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不婚流行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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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于觅看了看表。“好啦,时间差不多了,我得走了。”

  “我也是。”现在才晚上七点,两个过去一混就是凌晨一、两点的不良熟女现在却早早便说掰。冉撷羽跟着起身,付清了酒钱,忽然转头。“于小觅。”

  “嗯?”

  “我现在很幸福。”

  于觅一愣,随即笑了。“那就好。”

  放弃了一开始的守则跟主义,都是为了这一刻。

  是的,她们都很幸福。

  —全书完—

  *编注:关于于觅的爱情故事,请看【爱很潮】之一·橘子说835《单身时尚守则》。

  山水有相逢 夏滟

  在书写的时候,我时常会想,究竟要放多少的“自己”进去?

  我曾在《野兽看招!》的后记中提到,每一个角色都是不同分量的“我”,不论男女。我藉由他们的口、他们的举止把我内心深处的想法表达出来,包含这个系列中两个主角对于“时尚”和“流行”的看法。但这毕竟是言情小说,多数时候我尽量不使“自己”介入过多,唯独此系列的两本女主,分别代表了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七十的“我”。

  占百分之七十的,当然是这一本的女主,冉撷羽冉小姐。

  当我写完《单身时尚守则》后,有人问我下本会是怎样的故事?多数人觉得应该是开心的,连我自己本来也这么以为,结果稿子一开下去,差异何止十万八千里,太多纠结的设定写得我自己都发闷,甚至一不小心投入太多的“自己”而使故事主轴偏离。“复仇”从来不会是我书写的主题,相较于这种白费力气的无聊事,我更看重如何让自己活得更好,所以为了让女主能往这个方向走,着实费了一番工夫。

  总言之,能够和于觅那个松花皮蛋成为莫逆的,肯定也不会是颗白鸡蛋。

  只因这本女主的性格大半来自于我的本性,我跟她一样死心眼,一旦认定了某一件事,就是把牙咬断了都会坚持到底。我曾深深地确信自己不被爱,至今这个想法依旧,只是减淡了许多,我对自己受过的伤害始终难以忘怀,因为我怕痛。当我的底线被彻底触犯,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对方,我的人生没有太多灰色地带,非黑即白,好恶分明。原本我一度安排这本书的结尾是个大团圆,但我发现我写不出来,即便我说过我喜爱一个快乐的结局,问题是我无法昧着良心写出连我自己都不以为然的事——所以,若要问女主跟男主的母亲最后是否有和好?我的答案是不,就算过了一百年还是不。

  因为我也有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原谅的人。

  所以,就这样吧。(笑)

  由于系列两本的女主都代表了满多成分的“我”,所以不否认我有私心,各自给她们配了这么两个救苦救难、勇于涉险的男主,也许内心真实的我一直都在期待救赎,尽管我明白奇迹并不存在这世上。你要问我真有这种男人吗?我的答案绝对是别傻了孩子,正因为不存在,才要写在小说里,现实的丑陋我已看尽,何苦连在梦里都不放过自己?总之写作这档事就是自娱娱人,能娱乐到,就当我们有缘分,娱乐不到就……哈哈,有缘再见吧。

  (有时候觉得到了这把年纪,也没什么特别好求的,写我想写的,满足我能满足的人就已经是很好的一个福分,我也不过是在芸芸众生之中想找个小角落舒舒服服地说故事,仅此而已。)

  我常在书里写到关于“付出”,其实我的看法是“并非付出得多的人就值得爱”,单方面的付出不过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压力,嘴上说着“不求回报”,难道真一点都不求?我不信,人是自私又利己的生物,即便是一句“希望你过得好”也是回报的一种,足以让自己沉浸在“我的付出帮助了你”的沾沾自喜中。付出根本是一种自爽行为,承受这种庞大情感的一方远比付出者还要辛苦,如果不爱,再多也只是一种负担,如果爱着,那更不可能无动于衷,只顾享受。我本想把这一点写出来,但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的论述,只得放在后记碎碎念一下,大伙儿看看就好喽!

