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话让他一怔,没想到她想介绍别人给他。
“妳的状况是指洁癖吗?”
她摇头。“不是,姑姑没跟你说吗?”她拿起餐巾纸擦嘴。“我有强迫症,简单地说就是会一直重复地做一件事或是想一件事,你应该有听过不停洗手,还有出门前检查三、四次以上瓦斯开关之类的病症,我妈说就是严重一点的神经质。”
他点头。
“算是焦虑症的一种,很难完全根治。”她又拿起一张餐巾纸擦嘴,然后将它们整齐地折成小四方形。“虽然医生说我现在已经好很多,不过?……”她耸耸肩,没再说下去。
“我没听过强迫症不能谈恋爱。”虽然他对强迫症没研究,不过大学里有个老师也有同样的病症,所以他多少听过一些。
“是我个人的意思。”她拿起筷子,夹起一片洋芋片。“其实我现在已经满能跟这种病症相处,只是对别人来说,我们可能不好相处,无形中会给别人压力。”
“原来如此。”他看着她津津有味地吃着洋芋片,虽然用筷子吃有点奇怪,不过?……他倒是觉得还满有趣的。
服务生送来筷子,两人中断谈话,继续用餐,这个约会比他想象中结束得要快,用完餐后,她解下绑在发后的发夹,擦好餐具放回包包,折成小方块的餐巾纸全迭在一起,整齐地放在角落。
她爽朗地告诉他还有事得先走了,虽然他坚持要请客,但她也非常坚持各付各的,她将钱递给他,不管是纸钞还是铜板都干净得像是被洗过一般,她挥挥手,微笑地跟他道再见
再见面已是三个月后的事情,一看到他的脸,她立刻便认了出来,不是他生得特别英俊,而是一个礼拜总见着他姑姑一两次,每回见到他姑姑,连带地便好像见着他。
有些人你见了一次,便抛到脑后,因为没什么可忆起的,他姑姑就像警示灯,红红的光一闪一闪的,把那些原本该抛在脑后的记忆,全叫唤出来,想忘也忘不了。
“妳怎么在这儿?”汪澄颐经过文学系的系办时,眼角瞥见树旁一个戴着灰色帽子跟口罩的诡异身影。
不只他,每个经过的人总忍不住会瞧上一眼,在校园里一个人压低帽子还戴口罩,是有点不寻常。
他虽觉得怪异但也无意探究,偏偏那人的包包让他觉得眼熟,然后他想起自己在什么时候看过这个大包包。
她一直低着头,所以当他走到面前,问出声时,她似乎吓了一跳,抬起头,眼皮眨了眨,似乎有些茫然,他正准备解释自己是谁时,她忽然开了口。
“你别误会,我不是来找你的。”她赶忙解释。“我不知道你在这所大学。”就算母亲曾经告诉过她,她也早忘了他任教的大学名称。
他微勾嘴角。“我该误会什么?我只是没料到会在这里看见妳,我并没有暗示妳是来找我的,也没这样想。”看来他似乎不该上前跟她打招呼。
困窘袭上了脸面,薇薇一时间倒不知怎么接腔,不过很快又说道:“我的表妹在这里当助教,我们约好一起吃午饭,没想到会遇见你,真巧。”
由表情跟语气观察,她大概不想与他多谈,正想随口说两句话走人时,一个声音忽然插了进来。
“学长,要去吃午饭吗?”
一个有着娇俏短发的女人走了过来,穿着粉红的衬衫与红色短裙,显得朝气十足。
“是,跟朋友约好了。”他点点头。
女人的视线移到薇薇身上,薇薇反射地拉低头上的渔夫帽,让帽檐挡在眼前,隔绝对方好奇的凝视。
“这?……是你的朋友?”袁佑蓉诧异地问。怎么有点诡异?
“是。”他简短地回答。
见他没有再往下说也没介绍的意思,袁佑蓉也不好再探问,只得说道:“那就改天再找你吃饭,对了,这给你。”她由纸袋里拿出一个草莓大福。“我自己做的。”
“我不大吃甜的?……”
“我有减低糖量,这是比较不甜的,如果你真的吃不下去就给姑姑吃吧!”她笑着拉起他的手,将草莓大福放到他手上。“对了,也给你朋友一个。”她又从袋子里拿出一个包装好的草莓大福。
薇薇讶异地看她一眼,只好伸手接过。“谢谢。”
“不会,那我先走了,拜拜。”她爽朗地离开。
“再见。”薇薇反射地也说一声,见她走远后她才道:“她人还满好的。”
“嗯。”
“我觉得跟你挺配的。”而且既然他们是学长学妹,必是旧识,说不定交情还不错,她将点心放进包包里,没有细想便道:“你姑姑根本不需要担心,你看起来还挺有人缘的,不像她说的那样孤僻。”他姑姑可夸张了,把他说得像是住在铁皮屋里,注定残老一生的驼背阿伯。
他其实应该走了,但汪澄颐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妳觉得她适合我?根据什么,面相学吗?”
