狗血淋头才怪!”金环困惑不解。
月初秀气的小脸垮了下来,“金环姐,小姐正在生气,是不可能吃粥的,但我又不能不端去。这盅十宝粥,最有可能的情形就是全都泼在我身上,我能不先预防一下吗?”
还真是这样。金环也跟着苦笑。“真是辛苦你了。”
“对了,还有。”月初摸了摸身上,最后把头上的钗全解了下来,披散的长发随便绑成了一束,然后把钗全交给了金环。“金环姐,这些先放你那儿,晚些时间我再来找你拿,否则待会小姐动手打我,我怕这些尖锐硬物会先让我添一堆伤。”
说完,在金环怜悯的目光下,月初可怜兮兮地端着“冷却后”的十宝粥,上前线赴死去了……
第1章(1)
京城里的大富翁很多,但有钱得很低调的个中翘楚非城东的费天不可。
费天是靠祖产起家,费家的祖先在京城及城郊都有大片土地,城里的都是些精华地段和市集店铺,租给了一些官员和商贾;城外的连绵沃土则是租给了上百户的佃户,每年的收成有一半要无偿贡献给朝廷,以保费家的家业能源远流长。
不过光是剩下这一半,也够费府财霸一方了。
十年前,费天的弟弟费地分走了一半的家产自立门户,但因为费天为人敦厚老实,对人宽厚不计较,那些佃户对他十分感激,城里那些租户高官也乐于和这样的人来往,几年间费天的财产居然又翻了好几倍,要不是他不张扬,城里的首富可能都会被他比下去。
也就是因为他有钱,在城中和他租了好几间铺子的凌家老爷,在缺乏资金的时候就把算盘打到了他身上。
费天有一个二十七岁的儿子费云升,在二十岁那年病成了傻子,费云升的妻子左忆娘不想伴着一个傻子一生,竟在生下儿子费瑾后卷走了一些财物逃之夭夭,这几年费天除了要忙事业,对儿孙的照顾更令他忧虑。
因此,凌老爷便暗示有把闺女出嫁的想法,当然他也不是心存什么善念,而是想着只要把凌心兰嫁过去,光凭她那跋扈嚣张的气势,相对于费家主子不是忠厚,要不就是痴傻年幼,绝对能把费家由老到少全给压下去,届时费家不成了他们凌家的财库?
只不过凌老爷算盘打得劈啪响,但凌心兰未必会如他的愿。
她从小娇生惯养,在意的只有她自己,爹在想什么关她什么事?她的目标可是城里那些年轻俊朗的高官之子,岂可让她这朵娇花栽在一个傻子手上?
可是无论她再怎么撒泼,再怎么呕气,凌老爷依旧不为所动,硬生生的在伏月初一这天将她给嫁出去了。嫁妆十几箱,但都不值几个钱,唯一比较值钱的,大概就是她坚持要带着陪嫁的丫鬟月初吧!
在拜完堂,敬完酒,完成所有礼俗后,新娘子终于被送进洞房了。
新房里的新娘娇怯怯、孤伶伶地坐在床缘,等到外头嘈杂的声音走远了,她才长吁口气,慢吞吞地抓下了盖头。
盖头之下却不是凌心兰,赫然是清秀白净的月初!
“呼,帮忙帮到这个地步,我月初也算仁至义尽了,接下来恩义两断,凌费两家要发生什么可不关我的事了。”
当年她会愿意留在凌府,是因为府里衣食无缺,即使被凌心兰虐待,也比餐风露宿当个小乞儿好,但她聪明的没有签下卖身契,所以就算现在说走就走,凌府的人也不能拿她怎么样。
咬了咬下唇,月初左右张望了一下,由自个儿胸前掏出了个包袱。包袱不大,却装满了她这五年来在凌府攒下的所有银钱家当。幸好她机灵,知道要先准备好跑路的资本,否则被凌心兰逼迫到这个地步,她还能活吗?
话说凌心兰刚知道自己要嫁给费家傻子那天,她送了粥去,果然被淋成了落汤鸡,接下来的拳打脚踢则是出乎她的意料,差点没被打死,幸好金环姐事先向凌老爷求助,带着家丁来救,否则她小命休矣。
而凌心兰在闹了几天没用后,突然改了口,表明愿意嫁到费家,但月初必须跟着陪嫁,凌老爷自然满口答应。接下来的日子,凌心兰瞪着她那阴恻恻的眼神,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终于到了迎娶这日,凌心兰将屋里所有人赶了出去,只留下她月初,用这五年来收留的恩情,逼迫她必须代她嫁入费家,与费云升拜堂。她心知自己若是不答应凌心兰,当下只有死路一条,不如顺了凌心兰的意,也为自己找条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