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时迟那时快,吴齐贤飞快跑去拦下一辆出租车,杨尽忠连拖带拉地把任奇雄塞进后座,车门一关,两人才大大松了口气。
“呜……他马的!”任奇雄罩着夹克,悲愤交加地泣诉。“我不过是长相凶了点、嗓门大了点,明明是个好人,没干过半件坏事,为什么大家都怕我……”
杨尽忠和吴齐贤尴尬地对视一眼,拍拍任奇雄的肩膀聊表安慰。
没错,他们家雄哥就外表能唬人,其实心地比谁都软,而且还是个爱哭鬼。
国小的时候多亏他们两个在校帮衬,拚死也会在雄哥泪腺开始分泌前逗笑他,没让他在外人面前显露真面目。
上国中之后,雄哥自己“知耻”,怎么也会ㄍㄧㄥ住不哭,加上学校里没人敢在他面前上演什么悲剧,才能至今仍保住雄哥“硬汉”颜面,没丢帮里的脸。
“请问要到哪里?”
理个大光头的司机大哥老神在在,乘客忘了报上目的地,他便自行发问。
“长春街。”
杨尽忠报上地址,随即担忧地看向吴齐贤。
刚刚夹克盖得够快,没被熟人看见吧?
接收到好友投来的询问眼光,吴齐贤耸耸肩,无言地苦着脸,自己也没十足把握。
“擎天帮”的少帮主只有外表气势强,内心是位多愁易感的善良少年,这件事可是帮里的大秘密,绝不能外传,否则不只笑掉外人大牙,还可能影响雄哥日后接棒。
跟在雄哥身边,不让人发现雄哥善良、心软、好亲近的事实,可是他们从小被赋予的伟大使命,被孙奕迦那个厉害角色识破,则是他俩至今唯一的失败记录。
幸好,孙奕迦嘴巴紧、又已经是自己人,他们才逃过一劫,可是这回雄哥当街大哭万一被熟人撞见,消息还传回帮主或是两人老爸耳里——他们两个就要倒大楣了!
想到这,他们也想哭了……
同时间,闷在夹克里的任奇雄慢慢止住眼泪,他担心的不是痛哭的丑态被熟人看见,而是自己恐怖的未来。
这辈子只要他顶着“擎天帮”少主名号一天,就没有普通人敢跟他交朋友,更别说做他的女朋友。
毕竟像孙奕迦这么有种的人可遇不可求,别说同辈,连学长级的男生都怕他了,家世清白的女孩更当他是毒蛇猛兽,避之唯恐不及,只有帮里那些叔伯的女儿们会黏着他、嚷着要做他女朋友。
可是,她们全是恰查某,打遍天下无敌手——虽然是他们几个男的不敢还手。
总之,他喜欢善解人意的温柔女孩,但是照这种情况下去,将来他会交不到女朋友,然后被老爸硬逼着娶那群恰查某的其中一个,来个亲上加亲——
光是想象,他就猛冒鸡皮疙瘩。那样的未来不只黯淡无光,简直是无比凄惨……
任奇雄在夹克下抹干眼泪,作了生平最重大的决定。
管他黑帮老大一呼百诺,有多威风凛凛,他一点兴趣也没有。无论如何他都要让老爸金盆洗手“漂白”去,了结他人见人怕、可悲的学生岁月。
更重要的是,绝对、绝对要改变将来娶母老虎,被“压落底”的宿命!
第1章(1)
“呜……哇哇~~”
任天福回到家停好车,刚跨出车门就被一阵惊天地而泣鬼神的哭嚎震得耳膜嗡嗡响,加上雨后院子里草地湿滑,他险些滑倒一路由车内摔出车外,跌得屁股开花。
“不准哭!”他发出一声狮吼,屋内立刻鸦雀无声。
任天福砰地甩上车门,挥挥手示意司机把车开进车库,随即大步走进屋内,正好瞧见妻子和儿子先后扔面纸团进垃圾桶,神准的哩!
看见这一幕,任天福虽然早习惯了,还是忍不住搥心肝。
他流血流汗打出“擎天帮”名号,地方上的黑白两道谁不恭敬喊他一声“福哥”,为了后继有人,他从小训练独子十八般武艺,一心冀望儿子日后能青出于蓝,将“擎天帮”发扬光大成为台湾第一黑势力,让他不只走路有风,刮的还是吓死人的台风!
