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一帘恶梦
我还是不会写序!
到目前为止,仍未发现市面上有《如何写序完全手册》之类的书,因此,如何写序依旧是我心目中本世纪最离奇的难题。这是一个连福尔摩斯及金田一都无法解开的世纪之谜。
许多读者来信中都提到,看到我上一本书《少女新娘》的序文,觉得不可思议。写序真有这么难吗?
至少对我来说,写序真的、真的、真的满难得——好比叫狗去飞一样的困难。
不过写到这里,我要感谢所有来信的读者,因为你们的来信提供了很好的话题,让我填了不少版面。OK,咱们再同心协力的继续胡说八道下去吧!
再次感谢你们,谢谢!
不知不觉中,两行清泪潸然滑下兰京的脸颊,拭泪的双手微微颤抖,但感泣中的我依然微笑,一方面是庆幸读者们的来信赞助了哈啦的题材,另一方面则是为自己不要脸的功力感到钦佩。
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兰京不要脸的功力也不是光靠一、两本书练就成的。
这本《豪情贝勒》尤其不要脸!
吾辈为文,虽无法“以文载道、安邦定国,教化人心于字里行间”,也应以孔孟精神为传承,简重典雅、法度严谨,或者至少也该“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才对。
我却以一个不要脸的男人为主角,替他写了一本部要脸的情史。
兰京该去警政署扫黄单位自首——污染善良社会风气!
其实书中有些人生经历,确实是我的亲身经验。当我遭遇之时,觉得轰轰烈烈,是人生中最艰苦卓绝的关卡。如今事隔多年,下笔行文时反而坦坦荡荡、风清云淡。
但我所谓的亲身经验,绝对不包括本书中那些下流又搧情的部份!那些不要脸的调情场面兰京根本没碰过,那些伤风败俗的内容兰京绝对是不屑、绝对鄙视的,只是偶尔会有一点点期待、一点点幻想……
我想我真的该去自首了。
原来兰京的头壳里装的不仅是一堆浆糊,而且还是以“黄色废料”制成的浆糊。这种人也敢郑重声明自己仍是待字闺中的清纯玉女?
清纯“欲”女还差不多!
但是,或许有种渺茫的可能性——说不定《豪情贝勒》一点也不下流、一点也不搧情,只是我想太多了。其实《豪情贝勒》非常的古典风雅、保守端庄,反应人性的淳朴、友情的光明可贵、爱情的贞洁与崇高、亲情的温暖与光辉……
各位读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会犯错并不可耻,可耻的是明知自己有错,却还死命找借口掩饰。
兰京现在倍觉可耻,羞愧得无地自容。
恕我就此告退,我要彻底反省自我,考虑看看要不要痛改前非。本书序文就此告一段落,我已经没脸再写下去了。
多谢诸位看倌的捧场,今儿个在下的浆糊脑袋提早打烊。
欲购浆糊,下回请早!
楔子
硕王府二贝勒思麟的婚礼是如何如何的阵容浩大,不必多说,反正一定很豪华就是了。倒是他娶进门的佟家格格,可能得先介绍一下。
思麟的双生哥哥,大贝勒思麒,对佟家格格的看法十分精简——会如此急着嫁女儿,一定有隐情。会如此坚持,硬要把女儿嫁进硕王府的,更是可疑。
不过,不管佟家格格是智障、瘸腿、其貌不扬,还是虚荣浪荡、狡猾奸诈,这都不成问题。
反正新郎是他弟弟,又不是他,他当然“不成问题”!
到底佟家格格是怎么样的小姐?
溯其宗族,佟王府家系中最尊荣的,应属当年顺治皇帝的妃子佟佳氏。佟妃是汉族旗人的女儿,其父佟图赖乃汉军正蓝旗、镶白旗等旗的固山额真,曾任礼部侍郎等职,而后因功晋爵至世袭三等子。虽然佟妃是政治婚姻下的牺牲品,并未得到顺治皇帝多少爱怜,但她的儿子却替她巩固了不可动摇的尊贵地位。
她正是康熙皇帝的母亲。
如此说来,佟氏一族也算得上是皇亲国戚,佟家格格不能说是“高攀”了硕王府,他们绝对称得上是门当户对。
因此,佟王爷若是为了攀劝附势,才硬要把女儿嫁进硕王府内,有点说不过去。那她是否有残疾,或是……
嫁进硕王府的佟家格格,闺名海雅,是佟王爷最小、最宠的宝贝女儿。“听说”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只是身子单薄,不太常出门,也不像其他满族儿女那么的精骑善射、驰骋游猎。但是这应该称作“文静”,谈不上什么“残疾”。倒是少数见过海雅格格的人,给她取了个小名——白玉娃儿,口耳相传之际,变成人人都知道的称号。
在闹洞房那夜,一窝亲友全都亲眼瞧见了。海雅格格果然如外传的,白皙透明,冰肌似玉,声音清嫩,笑若银铃,又生得一张甜美的娃儿脸,看了就教人喜爱。众人在当时莫不惊为天人,只有新郎倌思麟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低咒一句——
“真是‘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只爬’!”
