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那女人横眉竖目的站起来,短衫下白皙细长的手臂一伸,一把扯下他肩上的背包。
天啊!这女的力气怎么这么大,好像是有练过的。
“喂!”
“是不是要来比一场啊?”她在他脸前挥舞拳头。
“告诉你,我是空手道黑带,柔道六段,贻拳道九段,没有人能够在我出拳后不流血的!”
真的假的?她的手挥舞得很有力,但是她看起来瘦弱的好像他用一根手指头就可以扳倒她。
孟凡衷吞了一口口水,想起老爸每次跟老妈吵架后跟说他的话:“孩子,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所以在危急之秋,就要表现出男人宽大的胸襟跟风度来,不要跟恰查某一般见识。
她好像看出他有一点软化,嘴角得意的扬了起来。
“要是让我找到可以喝的东西你就完了!”她一边威胁他,一边动手翻他的背包。
孟凡衷一向对自己很有自信,但是今晚面对这个太妹,他感觉到自己的尊严完全扫地,所有人窃笑的眼神集中在他和她身上,现在的人很奇怪,看到男人欺负女人就会挺身而出,可是看到女人爬到男人头上像在看人作戏。
他就这样像个木头人,傻呆呆的看着一个陌生女子乱翻他的背包。
“六法全书?”她皱着细细的眉毛看他。“你没事带这么厚一本书上街干么?这种书是给人看的吗?”
看就知道她没知识也没常识,这种专业的书籍岂是她这种人看得懂。
她打开他的铅笔盒。“蓝笔、红笔、黑笔……喂!阿呆,为什么没有萤光笔?”
“为什么要有萤光笔?”他又不需要。
“我喜欢萤光笔!”她答得很理所当然。
笑话,她喜欢,他又不喜欢。孟凡衷在心里冷笑。
“记得,要去买一只萤光笔,下次我检查要是没有的话,”她握起拳头。“你就等着瞧!”
还有下次?像她这种太妹,他逃都来不及了,谁还想跟她纠缠不清。
“啊哈!小子,让我抓到了吧!这是什么?”她从背包里面拿出他在还没进捷运站前买的可乐。
“这……这是可乐。”他有点呆滞的回答。
“在跟我装傻啊!”她点头冷笑。“可乐不是用来喝的吗?那你用可乐来刷牙漱口的吗?”
孟凡衷吞了一口口水,他不明自己一个堂堂正正的优质新好男人,为什么会惧怕一个无理取闹的落翅仔?
她又重新站了起来。“好啊!我问你有没有喝的,你居然敢骗我没有……”
她在他面前扳手指,喀啦喀啦响得他头皮发麻。“在捷运站里面不能饮食。”
“谁说的?”
“政府规定的。”
“政府?政府是什么东西?政府是人民的公仆你不知道吗?没有我的选票他们当得了官吗?”她再度露出杀人般的阴狠眼神。
话是这样没错,但是,她以为她那一票跟他的有什么不一样吗?她以为她的票具关键性,能救亡图存、力挽狂澜?她…也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吧!
孟凡衷在心里连连冷笑数声,但就是不敢直接说出口耻笑她。
“你敢骗我……”她恶狠狠的瞪着他。
她要杀他灭口吗?孟凡衷不安的望着四周的人,希望万一他有个什不测,他们能替他指出杀人凶手。
她用力的摇了摇可乐精,不由分说就朝他的脸拉开拉环--
想当然耳,可乐喷了他一身!
孟凡衷根本就来不及反应,就已喷得满身满脸!
“这是惩罚你说谎,我最讨厌人家说慌骗我了她在他面前大叫。
这真应验了一句话: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他是招谁惹谁了?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个女的,为什么一而再的吃她的亏?
孟凡衷狼狈的站在原地,身上还不断滴下可乐深色的汁液。
整个车厢的人即使想笑也不敢笑出来,因为这女的凶神恶煞的狠样,让人以为她是黑社会老大的女儿,此时风声鹤唳、人人自危,生怕自己会是继这倒霉男人之后的下一个牺牲者。
她拿出他铅笔盒里面的笔,“手伸出来!”
可乐喷得他整身都是,他干么要理她?可偏偏手就这么不听使唤的乖乖伸出去。
她另一只手握住他的手,然后在他手心上写字。
“噢……哇……”她写得可真用力,痛死人了!既然会在他背包里拿铅笔盒,为什么不会他的笔记本,一定要写在他手上呢?而且…那是一支钢笔耶!她不知道那笔尖既硬又利吗?
