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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丢下这句话,元朗超又个性的转身走人。

  沈又钧见状,先是傻眼,然后气结。

  “什么态度啊?不过是小小咖啡馆的老板,架子竟然那么大——”重点是,还害他在两个女人面前丢脸!

  “喔,我的天!”玲雅突然发出低呼,打断沈又钧的发飙,双手按在胸口,一副快要喘不过气的样子。

  “玲雅,你怎么了?”怡文紧张的凑上前。

  “你是有心脏病,还是有气喘?”玲雅的模样,让沈又钧忘记发飙。

  “都不是,我只是有感觉了!”玲雅忽然揪住怡文的手,兴奋地宣布,“怡文,你相信吗?我想我恋爱了!”

  “嘎?你……你没搞错吗?”怡文瞠眸,惊恐地想:不会吧?难道她的“功力”又精进了?他们坐下来才不到三分钟。

  “绝对不会错!”玲雅肯定地点着头,“我想我爱上元朗了!”

  “什么!”

  诧异的二重唱,出自怡文和沈又钧之口。

  沈又钧气急败坏的嚷,“搞什么?你们在耍我吗?魏玲雅,你没搞错吧?今天你相亲的对象明明是我!”

  玲雅冲着他假笑,“我知道,不过我到刚刚才发现,我们似乎并不适合,因为我受不了连喝一杯咖啡都要担心会不会骨质疏松的男人。”

  尤其看见沈又钧一副蓄意找碴的态度,让她顿觉自己根本就看错了他。这种自认高人一等的男人,怎么会是理想的对象?

  爱面子的沈又钧,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一个咖啡馆老板击败,气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魏玲雅,你最好不要后悔!”他怒气冲冲的放完话,马上起身离开。

  经过柜台时,元朗眼也不抬,不轻不重的奉送了句——

  “慢走。”

  那一句话,摆明他的不受欢迎,让沈又钧听了更气。

  “哼!我再也不会来了!”他朝元朗呛了一句,没风度的甩门离开,那力气大得连门框都震动。

  元朗无动于衷地继续煮咖啡。

  合则来不合则去,他的咖啡馆,从来不勉强无缘之人。

  “真抱歉,小沈的怒气不是针对你。”

  很懂得把握机会的魏玲雅,看准了机会,立刻移师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想要进一步认识这个性格的咖啡馆老板,进而将他把到手。

  “无所谓。”他将煮好的咖啡推到她面前,“你的焦糖玛奇朵。”

  “谢谢。”

  玲雅端起咖啡,啜了一口法式焦糖玛奇朵,无预警的被那浓郁香醇的口感震慑。

  这男人,煮的一手好咖啡!

  因为这一杯咖啡的感动,玲雅对元朗的好感更是三级跳。

  “好棒的咖啡!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我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咖啡……”向来伶牙俐齿的她,竟在这一刻词穷了。

  “谢谢。”他淡然扬唇,收下她的赞美。

  “我叫魏玲雅,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你即将多了一位忠实顾客。”

  元朗再度微微一笑,但他的目光却是越过玲雅,望向靠窗座位里那个小小的身影,凭着了解,他敏感的察觉到怡文的不对劲——

  怎么回事?她怎么看起来有些落寞?

  ***

  怡文没有想到,魏玲雅竟然会爱上元朗。

  她的意思,当然不是指玲雅爱上元朗是件奇怪的事,凭良心说,除去他煮咖啡的手艺不谈,元朗的外形是十分出色的,至少她就目睹过好几次女顾客对他告白,所以玲雅会喜欢上元朗,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只是,为什么是元朗?

  玲雅起先不是对沈又钧很有好感吗?就是因为玲雅想和沈又钧进一步交往,所以才会找她帮忙,哪里知道,玲雅忽然说变就变,竟对元朗一见钟情。

  那元朗心里又是怎么想的?

  元朗会喜欢玲雅吗?

  根据她的“经验法则”,有她参与的相亲场合,一定会诞生一对情侣——这么说来,元朗也对玲雅一见钟情罗?

  想到这里,怡文的胸口莫名一紧,像是被什么给绞拧了下,感觉有点疼。

  昨天离开咖啡馆后,玲雅又拉着她去吃晚饭,整顿饭下来,问的全是元朗的事,她答的支支吾吾,几乎招架不住。

  “你不是认识他四年,还天天往他的咖啡馆跑,怎么感觉起来你好像跟他很不熟?”玲雅还这样取笑她。

  这是她才猛然惊觉,自己对元朗的事,所知的竟然这么少!

