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纳雍微眯的眼瞧着江太夜手边的香茗。小娃儿只喝茶,这不行呀。
要从女娃儿变成女人,一定得要喝酒才成。
没关系,一步一步来。先搂住她!
“齐远,备马。本王要和江姑娘一同骑马。” 朱纳雍挥衣,起身。
“骑马!”江太夜的眼睛几乎要闪起星星了。不见山庄里的马儿不多,通常是庄主、管束和几位大长老才有马可骑。她和白妞儿只骑过几次白长老养的马儿,快又舒服,简直像是腾云驾雾一般。
瞧见她一脸兴奋的模样,朱纳雍笑问:“喜欢骑马?”
“喜欢极了!我好爱马儿呀。我觉得马儿最俊俏了!”这次不用他拉,江太夜自动自发的跟在他身边走。
“喔,那你等一下见到府中搜罗的名驹,肯定会在开眼界。特别是本王的座骑‘昂星’,它是府中最好的马儿,跟起来就像它的脾气一样又烈又疾;它不轻易近人,很认主很高傲的。除了本王之外,谁骑上去就立刻被它甩下;平常有人靠得太近,还会被它踢伤。当初为了驯服它,本王花了好大一番工夫……”他唇角含笑。
这次的主题对了,很好!
朱纳雍边走边向她述说爱马的暴烈脾气,以及爱马迅疾如风的超卓速度,勾得她直说:好棒、好想骑、分她骑一些好不好……
到了马厩之后, 朱纳雍本来打算先让爱马对她先扬蹄威吓一番。依他这几日对小女娃的观察,她很爱新奇的事物,就算一时吓得花容失色,也会很快就恢复,然后仍会兴致勃勃的想骑马。这时,他就顺应民意的和这位黄花大姑娘同乘一骑,迎风驰骋,同时暖玉温香抱满杯。
跑得极快的马儿昂星通体纯黑,没亮纯色的身体无一丝杂毛。
它已被富有经验的马展示会上了马鞍,戴着这束缚的马鞍,它很是不悦;没喝到人出气,它更不悦!
昂星知道不久之后,就会有几个人过来,虽然主子不能踢,但是它能踢别人!
众人还没踏近马厩,就听见马儿磨蹄喷气的声音。
朱纳雍脸上的笑意更深。
走在最后边的杏袖和翠袖缩缩肩膀,又稍稍落后了半步。
齐砚吞了吞口水,曾经被昂星踢过的他想着待会儿该怎么闪躲,但是又不能让王爷被踢中。
江太夜闭着眼,侧耳倾听了下,如痴如醉地说道:“真是只健壮的马儿。“
“小姐……”杏袖和翠袖呐呐道。
“喜欢吗?”朱纳雍笑得温和无害。
“见到了一定更喜欢!”换好骑装的江太夜轻步上前,赶在众人之前抢先进到马厩里,冲到昂星旁边。
昂星瞧见有一道人影晃了一下,就出现在它视线里,它用力喷了一口气,定晴细瞧它将要踢的倒霉鬼,准备随时攻其不备。
望着彪悍高大的马儿,江太夜痴痴的说:“好迷人啊!多么强壮有力的腿呀,跑起来肯定快又耐久。多么健壮有弹性的腰腹,坐在那上边肯定舒服极了,再久我也不会觉得疼的……”
仿佛和情郎在月下谈情的呢喃低语,那软软黏黏的声嗓,又柔又甜,令人心神颤动不已。
江太夜充满爱意的眼神和昂星不驯的黑亮大眼正在进行深情交流。晚了几步进来的众人正巧听见她这番充满感情的话。
杏袖和翠袖的俏脸烧红,头低得都不敢抬起来了。天啊,小姐说话真直白大胆,这是在寝房外呀!
齐远轻咳了一声,看了眼自家王爷,然后将视线转往地上。齐砚的脸有些羞红,毕竟他才十四岁,听到这段情话,难免会……咳,他的定力没哥哥那般强。
朱纳雍倒没对那番话想入非非,因为他瞪着爱马在她附近东闻闻西嗅嗅,然后照理说很高傲、脾气很暴烈,除了他以外谁都不亲近的昂星,居然就这样低下头颅,亲昵的靠在她伸出的手上,一脸愉悦的磨蹭她的掌心!
