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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大和尚的话,全佑福只是勉强傻笑一下,默默垂下头,继续扫地。

  这大和尚语气一顿,又继续道:“不过话说回来,这位裴小姐倒真是个一心向善的大好人,她常常捐钱修佛寺,不定时就让人扛着粥饭、馒头到寺前发放给穷人们……”

  大和尚拉拉杂杂说了一堆,从裴若衣的家世、学养、名声,说到她家人最近给她选婿的大事,说媒人一见她就追着她跑,前段时间甚至把娇小姐吓病在床上,躺了好久。

  这么美好的人儿,是该选个好人家……

  全佑福陷入沉思,蓦然想起那日的相遇。虽然从头到尾都没有看清她的面容,可她身上的香气,却一直萦绕在鼻尖,未曾远去,还有她温柔的娇甜嗓音,清亮的大眼,那双曾让他感觉像是来到仙境的柔嫩小手……

  若不是她可怜他,这辈子,她都不可能会多看他一眼吧?

  全佑福喉头的酸涩像一层一层涟漪,在心湖底凄凉回荡。

  也对,他这样的大老粗,哪里配得上那天仙般的好姑娘?他有这种念头,对她都是一种亵渎,他这样的人根本不配……

  “……喂喂喂,我说你的魂儿是飞到九霄云外去啦?”

  大和尚弯着腰,挑着眉毛,在全佑福眼前挥舞着宽大的灰色袍袖,想拉回他不知神游到哪去的魂儿。

  “咳咳。”他干咳两声,“大师父,对不起,麻烦你脚抬抬。”

  “呃?”大和尚一愣。他在说什么啊?

  全佑福的温润黑眸往下盯着大和尚双脚,含蓄道:“大师父若一直站在上面,我怕伤到你。”

  大和尚低头。原来他太忘神,站在人家大竹扫帚上,这全佑福力大无穷,大扫帚一挥,说不定就直接把他挥到西天见佛祖了。

  尴尬地摸摸鼻子,他两脚一抬,跳出大扫帚的势力范围。

  全佑福二话不说,继续埋头苦干。

  “唉唉唉,你倒是和我说说话啊……喂……”大和尚追着他跳。

  “喂喂喂,那个谁谁谁,你停下来啊……”有个大姑娘也跟着追。

  全佑福不想再听到裴若衣小姐要嫁给谁的话,两只粗壮的大手紧紧抓着扫柄,拚命向前扫,心里希望大和尚识趣些,别再来给他的心窝里撒盐,那会好痛好痛。

  “喂,叫你停下来,你是聋了吗?”

  咦?这声音,怎么听都不像大师父的声音,倒有点像是姑娘家……

  “喂,你这傻大个,叫你停住,你还起劲地往前扫,你是故意的是不是?”

  一双小手突地抓住他的扫帚柄,害全佑福吓了一跳,赶紧收回扫帚挥出去的力道,结果那过大的力气让扫帚狠狠的打在他身上。

  一旁的大和尚抱着秃脑袋,挤了下眼睛。痛啊,他都替这傻子痛啊。

  不过全佑福天生神力,一身厚皮也不遑多让,虽然结实粗壮的手臂已被扫帚抽出一条红痕,他还是没事人似的,连看都不看一眼。

  疑惑地抬头瞪着眼前的清秀小丫头,“姑娘,你是在叫我吗?”

  刚才那一幕,阅琴还惊魂未定。那扫帚堪堪就要扫到她身上来,她晓得这粗莽汉子的力气,不由得又在心中怨恨小姐,干嘛要对这粗人那么好?!

  因笃嫌怨,她口气态度自然很差。她没头没脑地把一样东西甩到全佑福眼前,也幸亏他手快,就在东西要掉地的时候接了起来,可惜只接住一条白绢帕子,帕子里包着的一只凤凰金簪就这么滚到泥地里脏了。

  阅琴眉头一皱,“笨蛋,连个东西都接不好。”

  牌子、金簪,稍征聪明点的人,都会先抓那枚金簪吧?!

