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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你见过别的女大夫呀?”不管他是不是在吹牛,花橙藜倒很有兴趣。“改天一定要介绍给我认识。”她正感叹只有她们三姐妹行医,既然知道大明朝还有其它女大夫,当然得瞧瞧,说不定还能结成好友。

  “呃,好……好啊,这有什么问题。”蒲砚卿压根儿就是乱扯,没想到她竟然相信,还一脸兴奋。

  “那就麻烦你了。”花橙藜照例绽开天仙般美丽的笑容,看得蒲砚卿飘飘然,心头小鹿乱撞,不自觉地脸红。

  无论如何,他总算平静下来,也顺利进到回春堂,那条蛇也算是丢得有代价。

  说起来,那条可怜的蛇尚昏死在蒲家的马车内,比蒲砚卿还早一步回到京城,他要是知道一定很不甘心。

  “让我瞧瞧你的脚好吗?”

  但是他没有空和蛇生气,此刻他忙着收回心神都来不及了,她的笑容可真迷人。

  “这……好吧!”他原本是想拒绝的,再怎么说也不能让女人医病,他身为男人的自尊要置于何处?问题是他的小腿此刻正在抽筋,根本由不得他任性,他只好暂时屈就。

  “橙藜姐,我来就好。”小七子见花橙藜要亲自动手,连忙抢在她前面蹲下来帮蒲砚卿卷起裤管,蒲砚卿好奇地打量小七子,他看起来很年轻,顶多十六、七岁,身手却很敏捷,似乎很习惯做这类工作。

  花橙藜光看蒲砚卿的小腿,就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他确实得了脉管炎没错。

  她轻轻碰了一下蒲砚卿的小腿,他马上痛得倒抽一口气,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珠。

  “小七子,立刻去准备热水和干净的布巾,再去药房帮我把第三排左边算来第四罐的药膏拿过来。”花橙藜见苗头不对,连忙吩咐小七子。

  “是,橙藜姐。”小七子显然比他哥哥更得花橙藜的信赖,这也没办法,谁要小六子只会靠蛮力。

  “我要帮你的脚做热敷,你排了脉管炎。”她一边检在蒲砚卿的腿一边跟他解释,涌砚卿一脸疑惑,压根儿不晓排自个儿的脚有什么毛病。

  “脉管炎?”

  “就是脉管炎。”花橙藜回道:“你的下肢是不是很伯冷?走一小段路小腿即胀痛,如果下肢一直保持同一种姿势,要不了多久便会麻木,猛然起来活动小腿会抽摘,严重一点儿共至还会抽筋?”

  她把他下肢的症状一口气全给说了出来,蒲砚卿直到此时总算承认她确实是名大夫,而不是只有美丽的外表。

  “我的脚以得好吗?”他好怕自己变成残废,天晓排他已经够像废人。

  “医得好。”她肯定的点头。“你的脉管炎并不严重,只要对症下药,好好调养身体,就没有问题。”

  “真的吗?”蒲砚卿闻言松一口气。“那得花多久时间才会痊愈?”

  “快则一年,慢则两年。”得视调养状况而定。

  “什么,要这么久?!”蒲见卿急得跳起来。“我才不要在这个鬼地方待这么长的时间!”

  “鬼地方?”花橙藜似乎对他的川词很有意见,秀眉攒得紧紧的。“你说咱们这座镇是鬼地方?”

  “不错,鬼地方。”蒲砚卿搞不清楚状况猛点头。“我没见过比这儿更荒凉的小镇,简直是糟透了。”其实一路上他都在生闷气,马车帘子掀都没掀,不要说罗新镇,连治途的风景他都没看到,似为了面子他硬是瞎掰,嘴巴无沦如何都不肯认输。

  哇,这小子惨了!居然一而再、再而三侮辱橙藜姐最爱的罗新镇,这下橙藜姐总该发脾气了吧?

  小六子和小七子等着花橙藜大发雷霆,到底涌砚卿已经太过分,该是给他一点几颜色瞧瞧的时候,花橙藜也正有此意,只是用的方法不太一样。

  “嗯……听你这么说,这儿还真是个鬼地方呢!”她故做沉思状,小六子和小七子在一旁听得眼珠子快掉下来。

  “你说什么?”涌砚卿是为了逞强才胡说,没想到她竟然点头。

  “我说罗新镇确实是个鬼地方。”她一脸正经。“咱们这座小镇,经常会有野兽出没,毒蛇、蜘蛛更是满地爬,咱们住惯了不觉得可怕,但看在外人眼里,怕足真的有几分吓人呢!”