可是…孟凡衷觉得她握着他手的手掌,柔柔软软的像棉花糖,让人好像咬一口 …”
“这是我的手机号码,明天这个时候打给我,要不然的话……”她突然像厉鬼一样的拉长语调。“你这辈子最好不要再搭捷运!”
列车到站,自动门打开,她把笔放进自己上衣的口袋,边瞪着他边走出车厢。
孟凡衷浑身血液凝结似的目送她走出车厢,一直到自动门关上,她还站在月台上威胁意味浓厚的朝他扬扬拳,列车慢慢驶离月台,待他提在喉咙口的心脏慢慢归回位,才发现—
“啊”他大叫一声,吓到了整个车厢里的乘客。
他刚刚应该下车才对呀!孟凡衷懊恼的抓抓头……这下完蛋了,非打电话给刚才那个神经病不可,没想到……居然会衰到和她同一站下车!
* * *
人在衰的时候,倒霉的事通常是接二连三的接踵而至。
昨天晚上过站下车,将近凌晨十二点已经没有公车,身上又没有多余的钱搭计程车,只好认栽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深夜的街头。
委靡不振的走回家后,又被老妈数落个半死,老妈声泪俱下的指责他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老爸则在一旁帮腔家门不幸出他这个逆子,双亲无视他的脏污与疲惫,在冀望他早日成家立业的结语下恨恨休兵。
凌晨三点洗完澡上床,一早八点半就又到学校上课,下午到图书馆收集资料,晚上到补习班恶补,一直到深夜十一点才得以喘息。
走出补习班,正想去搭捷,脑海又不禁忆起昨晚的惨痛经验,想想不妥,孟凡衷决定最晚班的公车回家.
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住处所在的大楼,他爱困的要死,管理员伯伯跟他说什么完全置若罔闻,他等电梯从二十四楼下来等得快睡着,好不容易电梯下来了,里头空无一人,他垂头走了进去。
电梯门正要关上,低下头的孟凡衷突然看到一只穿着可爱凉鞋的脚卡在门缝间,然后那人走了进来。
电梯里只有他和对方两个人,他还是低头看着对方的脚,懒得把头抬起来。
她的脚趾头真漂亮,玲珑小巧,脚趾甲涂着淡淡的粉红色,基本上他不喜欢女生涂有颜色的指甲油,但是她彻底推翻了他原先的想法。
难怪女生都喜欢粉红色,因为粉红色真的很适合女生。
他也不如不觉被这种梦幻的颜色所迷惑,粉色的扇贝指甲镶在晶莹剔透的脚指头上,白里透红的脚丫子搭配白色的细带凉鞋更显雅致,然后他看到她纤细的脚踝上,银色的脚炼亮闪闪的发着光……多么美丽可爱啊!
灵光一闪,孟凡衷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
时间:凌晨十二点整
地点:密闭式的电梯
人物:男女主角外别无其他闲杂人等
太好了!果然很符合他理想中的命运式邂逅,这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感谢老天,在他苦等了二十二年漫长的岁月后,终于派遣了他生命中的真命天女来拯救他,她将带给他甜美的爱情,她将带给他美丽的人生,她将带给他全世界的快乐……
但是当孟凡衷抬起头望向他梦中的公主时,他整个身子严重的震动,最后背脊砰的撞在电梯中大片的镜子上!
为……为……为什么?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搭配下,他邂逅的不是他命里的公主,而是昨晚在捷运里把他整得很惨的落翅仔?!
“是……”女孩看到 ,脸 浮现 丝 异,但 随即被一股蛮横的骄气所取代。“我不是叫你打手机给我吗?”她在他跟前摇了摇手里的行动电话。
他很怕她随手就把手机往他脸上丢过来。“我……”
振作!振作!他是未来顶天立地、伸张正义的大律师,怎么可以被一个太妹击败!
但是偏偏此刻不知是老天爷的捉弄还是老妈忘了生胆给他,遇到跟前这个张牙舞爪的落翅仔,他就什么办法都没有,孟凡衷就是没那胆子大声说话,更逞论跟她唱反调了!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正想找算帐 ,没想到就在电梯间遇到你,还真是老天有眼。”她双手环胸,站着三七步斜眼看他。
什么老天有眼,算他衰!老天要是有眼的话,就不该让他这国家未来的栋梁遭受到劣女如此的茶毒!孟凡衷尽量贴着镜子,小心呼吸,看能有多远就离她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