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郁瑛点头,更是夸大其词:「他不只是土而已,还很笨拙呢。」
又土又拙?曾彦城前行的脚步顿时停止。她怎么可以喜欢上一个又土又拙的男人呢,根本不配呀,像她这么个宜家宜室的女孩,不该去喜欢一个笨男人。
此时,杨丽玲不经意地抬眸,正好看见呆立的帅哥老板,心念一转遂大声说:「又土又拙的男人才好呢,不是有句俗话说「丑丑赶是吃不空」。太帅的情人或老公,每天都要提心吊胆有人来抢、来勾引,那多累人呀。」
这时,朱淑桦亦看见了帅哥老板,也意有所指地说:「男人呀,只要有钱有闲又自恃相貌英俊的话,花样也就多了起来,总是自诩自己有办法,到处撒钱又左拥右抱享尽齐人之福,所以说啊,英俊又多金的男人最不可靠了。」
这几句话仿佛化成了一支利箭射进了曾彦城的胸口。难道英俊又多金也是一种错误?况且那些女人是自己送上门的,又不是他特意去勾引,怎能将帐全算在他头上呢?
杨丽玲下了一个结论:「所以这种男人应该留给那些拜金又花心的花蝴蝶们,我们最好敬而远之。」
这太不公平了吧?难道他只能和拜金女郎配成对?不能拥有一个温柔贤淑的好妻子吗?这简直就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难道他就是因为这样才一直无法获得佳人青睐?这未免太悲惨了吧!
曾彦城怀着极端失落的心情离开事务所。谁说英俊又有社会地位的男人是爱情场上的常胜军?太多花心的例子使得好女孩对他们怯步。
于郁瑛见两位好友突然莫名其妙地嘲讽男人,又见她们眼神闪烁,不停地瞟向她背后,本能地也回头看了一眼。
转身才赫然发现帅哥老板的背影,这才明白两人原来是在指桑骂槐。望着帅哥老板那略显下垂的双肩,似乎失去了往日的意气风发,两位好友挫杀男人雄风的利口,果然厉害。
「郁瑛,妳是不是觉得帅哥老板被说成这样很可怜?」杨丽玲见她眼中闪过一抹同情之色。
于郁瑛本能地点点头。
杨丽玲又问:「那妳是想接受他了?」
于郁瑛立刻摇头,小声地说:「他可能无法给我安全感。」
「其实,这也不全是他们的错。」朱淑桦将杯中剩余的咖啡一饮而尽。「是整佃大环境给予他们这种特权,让他们根深柢固地认为『男人花心』是正常的事,,逢场作戏」也没什么了不起,甚至还觉得出轨之后,家里的糟糠之妻还要永远敞开心怀迎接他们的回头。哼,谬论。」
她的话顿时让于郁瑛想起古挚崴的父亲,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一个男人从家庭出走,成为子女成长过程中的永远缺席者,当他不论是因悔悟或其它不得已的原因回头时,他将永远无法得到原本在家中应有的地位和尊重。
「可笑的是那些死男人,在家庭出状况时还一古脑地将责任全推给女人;更可笑的是还有一批所谓的专家、学者,也抱持这种理念,那种专家我看也病人膏盲,没救了。」杨丽玲话落,也端起咖啡一饮而尽。
于郁瑛见两人都饮尽杯中的咖啡,也赶忙将自己的咖啡喝完,这表示今天的谈话就要结束了。
突然,朱淑桦想起了一件事,一脸凝重地说:「郁瑛,我现在告诉妳一件事,妳一定要切记才行。」
于郁瑛因她严肃的神态而心中一凛,只能点头。
「如果妳的男友对妳提出非分的要求,妳若不愿意,一定要郑重、严正的拒绝他,绝对不要怕影响感情而屈就于他,不要想拒绝却又不敢明说,否则极可能让男友认为妳欲迎还拒,来个霸王硬上弓,很多约会强暴就是这么发生的。」
「对、对!」杨丽玲也附和。「如果他真的爱妳,绝不对因为妳的拒绝就影响彼此的情感,反而会更加尊重妳的意愿;反之,如果因此而疏远、冷落妳,更加证实这个男人居心不良,或想法可议,早早离开他才是上策。」
于郁瑛面对好友的关心只能点头。其实这些道理她也懂,只是有时候太害怕失去对方而拼命压抑自己。
幸好,她还坚守了最后一道防线。
朱淑桦一看时间,都快六点了,忙问:「糟了,已经这么晚了,会不会耽误妳约会的时间?」
于郁瑛摇头笑答:「还好呢,我们约八点才见面。」
这又引起了杨丽玲的好奇。「他开车去接妳吗?」
于郁瑛又摇头。「坐出租车来,然后原车再载我们想去的地方,虽然有点奇怪,但我觉得很方便,没有找不到停车位的烦恼。」
