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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你自己的问题吧。”

  “是啊。”面对小米的疑问,她很干脆的承认了,“所以当你问我怎么不赶快找个男朋友的时候,我才会回说哪那么简单,恋爱的时候,有三分之一的的间在吵架与冷战,另外的三分之一会怀疑自己在干么,至于最后的三分之一,才是在海边追逐雨中散步的浪漫时光。”

  “我谈恋爱就很少跟女朋友吵架。”

  “那不一定啊,我看江日升就一天到晚跟女朋友吵,吵到我跟凯圣都快要跪地求饶了,那又怎么说?”

  爱情哪,根本就是运气问题。

  以前不是有人说,好男人与好女人不见得能谈一场好恋爱,坏男人与坏女人也不见得就无法成就好感情。

  所以,感情世界没有绝对。

  像高中那次恋爱,阳光学长配她这个凡事不拘小节的学妹,怎么看都应该是模范情侣,但谁知道在一起后大小吵不断,后来还变成学弟妹眼中有名的反面教材,怎么想都没道理。

  难道说,想陪着一个人真的很困难吗?

  想恋爱,又怕恋爱。

  想谈感情,又怕放太多感情。

  也许,盲婚制度说不定还是有点好处的,反正定都定了,无法反悔之下,双方也只有努力的份,不像现在,一言不和就宣告分手。

  也许,就是因为分手太容易了,所以大家才不用心经营感情。

  想来想去,说不定暗恋是最适合她的,既可以有恋爱的感觉,又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当然,因为不是两情相悦,所以绝对不会发生吵架冷战等影响心情的事情……对,她怎么会现在才想到,找个人来暗恋就好了嘛,不会有痛苦,又能有依恋的心情,而她这个越来越不浪漫的漫画家,不就是需要依恋的心情吗’!

  “喏,给你。”

  好大的乳酸蛋糕!

  乔雅捷一扫颓废,大眼睛闪闪发亮,“你怎么会有?”她记得,日升酒吧的甜品目录根本没有这一项。

  “老板替女朋友做的,她一定吃不了这么多,切三分之一给你。”

  “小米,谢谢,你真是个好人。”

  “说我是好人不如说我是帅哥。”

  “你真是个帅哥。”敷衍的丢出这一句,乔雅捷拿起叉子,切破琥珀色的表面,挖起一小口放入嘴巴,“嗯,好好吃喔。”

  所以,即使江日升与女友三天两头吵,她却没有搬家的打算,因为如果有一个中西莱乃至于甜品都难不倒他的室友,没有人会想搬的。

  第二口,此糕只应天上有。

  第三口,人间哪得几回食。

  这已经不是一个酒吧老板的手艺了,而是可以参加电视冠军蛋糕师傅赛的境界,而且,冠军绝对手到擒来。

  吃蛋糕吃得正高兴,今晚的第二记爆栗再度袭上她的后脑勺,“喂,你真的是来我这边白吃白喝的啊?”

  “你女朋友一个人吃不完这么多的啦。”

  江日升坐上高脚椅,原本不是太高兴的表情在看到她脸颊上的蛋糕屑之后露出些许笑意,“我知道我的东西好吃,不过,你的吃相也太难看了吧。”

  乔雅捷怔了怔,过一会才意识过来,连忙伸手往脸上摸去,果然,在左边脸上摸到一小块的蛋糕。

  “你不要笑喔,这可是好吃的证明呢。”

  “我做事情从来不需要别人证明。”

  “那——”她笑咪咪的,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突然瞥到刚从入口处进来的女子,脖子一缩,将蛋糕往另外一边移了些,身子也转向另外一边,“喂,你女朋友来了。”

   ☆  ☆  ☆

  那个穿着白毛衣的短发女生,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对方浩军来说,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形。

  笑起来有点男孩子气,但却不会让人感觉粗鲁,反而有种潇洒。

  眉宇之间有点顽皮的昧道。

  她跟那个应该是老板的人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说说笑笑,他皱着眉毛的脸看起来不是很高兴,但她很显然的不太放在心上,对她来说,调酒以及蛋糕似乎比同居人重要多了。

  同居人……

  方法军突然想起那个辣妹服务生说的话,“她不是我们老板的女朋友,他们只是住在一起而已。”

  然后,另外一位穿着黑色长靴的女子进来了,三言两语,一下就跟老板吵了起来。

  白毛衣女生不是害怕,也不是高兴,反而像……看到土狼的幼狐。

  原本笑意盎然的脸此时有种讨饶的感觉,不只她,连带酒保以及刚才替他们服务的辣妹都是同一号表情,而其他几个外场人员甚至采取绕远路的方式递单子,有志一同的避开了爆炸点。

  白毛衣与黑长靴……

  “浩军,你今喝怎么了,心不在焉的耶。”陈倩倩一脸奇怪,“不舒服吗?可是刚刚离开吃尾牙饭店的时候都还好好的啊。”

  方浩军当然不可能告诉她自己好像个女人给吸引了,尤其是他一向很鄙视一见钟情这种事情。

  于是,他说了一个很普通的理由,“喝多了吧。”

  “刚才尾牙的时候?”