第一章
“哟!这不是硕王府的贝勒爷吗?”高朋满座的升龙客栈一个拔尖的妖娆女音叫道。
“会跑到升龙客栈这种龙蛇混杂处的地方来的,肯定是二贝勒思麟啰!”另一个圆浑低吟的女音笑着猜测,丰满馨香的娇躯一股脑地“巴”在那男子身上。
“瞧你们莺燕姐妹俩说得什么话!”被这两名美艳女子,四只玉手左揽右缠的壮硕男子吟吟笑道。
“难道不是吗?”尖音女子抢过桌上的酒壶提他斟了满杯。“人家大贝勒思麒和您也只有个貌儿像,性子可是南辕北辙极了!”
“就是啊!”低音女子连忙抢走斟好酒的小杯,亲手送到他嘴边伺候,“大贝勒思麒只会嫌这儿复杂,尤其是我们这种低三下四的卖唱女子!”
“呸”的一声,思麟吐了片瓜子壳,凝神接过酒杯,“卖唱女子又如何?若非为了糊口求生,谁愿意在人前委屈自己、逢迎巴结?”
他一仰首,一口饮尽杯酒,正色道:“只要你们活得有骨气,不蹧蹋自己,没什么可让人瞧不起的!”
两名女子顿时眼中水光一闪,心中尽是感动。但在这种喧闹愉悦的场合里,她们明白自己该有的分寸。
“真不愧是一代情圣,您的嘴上话儿说道咱们姐妹俩的心坎里去了。”尖音女子以笑容掩饰泪意。“咱们就冲着您的面子,给您唱段精彩的。”
客栈内顿时高喝鼓掌声大作,拉胡琴的师傅机灵的立刻拉弓起来音,为京师当红的两名歌妓伴奏。
两名女子声声悠扬、音音清啭,听得众人如痴如醉,也看得意乱情迷。莺燕姐妹不只歌声动人,更是秀色可餐。
“我还当你是来者不拒的纨裤子弟,没想到你还挺‘柳下惠’的嘛!”一个男声凑近思麟耳旁笑道。
“去你的!”思麟笑瞇了眼睛,一掌顺势往来人额上拍去。
还好那人身形闪得快,否则一定会被思麟这一掌拍成豆干!思麟功夫底子好自是不在话下,可是下手不分轻重。不管思麟是闹着玩的还是真的,自个儿的“闪”功若是不好,最好先做好随时投胎、重新做人的心理准备。除非对方是女人。
思麟从不凶女人,更遑论“动手”。
“嘘!”旁人被他俩咭咭呱呱的噪音惹毛了。
“嘘嘘嘘!听曲儿!”思麟窃笑缩头的低声响应。
“死家伙费英东,这个时候才来,我等你老半天了!”思麟和那个名叫费英东的魁梧男子,缩头缩脑的躲在后面的座位上,放低声量闲扯淡。
两个男人明明高头大马、英姿焕发,却像小顽童一样,躲在角落边谈边打闹,三不五时就被其他听曲的客倌赏白眼。
“什么这个时候才来!”费英东扳着一张委屈的脸,“我老早就来了,可是看你一进门才坐下嗑瓜子,两位美女就跑过来对你又搂又抱的,你教我怎么上前打招呼?”
思麟“嘿嘿嘿”的斜眼笑道:“怕被人误以为你是对莺燕姐妹有兴趣?你也太古板了吧!”
“是,我是古板!因为我不像你天生一张俊俏的脸皮,到处招蜂引蝶。”
“不要这样夸我嘛,害人家怪不好意思的!”思麟故作娘娘腔的伸出一指往费英东身上点去。
“喝”的一声,费英东吓得往后闪,差点连人带凳的一起“后空翻”去了。
他可清楚思麟精于点穴的底细,尤其是他方才出其不意飞来的一指。要是身手一慢,着了思麟的道,说不定会被他点中那个要命的小穴道,当场放个大响屁,令堂堂男子汉颜面尽失,从此只能“忍辱负重”的过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