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他们谈完了,那个外国人临走前,郑重地和谷正牧握了握手。
俞筝缩回床上,将棉被拉到脖子下面。
谷正牧进屋后发现俞筝醒了,先是愣了愣,而后很不自然地走到冰箱旁,像是有什么东西卡在他脚上,害他走得很别扭。
「刚刚跟你说话的那些人是什么人?」
「不重要的人。」他随口应着,转身面向她。「睡饱了?」
「嗯……」她捏捏被角,不免有些害羞,不过随即用玩笑的口吻说道:「昨晚,你一定对我怎么样了,所以你要负责。」
「昨晚发生什么事,你还记得?」他挑眉问道。
经她这么一搞笑,两人之间的气氛自然多了。
「不记得……」她真的连一丁点的印象都没有。
「那我要负什么责?」
「不能说我不记得你就不负责啊,是男人就要有肩膀。」她好怀念两人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看起来像斗嘴其实根本是胡乱哈啦一通的对话。
咦……?俞筝后知后觉地想起,其实他对她没有很冷漠啊,哪一次不是因为先是这样拌嘴,她惹他冒火,他跟她比恶毒,斗到最后她却先认真了,觉得受伤了,觉得他讨厌她,然后闷个半死,伤心欲绝。
「我没肩膀,肩膀借你了。」他说。
想起她的眼泪,她的柔软,还有两人乍地拉近的距离、涌生的戚情,他整个人又不自然了起来,冰箱门开开关关,一直想不起来要做什么。
「什么意思?」
「就有个疯婆子三更半夜不睡觉,跑到我家前面站岗,说了一堆话,然后下一秒就突然睡着了。」
「昨晚……我自己来的?」经他提醒,她开始找回些模糊的记忆。
「不然咧?我跑去你家把你偷抱来?」
「这是不可能的事。」他不用偷抱,只要说一声,她会立刻飞奔过来。
「知道就好。」谷正牧想改变他们之间的说话方式,但不知怎的就是改不过来,他不想让她再伤心难过,不希望她误会他对她冷漠,可是……需要点时间调整。
「我有没有说什么奇怪的话,或是做什么奇怪的事?」
「你的话……我大概没什么会觉得奇怪。」他终于记起要从冰箱里拿出冷泡茶。
「喂——我本身很奇怪吗?」她给他一个白眼,老爱损她。
「习惯就好。」他倒杯茶给她。
她伸手要接,他却又把杯子收回去,害她扑了空。
「怎么这样待客的?」
「不速之客就不用太讲究。」他转个身,改倒白开水给她。
刚醒来就喝冰的,不好。
「你喝茶,我喝水?」她抗议。
「给你喝你就喝。」他没有解释原因。
「坏人。」她也只好喝了。好渴。
「昨晚才说我是好人的。」他站在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她穿着睡衣,蓬松着一头乱发,红肿的眼,让他好心疼,可他就缺少了点冲动,没办法坦然地将心情告诉她。
「那我一定是安眠药吃太多了,昏头了。」她不自在地拉拉衣服,这时才发现自己居然穿着睡衣。昨晚,到底还发生了多少事?
「你吞安眠药?」他心一惊,坐到床边。
「不是要自杀,只是睡不着,多吃了一颗。」她瞧他这么紧张,好像有多关心她似的,害她又要乱想了。
「为什么睡不着?」
「夏天,蝉鸣太大声。」她胡诌。
「你家很偏僻?」他知道她胡诌。
她醒来,又什么都不肯说了。就是这样的她才教他怜惜。
「对啊,房子四周都是田,草长得比人高,因为我是『田侨』。」她哈哈大笑。
「不是墓园就好。」见她笑了,他也宽心了。
这个女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少根筋加记性不好,笑声多,哭丧着脸少,不过,这也是她故意在他面前表现出来的样子吧!
