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沈雅馨不由得暗暗唾弃自己,大白天的发什么花痴,真是丢死人了。
“别急,慢慢说,法语翻译呢?”孟煜城示意沈雅馨搬一张椅子过来。
沈雅馨气得瞪大眼睛,原来他不是忘记让她坐下,他根本就是在整她,可是事分轻重缓急,她只好乖乖拖过一张椅子,顺便腹诽孟煜城一千遍。
“法语翻译请了产假,现在联系不上,我又不能随便在外面请人翻译……”
“公司不是配备了翻译软体,不能用吗?”
“不行,那些软体都需要人工输入,这个是传真,我们研发部的人连法语字母都不认得,没办法输入。”
孟煜城微微沉吟,因为之前与法国的业务往来极少,所以公司里只有一名法语翻译,前些日子,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一名法国设计师,这位设计师对嘉韵新开发的刺绣布料十分感兴趣,想把它用在最新的作品上,他让研发部寄了样品过去,现在应该是设计师发来的回馈意见。
“我联系总公司,那边应该有法语翻译。”私事的帐迟些再算,公事更重要。
沈雅馨在旁边听了半天,小心翼翼地插嘴说:“总经理,可不可以让我看看传真?”
“嗯?”孟煜城有些意外,他怀疑地望了沈雅馨一眼,“你懂法语?”
“一点点,我学生时期很向往巴黎,所以学了一点法语。”
“真的?太好了。”不等孟煜城发话,年轻人就兴奋地把传真塞到沈雅馨手中,连忙催她,“拜托拜托,只要大概看懂他写什么就好。”
沈雅馨不敢接,以眼神询问孟煜城,看到后者点点头,她才接过传真纸。
第1章(2)
“哇,这人真夸张……”刚看了个开头,沈雅馨就低呼起来。
“怎么了?”
“他用的全是花体字,这种字很难写,要练很久才可以写得漂亮。”沈雅馨解释说,真不愧是设计师,这种细节都这么在意。
“你别管他用的字体,你能认出来吗?”
“嗯,可以,因为我也很喜欢花体字,但是怎么都练不好。”又看了几行,沈雅馨皱起眉头,“他用的辞藻好华丽,我要借助一下翻译软体才可以。”
“你过来,我这台电脑有安装。”孟煜城站起身子,指指自己的座椅。
“不用了,我去跟外面的秘书借。”开玩笑,她还没忘记他刚才的眼神,在她搞清楚孟煜城的想法之前,她要离他远远的以保安全。
“过来。”孟煜城不悦地重复一遍。
旁边的年轻人吃惊地张大嘴巴,他跟在总经理身边好几年,从最初的研究专员做到现在的研发部部长,从没见过总经理会把一句话重复两遍,他只会面无表情地看著谈话对象,等著对方自己想明白,妈呀,这是天要下红雨还是火山要爆发?
沈雅馨不知道孟煜城从不说第二遍的古怪毛病,但她好歹会看人脸色,于是乖乖地坐在皮椅上,温热的感觉传到大腿上,意识到这是他的体温时,她的脸有些发烫。
奇怪,明明坐公车的时候经常遇到这种情况,但她只会觉得反感,甚至要站一会,等待座椅上的温度消失才坐下,为什么换成是他,她却有一丝欣喜?
轻咬樱唇缓和一下情绪,沈雅馨从电脑中叫出软体,开始翻译那篇传真。
孟煜城站在沈雅馨的身侧,低头看她纤细洁白的指头,轻轻地敲打著黑色的键盘,有时会停下来,在空白纸上做些标记。
她的手指很美,字也是难得一见的端庄秀气,写数字更是带有会计秘书们独特的纤巧,难道这次,父亲真的是为了照顾母亲朋友的女儿?她只是个普通的秘书而已?
一股失落感袭上心头,让孟煜城顿了一顿,为什么他会突然涌上一股淡淡的失落感?他在失望什么,之前他又在期待什么?
孟煜城对自己的情绪嗤之以鼻,不管怎么说,这个看上去跟他差了十多岁的小女人嫩得像刚发芽的青草,这么青涩、稚嫩的模样,他绝对没有任何兴趣。
可是鼻端嗅著她清新自然的气息,他竟然有些恍惚,好吧,他承认,也许他是单身太久,以至于对异性荷尔蒙过于敏感,但是心里有个角落在斥责他的自我逃避,明明与十七楼的美女们朝夕相处,他怎么一次都没敏感过?
