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的第一次 季枫
这是季枫人生中的第一本言情小说!
发现写一本小说要比预想的难上许多——尚未动笔之前,脑中分明闪过了许多情节,但在动笔后,要将这些闪动的画面串连在一起变成一个故事,就是一件很浩大的工程了。
施工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意外,像是男、女主角偏离原先预定的个性,如女主角任永晴原本设定偏重于描述她有点骄纵、任性的大小姐脾气,但不知为何,却变成了傻大姊一枚;男主角也从稍冷淡的酷哥形象变成了笨蛋二号……
万幸的是,尽管过程和原先想像的有些出入,但想描写一个莫名坚持的爱恋,永远只看着一个人、只为他开心难过,在爱情面前放下自尊和骄傲,变成了个傻瓜的女人,这部分任大小姐的诠释勉强算是及格吧?
至于裴大少,虽然不酷,在数不尽的无奈中慢慢习惯了注视对方,进而去关心她、喜欢她,也算跟原先的想法相去不远。
记得在哪里曾看过这么一句话:放手写吧!主角自会带领你到他该去、想去的地方!但愿此话不假,裴大少与任大小姐终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去啰!
文至于此,最新的发现是……
写序文似乎又比写小说来得难上一些——尚未动笔之前,脑中分明盘算过千百个可以拿来充填版面的话题,但实际动笔后,居然只值四百个字?!
虽然还想再闲聊一会儿,无奈脑袋空空、无言以对。
总算让我等到施工完毕的这一天,也感谢书本前的看倌们用心看完此作,万一连我不知所云的序文都字字看尽,还请容我致上最高的谢意。
在言情小说的这部分尚称不上熟练,也仍在摸索中,但盼下次见面能摸出个所以然,写出更成熟、更有趣的作品。在娱乐消遣之余,若能带给人一点对于恋爱的憧憬,那就再好不过了。
在写序的这个部分,完全就是个摸不着头绪的新手,但盼下次见面也摸出一点头绪,能写出一篇人人称道的序。
所以这一次,就先让我这么混过去吧!
第1章(1)
她身上穿着的是最新款的春季洋装,脚上踏的则是上个月才刚发表,2010年限量版梦幻高跟鞋;她手里拿的是知名品牌杂志当期的主打名牌包,至于脖子上戴的钻链则是专为她设计,由巴黎名匠精心打造、世上仅此一条,是她二十岁时的生日礼物。
撇开这些不说,单就脸上那副将她衬得更高高在上的墨镜──寻常人就算不吃、不喝的存下一整年的薪饷,恐怕也未必买得起!
就算是对名牌一窍不通的外行人,也能轻易看出她身上每一个配件都是价格非凡的高档货。
此人必定身价不凡!
拜这身行头所赐,尽管机场外人来人往,她仍显得特别抢眼。
偶有路过的男男女女对她投注了多一点的眼光,并对着她窃窃私语,但她完全无动于衷,彷佛很习惯旁人的目光似的;她的下巴微仰十五度,涂了唇膏而显光滑的嘴唇全无笑容,显得有点不可一世的姿态。
约在她蹙眉看了第三次手表时,一辆黑色轿车驶来,在她面前停下,只见驾驶座的司机慌张的打开车门,恭谨的对她行礼,而后上前接过她手上沉重的行李包,再为她打开车门。
“怎么这么慢?”她一开口就是不满的抱怨,顺手拿下墨镜瞪视着来人。
“是、是,实在很对不起,小姐临时改了班机,稍早一接到电话,夫人就让我马上赶过来了。”年轻的司机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就算是这样,还是太慢了。”她姿态从容的坐进后座,并不接受他的解释。
“是、是,下次我会注意的。”司机小林边说边替她关上车门,而后钻进驾驶座。
“你就是那个新来的司机吗?”她随口问道。
“是、是,去年九月份才来的。”他的态度恭敬而拘谨,还是有些紧张。
“老李呢?”她又问。
“李伯这两年身体不太好,说是退休养病去了。”
“是吗?”她随口回话,对这话题似乎不甚关心。
待司机小林系好安全带,她才将早已握在手里的便条纸递向前座,“载我到上面这个地址吧!”
“小姐不先回家吗?”小林有些诧异的接过纸条──夫人可是吩咐了要尽快将小姐带回去的。
“家是要回的,”她边说边望向窗外,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只是在回家前,我想先去见见他。”
他?