“真是好马儿……”江太夜赞叹,小手来来回回的抚着马首马颈。昂星舒服的嘶鸣了一声。这人身上有一种自然的气息,它觉得好像回到熟悉的草原上了。
“昂星?”朱纳雍疑惑。他怀疑爱马今日中了风邪,不对劲了。
骏马看了看主人,又继续享受这舒服的轻抚,仿佛全身体毛都被这一下又一下的抚摸给抚得平顺柔和,每一道肌肉都放松下来了。
“昂星真乖巧。”江太夜痴迷的说道,小手仍持续摸着它。
后来是江太夜骑着昂星,它欢快地载着她撒蹄奔跑,黑亮的毛发在日光下闪闪发亮。朱纳雍骑另一匹黄马,棕黄毛色,肚腹外有着云斑状的白纹,是府中仅次于昂星的良马。
于是,朱纳雍原本要拥美入怀、共乘一骑的如意算盘,硬是就被那匹叛主的高傲昂星给破坏殆尽。只是,他一听见她高兴爽脆的笑声,微感挫折的不快倒是马上烟消云散了。她的笑声清脆无杂质,听起来很舒心,十分具有感染力,到后来,他的嘴角也不禁噙着淡淡笑容。
如果朱纳雍知晓她曾经用这般痴痴的眼神,在第一眼时间就取得一只老虎的喜爱——连凶猛的山中之王她都可以如此轻易收报——那么对于马儿的投诚,也就无需介怀了。
第6章(1)
晚上。
朱纳雍在书房里看书。
身为王爷,他什么书都看,经、史、子、集、诗问、杂剧、小说……等,只要书肆里买得到的书他都看。他没兴趣钻研学问,毕竟他不可能成为一代大儒,看书只是一种方便又安全的消遣,不会太无聊,而且不招人诟病。
久而久之,每天看书已经变成他的生活习惯,新书要等他看完之后才归类至书架,因此,当朱纳雍发现桌旁放着一叠高耸的新书时,心中微感讶异。
“哪来这么多的书?”他翻了翻书,瞧见纸镇下压着的笺纸,上面写明是这几天陆续购进的书单。
这几天王爷虽然没进书房,但书童仍是尽职的做好本分应做之事。
朱纳雍坐下,随手拿起一本书,弹了弹书册封面。“对了,我以前每天都来书房的,而且一待就很久,最近为什么少来了?”
因为府中多了个江太夜,那个来自不见山庄的有趣女娃儿。
小小女娃居然不知好歹的在比箭中赢了他这位尊贵的王爷。
“哈,原来我的箭术还差了些。”他掩卷而笑。
原来这种心里有些刺刺的感觉,就是看见真实的感受。难道人人都说忠言逆耳,佞言顺耳。他现在终于了解身居高位者嘉纳谏言的当下感受,她用行动用言语表示这些真实的面相。
“很新鲜,感觉还不坏。以后应该和小娃儿多亲近亲近,免得太常听阿谀之词,就不习惯听忠贞之言了。“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本王该改、该改。”
多少王侯的本性不坏,但是日日在顺意媚词的环境下长大,不知己身之过、不知行为之错、不知能力之限,时间一久,终究变成暴虐酷厉之人。他还记得被封为代王的皇兄小时候曾经把掉下的雏鸟小心翼翼地捧回鸟巢里放好,为此皇兄还擦伤了手,衣袍被树枝划破了也没注意到:当时他还陪着皇史一起守在树底下,等大鸟回巢,瞧见雏鸟呀呀的吃了食物,这才安心离去。
曾几何时,皇兄变了,变得贪心,变得多欲;然后皇兄被封为代王,过几年被新帝所废,皇上登基后又恢复其王位,最后因其恶行连连,终究被皇上贬为庶人。
“每朝每代总是有几位皇亲国戚不是寿终正寝的,本王要多多检视自己的行为是否逾矩……明天再去亲近亲近小娃儿,跟她在一起,舒服,不用猜她的话中是否暗藏玄机;不用猜她的话是真是假;不用猜她的话是对着一个王爷讲,还是对着我讲。看腻了以前那些美如牡丹却心如蛇蝎的女人,难得遇见一位表里如一的女人,本王定要好好把握。对了,要培养感情,嗯……得想个好法子把她搂入怀中,轻怜蜜意一番,才能好好的培养感情……”
朱纳雍思索着良策。
接连数日,朱纳雍和江太夜早上都在骑马,饭前饭后谈的多是马经,从相马的技巧、驯马的过程,育马该注意的事项,以及指导她的骑术,还巨细靡遗的述说自己当年和昂星认识的经过。
瞧见她崇拜的眼神,朱纳雍扬唇一笑。很好,他们有共同的话题了。
他的骑术明显的比她精湛,毕竟骑马并不是单纯的坐在马上就行了。不过,他发现了个怪现象……今早,众人出发去城郊的王府别院,他骑昂星,江太夜骑的是那匹棕黄毛色的马儿,名为骁将。
照理说,昂星的脚程略胜骁将一筹,为什么他总觉得两匹马儿跑起来的速度差不多呢?
昂星多日来心情愉快,吃好睡好活动好,看到那个草原般的姑娘它心情更好,连马夫为它上鞍时,它非但没踢人没磨蹄,还兴高采烈的准备一展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