  她知道他曾经写过剧本,嗜喝咖啡,父母俱在并且还有一个开烘焙屋的妹妹,店里的手工饼干和蛋糕就是出自他妹妹之手,他最喜欢蓝调和爵士乐,养了一只叫阿拉比卡的猫……

  然后呢?他喜欢什么颜色?星座?生日?血型?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

  这些她都不知道,也没想过要去问。

  平常,她总叽里呱啦的朝他吐苦水,讲的全是自己的事,却忘记要去倾听。

  对她而言,元朗就像她喝咖啡的习惯,是那么自然的融入她的生活里,她已经太习惯他的存在,天天见面,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会一只待在她一转头就看得见的地方,却忽略了要去了解他,就像她从不会去探究咖啡的品种一样……

  “糟透了……”怡文抱着头,简直懊恼得想拿脑袋去抡墙。

  呜!没想到,她竟然是一个这么差劲的人!元朗一定是倒霉透顶,才会交上她这种朋友!

  叩叩!叩叩叩!

  “贝小姐,贝、小、姐!”

  指节轻叩柜台的声音伴随高分贝的喊叫,使怡文熊熊吓了一跳,蓦然抬起头,对上一张生气的小脸。

  “啊?怎么了?”

  “叫你那么多次都没听见,又去哪里神游了?距离下班还有半小时,请你不要现在就开始打混好吗?”

  对噢!她都忘了现在是上班时间。

  “对不起……”连忙低头忏悔。

  “真是的!我都搞不清楚谁是员工、谁是老板了!”

  身为二手书店“铅字馆”唯一的正式员工,林婉玉的职责之一,就是要监督偶尔会打混晃神的老板贝怡文。

  “是是是,玉姐,我会改进、我会改进。”怡文尴尬地笑:“你叫我有事?”

  “对啦,你有访客。”

  这么晚了,还有访客?

  怡文不经意朝门口望去,她惊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喝!居然是元朗!

  “不……元朗?你怎么来了?”她惊讶到舌头打结。

  怎么心里才想着他,他就来了?

  “今天提早打烊了。我想,咖啡馆的老板偶尔也需要感染一下书香气息。”元朗扬了扬手上的纸袋。“我还带了一点伴手礼过来。”

  不必打开,怡文早就从那芳醇的气味嗅出答案。

  “万岁!是咖啡!”她欢呼一声,分了一杯给婉玉后,自己也迫不及待地打开杯盖啜饮起来、

  今天没到“怡然”去,她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想念这咖啡因。

  趁着怡文喝着咖啡,元朗带着笑意环视一扫,将书店仔细打量,从上到下、左到右,目光所及之处全是书籍。

  怡文笑了。“你想找书吗?”

  “不急,我想先看看这里。”

  第2章(2)

  元朗跨开步伐,在书店内逡巡。

  他一直知道她的店址,但今天却是第一次踏进她的领域。

  质朴的书架,古旧的封皮,泛黄的纸页,暖融的灯光……这些细微的质感,在空气里混合成一种略带陈旧、沧桑,但是令人舒缓愉悦的气息。

  他早就想进来这书店,他想,走进这书店,就可以更接近她一点;可是也因为这样,他迟迟不敢前来。

  他太了解自己,如果他更接近她一些,就会不知餍足的想要更多,所以他最多只允许自己站在书店的对街,远远地望着,想像这她在里面工作的样子。

  而今,元朗终于进入这里,他放慢脚步,在一个又一个的书架间浏览。

  “铅字馆”只是一家小小的二手书店,但却是怡文从无到有,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虽然这家店并不怎么华丽,也并不怎么赚钱,但是因为她真心喜欢阅读,所以便很自然的选择一份和自己兴趣有关的职业。

  自己的点被元朗这样打量,她觉得有些自豪,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好像某部分的自己,亮敞敞地摊开在他面前,任人阅览。

  “很棒的店。”半响后,元朗说道。

  “你真的这么觉得?”书店被人夸奖,比听见自己被夸奖更令怡文开心、

  “是。”他专注的望着她,一字一句道:“这里充满了你的风格,我很喜欢。”

  忽然,怡文有些脸红。

  拜托!他是在说书店,又不是在说你,你干嘛脸红?怡文在心里骂自己。

  在慌乱之下,怡文开始不知所云,“我……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书,但我记得你喜欢爵士和蓝调,我们这里也做二手CD和黑胶唱片,要是遇见状况不错的爵士或者蓝调专辑,我就会另外留下来,我想……说不定你会喜欢。”

  他专注凝视她的眼眸如深潭,令人望不见底。

  他……为什么不说哈?在那样的注视下,怡文感觉胃部莫名的紧缩,心跳如擂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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