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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来要烤鱼给叶子吃,可是一不小心掉进溪里,是叶子救我的哦,他还把衣服借我穿……」说到这里,她的脸颊泛红。

  对啦,就是那次,她真心相信他不是女扮男装,而是货真价实的大哥哥。也是那次,她闻着他衣服上的味道,人生第一回,她懂得何谓脸红心跳。

  「我表哥有那么好心?看不出来。」乔以励质疑道。

  的确,他对女人冷漠孤傲,从没有哪个女人能得到他的特殊待遇。

  品桦在电话中埋怨过,说他和秦秘书在一起的时间都比未来老婆多更多,还问道:「如果我和秦秘书掉进水里,你会救哪一个?」

  他想了想,实话实说:「都不救。」

  他很清楚自己为什么给这个答案,因为秘书死了,可以再聘一个,品桦死了,他可以再找徵信社物色另一个妻子。

  重点是,这个答案可以让品桦清楚,不要跟他埋怨他的工作。

  「有一次啊,叶子想吃莲雾,我就带他去偷拔阿山婶家的莲雾,我爬老半天,才爬到他们家的墙头,结果被那只大黑狗发现,它在墙边狂吠,把阿山婶给叫了出来,我三两下窜到莲雾树上,躲在树叶里面。

  「叶子好可怜哦,他被阿山婶发现,拧住他的耳朵,把他臭骂一顿,还带他回家找爷爷奶奶。都怪他的身手不好啦,要是他加快动作跑掉,阿山婶那么胖,怎么抓得到他?」

  怪他的身手不好?有没有搞错?叶新恒忍不住把资料夹盖上,转头对上她。

  还原事实真相——那天是奶奶生日,他凑了几天的零用钱,带着一把铜板,想到菜市场替奶奶买她最爱吃的莲雾,恰好碰见艾筱枫,她见他在莲雾摊前犹豫,就把他拉到旁边,小声说:「不用浪费钱啦,我带你去摘全村最好吃的莲雾。」

  他不要,她硬和他拉拉扯扯,把他手里的铜板给扯掉,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铜板一路滚进水沟里,气到想把她抓起来揍一顿。

  她缩缩脖子,不知反省,还笑嘻嘻的说:「看吧,早就注定你非吃阿山婶家的莲雾不可。」

  然后,他的道德感不够坚定,傻傻跟她去了。

  接下来就像艾筱枫说的一样,只不过他不逃是为了正义感,他担心阿山婶把错都算在她头上,特地留下来和她同甘共苦。

  没想到艾筱枫是小人,阿山婶一出现,她就躲进密密麻麻的叶子里面,眼睁睁看着阿山婶拧着他的耳朵,带他回去见家长。

  虽然那个晚上,她带了一大袋莲雾来找他赔罪,他还是照决定,和她冷战了三天。

  好像每次和她在一起,都会有事发生,不管是好的或坏的;好像每次和她在一起,他就会被勉强照着她的心意做事;好像他老是被她错认为女生,却连一次都没有……没有动手揍她。

  为什么?因为她的笑脸吧,她的笑脸让人动下了手。

  他说不清楚两个人是什么关系,但她的笑脸始终留在他的记忆里,即使他不认为那是段美好记忆,即使他刻意逼自己忘记。

  所以,当她此际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泣诉自己被抛弃的故事时,他的心情……说实话,挺烂的。

  大概是这个烂吧,让他顺着以励,将她带回家,听着他连想都不肯再想的陈年往事。

  「表哥。」乔以励唤他。

  「怎样?」他回过神。

  「她睡着了。」

  「是睡着还是喝挂了?」他瞄了一眼桌上十几瓶啤酒空罐。

  乔以励耸耸肩。他太习惯让女人喝挂,之后的点点点……再说。

  「好啦,人是我作主带回来的,反正你不习惯有人待在你屋里,不如我把她带回去?」

  说着他弯下腰,打算把不省人事的艾筱枫给带回家去。他家离这里不远,上电梯,两层楼而已,他不会因为酒驾被开罚单。

  叶新恒瞪他一眼。哪个被他带回去的女人能够全身而退?别人不认识这只披着人皮的狼,他还不晓得吗?