  他扯开一记笑容,意思很明显。

  虽然他是BS高级专员兼招牌彩妆师,但工作可不是化化妆、拍拍照片跟广告就好,他有一定的人际关系,也还有研究项目,而且与其他自居于艺术家的美妆工作者来说,他并不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麻烦。

  好像,很多人把孤僻与有个性画上等号。

  但其实个性并不是自己塑造的,而是在生活的细节上给人的印象使然,只是很多人不了解这点,一个劲的以不太自然的方式塑造个性。

  方浩军自己是满喜欢认识新朋友的。

  所以在那种宴请各级主管以及相关厂商的场合,他喝了不少,或者说喝了很多也可以。

  陈倩倩亲眼所见,完全相信,“那要不要早点回去休息?”

  方浩军拉回神思,“也好。”

  吴欣宜连忙起身,“我来开车好了。”

  “你开我的车送我回家,那你呢?”

  “我再叫计程车。”

  于是两人步出了酒吧。

  吴欣宜开车很稳,深夜的马路上,车身平稳的前进中。忽然,下起了一阵雨。

  方浩军开了一点车窗,让一月的冷风吹进,些微的雨丝打在脸上有种清凉感觉,醒醒脑,也醒醒精神。

  虽然他现在仍清楚记得白毛衣女生的一颦一笑,但是只要他回家睡一觉起来,一定什么都不记得。

  因为世界上没有一见钟情这回事。

  绝对没有。

  第三章

  方浩军是因为刺眼的光线醒过来的。

  昨晚直接倒在床上,窗帘没拉,午后的冬日太阳就这样大刺刺的穿过落地玻璃窗,然后照在他的脸上。

  他一向浅眠,光线刺到眼皮,一下就醒过来。

  有点神经质——吴欣宜是这样说的。

  他不否认,浅眠的确算是神经质的一种,而他身上,怕也只有这点符合一般人对于艺术工作者的既定印象了。

  梳洗过后,他开车直驱西门町。

  “拍摄街头女性”这种事情虽然可以交由一般职员去做,不过,因为这是第一线的接触,抓住客层是美妆事业最重要的工作,所以多年他都习惯自己动手。

  自己挑选,自己拍摄,从女性的喜好中塑造出可能的流行。

  一月底,学生大概都放寒假了,行人步道上多得是少年少女,声音很大,脚步轻快,方浩军就站在捷运出口,拿着数位相机对着路过的少女以及年轻女子按下快门。

  唔,这个眼影画得不错,这个,哇,唇膏颜色太深,再来这个感觉还不坏,满清新的,这个……昨天晚上在日升酒吧的白毛衣?

  方浩军将目光从数位相机的镜头移往捷运出口的楼梯,短发,大眼睛,走起路来有点闲散,脸上有种睡不饱的慵懒感觉。

  她今天穿了一件,呃,有点像大学社团的衣服,牛仔裤,球鞋,削瘦的肩膀上背了一只颇有分量的袋子。

  她正在上楼梯,而他就倚在扶手旁。

  几秒过后,两人视线再度对上,像昨晚一模一样。

  不知道她还认不认得他,毕竟他们的“曾经见过”也只有短短几秒,但是,方浩军还是不由自主对她点了一下头。

  她扬起眉,颇有意外,“你记得我?”语气很怀疑。

  方浩军一笑,“你昨天穿着白毛衣。”

  她的眉毛挑得更高,“我还以为你昨天喝醉了。”

  还以为?

  这么说,她也记得他,这倒是个好现象。

  方浩军的心情不自觉的好了起来,但很快的,他又发现自己居然为了这一点小事高兴有点不太寻常。

  他对她好像真的有点……特别?

  这应该算是特别吗?

  他还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一见钟情这件事情,但,若说人与人之间有所谓的缘分存在,他倒是不会反驳。

  “你背着这么大的袋子要去哪?”

  “去买东西。”她的小脸一沉,“昨天出门前忘了关窗子,雨水打进来,我那些不能浸水的全部浸水了,如果不是为了买那些东西,我才不要这么一大早起来,眼睛根本睁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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