  小六户和小七子一听就知道花橙藜是故意捉弄蒲砚卿,但蒲砚卿听不出来,以为罗新镇真的是这么蛮荒的地方,吓得脸都白了。

  “小七子,布巾和药膏。”花橙藜而不改色的跟小七子要治疗工具,一点几都看不出来是开玩笑,小六子和小七子.不禁佩服她装得真像。

  “给饰,橙藜姊。”小七子忍住笑,特沾了热水的布条和药膏拿给花橙藜,她先用热布巾敷蒲砚卿小腿的患部,再涂上她特制的药育,最后再用热布巾敷一次同样的患部,他顿时觉得小腿舒服多了,也不再抽筋。

  蒲砚卿第一个想法是真神奇,她的医术真高明,然而再进一步细想,他如果这么想岂不是认输了?他怎么可以输给这个年纪看起来跟他相差不了几岁的年轻姑娘,绝不可以!

  “我就说这儿是鬼地方……”

  “不过你不用害伯,我经常拿这些毒蛇、蜘蛛入药,还满有效的。”以毒攻毒。

  花橙藜笑排甜美,蒲砚卿的脸色则是更加惨白,用毒蛇和蜘蛛入药?这个女人压根儿是个野蛮人,亏她还长得那么美。

  “既然蒲公子无法在镇上久留,那么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开始治疗吧!”花橙藜多的是整人的方法,但是她不会像花橙蕾一样恶作剧,她比较讲究效果,最好是两方皆得利,这样才有意义。

  “现在就开始治疗?”不是早就已经开始了吗,要不然她干嘛帮他热敷?

  “小六子、小七子,你们带蒲公子去他的厢房。”她要开始济世救人的大业。

  “季玄棠公子住过的那一间吗?”小六子问。

  “就是那一间。”花橙藜点头。

  “季玄棠?”这个名字真耳熟……“等等!你说的季玄棠,可是京城季氏现今的掌门人?”

  “就是他,蒲公子,你认识季公子?”小六子很喜欢季玄棠,因为他很聪明,对于脑筋不太灵光的他来说有莫大的吸引力。

  “呃、不、不认识。”蒲砚卿没想到连季玄棠都来回春堂以治过,季氏的产业遍及京城,在留都应天也有一定的影响力,他爹几次想借机和季玄棠碰头都被他巧妙躲过,想跟他攀亲带故可没有那么容易。

  “真可惜,季公子是个好人呢!”小六子很想念季玄棠,只可惜他太忙无法经常回来,但时常提供药材供医馆举办义诊就是。

  “是吗?”蒲砚卿有些不自在,本来以为自己高高在上,结果原来财力、外表、学识皆一等一的季玄棠,比他还旱一步来到罗新镇,他一直维持的高姿态,现在看起来就像个笑话。

  “是啊!”小六子猛点头,不明白蒲砚卿的个性为什么那么别扭,那么爱质疑人。

  “蒲公子,请跟我到你的房间。”相对于小六子的活泼外放,小七子显排沉默,也没什么聊天的兴致,一心想达成花橙藜交付给他的使命。

  “走就走,催什么催?”知道大人物曾经来此寄宿过,蒲砚卿的气势似乎不再那么嚣张,想来这就是官家子弟现实的地方。

  他虽然足不出户,耳濡目染多少也沾染了一些官场义化,而对位子比他高的人会自然而然的收敛。

  “蒲公子就拜托你们了,我去拿一样东西。”花橙藜把这一切都看在眼底却没说什么,依她看来世上有许多事都是身不山己,他的现实任性恐怕也一样。

  蒲砚卿几乎是被小六子和小七子架去厢房的,他虽然不服,但在没有马车、脚又疼痛的情况下,似乎也只能乖乖屈服。

  太好了,泡了快一个月的药酒,终于找到人尝试,她原本还在担心找不到人喝呢!

  趁着小六子、小七子押解蒲砚卿去厢厉的空档,花橙藜跑到药房把她二十三天前泡的丹参酒拿出来,边检查酒边点头。

  丹参善于活血化淤、清热止痛,是治疗各种血瘀症的良药。酒能温经通络,活血行气,酒助药势,药借酒威,将活血通络、化瘀止痛的效用充分发挥,对于脉管炎的治疗最为有效。因为镇上的人大多习惯劳动,没什么机会得这种病,她正愁找不到试药的对象,他就主动送上门了,老天爷对她真好。

  将装有丹参酒的陶罐紧紧抱在怀中,花橙藜兴奋的表情一览无遗,就连蒲砚卿都能感受到她高亢的情绪。

  “来,喝喝看这个,保证有效。”她特陶罐递给坐在椅子上的蒲砚卿。小六子、小七子这两个大块头看着他,蒲砚卿根本无法动弹,现在她又拿来一个可疑的陶罐硬要他试,他会合作才有鬼。

  “这是什么?”陶罐的瓶口密封着,因此肴不到罐子里面的内容,只隐约闻到一股呛鼻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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