他是谁?
在这户人家工作久一点的,对“他”这号人物肯定不陌生!
但司机小林是去年才来的,那时小姐还在国外念书,他也仅是凭着客厅里的那张照片才知道传说中的大小姐长得是什么模样,但对大小姐口中的这个“他”,还真是让他听得一头雾水。
但司机小林没有多问──当人家司机的嘛!好奇心别太重,老板的私事还是别过问得好。
嘴巴顾得牢,把分内的事做好,才是明哲保身之道。
思及此,小林只是答应了一声,认分的开车往纸条上的地址前进。
任永晴,华元集团总裁的掌上明珠。
由于任氏夫妇晚年得女,唯一的手足大哥又和她差了足足二十岁,因此任永晴无疑是任家最受宠的尊贵小公主,任家上下莫不把她当成是块宝,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呵护备至。
瞧她的名字:任永晴,便是任氏夫妇对这唯一的宝贝女儿最大的期盼──期盼她这一生诸事顺遂,无风无雨、无苦无难、永远天晴。
而他们的实际作为确实也朝着这个目标前进:尽其所能的给她最好的,努力实现她的每一个愿望,和所有极度溺爱孩子的父母一样,任氏夫妇也致力于为他们的宝贝女儿铺一条平坦舒适的道路,防堵一切可能跌倒的地方,为的就是不想让她受到一点伤害。
就是这分宠溺,才让她养成了任性又不太为别人着想的个性,兼还有着点与年龄不符的孩子气。
但人的一生,哪有这么简单?
任氏夫妇仍有力有未逮的时候,毕竟他们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守护在她身边。
受伤是在所难免,愿望……也不是每一个都能替她实现,而其中最让人感到力不从心的,便是任永晴的“他”!
值得庆幸的是,也因为如此,让她明白了并非凡事都能遂己所愿,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就只能够靠自己努力了。
也只有在遇见这个“他”的时候,任大小姐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所有的任性全都收到一旁,一下子就变成个傻气、天真、恋爱中的大姑娘。
这多少平衡了一点她被宠坏的个性,让她不至于糟糕透顶。
“小姐,就是这里了。”小林将车子开到巷子里的一处公寓前停下。
“是吗?”她摇下车窗,半信半疑的问:“你确定吗?”以他的身价,怎会住在这种地方?
“按上面的地址来看,应该是这里没错。”小林指着门牌说道:“小姐要找的人就住在这栋公寓的四楼七号。”
小林毕竟还是新人,对自家小姐的心思所知不多,对他来说再正常不过的公寓,在任永晴眼中却是“破旧不堪”的房子。
基本上,寻常百姓住的楼房公寓,在她眼里都是“破旧不堪”的,她大概很难想象竟然有人能住在一个连她卧房都比不上的地方。
特别是她的“他”!
说起这件事,可就是说来话长──
约莫是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吧!
更确切的时间,或是怎么开始的,没有人记得起,总之,不知为何,小任永晴忽然迷恋上了那个“他”─—长鸿科技的公子裴谦。
从小永晴嘴里吐出来的话语推测,那时的她大概是将所有的空暇时间全都用来跟在裴家少爷后头当个跟屁虫,就像橡皮糖似的,甩也甩不掉,藉此观察着偶像的一举一动。
每天回到家,就听她左一句裴谦、右一句裴谦的报告着今天的观察发现─—裴家公子的一日行程纪录。
“裴谦今天午餐夹了好几个香菇,所以我也夹了。”晚饭时,她率先报告道,平时最讨厌的香菇,因为有了裴大少的加持,变得美味异常,香菇都不是香菇了。
“裴谦今天跟坐在他隔壁的女生说,他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从此以后,小公主疯狂爱上了绿色。
“裴谦今天上了六次厕所。”很遗憾的,她努力过,但只上了五次。
他俩分明是在不同的班级,小永晴却对他前后左右的同学了若指掌,有时甚至连对话的细节都能清清楚楚的讲述,令人为之惊叹。
她就像个十足的小追星族般,追着偶像裴谦东奔西跑,只差没把他供在家里天天上香膜拜。
任氏夫妇一开始只是一笑置之,本来小女孩嘛!情窦初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众人都不以为意,都以为过一阵子她的热情消退了,也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