她愣了下,拉高帽子,他的表情没变,可话里却有掺着讽刺,是她多心吗?
“我当然不懂面相学。”她将帽子压下,防卫的姿态。“当我没说。”
他瞄了她的帽子一眼,说道:“我先走了。”
“再见。”她爽快回答。
感觉他离开后,她才拉高帽子,忽然间觉得自己似乎有点小题大作了,早知道刚刚就别多嘴。
“姊,等很久了吗?”
郑怡庭匆匆跑了过来。“对不起让妳等那么久,刚好有学生来问问题,一个接一个的?……”
“没关系,也没等很久。”薇薇示意她不用在意。
两人走出校园,到附近的一家简餐店坐下,七八张桌子都坐满了,两人等了一会儿才有人走。
“怎么样,还算干净吧!”一落坐,郑怡庭说道。
“嗯。”她点头。
“书店就在转角,等我们吃完饭再过去,我已经跟学长说过了,绝对没有问题的。”
瞧着表妹年轻又充满笑容的脸,薇薇觉得自己像角落发霉的抹布,虽然两人才差五岁,可心境上大概差五十岁?……好吧!是她夸张了,不过有时她真的觉得自己老得要进棺材了。
冷不防地又想起汪澄颐,其实表妹也比她适合去跟汪澄颐相亲,可惜的是怡庭已经有男朋友了?……而且今天才发现汪澄颐好像也不是个好相处的人,不过她也没资格说别人,她也曾经被许多人说过不易亲近、不好相处。
据汪秀琴说,汪澄颐是个痴情男,到现在还念念不忘他的前女友?……霎时倒有些好奇他前女友是怎样的一个人,竟让他如此难以忘情。
“姊,每次看妳变装,弄这有的没的,就觉得很有趣。”薇薇已经拿下帽子跟口罩,头发规矩地以大发夹固定在颈后,风衣已脱下而且整齐地放进包包内,还顺手排了一下桌上的调味罐跟餐巾纸的位置。
薇薇没说什么,只是微笑地拿出自备餐具,虽然两人差五岁,不过感情一直很好,这几年若不是有开朗的表妹支撑着她,她早就把自己逼疯了吧!
“可惜我没什么特殊本事,否则妳会觉得更有趣吧。”她微笑道。
有时影集或电影会拍一些精神官能症的病人拥有一些特殊的技能,像是过目不忘的能力或是特别聪明,办案能力一等一的强,只可惜她只是凡人一个,什么特殊能力也没有。
像表妹最喜欢看的美国影集《神探阿蒙》就是个有强迫症的侦探,虽然古怪,但是破案率却是最高的。
“有啊!妳的特殊能力就是什么顽强的污垢在妳手上都会化为乌有。”
“那妳应该去称赞漂白水。”她说道。
郑怡庭笑道:“不管啦,反正妳要虚心接受我的赞美。”
“好。”薇薇笑笑地回应,与怡庭在一起是她最放松的时刻。
两人一边闲聊一边用餐,当她用筷子夹起三明治时,她可以感觉邻桌好奇的目光,她试着处之泰然,不过却还是感到一丝紧张,这间店虽然干净,但实在太多人了,让她有点神经紧张。
虽然如此,她还是觉得自己已有长足的进步,若是一年多前走进这么多人的地方,一定会感到晕眩不能呼吸,现在她却足堪忍受这一切。
第1章(2)
用完中餐后,怡庭带她到转角的书店,也是她未来将工作的地方面试,书店老板是怡庭学长的亲戚所开,前两天一名工读生离职,怡庭知道后问她想不想过来上班,她跟学长很熟,说一声就行了。
考虑一天后,她决定接下这个工作,一来是书店环境单纯,二来是她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准备好面对这个世界了。
书店并不是特别大,主要卖的是教科书跟国外书籍,当然一般杂志也少不了,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人,满脸笑容,看起来满好相处的,爽朗地说着:“在书店工作要有点体力喔!”
她点点头,表示没问题,怡庭在旁边帮腔,老板笑着说了时薪后,告诉她如果可以的话明天就来上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