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差没揪着他的衣领逼问,事实上,莫柏森很高,就算揪住衣领,她的气势也比不过他。
“原来你终于看出来我是在追你啊?”莫柏森似笑非笑的抱胸凝视着她因跑步而显得红润的脸颊,觉得好像一颗鲜嫩欲滴的水蜜桃,教他心痒难捺的直想狠狠咬上一口。
此追非彼追,怎么他故意要用这种暧昧的口吻说话?
简直是居心不良!
孙曼凌双手叉腰,摆出不好对付的姿态。“笨蛋都知道你根本就是冲着我来的,刚才撞到你,我已经说对不起了,你还想怎样?是不是要索赔医药费?”真没想到莫柏森竟然这么小气,这让她对他的印象更糟了。
莫柏森一贯的微笑着,隐含的意图深得教人猜不透。“我并不在意你刚才轻轻一撞,那根本没对我造成影响。”
孙曼凌扬高眉毛,冷冷的打量着他好整以暇的模样,内心不禁反问难道是她太过敏感,他是单纯的跑步而已?
她思索了一会儿,驳斥了是她太敏感的念头──他们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一个永远往右边、一个永远往左边,按照并行线理论,绝不会有任何的交集,因此不是她太敏感,绝对是莫柏森存心要找她麻烦!
“那你干嘛一直跟着我跑?”
莫柏森的笑意更深了,眼底释出的温柔也隐约可见。“我追你,这种情况不是很浅显易懂吗?怎么还需要我说明呢?”
孙曼凌不由自主的感觉到一阵寒意自脚底冲上脑门,让她冷得打了个冷颤。“很抱歉,我不是你那一挂的,根本不清楚你为什么要追着我跑,你干脆直接告诉我吧!”努力纠正他暧昧不明的话语。
前阵子莫柏森才刚拒绝了她的好友的告白,难道他改变心意,想透过她来传话吗?
假如真是如此,她才不会帮忙呢!毕竟一开始就是他先嫌弃她的好友,对于这种肤浅又肉体派的蠢蛋,她可是相当的鄙视。
莫柏森停了几秒,像是在思考,最后勾起一抹势在必得的笑,看得孙曼凌不由得往后退。
他为什么要笑成那样?好像将她当作是他的猎物般……真是太可怕了!
“也对,你说得没错……”察觉她的动作,他更往前靠近。“这种事由男生来说确实比较好,坦白说,这是我的第一次,连我自己都觉得很意外,所以可能会不太专业……
“事实上,我确实没有模拟过,因为这种事还是要讲求感觉,不然就算练习几百次,没感觉依然没感觉对吧?”
啊啊啊……孙曼凌突然觉得头顶上飞过了几百只乌鸦──他到底是在说什么?她怎么有听没有懂?他是在说火星话吗?
“同学,我是真的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能不能用白话文再说一次?”她的国文造诣还不错,简单的台语也还可以,但翻译火星文就有难度了。
莫柏森顿了一下,微笑的说:“我喜欢你。”
孙曼凌闻言,没有羞怯、没有错愕,就只有无比的惊恐!
莫柏森依然维持着无懈可击的笑容,令人看不出他究竟在打什么主意?
孙曼凌也没追问他是否脑袋坏了,或是做了什么打赌才会突然这么说,当下她只想有多远就闪多远,她要离这个家伙愈远愈好,最好跟他永不相见,于是她一转身,立刻拔腿狂奔。
莫柏森是神经病──这是她对他最后的感觉!
真是一场噩梦!上班第一天就作噩梦,还真不是个好兆头──对于学生时代的事,她压根就不愿再想起,只能用噩梦来形容。
她和莫柏森……已经是往事了!
当初她傻得放入太多的感情,她只能庆幸到最后她回头是岸,没有伤得更重,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唉……怎么一大早就梦到那个家伙,真是太惨了。
孙曼凌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缓缓拿起一旁的闹钟,原本还很得意比闹钟早醒来的她定睛一看,差点没将古董闹钟给摔烂──什么早起!她根本就是睡过头了。
七点就该醒来,以便有足够时间准备,给上司留下好印象,怎知闹钟居然没叫醒她!
看到短针指着八点──她惊慌失措的跳下床,匆匆盥洗!
