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帮主的泼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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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也爱看言情 阿哲

  男人也爱看言情小说?

  我,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居然会喜欢看爱情小说?

  开什么玩笑!我曾几何时变成了罗曼史小说的书迷?

  在纷乱的城市里,如果要看小说,就要看武侠系列,让我们置身于爱情和侠义的幻想中,遨游在侠情世界里;若生于古代,我就要和美人一起倚剑绿林、闯荡江湖,所以说啦,我哪来那么多美国时间去看那种充斥着肉麻对白的琼瑶式小说呀?

  可是……现实就是那么地时不我予!随着时代的变迁,尤其是认识了作者小舞之后,没想到在短短的几年内,我对爱情小说先入为主的不好观念竟被她全然抹煞,非但我的英勇大侠当不成,甚至还开始喜欢看……爱情小说!这都是小舞害的啦!

  看着小舞的作品,从此我不再幻想我的侠义生活,因为我发现当我一沉浸于小舞编织的复杂爱情世界中,心情便会开始随着小舞精采的作品情节而有了变化与转折。

  认识小舞快两年,还没认识她的时候,我就如同一般男人一样喜欢视觉和听觉的刺激武侠片,只是现在不知道为什么看小舞的爱情作品,也会觉得很刺激,而这种跟以前差了十万八千里的不同感受,是一种属于心理层面的悸动,它虽不如刀光剑影般的血腥场面来得过瘾,但是却让我好像谈了一次又一次带有蛊毒的恋爱般令人兴奋、着迷。

  现在,她每出一本小说,我就看一本,看一本就像谈了一次浪漫恋爱,并且乐此不疲,尤其是最近看了《四季爱恋》后,那种复杂夹带着悬疑推理的故事实在很合我的胃口,同时也更令我佩服小舞写作的功力,因为我觉得她很擅长于刻划人物性格,她笔下所诞生的每个角色都像是真人似的,有着他们各自独特的思考模式。

  偷偷地告诉你们哟,在小舞的小说里,有些人物简直像极了小舞的个性,就像现在各位手中的这本书一样,小舞和本书的女主角都是属于非常可爱活泼的女孩,有时候,书里的某些情节,还真是令我看到笑得合不拢嘴,觉得十分有趣,因为……那就好像我在书中看到了小舞的翻版,实在是太有亲切感了!“惨了,以上这段如果被小舞发现,我不被她杀死才怪!”

  身为小舞的好朋友,虽然这是我第一次执笔替人写序,文笔并不是很成熟,但还是希望大家可以慢慢发觉看小舞的小说的个中乐趣,慢慢体会出小舞的可爱。

  以上就是我在小说世界里的转变过程,当然我还是很想倚剑江湖,不过我发现在闯荡绿林的同时,手中还是要抱着一本小舞的小说才称得上是过瘾啊!

  楔子

  “夏、秋、冬,听到此传呼请尽速赶来大厅集合!”高约六楼的住宅里,一名五十来岁的男子坐在一楼大厅跷起二郎腿,对着拥有连线系统的广播器说话,表情稳重内歛。

  他的名字叫夜玄,众人对他的了解一无所知,只知道他是一位坚持独身主义的孤家寡人。他中年时期分别从不同的孤儿院里认养了二男二女为子嗣,依年龄大小将春、夏、秋、冬个别嵌进他们的名字里,并且由这四位毫无血缘关系且个性迥异的兄弟姊妹在台湾成立了一个名气不小的工作团体,称为“四季”。

  “四季”的工作性质在于接受别人的委托,负责替委托人偷取任何东西,标榜只要确定委托偷取的东西不违法,保证没有一样得不到手。当然,其委托的价钱会依照任务难易度而有所增减,但绝对能让主雇双方皆大欢喜。

  也许正因为夜玄性格古怪,“四季”四人从小就被刻意培育塑造成只懂亲情、没有爱情的人类个体。对他们而言,爱情是摧毁亮灿生命的A级毒药,既肤浅又无意义,唯有随时接受具有不同挑战性的任务并将之顺利达成,最后获取大笔金钱以供自由挥霍,这才是他们人生快乐的意义与目标。

  其成员兹述如下:

  春——夜絮春,长女,一个温柔婉约、容易害羞的二十六岁女子。

  不识情滋味的她在一次的任务中不自禁地对目标对象动了真情,虽惹得夜玄十分不满,但还是获得夜玄首肯而远嫁香港。

  夏——夜封夏,长男,是一个对爱情不屑一顾的二十五岁男子。

  执行任务成功率最高的他是一个制药天才、拥有一间个人实验室、喜欢发明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药品,但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他在上一次任务中也不小心陷进爱河里,目前住在夜家过着幸福的婚姻生活。

