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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文克烈真的忍不住了,看幸幸哭成这样,他的心是万分不好受!

  他几乎是看着幸幸长大的,他所认识的幸幸总是调皮可爱得教人疼爱,他从不曾发现原来她也是这么爱哭。

  “幸幸,别哭了,你哭得文大哥心都慌了。你已经长大了,不是小孩子,应该能明白文大哥的处境,郡王府从此以后有你姊夫照顾,而文大哥也有很多事要忙,因此才无法常来拜访。幸幸,你该谅解文大哥才对啊,怎?可以一直哭泣让文大哥为难呢?幸幸,不哭了,就算帮文大哥一个忙,别再哭了好不好?”文克烈捺着性子哀求幸幸,她哭得他心都乱了。听到文克烈低声下气的恳求自己,又见他脸上忧心的神色,幸幸的眼泪逐渐停了下来,她不想看到文大哥不开心的模样。

  见幸幸不哭了,文克烈高兴的拍拍她雪白的脸颊,松了口气,“终于不哭了,真是吓坏人了!文大哥就知道幸幸是最乖巧、最听话的好孩子。”

  “我不是孩子,我已经长大了,是大人了。”幸幸不爱文克烈老是将她当成孩子哄。

  文克烈笑笑,顺着她的话说:“好,好,幸幸是大人,是个明白事理的大人了。”

  “文大哥,你既然不能常来,那就换幸幸去枫红别业玩好了,这样一来,幸幸还是能常常看到文大哥啊!”幸幸聪明的想到了替代办法。

  文克烈好笑的摇摇头,“枫红别业离郡王府少说也有百来里远,坐马车就需要四、五天的行程,女孩子怎能常出远门呢?

  “这太危险了,郡王也不会同意你这样做的!”

  “这不行,那也不行,文大哥你要幸幸怎么办?我不管,文大哥,你绝不能丢下幸幸不管,幸幸要去找文大哥,无论如何,幸幸一定要见文大哥!”幸幸的脾气拗了起来,不肯再退让。

  文克烈叹口气,不知拿幸幸怎么办才好?解释她听不进去,再劝的话难保她不高兴又哭了起来,只能想替代的办法了。“幸幸,你现在是十二岁,离及笄还有三年,那文大哥就和你约在你及笄时再见面好了!不见面的这段时间里,文大哥可以全心的照顾家业,而你就让自己变成知书达礼、琴棋书画都通的大家闺秀,到时再相见,幸幸就和文大哥一样是大人了。

  文大哥期待见到幸幸长大后的模样,也想明白幸幸会有什么样的改变,这种等待不是很有趣,又能解决问题?幸幸,我们就这样约定好不好?”文克烈提议。

  幸幸咬着唇,直觉就是不愿答应,三年,要三年后才能见到文大哥,想到就让她难过,那可是好长的时间呢!

  文克烈怕幸幸不肯同意,又劝着她:“这段时间你若想起文大哥,就写信差人送来枫红别业,文大哥一样会关心你、给你回信,这样文大哥不就和在你身边一样吗?幸幸,文大哥不会忘了你的,倒还怕你先忘了文大哥呢!”

  “不会,幸幸不会忘记文大哥的,永远都不会。”幸幸拚命摇头。

  文克烈大掌稳往了幸幸如波浪鼓般的小脑袋,欣慰的点点头,“好,文大哥相信幸幸不会忘记,这就表示幸幸赞成文大哥的提议,也答应会乖乖听话做个好女孩了,对不对?”

  幸幸明白自己改变不了文大哥的决定,她也不想再?难文大哥,只好不情不愿的答应。

  文克烈看她终于肯点头同意了,高兴的亲了下幸幸的额头。

  “文大哥,你希望幸幸长大后变成什么样的女孩子?”她抬头望著文克烈,这答案对她很重要。

  文克烈却没多想幸幸为何会这样问,不假思索地回答:“和现在一样啊!顽皮也可爱,做个开心快乐的女孩子,文大哥最喜欢看幸幸的笑容了。”

  这话让幸幸笑了,不过,她不放心的再叮咛文克烈一次:“文大哥,幸幸十五岁生日时,你一定要来郡王府!还有幸幸写信给文大哥,文大哥也一定要马上回信才行喔!”“好,好,好!文大哥一定会记住的。”文克烈?声答应。

  幸幸大胆的红着脸提出要求:“文大哥,那你亲幸幸一下,当是承诺。”

  文克烈毫不犹豫地印了个吻在幸幸的脸颊上,当是交代。

  幸幸双眼漾着柔情,却在文克烈唇才刚离开自己的脸颊时,快速的将头一偏,小嘴在他唇上亲了一下。

  文克烈惊骇于幸幸的举动,下意识的将幸幸推开,脸色很不自然,表情尴尬。

  但幸幸却是一脸的坦荡荡,娇羞又很慎重的申明:“幸幸绝不会忘记文大哥的,这是幸幸的承诺。”

  文克烈在此时才真正感到幸幸长大了,开始像个小女子,不再是不知人事的小丫头了,自己和她该要有男女之分才行!