“好了。”沈雅馨把翻译出来的文字整理好,写在纸上交给孟煜城,然后飞快地跑到办公桌的另一端擦汗。
“有这么热?”她红红的脸蛋和慌张的动作取悦了他,看到她一头的汗水,孟煜城皱皱眉头,伸手去按镶嵌在办公桌上的空调控制器。
“哇。”年轻的部长再次暗地里地发出惊呼,完了完了,天下要大乱了,总经理居然会怜香惜玉?他嘴上不说,心里却清楚得很,研发部的女孩子,背地里可都称总经理为修士大人呢。
沈雅馨赶紧否认,“没有没有,温度很合适,我只是大概翻译了一下意思,详细的内容还是要再找人翻译过比较好。”她可不能承认她是因为他靠得太近而过度紧张。
孟煜城也不追问,快速浏览一遍翻译好的传真,满意地点点头,“设计师的意思是他很喜欢几款布料,想亲自来台湾看看。”
“那么长的一篇就写了这么点东西?”部长半信半疑地接过译文,看了几眼,“不是吧,总经理,你把他所有夸奖我们的话都省略掉了。”
“既然他说要亲自来,就说明那些布料他仍有不满意之处,真想听夸奖的话,还是等他确定订单再听吧。”
“哼,反正他还是会再说一遍的。”部长信心满满地跑出总经理室,又留下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 ◎ ◎
沈雅馨怎么觉得孟煜城是在跟她比耐心,看看到底谁先忍不住说话?不过这次她至少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坐在椅子上了,要比就比吧,反正她是不会主动去捋虎须的。
孟煜城一页页翻看著她的履历,上面清晰地写著沈雅馨的工作经历,她毕业于知名学校,研修过与秘书工作相关的科系,从毕业起就进入孟氏集团,只在分公司见习三个月就被调入总裁办公室。
这样说来,她被分到他身边还应该算是贬职了,果然不是父亲的恶作剧啊,孟煜城掩下淡淡的不快感,公事公办地吩咐,“把头发染回正常的颜色,去告诉宋秘书,让他分配一张桌子给你。”
“咦,头发?”沈雅馨完全忘记了,她昨天一时兴起去做了粉色的接发,本来是想在今天上班前摘掉的,结果早上睡过头差点迟到,连头发都没梳就慌慌张张地跑来了。
沈雅馨一脸不好意思地摸到接发的位置,接著用力一拉,“哇,好痛!”
孟煜城一脸不可思议地看著她,这女人有没有常识,她不知道接发是固定住的吗?硬生生拉下来会把自己的头发一起扯断的。
“有没有镜子?这样弄不下来。”沈雅馨泪眼模糊地向孟煜城求助,不是她娇气,真的是痛到不行,她以前只知道十指连心,没想到头皮丝毫不逊于手指。
“真是笨死了。”面无表情地低斥一句,孟煜城索性走到她面前命令,“低头。”
“啊?哦。”沈雅馨听话地乖乖低头,然后才想起来问:“做什么?”
“闭嘴。”孟煜城冷淡地再次命令,他有一整间公司的人可以指使,总经理办公室附设的洗手间也有镜子,为什么他会亲自动手替她解开缠成一团乱的头发?因为她带泪的眸子看起来太过可怜?笑话,他孟煜城什么时候知道“同情心”三个字怎么写了。
她的发丝软软的,应该是天生的栗色,摸上去非常顺滑,带著淡雅可人的清香,可惜在她毫无章法地乱拽之下蓬起圆圆的一团,看起来十分好笑。
“还没好吗?”沈雅馨弱弱地问。
她怎么也想不到孟煜城会亲自替她整理头发,若是换做别人,也许还可以怀疑对方是否有性骚扰的嫌疑,但是这是孟煜城欸,听说他就连跳舞都跟人保持距离,堪称现代柳下惠。
可是他为什么离她这么近?她的鼻尖都要贴在他胸前了,沈雅馨冒出一个古怪的念头,幸好她没有化妆的习惯,否则他这件看起来很昂贵的西装一定会印上可笑的印子。
“别乱动,再解不开就只好连头发一起剪掉了。”
“不要,剪掉会丑死的。”沈雅馨哀号,她的头发太细,看起来发量就偏少,再剪掉一撮还能看吗?她开始怀疑这个恶劣的男人是不是抓住一切机会整治她,她到底是哪里得罪他老人家了?
“你也知道美丑?”孟煜城不屑,“栗色配粉色,还是这种发白的粉色,亏你想得出来,你就不怕别人以为你有少年白?”
到底是谁说总经理不爱说话的?那人一定是散布不实谣言啦,这么恶毒的嘲讽,简直像喝到了天一神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