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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那么难以开口,也许我们改天再谈?」

  「不,没关系,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不过是……那个……」大吐口气,安麒摇摇脑袋,骂自己一声「振作」,说:「你不讨厌我的事,呃,我很高兴。」

  蠢毙了,这听起来不就等於是在宣告自己很在乎他对自己的看法,心情受他的一举一动所影响?她怎么会说出这么蠢的话?!

  「那很好。」

  才不好呢!瞧他得意的,嘴角都上扬了。

  「你可别误会,我这句话没别的意思,不是你所想的那个意思。」她鼓起双颊,急忙解释。

  「我所想的——『哪个』意思?」

  喉咙一乾,安麒舔著唇,结巴地说:「譬……譬如说我喜欢上你啦……之类的……」

  「你喜欢上我了?」他狡猾地反问。

  「我就是不希望你这么误会才说的。」她马上澄清。

  「那真遗憾。」

  遗憾?安麒猛眨眼睛,有点不敢相信他说的话。她没听错,他真的说了「遗憾」两字吗?

  「看来我还得加把劲了。」他笑了笑,转身继续走下楼梯。

  安麒整个人愣在那儿,连自己叫住他其实是为了告诉他——「我也没想像中那么讨厌你」这件事都忘得一乾二净,脑海中净是回荡著他所说的最後一句话……

  加把劲?加什么劲?喂,把最後的一句话说清楚啊!

  这样下去不就像是令人痛恨的八点档连续剧,播到精彩处,却打上「明天欢迎按时收看」?要不就是言情小说里面,男女主角打滚得正高潮时,写上一句「就这样,天亮了」?害得人想朝天怒吼:「喂喂,吊人胃口也要适可而止吧!」

  还有,不要在这种时候朝她露出笑容,那是种对心脏有害,绝对该被列入「枪炮弹药管制条例」中的武器!

  「姊,你一个人在那儿自言自语什么?」看见她垂头丧气走回来的迪渥,好奇地一问。「你跟桑狄鹏说了什么?怎么脸色那么红?」

  「我不认识桑狄鹏,不要跟我提他的名字。」阴沈地瞪弟弟一眼,拐个弯转进自己的卧室中,「砰」地用力甩上门。

  「……怪怪,我踩到哪枚地雷了?」迪渥惶恐地後退半步。

  狄鸿安慰地拍拍他肩膀说:「不要放在心上,迪渥哥,这一种疾病在初期症状浮上枱面的时候,病人自身往往是无法控制的。」

  「初期症状?安麒患了什么病?」

  狄鸿以超龄的成熟口吻微笑地说:「横写念『LOVE』,中文学名叫『爱』,有些人的说法则是『眼睛糊到蛤仔肉』。」

  哈哈哈地,迪渥笑到肚子痛。

  忽然,原本关闭的门又被打开,像个母夜叉似的安麒顶著张臭到不能再臭的脸说:「迪渥你有时间笑,还不去洗碗!狄鸿,你睡觉的时间到了,去睡!不要再让我听到你们俩无聊的鬼扯淡。」

  「砰!」门二度被狠狠地关上。

  ☆ ☆ ☆

  「真是伤脑筋,怎么会被破坏成这样呢?」负责侦办杀童案的警官,看到凌乱不堪的现场,搔搔脑袋,掏出了香菸盒,正打算抽出一根时,瞥见了身後神情严肃的男人,顺便一问:「检察官大人,要来一根吗?」

  「我不抽菸。」狄鹏摇头说。

  「那……不介意我来一根吧?」警宫咧嘴笑说。

  「请便。」

  踏过散落一地的杂物,狄鹏犀利的目光由空荡荡的电视柜,接著再看到了同样被搬空的衣柜与置物箱。犯罪现场遭窃的事,要是让传播媒体知道,不知又要如何大肆报导这个丑闻了。

  「呼」地吐出一口烟圈後,警官也跟在狄鹏身後说:「这小偷真伤脑筋,八成是听到新闻,知道房子主人被收押,所以趁著半夜三更来大搬家。那小偷不知来这儿勘查过几次,不但对我们派驻现场的警员值勤时间表查得一清二楚,就连这栋大楼哪里装上了监视器都摸得很透彻,据判断,小偷应该是从大楼的安全门将东西搬走的。」