  秋——夜曼秋,次女,是一个个性非常活泼好动的二十三岁女子。

  别看她身材娇小瘦弱,其实她的功夫底子堪称一流,若要论起刀、枪、剑法,她可是个样样不输给男人的女中豪杰,而“钱”是她最喜欢的东西。

  冬——夜忍冬,排行最小,是个个性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变化的二十一岁男子。

  他擅长读唇术,可从远方观看即了解对方在谈论什么。

  虽然少了一个夜絮春,“四季”还是有办事能力高超的夜封夏、夜曼秋、夜忍冬三人,因此委托他们的任务还是一样络绎不绝。

  如今,炎炎夏日已过,如梭岁月再度揭开了满是离愁的秋天诗篇,接踵而来的又会是个怎样全新的任务呢?

  嘿嘿,看下去就知道啦!

  第1章(1)

  苍鹰

  苍天若有情,

  就不该捉弄终生盘旋于顶的孤鹰,

  相信爱或不爱都是一种既定的宿命,

  冥冥之中早有所谓的姻缘注定。

  纵使结果与祈愿大不相同,

  敢冲敢碰才叫英雄!

  秋高气爽的好天气。

  今晚的温度适中,皎洁的月牙儿高挂天际,在这么一个凉爽舒畅的夜里,举办庆典活动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世界各地都正有着各自的庆祝典礼,当然,在上海这一带也不例外。

  上海地区有着家喻户晓的黑道三大帮派,那就是——鹰王帮、猎豹帮和青鸟帮,其中尤以鹰王帮的规模最大,他们保留中国古代帮派的传统风格与现代西方思想的融入,凡是鹰王帮的人皆以自己帮里特有的膜拜首领仪式而引以为傲。

  今晚,正是鹰王帮的重大日子。

  鹰王帮首领——苍鹰,现年二十五岁,年纪轻轻即拥有一身出众的领导能力,从三年前继任首领一职到现在,帮里没有人敢对他稍有不从或踰矩。

  依照前已故首领,也就是苍鹰的父亲的遗愿,他必须在年满二十五岁这一天的生日宴会上,将规模甚大的青鸟帮纳入旗下统治,并且在同日与该首领之千金——汪子璇举行订婚仪式。

  早在四年前,汪子璇就出落得亭亭玉立,其美貌风靡了整个黑社会,而青鸟帮老大正是抓准了鹰王帮前首领看上汪子璇这一点,为了要投靠鹰王帮而与其订定契约,内容重点是在说明当苍鹰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青鸟帮愿意臣服归顺于鹰王帮,但前提是苍鹰必须与汪子璇订定婚约,以保青鸟帮日后在黑社会的地位不会下降。

  虽然鹰王帮前首领已逝,但这份契约只要青鸟帮首领不肯解除,任谁也不能违抗,即便那个人是苍鹰也一样。毕竟黑道中人讲究的是义气与承诺,身为一帮之首,如果随意违反契约,只怕届时将会引起旗下众人的不服而爆发推翻行动。

  此时,庆祝会场里热闹滚滚,就独缺最重要的男主角。

  “哎呀,你不知道我们大哥虽然年轻,可是极具威严呢!”鹰王帮的一群小喽罗齐声压低音量地说,不停地东看西看,就怕苍鹰突然出现在他们后头。

  刚入帮会的青鸟帮小喽罗不了解苍鹰,更不明白鹰王帮的人的胆小所为何来,他们一群人喝着酒,好奇地大声问道:“听说苍鹰那家伙长得不赖是吗?”

  他们老大的千金美艳绝伦,要是那鹰王帮的首领其貌不扬,他们这群暗恋小姐的男人可是会捶胸顿足的!

  “嘘!你们不想活啦?这里没有人敢直呼我们首领的名讳,你们可得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

  “有什么关系,我就不信一个年纪比我还轻的毛头小子能令我多害怕。”青鸟帮的小喽罗甲不怕死的用着更大的音量说。

  “是吗?”就在喽罗甲说完话之际,一道冷冷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令他浑身打了个冷颤,他连忙转过身,只见苍鹰就出现在他身后,表情严肃的低沉开口说:“很可惜,不管我有多年轻,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首领了。”

  青鸟帮的一群人被苍鹰突如其来的现身而吓得连忙下跪求饶,引来现场众人的注目。

  “啊,是老大!老大来了!”

  “首领终于出现啦!”

  “大家还不快下跪!”伴随着苍鹰的现身,现场一群人混乱得东奔西跑吆喝着,眼看苍鹰一步步的往前迈进,大家无不手忙脚乱的排出整齐队形,一起下跪异口同声道:“恭喜首领、贺喜首领,祝我鹰王帮首领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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