幸好昨晚已准备好今天要穿的衣服及物品,短短十分钟后,她便有如火箭般冲出家门。
途中买了一个三明治后,急忙跳上公交车再换搭捷运──已经很久没这么早出门的她,这四十分钟内活像是刚参加了一场百米赛跑似的,把她累得半死。
高中毕业后,她一心想考体育学系,无奈在去参加考试的当天出了车祸,试没考到,反而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
车祸的后遗症也让她不得不放弃当体育老师的愿望──犹记得当医生告诉她这个坏消息时,她哭了一整天,可是为了让家人放心,她很快的振作起来,来年重考,考上一个吊车尾的学校,浑浑噩噩的也混到毕业。
她的长相普通、功课普通,个性也普通,可以说就连人生也是普普通通──一辈子都不可能成大器,除非有奇迹,对此她并无异议。
如果用ABC三种程度来比喻,她不是完美的A,也不是危险边缘的C,而是中规中矩的B──不上不下,一点也不出色。
B这个程度就是介于好与坏的中间,有点多又不会太多,是非常正常又普通的程度,不会引人注目。
在她的生命中,就只有体育曾经是A的程度,无奈这个A已经远离她了,再也不可能!
但没有大起大落的人生,平平顺顺的过其实也未尝不好,她本已认命,想在家乡随便找个工作就此了结无聊的下半生,但家人见不得她如此糟蹋自己年轻的生命,硬是逼她北上找寻事业的第二春。
唉!除了体育,她什么都不会,是要如何找寻未来的第二春呢?
她好不容易接受了悲惨的事实,为何不让她再多哀怨个几年呢?反正她本来就没什么野心,就让她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不好吗?
奈何她的家人口径一致,硬逼她至少要再努力个五年,还数落她太早放弃只是懦弱的表现;她不堪其扰,只好包袱款款北上求职。
很幸运的,她北上寻找高中好友,经由好友妹妹介绍进入公司当助理,今天就是她第一天上班。
她这趟北上,谁都没通知,也拜托好友不要宣扬,就是想静悄悄的来,五年后再挥挥衣袖不带一片云彩的离开──像她这样的笨蛋,还是回到家乡会比较安全。
台北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危险了!
第1章(2)
九点O一分,她踏入公司。
好友的妹妹同时也是她上司的苏绮思已经坐在办公桌前,这令孙曼凌十分惭愧。
“总编,抱歉,我迟到了。”虽然什么都是普普通通,但她要求自己最基本的事一定要做好,如果连遵守上班时间也做不到,那就太糟糕了。
苏绮思放下咖啡杯,浅笑的望着她。“放心,才九点而已,不要紧,这里是采美式管理,是责任制,只要你能完成分内工作,就算下午来上班也没人会说话!
“不过你要注意一下,这里只有截稿期前一个礼拜才允许加班,八点过后办公室的灯、空调就会全部关闭;没办法,老板很环保,非常配合政府的政策。
“对了,你先吃早餐,然后看一下我给你的基本工作事项,半小时后,我再带你去熟悉一下工作环境。”苏绮思不知道孙曼凌的心事,既然她是姊姊高中时的好友,那她能帮多少就算多少。
至于孙曼凌的私事就不在她的管辖范围,在商场上打滚多年,她早已学会自扫门前雪──毕竟她又不是菩萨,无法普渡众生。
孙曼凌这才松了一口气,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慢慢啃食早餐,顺便仔细阅读苏绮思给她的文件。
她的上司十分细心,除了有工作事项说明外,还有各方面应该注意及应对进退的重点提示,让她一目了然。
前一任助理走得仓促,苏绮思虽对助理的要求不算严格,却是非常重视“磁场”这个条件,即使有非常适合的人来应征,若是磁场不合也只能无奈拒绝。
记得那时苏绮思就曾说过自己和她的磁场非常合,希望她能来担任助理,既然是好友的妹妹,加上她又急需一份工作,两人便一拍即合。
她的人生一直都是平平顺顺的,没有太大的起伏──好不到哪里去,坏也坏不到哪里,总之就是非常的平淡。
或许有些人会认为这样的日子太过枯燥乏味,但她却十分喜欢,因为她有自知之明,她绝对不是那种领导阶级的人物,所以心甘情愿当个追随者。
如今她就要追随苏绮思的脚步,安稳度过五年后再打包回家。
Butterfly就坐落在东区,原是一家广告公司,后来以公司为名,创立了近几年非常流行的女性杂志“Butterfly”;后来出版男性杂志,成绩也同样亮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