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外星达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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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怎么说,方父也是一家之主,既然对方醒了,他便走上前来,向人家一道谢。“听我女儿说,你救了她,谢谢你。”

  “不客气。”

  “请问先生怎么称呼?”

  格林没有回答,像是在沉思,但这突然的沉默令大家不解,正当大家以为他不想说自己的名字时,一旁的妙妙对他道。

  “阿公在问你叫什么名字?”

  格林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意思,他懂了。

  “格林。”他回答道。

  一旁的方母开口道:“格林?好奇怪的名字,你为什么穿古代人的衣服?”

  格林看着自己的衣服,露出疑惑。“这衣服,奇怪吗?”

  “很奇怪呀,没人会穿这样逛大街的,还有你是哪里人?你说话的方式也很特别,跟一般人不太一样,我女儿说你会飞?是真的吗?你学过中国功夫?”方母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因为她对救回女儿的这位男性十分好奇。

  格林对方母的问题有问必答。

  “我是冥星人,身上装有飞行器,启动后就可以飞行,我不会中国功夫,但受过战斗训练。”

  方父疑惑地问:“冥星人?什么是冥星?”

  “我们居住的星球,距离这里大约两亿光年。”

  大家听了一呆,完全不明白这人在说什么,还是一旁的小妙妙为大家解惑。

  “叔叔是外星人。”

  妙妙这话让大人们吓了一跳,方以诺忙道:“妙妙,别乱说。”

  “是真的呀,他是外星人,我说的对不对?”小妙妙转头对格林问道。

  格林点头。“是的。”

  方父方母又是一呆,妙妙这孩子虽然很聪明,但她毕竟是小孩子,他们只当是童言童语,可是格林居然也承认是外星人?!他们理所当然的认为他在说笑了。

  因为格林没有大大的头,没有大得吓人的眼睛,也没有长长的脖子,或是像树枝似的手指,不管怎么看,都跟正常人一样,他们当然无法相信他是外星人了。

  不过方以诺却有不同的看法!因为她亲眼见到格林带着她跃上五层楼高的地方,而且这男人还抱着她在空中飞,加上他说话的调调也很怪,这些不寻常在在证明他的确不是一般人。

  方母笑道:“格林先生爱说笑。”

  格林一本正经地说:“冥星人,不会开玩笑。”

  “那么,你可以证明你是外星人吗?”不由自主的,方以诺脱口而出。

  冥星人凡事讲求理性和逻辑,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所以当她叫他证明时,他也真的证明给她看──

  原本清澈如夜空星子的黑眸,变成了紫色的眼睛。原本正常的两只耳朵,变成了又尖又长的耳朵。

  方家人没有尖叫,也没有歇斯底里,他们只是张着嘴、瞪大眼,呆呆的看着格林,因为他们惊讶得说不出话,应该说,他们根本忘了要说什么,他们只是傻傻的、震惊的、僵硬的瞪着格林。

  真想不到他们方家在有生之年,居然有外星人来造访!

  这个外星人叫格林,除了拥有尖尖长长的耳朵,以及紫色的眼睛之外,看起来就跟他们没两样,但是他可以改变耳朵形状和眼睛的颜色,让自己看起来跟地球人一样。

  而且,这个外星人肚子很饿。

  格林大口大口的吃着饭菜,他的食量很惊人,两、三下就把一碗饭解决完了。

  “饭。”他将空碗递到方以诺面前,表示还要。

  “呃,好的。”方以诺忙将空碗接过,帮格林再多添一碗饭,而方母怕他吃不够,忙又去多炒了三道菜。方父则是帮他把喝完的汤再舀一碗。

  台湾是个很有人情味的地方,更别说是外层空间来的朋友,尤其对于外国来的朋友很友善,总是不吝于释出善意人家远道而来,为了让他感受到地球人的友善当然要好好招待人家,更何况人家还救过他们女儿。

  平日他们家人吃晚饭,顶多炒个四道菜,为了款待格林,又多了三道菜,七道菜在桌上摆得满满的。

  由于格林不会用筷子,所以方以诺拿汤匙给他用,而他正用汤匙大口吃着饭菜。

  方父偷偷在老婆的耳边小声道:“他的食量还真大,已经是第六碗了。”

  “他似乎特别喜欢吃宫保鸡丁。”方母低声回答。

  “只要别吃生肉,他喜欢吃什么都行。”

  “放心吧,他说过他们不是来攻打地球的。”

  方父点点头。“那就好,幸好他长得跟电影上的外星人不一样,除了耳朵和眼睛,一切都正常。”

  方母低笑道:“仔细看,他长得挺帅的。”

  吃完了第六碗饭,格林咕噜咕噜的喝着汤,两、三口就把汤全喝下肚了。

  “厚呷。”格林说道。

  “什么?”两老一愣,听不懂他说什么。

  “他说好吃。”以诺好笑的帮他翻译。

  方家两老这才恍悟,原来这个外星人说台语嘛A通,感到非常新鲜。

  “还要喝吗?”方母热心地问。

  “好。”

  “喜欢就尽量喝,别客气,以诺,快帮客人舀汤呀。”

  “好的,”方以诺忙接过格林的碗,为他盛汤。

  第3章(2)

  “格林,你脸上有饭粒。”一旁的小妙妙说道。

  紫色的眼望向小妙妙。“是吗?”