  「不必,艾筱枫留在这里。」他走到她身边,推开表弟。

  「你不是说真的吧?你这里又没有别的房间。」

  「你那里有?」

  他们都是怪物男,八十几坪的大公寓,只隔出客厅、厨房、书房和主卧房,对他而言,这种设计是为了不留宿客人,但对以励来说,就变成「不让客人独睡」。

  乔以励摊摊手,谁教表哥是人家最好的朋友。耸肩、离开。

  在门扣上同时,叶新恒坐到艾筱枫身边。

  再度重逢,第一次,他正式审视她的脸。

  她称不上美艳,但清丽动人,她的五官长得很乾净,她的耳垂圆圆的,像颗小珠子,她的嘴巴小小红红的,睡觉的时候微微嘟起,像幼稚园小孩,没记错的话,她二十五岁了,却仍然带着十二岁的可爱天真。

  他弯腰,将她抱起来,走进自己的卧房,拉开棉被,把她送进床铺里,在离开之前,他又忍不住回身,看她一眼。

  第二章 叶子是大好人?(1)

  「你在旅行社工作?哪一间?」

  「翔联。」

  他拿筷子的手顿了顿。

  「咦,你的表情很怪,噎到了吗:还是你对我们家旅行社有意见?哦……你认识我们老板?」

  「没有。」他直觉否认,低头,浓墨双眉紧皱。

  将空调温度设定在二十六度,穿衣镜前的男人一面梳着头发、一面盯着墙壁上的时钟,像在等待什么似的,却又像对即将要到来的事情感到不耐,那是个复杂、难以理解的表情。

  叮咚!

  他的嘴角下意识地勾出一抹笑意,但视线对上穿衣镜里的自己时,他无奈地把衬衫扣子扣上。

  一个礼拜了,他就知道那个晚上是个错误,他根本不该把艾筱枫带回家,不,应该连车子都不要让她上。

  因为第二天,她在他床上醒来,步出客厅,发现他高大的身躯窝在沙发里面,当!眼睛冒出许多小颗星星。

  她流着鼻涕、感动到不行,她圈住他的腰,像小时候那样,半点都没发觉,他们早已经是成熟男女。

  无尾熊又巴上尤加利树,两条手臂在他背后扣紧紧,要是她的臂力够,他保证她会整个人都挂上去。

  「叶子,我就知道你对我特别好,从以前就这样,我们很有缘份,我们的交情与众不同,对不对?」

  他摆屎脸,她没看见;他发挥冰人所长,用零下四十度C的口气叫她闭嘴,她没听见:他打开门、用力把她推到大门外,还亲自按下电梯,送她走。

  她竟说:「谢谢你担心我上班迟到。」

  他真的很想撞墙,在她眼里,看不见他的不友善。

  从那天之后,每天早上七点半,艾筱枫都到他家门口报到。

  他很想跟她说:「错!我没有对你特别好,没有对你与众不同,只是别的同学很清楚我的冷眼代表的是拒绝,不像你,永远一头热。」

  但是这些话,他没说,因为她的笑脸,甜得可以挤出枫糖浆。

  他被她缠上了,像多年以前。

  他可不可以别去开门?不行,他不开门,她会在对讲机前面唱歌,唱三百年前音乐课本里面的歌曲——天亮了,日出了,快快起床不要贪睡,田园在唤你,快快出门去,今天好天气,今天好天气。

  他可以忍受乏味歌词,可以忍受单调曲子,但让他无法忍受的,是她吓死人的嗓音。

  他没见过哪个人可以在同一首曲子里,转上五个不同调子,也没见过哪个人歌声像她那么可怕,却敢自信满满的开口唱歌。

  为了保护自己的耳朵,他打开门,迎进她溢满糖浆的笑脸。

  「你不能在其他时间出现吗?现在是早上七点半。」他的脸像扑克牌老K。

  「我要叫你起床啊,而且这个……」她把便当盒递到他面前。「表弟说,你不爱吃早餐,早餐很重要,是一天精力的开始哦。」

  他无奈的看着她,而她把他的无奈解释成感激。

  所以,她大大方方走到餐桌边,自在得像在自己家里面,她把带来的早餐一碟一碟排在桌面上。

  老实说,她的歌声很糟,但是手艺很好。七天了,她变出七种不同的稀饭,地瓜稀饭、薏仁稀饭、山药稀饭、广东粥、海鲜粥……而搭配的小菜,不仅爽口,颜色还会让人食指大动。

  她准备的养生茶、冷泡茶,每种口味的茶水都让他厌恨起秦秘书为他所泡的咖啡。

  为了她的早餐,他必须提早半个小时起床,前三天有点辛苦,后四天他慢慢适应,幸好她也不是太白目,知道星期假日,要晚一个小时出现。

  艾筱枫摆好菜色,转进厨房,把昨天的食盒收进环保袋里,经过餐厅时,她笑着对「好朋友」说:「你慢慢吃吧,我要去上班。」

  「你不是说,不想上班?」

  他的口气冷冰冰,表情漠然,正常人会相信他的问句出自「不耐烦」,但艾筱枫天赋异禀,就是能从他的口气里听出「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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