  幸好两人就要分开了,否则再这样下去,不就违反了世俗礼教,他们之间可是兄妹之情呢!

  幸幸则是沉浸在自己的想像中,三年后她十五岁,十五岁及笄,她就是大人了!

  到那时,她便要当文大哥的新娘!

  两个人是两种天壤之别的想法,到底未来会变得如何呢?

  第二章

  先是一阵阵清脆的铃铛声响起,紧接着出现一个紫色的小小身影,他踩着不稳的脚步,一步一顿的卖力登上阶梯,走入听风阁二楼,只见他兴奋的冲向坐在木椅上的女子,抱着她的腿尖声叫道:“姨姨!”

  幸幸脸上泛着笑容抱起孩子,亲了下他红润的脸庞夸奖他:“好孩子,玺儿自己爬上来了,好棒喔!”

  小孩咯咯直笑,语音不清的学着大人说话:“上来了,玺儿棒!”

  “对,小玺儿好棒,好聪明!”孩子可爱的模样赢得了幸幸全心的称赞,她还抱着玺儿转圈圈,逗他开心。

  欢欢也是一身的浅紫色衣裳,跟着儿子上来后就在阁里的椅子上坐下,看着玩耍的一大一小,笑着摇头,“幸幸,你就别再夸赞玺儿了,他已经被他的外公、外婆和爹赞美过头了,人小鬼大的他现在是逢人就说自己棒,还乐得到处炫耀,真拿他没办法。”

  幸幸停下身子,点点小孩的鼻子骄傲地回答:“玺儿有本钱炫耀嘛!谁教玺儿是人见人爱的小精灵喔!”

  小孩又被逗得笑开怀。

  玺儿是欢欢和尉迟浪的第一个孩子,尉迟浪疼爱极了,以喜字的音给孩子取名叫尉迟玺,欢欢喜喜,就是妻儿带给他的感觉。有些重女轻男的他最希望是再生个女儿来,他连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尉迟乐,有欢有喜有乐,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家庭了!由此可见欢欢和尉迟浪婚后的恩爱愉悦。

  玺儿是个讨人喜爱的孩子,一岁多的他正在牙牙学语,天资聪明让他话一听就会说,加上嘴又甜,让人不疼都难,难怪爹、二娘常催她回娘家,为的就是他们的宝贝外孙。不过,欢欢这次回娘家还为了另一件事。“文大哥近来好吗?”欢欢看着妹妹问起。

  幸幸脸上的笑容没了,秀眉微微蹙起,落寞的叹口气,“我不知道,他毫无音讯,我好久没接到他的回信了。”

  这答案不是欢欢想听的,她漾起笑脸安慰妹妹:“别急,或许他忙嘛,自然就没时间回信了,再等等吧,文大哥一定会回信的。”

  幸幸回姊姊一个浅浅的笑容,她脸贴着玺儿的脸,闻着他身上香香的奶味,眉间的郁气仍是去不了。

  难怪幸幸会愁眉不展,近三个月来,她写给文克烈的信没收到回音,送信去的仆人也没见著文克烈的面,枫红别业的管事只说少主人很忙,无法亲自接见,要送信人留下信就离开。

  眼看下个月就是她十五岁的生日了,文大哥会记得吗?真的会依约来见她吗?

  这些问题让幸幸不烦都难。

  幸幸和文克烈有了及笄之约后,这三年来,她努力的学好千金闺秀要学的书画琴棋、女红和刺绣,甚至她最讨厌的女德之类的书也看了,因为娘告诉她,这是为人妻子一定要明白的道理。

  不过,幸幸记得文大哥说他希望她仍是个顽皮又可爱的女子,所以幸幸没有改去自己好动爱玩的本性,她要做个知书达礼又活泼可爱的女子,符合文大哥的条件,让文大哥喜欢自己、爱上自己!

  三年不算短的时间就在幸幸学习和等待中慢慢熬过去,她千盼万盼的日子终于快到了,但她却在此时失去了文大哥的音讯,有如顿失依靠般,怎不让她忧心和难过呢?

  为了这事,幸幸吃睡不宁,整个人一下子瘦了许多,让郡王和夫人担心不已,问也问不出结果。因此,郡王才会派人请欢欢回娘家,让她和幸幸谈谈,或许能问出原因来。

  欢欢清楚明白幸幸的郁郁寡欢一定和文克烈有关,这是她们姊妹的秘密,没有其他人知道。

  于是她回府后,第一件事便找幸幸问清楚,果然,问题就出在文克烈身上。“幸幸,文大哥或许真的很忙,前些日子我曾听你姊夫提起,尹县近来很不平静,经常有盗匪出没,而属于枫红别业?业下的山林又传出了火烧山事件,不但财务上有所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欢欢话还没说完,就被幸幸焦心地打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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