俞筝很开心他们还能这样毫无芥蒂地开玩笑,她安慰自己就算只是朋友也好,至少不必压抑想见他的念头,就算一见面就斗嘴也不错,至少还能说说话,听听他的声音。
她甘心做一个没志气的女人,甘心隐藏自己的感情,不要让他为难,不要加重他的心理负担。
俞筝低头瞥见腕上的表,发现自己居然一觉睡到十点,早过了她平常进公司的时间,而且行动电话、皮包什么的都没带出来,公司的人现在可能找她找疯了。
不自觉地,叹了一口气。
该上班了……
谷正牧听见叹息,放下手上的茶杯。「今天跷班吧!」
「咦?」
「带你去几个地方。」
「蛤?」她没听错吧,他要带她出去?「去哪里?」
「到庙里拜拜。」
「……」俞筝慢眼。「你怎么知道我正需要拜拜改运?」最近真的诸事不顺。
「看你一脸衰样就知道。」他轻笑。
「喂——」她跳起来要打他。
他当然不可能呆呆站着让她打,一个闪身就溜往门口。
「衣服在椅子上。」扔下这句话,他就走出门外了。
俞筝怔怔地盯着披挂在木椅上的衣服。「这家伙吃错药了?」
今天话不但比平常多了一倍,还跟她开起玩笑,重点——竟然为她找了一套女用休闲服。
这个男人跟她之前认识的那个谷正牧真是同一个?
她拎起衣服,心湖,微微地漾起一圈一圈涟漪,下意识地又看看手表。
从高中进公司工读到现在,她没请过一天假,就连发烧感冒也照样上班,可是现在,谷正牧要她跷班,而且主动约她出去。
她挣扎了起来。
责任感重的她担心公司又发生什么突发事件,但身为女人的她又难以抗拒谷正牧百年难得一见,拒绝了这次,下次可能要再等一百万年的约会。
天人交战……
俞筝捏紧手上的棉质衣裤,想像晚上回家被母亲叫进书房「在职教育」两个小时的画面,还有明天面对同事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最后还是决定走进浴室换上。
今天,她想顺从心底的声音,让自己自私一天,不带行动电话,不管公事,哪怕下一秒天就要塌下来,她也要待在他身边。
*
俞筝换好衣服走出门去,谷正牧立刻发动机车。
「上车。」
「可是鞋子……」她脚下还踩着室内拖鞋。
「鞋子怎么了?」他低头看,没发现异样。
「这是家里面穿的拖鞋。」
「家里穿的不能穿到外面?」
「也不是……只是怪了点。」这个人没生活常识的,但是,问题很可爱。
其实跟他在一起,她好像也不真的那么在意鞋子跟衣服搭不搭、室内拖鞋还是外出拖鞋。因为他的生活哲学会让人觉得太注重这种生活细节,根本是浪费时间。
「麻烦……」他下车,冲进房里翻箱倒柜,又冲出来。「这双,我以前做的,可以穿到外面。」他找了双皮制拖鞋给她。
「谢谢。」俞筝换上他给的人字拖鞋,稍微大了点,不过,她没再提出问题。这是他一针一针缝出来的鞋子,踩着,就觉得幸福。
「可以上车了吧?」他跨上野狼机车,递给她一顶旧安全帽。
引擎声轰隆响,车龄已不小。
谷正牧是个念旧的人,东西能用就用,坏了就修,修了再用,坏到不能修了也总觉得陪在自己身边那么久了,有太多记忆和感情,扔了舍不得,最后还是清洗保养一番,收进箱子里。所以朋友老是笑他说以后很适合做「资源回收」,所有「老旧」的东西,他都特别有感觉。
俞筝是知道他这个性的,喜欢他即使被笑,仍不改念旧的质朴。
她曾想,如果有一天他的妻子老了、皮肤松弛了、身材走样了,他也一定不会因为这样就嫌弃糟糠之妻。
能嫁给他的女人,多幸福,能成为他的朋友,多幸运。
「出发。」她按着他的肩跳上车,像孩童要郊游般期待。
一个多月前她才想戒了想他,别再死皮赖脸假装不知道他对她的不耐烦,现在,她居然享有坐他车后座的权利,感觉像作梦。
她不清楚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他对她的态度似乎很不一样了。
第6章(2)
「喂——」迎着风,她叫他。
「干么?」
「我们现在算是去约会吗?」她大声问。
历经这段时问的煎熬,今天,她想对自己好一点,想快乐一点,想只做二十七岁渴望恋爱的女人,而不是外婆的孙女、母亲的女儿或是「蔻儿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
「白痴。」他笑,但没有反驳。
以往,他可不容许两人之间有任何模糊地带,也不给她任何期待空间。
所以,当他笑骂她白痴时,她竟真的白痴地笑了。
「我可不可以扶着你的腰?」她又问。
「别搔我痒就好,我怕痒。」
她伸手往前抱去,十指交扣,身体贴着他的背,就如在街上常见女孩这样抱着自己的男友。
她以为她从不在意自己有没有男朋友,因为工作就是她最好的伙伴,也是她生活的全部,在贴近他的这一刻,她才明白其实她是羡慕的,羡慕那种简简单单的幸一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