  我喜欢听歌,所以好几本书都用了歌词,这是作者的一点任性。在上本有一首〈I am a rock〉,算是这个系列的潜在主旨,我英文不算太好,第一次听到这首歌,调子欢欣鼓舞,以为歌词也该是快乐的,直到有天偶然看到翻译,我被狠狠刺中,不禁庆幸自己虚乏的英文能力,否则也许在听见它的当下,我就会不受控制地爆哭出来。

  〈I am a rock〉叙述的,几乎是我的人生。

  我建造了许多墙/和一座深邃坚固的城堡/没有人可以入侵/我不需要友情,友情只会带来痛苦/那是我所轻蔑的欢笑与爱/我是一块岩石,我是一座岛屿。

  我有自己的书/还有诗可以保护我/我穿着盔甲防卫/躲在房间里,安全的藏在子宫里/我不与人接触,也没人会和我接触/我是一块岩石,我是一座岛屿。

  Paul Simon一直是我十分钦佩的歌手及创作人,他总是一身简便装束,不多打扮,仅一把吉他衬着他的灵魂,便感动了所有人。他的词如诗般优柔,却简单地使我们见了血,彷佛被掐着喉咙般难以言语。我曾有一度崩溃,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遍一遍地播放着这首歌,催眠般告诉自己:I am a rock。

  因为岩石感觉不到痛苦,岛屿从不哭泣。

  很久以前,我曾试着冷眼以对,嘲笑自己对于感情的渴望,我骄傲自己的独立,但不过是一种强撑的假象,因我无所依靠,只能直挺站着漠视我身后的一片荒芜。我笔下的女主多少带着我的期盼,期盼遇到一个真正爱护自己,将自己全心全意放之心上的人。

  现实中太多磨难,我只好期许我笔下的主角快乐、不容易被击垮(即便真垮了也有人帮忙撑着),只因活生生的我脆弱不堪,总被一句无心的言语给杀得片甲不留。我过去以为麻痹自己是最好的面对方式,可随着成长,我告诉自己,即便痛了伤了,我仍想细细品味人生里的每一种况味。让自己麻木很简单,可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很多人告诉我放下,我说不,我不放下,我要一辈子记着这些味道,即便为此遍体鳞伤,那也是我衷心所愿。

  谁不是荆棘丛里走过来的?我的人生没特别幸运,也没特别不幸,我痛过的你们也痛过,我的荆棘比你少一点,比她多一点,但我们都背着它前进。当有时真的痛得重了,我会告诉自己不要怕,这只是一份考验,那些伤痛将会成为滋养我的养分,直到开出花朵的那天。

  (是的,我和女主一样,还是天真地相信着这一天的存在,人生不就是需要一点盲目的“相信”?)

  至于Richard Marx的〈Heaven Only Knows〉也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首歌,歌词唱诵着游子的沧桑及惶然。他四月来台演出,可惜没唱这一首。很多时候我很佩服这些创作人可以这么坦然地面对自己的灰败,在书写这篇后记的时候,我正在听Eminem的〈Not Afraid〉。我听着这个几乎拥有一切的男人,独独缺乏爱,尽管全世界的歌迷拥戴他,也仍无法治疗他内心深处的孤独,他的空虚狠狠地打进我心底,使我郁闷,所以连这篇后记也跟着黑暗起来了……一切都是Eminem的错!(最好是)

  这套系列名叫【爱很潮】,由“单身是一种时尚,恋爱是一种潮流”这一句话发想而来,和什么潮湿啊、咸湿啊一点关系都没有,希望可以给大家很多爱的感觉喽。不过其实暗地里的系列名叫“阳光撞黑洞”,或是“追你好辛苦”,还有一个叫“勇者无惧”……感谢好友们提供。

  至于尾声则是我个人的恶趣味,老实说这套书名是我想出来的,结果写完了没一本符合主旨,尤其是这本。相信不少人看到中间应该会内心OS:“作者骗我!”对、对不起……(跪)不知不觉就写成这样了,我也是千百万个不得已,所以其实这一套书背后真正的意义是“因为爱很潮,所以单身的不单身了,不婚的也结婚了”世界大同、天下太平,喔耶!

  这一本的调性算是我难得的尝试(分明是误打误撞来的),如果有人喜欢,那真是不肖滟我最大的荣幸(开始狗腿)。下一本还在构思,应该会是快乐的……我希望。山水有相逢,上本没篇幅废话,我在这本彻底废话回来(有必要这样吗?),总之,一样谢谢看到这儿的读者朋友,旧雨新知一样感谢,还有再一次让我爆字数的编辑(至少没像上一本那么多了嘛……)、出版社大人、给我支持和吐槽的好友们,以及非死不可上的宝贝们(笑),谢谢你们,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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