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玉浑然没察觉到他心里的翻腾汹涌,她为他的话而睁大圆亮的眼珠子。
“你愿意教我?”她兴奋的直点头。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可以跟著名评论家学习写作。
“那幺明天开始,你种完花就可以过来啦。”他看看表,拿起话筒。“时间也差不多了,我帮你联络锁匠。”
第三章
紫玉和吕希晨垮着脸的看着皮皮兴高采烈的舔着桌上的盘子,盘中是形状不一、大大小小的种子。
“怎幺会这样?我明明放在冰箱……”她狐疑地收抬着盘子,喃喃地说。
“你把种子冰在冰箱里,很难发芽的。”他顿下来。“我买了盒鸡蛋还你,看你把种子都冰进冰箱里,所以自作主张的把种子都端出来。”
紫玉娇啧的白他一眼。“都是你啦,人家就是怕皮皮把种子吃光才放在冰箱的。”
吕希晨错愕的瞪着她。“你说什幺?你为了怕它吃掉才放进去的?”
“对啦,皮皮什幺都吃,那我只好把种子放进它找不到的地方嘛!”
他以打量的眼光看着皮皮。“看来,你要教导这只狗。”
紫玉七手八脚的收拾好一地的狼籍,捧着那些种子,发愁的东张西望。
得找个安全的处所才行,她看了看皮皮,此刻它正叼着舌头盯着她的手。
什幺地方都行,除了厨房及卧房,她告诉自己,皮皮会把这两个地方弄得一塌糊涂的,客厅?也不行,没有够高够隐密的地方。她气馁的看着皮皮,考虑要不要放弃以种子育苗,直接去买花苗算了。吕希晨看着她脸色时而舒缓,时而紧绷:又见她一会儿盯着皮皮,一会儿又环顾四周,摇摇头盯着皮皮,似乎有什幺难解的困扰。
对这个女孩子,他有一股冲动想去接近她,她可能是个很特别的女孩,也可能只是他生命中的匆匆过客;但是他不想任她自他生命中就此溜走,事实上,她非常的令他激赏。他出社会太久了,人得连自己都变得市狯且虚伪了起来,有时,午夜梦回时,他会怀疑起自己,这也是他避居到这山岭的最大原因。
初见紫玉时,他是被她清新洗练的气质所吸引;随着时间的加长,他越发觉得她的不造作是他所少见的。
她有着初生之犊不畏虚的勇气,坦白诚恳,当着他的面,承认自己的梦想——想当作家。他见过太多年轻人言不由衷的捧着他,只为想找一条迅速成名的快捷方式,意图利用他的声名,当作踏脚石。
这个女孩,还有她那只大狗,短短几天之内,已经使他的思绪大乱,他不知道要如何处理自己对她的感觉,眼前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怎幺啦?这幺难决定吗?”他体贴的问一句。
紫玉抬起头,两眼亮晶晶的。“我在想……”
“想什幺?”
“我想……也许我应该放弃用种子育苗,直接去买花苗好了。”她有点赧然地说。
他挑挑眉。“为什幺呢?你不是已经把种子都放在盘中育苗了吗?只要等种子都发芽,就可以移植到你的花圃去,为什幺要放弃呢?”他指指她手中的盘子。
“都是皮皮啦,我找不到地方放种子,放到哪里它都有办法偷吃,而且弄得一团糟。”她笑着说,语气中没有丝毫的埋怨。
灵光一闪,他伸手接过盘子。“放在我那边好了,皮皮总不会跑到我那边找吃的吧?”
“这……不太好吧!”紫玉有点迟疑,这个陌生男子为什幺要这幺热心的帮助自已呢?
“没什幺,只是借个地方给你放这个盘子。况且,你的花圃我也欣赏得到,我又不必花力气,何乐不为呢?”他轻快地说。
“好吧,那就放在你那里了,谢谢你。”她只好连声道谢,看来是自己太多心了。这位芳邻只是热心助人,大概是乡居的人都比较有人情味,自己实在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没什幺,那我先回去,明天别忘了。”他随口交代几句,随即回自己的屋子。
紫玉略微的收拾一下屋子,按下电话录音机,父母的声音随即流泄屋内。
“喂,紫玉,我是爸爸,住得习不习惯?还是要搬回台北?爸爸帮你安排,打个电话给你可怜没人爱的老爸,好吗?”
紫玉莫可奈何的摇摇头,她这个老爸,天生就是乐天爽朗派的,一张嘴,套句妈妈的话——是石头都能让他腻出油来的甜。
“哔”一声之后,是她妈妈权威又急促的声调。
“吱,紫玉,我是妈妈,明天我就要出国去欧洲参加商展了,预计二十天后才回国。有事可以找我的助理,她会帮你处理的,拜!”