唉,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儿子高大威猛的外表完全遗传到自己,偏偏也遗传了他母亲的软心肠。
死了一只宠物狗,哭得半死也就算了,老子和对手为了抢地盘,各自带小弟亮家伙比谁狠,儿子一马当先——报案找警察来抓人,哭求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老子教训不长眼的对手,把人打得半死,儿子跑去医院向对方鞠躬道歉,被人海扁不还手,还美其名为“父债子还”……
唉,这些事不胜枚举,让他看破儿子不是混黑帮的料,不得不在儿子高三那年死心改行,淡出黑道。毕竟比起三代单传的任家香火断在他手中,“擎天帮”后继无人算小事了。
只是……
任天福看着儿子刚毅方正、粗犷有型的脸庞,竟在灯光下隐约挂着未干的泪痕,眉头越是纠结。
唉,都快三十岁的大男人了,成天不是工作就是宅在家,没女朋友也不跟他去花天酒地——呃,是交际应酬长见识。宁愿陪他妈看些洒狗血的连续剧,母子俩有够入戏,哭得比主角更带劲,外人路过八成以为这家死了人咧!
“你整晚死哪里去了?现在才回来!”李爱娇哭得眼眶红红,语带哭腔,眼底满是哀怨。
李爱娇心地善良,但是一张嘴可是出了名的泼辣,明明是关心老公,从她嘴里吐出来就是没好话。
“靠夭!”任天福没动气,只是习惯用语。“上个礼拜不是跟妳说今天阿财出来,要带兄弟们和他去酒店开心一下?”
“喔,我忘了。”有说过就好。
“妳这个女人怎么没半点记性?”他转头看向儿子。“阿雄,不是有什么吃了补脑的营养食品?明天买回来让你妈照三餐吃。”
“不用啦!”李爱娇连忙挥手推拒。“那种东西贵死人,赚钱很辛苦,不要浪费钱。”
“钱去死不用人去死!恁爸不当大哥改当大老板,帮老婆买补品的钱要多少有多少,妳不花是要恁爸留着养小老婆——”
“你敢?!我砍死你!”
耳濡目染之下,李爱娇一动怒,大姊头气势可是一点也不输枕边人。
“阿雄,买!顺便看有什么吃了能长命百岁的,我说什么也要比你爸多活一天,让他到死都没机会娶二房!”
“是。”任奇雄一口答应。
对于父母老是把“砍、杀、死”挂在嘴上的凶狠对话,他早就习以为常。
小时候,他以为父母感情不好,大一点才明白那是他们夫妻的独特相处方式,跟对方讲话比凶恶、比嗓门大,听起来像吵架,细听才能明白话中全是关爱对方的潜藏情意。
欸,世间夫妻百百种,反正他爸妈绝对不算最诡异,某方面来说或许还称得上是天生一对。
“我差点忘了!”任天福望向儿子。“阿雄,我跟你财叔说了,后天到公司上班,你看要帮他安插什么职位。记着,他脚跛,工作别太辛苦。”
“是。”对于父亲的要求,任奇雄照样允诺。
当年他使尽招数,终于迫使老爸决定解散帮众,让“擎天帮”走入历史。
但是老爸并未收掉旗下经营的酒店等等声色场所,照样养着一大群围事小弟,每天依旧和各帮大老饮酒作乐,根本只是化明为暗、自以为低调的幕后大哥。
于是,他读完大学、当完兵,立刻洋洋洒洒写出一份创业企划书,拉来母亲做说客,逼着老爸收掉那些酒店,帮忙筹措创业基金,成立“天福生命企业”。
生命企业也就是专门处理死者身后事的葬仪社。
还记得老爸看完企划书,一双眼瞪得超大,一张脸胀红得像快脑溢血,气得差点没用乱拳送他去天国报到,再把创业资金“烧”给他。
幸好,他的坚持、加上母亲的眼泪和大嗓门,获得最终胜利。
酒店关了、公司开了,老爸不甘不愿地坐上董事长宝座,嫌秽气的酒肉朋友逃的逃、散的散,剩下一些不忌讳的死忠兄弟们跟着改行。见惯了江湖上腥风血雨,死状再恐怖的大体、再难搞的公祭场面都吓不着他们,几年磨练之下,一个个全成了公司最称职的员工。
正如母亲所说,他创立这间公司算是在为老爸过往一切赎罪、做功德,收留一些从监狱出来,有心改过却无处可去的叔伯们更是义不容辞,就算曾经因此招惹来一些不必要的误解与麻烦,有足够能力解决的他也不放在心上。
“明天我会叫奕迦看看有什么适合的职缺给财叔,做不惯再调整。”孙奕迦如今是他的左右手,掌管公司人事与财务。“至于薪水,我想比照仁叔。”
“你决定就好。”任天福乐于当个不管事的挂名董事长,反正儿子做事他放心。“明天中午,我和你妈就要搭邮轮出国玩,半个月后才回来,你别把你财叔的事忘得一乾二净,让我到时没脸见兄弟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