  小妙妙伸出手,直接将他嘴巴旁边沾到的饭粒拿下来,然后秀给他瞧。

  “你看。”

  格林看着小妙妙手指上的饭粒,二话不说,咻一声,快如闪电的舌头射出,舌尖沾上饭粒后,又弹回嘴巴里,然后咕噜咕噜的喝着他的第三碗汤。

  除了格林,所有人都僵硬不动,脸上的表情定格在震惊的状态,怀疑自己有没有看错?

  刚才那个是什么?

  不……不会是舌头吧?

  大人们都震惊得都忘了吃饭,虽然表面上一片风平浪静,但内心却是惊涛骇浪,除了小妙妙,她毕竟才八岁,对世界充满好奇和新鲜,惊呼道:“哇──你刚刚是怎么弄的?”

  格林望向她。“什么?”

  “刚刚你咻一下,就把饭粒吃进嘴巴里。”

  “你想再看?”

  “想!”小妙妙用力点头。

  应观众要求,格林又再“表演”一次,弹出他的舌头,恍若有弹性的橡皮一样,黏住菜盘里的一块鸡丁,咻地缩回嘴巴里。

  “哇,好厉害!”小妙妙拍手叫好。

  见小妙妙这么开心,格林理所当然的再多表演几次。

  左边咻一块豆腐,右边咻一片菜叶,中间咻一条猪肉丝,他的舌头比手还灵活,相准想吃的目标,准确无误的射中,咻一下缩回嘴里,津津有味的吃着,最后他索性放下汤匙,直接用舌头把碗里的米饭解决掉,果然还是用舌头吃饭比较方便,蓝星人的汤匙他用不习惯。

  方以诺和她爸妈全都看傻眼了,他们手上拿着碗筷,却一动也不动的瞪大眼,惊讶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格林察觉到方以诺碗里什么菜都没有,于是提醒她。

  “你不吃?”

  方以诺总算回过神,忙道:“我吃饱了,你吃吧。”

  格林再看看其他人,发现他们都没有任何进食的动作。“你们不吃?”

  方父和方母也忙道:“没关系,你吃,你吃。”

  格林紫色的眼瞳闪过一抹亮光,不由分说,继续用他的舌头把所有食物咻咻的扫光,这是他来到地球后,吃得最过瘾的一餐。

  方以诺收回心神,吞了吞口水,小心地问:“你们……都是这样吃东西的吗?”

  “是的。”

  方母忍不住问:“你们都穿这种古代衣服?”

  格林摇头。“我来到这里,穿你们的衣服。”

  “我们的衣服?我们不穿这种衣服呀!”方父说道。

  格林露出疑惑的神情。“你们不穿?”

  “是呀,你身上穿的,是我们很久以前的衣服,现在没人穿这种衣服了。”

  这可是一项很重要的讯息,格林没有想到他的服装有问题,根据他们所截取来自蓝星球的影像讯号,蓝星人都穿着他身上的服饰,头上绑着高高的头发,腰部佩带武器,所以他的穿著也是完全仿照影像上的蓝星人,照道理应该不会错,不明白问题出在哪里?

  难怪他一到蓝星球,就觉得周围的蓝星人和景物跟讯息影像上显现的不一样,看来是文化长老出了错。

  格林很快作了决定,有错就要改,于是他向以诺询问。

  “男人的衣服,我需要,在哪儿?”

  “去买就有了。”

  “买,在哪见?”

  “百货公司。”

  “在哪儿?”

  “在──”她突然想到格林来自外层空间,应该不晓得台北什么路什么巷的,就算她说了也没用,所以改口道:“很难解释,我说了你也不一定知道在哪里呀。”

  格林想了想,点头道:“没关系,我有办法。”

  办法?什么办法?

  正当她一脸疑惑时,毫无预警的,她开启的唇刚好让格林欺近的唇罩住,滑入灵舌,与她的丁香小舌缠绵一下。

  目瞪口呆是现场唯一的表情!方母和方父的下巴几乎要掉到地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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