  由卧室敞开的门看进去,里面同样被翻得乱七八糟,衣物、床单散落了一地。

  「被搬走的都是些家电产品,我们问过被羁押的被害人,他家中还有哪些贵重物品?被害人一样不肯回答,我们也伤透了脑筋呢。」

  「查过指纹了吗?」

  「在那边的柜子上找到几枚可疑的,不过和惯窃档案比对过後,没有什么好消息。看样子也只能当成一般的失窃案处理。」

  「这里是十七楼没错吧?」狄鹏检视著留在电视柜後面的插头,粗鲁扯断的两三根电线,都是被搬走的家电所留下的,接著蹲下来打开电视柜——

  「是啊。」警官不懂他为何这么问。

  「有哪个小偷这么勤快,大台北普通的公寓楼房那么多不去偷,却选择一户十七楼高的人家,辛辛苦苦地扛著一台二十九寸的大电视,走楼梯下去?」狄鹏转头指著被搬走的家电所遗留下的空位说:「还有,你过来看,你们前次搜查的时候,都没有人发现这个电视柜里还有一个夹层吗?」

  仔细一看,果然和外头的尺寸一比,里头木板的深度是浅了许多。

  「啊……抱歉……不过上次搜查的人不是我……」

  「不论来搜查的人是谁都改变不了事实,这夹层里被拿走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们永远也无法知道了。」狄鹏拍拍手,起身说。「在这次失窃的东西里面,也许犯人真正的目标就是这个。其余的家电恐怕早被送进回收场了。」

  「是,桑检察官说的是。」

  「去询问每一层楼的住户,尽量问出目击证人,就算只看见车型也可以,搬那么多东西,又是走楼梯,目标应该满明显的,趁事情发生没多久,快去查。」狄鹏走出大门,跨越封锁线,回头说:「一旦有新的消息进来,请尽快告诉我。」

  「是,桑检察官慢走。」

  一等桑狄鹏消失在眼界中,满头大汗的警官不由得松了口气。

  「老前辈,不要紧吧?」

  「唉,说什么检警平等,但我们这些警察在检察官面前就是抬不起头来,老把我们当成跑腿的在使唤,真是气人啊!」

  「可是刚刚检察官说的也没错,这些地方我们竟都没发现。老前辈,现在该怎么办呢?」

  「还能怎么办,尽量去做喽!能问出多少就问出多少。」

  「好。不过我还有一点不太明白的地方,老前辈。」年轻警员脱下帽子,搔著脑袋问道:「这次杀人案不是已经罪证确凿了?干么还要管人家从这里拿走什么东西?反正那个杀人犯绝对会被判刑,所以同仁们才会在巡逻这里时有所疏忽。」

  「因为那犯人迟迟不肯供出其他受害孩童的下落。找不到那些孩子的尸体,就不能结案,也无法起诉啊!而两个月一到,检察官又非得起诉他不可,当然希望在那之前能找到关键线索,好结束侦察。」

  「原来如此,还是老前辈知道得多。」

  「好了,快去工作吧!要是这次又出了什么纰漏,那位可怕的检察官,还会再度出现也不一定。」

  「呜哇哇,说得也是。」

  离开那栋大楼,一阵不知从哪儿吹来的凉风,让狄鹏缩了缩脖子。

  「桑检察官,如果没什么其他的事,那我就先带这些资料回去地检署了。」陪同他一起过来的助理,捧著一些查扣的证物说。

  「嗯,麻烦你了。」

  挥挥手,狄鹏看一下时间,决定再绕著大楼四周走一圈,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新发现,顺便汇整一下目前的各项事证。

  以凶嫌家中井然有序的情况,以及左右邻居的证辞来说,凶嫌有些微的神经质,表面看起来和气,其实是为了与周遭所有的人保持距离。这样的人多半在犯罪时也不会选择成群结队才是,因此单独犯案的可能性很高。可是矛盾之处就在於——

  这桩窃案绝非偶然,那些藏在夹层中被人偷走的东西,很可能是凶嫌的「同夥」为了不让警方发现自己的存在,而甘冒被人目击的危险,前来毁灭证据。遗憾的是,那些证据此刻说不定已经石沈大海了。

  还是只能回去审问凶嫌有关同夥的问题吗?

  「嘟噜噜噜——」手机铃声打断了他的沈思,狄鹏接起电话说:「喂?」

  「告诉我,你不是因为要『加把劲』,才会出现在我面前的。桑狄鹏,这只是凑巧吧?」没头没尾的,手机里的女声失去平时的爽朗,有点气急败坏地说。

  「你面前?你在哪里?」抬起头,狄鹏左右张望。

  「看到你右前方有间小杂货店没有?站在杂货店入口处,那个提著菜篮,包著花头巾的女人——是我。」

  狄鹏一下子就看到她伪装的妇人,「啪」地切断手机,走过对街去。

  「你过来干什么?嘘、嘘,到一边去,别干扰我的工作。」急著跳脚的「妇人」拿起一根店门前大拍卖的扫帚,生气地对狄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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