朱淑桦和杨丽玲相视一眼,问她:「他是无车阶级吗?」
于郁瑛笑了笑,撒个小谎---「他的车送到保养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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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热闹的街头,于郁瑛不停地抬眸仰视古挚崴那一头颜色怪异的头发。
古挚崴见状,大概也能意会她的心思,抬手摸摸头发问:「我这样很丑是不是?」
「还好啦。」于郁瑛秀眉微皱,看着他那头堪比老人家的灰白发色,刚才在车上不敢问,现在再也禁不住好奇地问:「你怎么会把头发弄成这样?」
「这个……」古挚崴叹一口气,总是拿自己的粗心没办法。「今天美容造型师拿了很多瓶喷雾式的染发剂我们试用,我本来想喷染成很流行的金黄色,好给妳一个惊喜,哪知一不小心就变成了这样。」
于郁瑛闻言忍俊不禁,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她的爱人是个有点脱线的男人。「可是,你这样也够让我惊喜了。」话落,顿了顿,有点担心地问:「你的头发变成这样没关系吗?会不会被骂?」
听到她不经意流露的关心,古挚崴拥着她肩头的左臂紧了紧,笑答:「没问题,这个洗一洗就会恢愎原来的发色。我本来想洗掉它,可是时间已经来不及了。」话落,停了片刻才问:「我这样是不是很像「欧吉桑」?」
于郁瑛端详了片刻才答:「不太像,因为你的脸太年轻了,倒有点像是少年白的模样。」语毕,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不及洗掉,你为什么不戴那顶假发?」
她比较习惯他以前又土又拙的装扮,而他今天穿了件夹克,在加上灰白的发色,虽然戴同副眼镜,可是,感觉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那个……」古挚崴伸手搔搔后脑勺,神情略腼腆地回答:「那顶假发不知被我塞到哪里去了,我明天会请小邱去买一顶新的。」
「想不起来放到哪儿了吗?」
「想不起来,我想了好久还是想不起来。」古挚崴从很久以前就努力在改进这个缺点,无奈成效似乎不大。「我以前曾经弄丢了一对黄金镶钻石的袖扣。」
天哪!连这么贵重的东西都会弄丢,这也实在太严重了吧?!于郁瑛惊愕过后,连忙追问:「后来找到了没?」
「找是找到了。」古挚崴想起为了那件事,不知动用了多少人帮忙找,想起来还挺过意不去的。「后来是在谢大哥的西装口袋里发现的,好像是我和他换穿外套,取下后我顺手放进内袋里,等到谢大哥要将西装送洗才发现了它。」
「结果呢?」
「当然就被骂得很惨。」
可想而知的结果。于郁瑛暗叹一口气,碰上这么个粗心的人,身边的人就得多为他留一份心。
「总之,为了这个丢三落四的习性,我不知被骂过多少次,也给大家添了不少的麻烦,我也想改掉它,但是……」古挚崴深叹一口气,无奈地说:「自从当了歌手之后,好像只有更严重了。」
想也知道。于郁瑛只是微笑安慰他:「那是因为工作太忙了,所以就更无法用心留意那些琐碎的事。」
「可是,万一改不掉---」古挚崴垂眸睇了她一眼,有点担心地问:「要是以后带老婆、小孩出门,忘了带回来的话,那不是很糟糕吗?」
于郁瑛掩口轻笑数声。「才不会呢,东西不对开口喊主人,可是,人有嘴巴呀,可以大声喊你啊。」
「妳说得也对,但老是这样也不是办法,我一定得找出方法改掉这个坏毛病不可。」古挚崴非常有决心地说。
于郁瑛只是看着他,笑而不语。
稍后,古挚崴带她逛了几家精品店,想买个东西送她。
于郁瑛看了几家精品店的东西,都没有喜欢的,最后在一家规模颇大的店里,看见一对贝壳发夹,那样式、颜色及造型都是她喜欢的,但那价格却让她心生迟疑。
古挚崴看了她一眼,伸手指着那贝壳发夹问:「妳喜欢这对,是不是?」
于郁瑛没想到会被他看出心意,惊慌之余连忙摇头,指着另一对仿玳瑁发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