紫玉拍着抱枕的手停了下来,妈妈又要出国了,算算她一次在台湾的时间也没几天。她坐在沙发上发呆,这到底算什幺家庭嘛!
接下来的几个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朋友或同学们,但最后一个引起了她的注意力,仔细听完后,她跑进卧室。不一会儿,她拎了个小皮包,带着皮皮,驾着她那辆鲜红的吉普车,同山下而去。
※ ※ ※
吕希晨睡了个好觉,迷蒙中醒来,往隔壁一瞧,竟然没有灯光!他拿起床头的闹钟,七点,她总不会这幺早就上床睡觉吧?
他打开灯,再次向隔壁看去。奇怪!他跟上拖鞋,踱到她门前,才发现她的小车子不见了。
“可能去买东西或出去玩了吧?”他释然的转身向屋子走去,一个念头突然闪过脑海,使他心情顿时跌入谷底。
有别的男人吗?这个念头在他心底一直扩大而成一个涟漪,使他有点不由自主的妒意往上冲。
妒意?他手搭在门把上,哑然失笑。他对一个才搬到隔壁四天的女孩有这幺强的占有欲!天啊,他真是有点疯了。
他仔细的用山泉水浇着那一大盘的种子。说实在的,这幺认真的呵护着还没有生命迹象的东西,对他而言真的是破天荒第一遭。
※ ※ ※
草草的用麦片粥加上即食面裹腹后,他坐定在靠窗的书桌前。大略的翻翻今天的报刊杂志,他打开计算机,很快的敲着脑中的文思,一字字的输进档案中。不时的停下来搜集资料,当完成时,只需按下一个键,这篇明天早报的评论文章就整齐的印出来了。
他将稿子放入传真机中,在传真机上按下熟悉的号码后,拿出大叠的稿纸,他提起笔,沉吟的望着对面的房子;已经九点多了,她还没有回来。反常的,他脑中似乎充满迷雾,与他平常文思泉涌的情况差太多了。
传真机“哔”的一声将他自冥思中惊醒,他放下笔,手不由自主的拿根烟,正要点燃时,却想到他的家里到处都贴满禁烟标志。他颓然的放下打火机,瞪着面前为了一半的稿子,叹口气,缓缓地踱到门口,坐在台阶上。
他瞇着眼睛望着天际的星群,稀稀疏疏的星星向来都能令他心神开朗,这也是他选择在此落脚的原因。但在此刻,好象每颗星星都有着一个叫紫玉的女孩的容颜。
“天哪!我在想什幺?”他骇然的坐正身子。“我竟如此迷恋陌生如她的女子!
亏我还是个罗曼史小说作家,我竟也如此的易陷入这种迷情漩涡中。”
活到三十五岁的他,不是没有经历过男女情事,只是一向都是女性对他投怀送抱,他也明白她们的目的不过是想借用他的名气;而他则是为了打发无聊烦闷的活,调剂忙碌的工作所带来的压力。
他之所以用林映萱这个笔名从事爱情小说的创作,一大半也是为着他内心深处浪漫。他肯定的相信一见钟情的传说,大抵在他笔下的男女也都是依循此一原理,书中演尽爱恨缠绵,因此,他的爱情小说向来都是排行榜上的常胜军。
他坐回书桌前,将那半本稿纸收起,另拿起一本全新的稿纸,下笔如神的写下他的心情。他想念她,可是又不确定自己对她的感觉是何物,他慢慢的铺陈出一个大纲,一个作家爱恋邻家少女的故事。
电话铃声叫醒凝神专心写书的他,他漫不经心的拿起电话。
“嗅,我是吕希晨。”他将电话筒夹在耳下,手仍不停歇的写着。
一个与他相似的声音传了过来。“希晨,我是大哥。我上次要找的那个填词人已经找到了,所以不必麻烦你下山来帮我填词啦!”
“喂,他为什幺又回心转意愿意跟你合作了呢?”吕希晨放下笔,笑着说。
吕希云是他唯一的兄弟,是歌坛有名的作曲家兼录音师,他和他的前妻——王如荷,是歌坛最具分量的词曲作家。另希云专长擅长作曲,而王如荷则擅于填词,只是由于个性不合,他们已协议离婚快两年了。
这近两年的时间,王如荷已找到一群新生代的歌手协助她创作;而吕希云则仍在寻觅中。前一阵子,他高兴的告诉希晨,已经找到一个叫“何文尧”的年轻人了,只是那个年轻人行踪飘忽,不易找到人;即使找到人,那个何文尧也是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我也不清楚,不过我刚才跟她见过面了。很年轻,家境相当富裕,这年头的年轻人真是天之骄子喔!喂,你最近过得怎幺样?”希云又犯老毛病了,连珠炮似的让人插不上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