  全佑福看着子簪子,一时摸不着头绪。

  懒得和他多扯,阅琴疾速说道:“既然你身子好了,自然可以随时离开这里。这簪子是我家小姐可怜你的,她让我转告你,用这簪子换些钱,好好地经营个小生意,赚些钱,早早回家乡去。”

  多好心的小姐啊!全佑福只觉得胸中翻搅圯阵阵复杂情愫,又酸又痛又感激。

  他小心翼翼捡起金簪,这金簪掐着珐琅丝儿、缀着一圈小小的红色宝石,似乎仍残有半丝幽香。

  他粗糙的拇指摩挲着美丽的花纹,一句感谢的话都没说。

  “我话已经带到,怎么做是你自己的事。还有,我们小姐救了你,你可别到外面乱说话,坏了我们小姐的名声,我第一个不饶你。”

  阅琴凶巴巴的念完,气呼呼的走了。

  只有全佑福仍抓着那只金簪发呆。

  大和尚看到全佑福失魂落魄的样子,摇头叹气。唉,世间痴情小儿女啊,何苦偏要深陷情障呢?

  全佑福活到二十岁,识字不太多,从来不晓得什么风花雪月、儿女情长,偏偏栽在一个贵族小姐手里,那个他一辈子都不可能攀折到的富贵牡丹花儿,他甚至连远远看着她的资格都没有。

  明知如此,他是把她放到了心里。

  即使之后有一次,他在后院扫地时,她打他身前走过,望都没望他一眼,他根本不敢走上前去,谢谢她的救命之恩,却又忍不住偷偷跟着她,看见她与一个英俊的男人私会,心窝痛到快裂开,他都不愿忘了她。

  不愿忘了啊,即使今生没福气拥有,他也不愿忘了她。

  第2章(1)

  三年后

  滚滚沙漠。

  午后的裂日,烧烤着脚下的沙粒。一眼望去,四周全是一片黄沙,绵延横亘,像是没有尽头。

  强烈的光线炙着沙子,好像浮起一层蒸腾的热气,热得人要昏死过去。

  一支长长的驼队在沙丘间艰难行进,这样的烈日,即使热死人,还是要从头包到尾的--除非想被晒成干尸。

  突然,驼队前头起了一阵骚动。

  “前面有一片绿洲,大家赶快把水囊准备好,把货先卸下来,今晚在这里扎营。”

  领队的汉子对后面的人挥挥粗壮的手臂,示意大家按顺序来,别看这些骆驼平时产格温顺,一旦经过长途跋涉,见到新鲜的水源,也是会使脾气,挣脱控制的去抢水喝。

  但这驼队的人都受过训练,各自抓牢骆驼缰绳,先拉着骆驼排队喝水,再井然有序地扎营、卸货、补充水源。

  “大牛,这还要几日才到啊?”

  一个四十多岁的精壮汉子,趋近正蹲在水边泼水洗脸的领队,跟着卷起衣袖,撩水洗去的沙尘和汗水。

  被叫做“大牛”的领队,甩了甩湿发,瞥了汉子一眼,笑道:“再十日就能到最后一个驿站,那里离买卖城最多不过两天路程,在买卖城停留一个月左右卖掉货物,回程就快得多,等你回到张家口,一定赶得上嫂子生孩子。”

  汉子脸红了红,他一双湿手拍拍领队大牛又宽又厚的肩膀,“我说大牛兄弟,你年岁也不小了,也该娶个老婆给你暖暖被窝了,张家口爱你的大姑娘那么多,怎忕见你动心?”

  这领队就是全佑福,三年前他来到张家口后就留下来了。

  张家口,俗称“东口”,是汉蒙交界的一个小关卡。一开始,汉人和蒙人只是因为生活需要,才彼此交换些生活用品,时日久了,就形成了固定的市集。

  全佑福刚到张家口时,靠卖力气挣了些钱。他做事踏实认真,人又憨厚老实,壮实的身体更是力大无穷,因此大家都叫他“大牛”,他渐渐在张家口闯出了些名声,有钱的掌柜都爱用他,抢着请他去自家做工头。

  恰在此时,朝廷与俄国交好,在张家口的千里之外设了一个小城--买卖城,鼓励商人到买卖城设商号,与财大气粗的俄国人做生意。

  张家口的商人哪个不蠢蠢欲动?可惜那买卖城远在几千里之外,与张家口还隔着一个浩瀚的戈壁大沙漠,这钱不好赚呐。商人们各个都摩拳擦掌,可是面对现实困境,又都裹足不前。

  没想到这平时一脸老实的全佑福却有了主意,他靠着一双腿,跑遍张家口的各大商号,聚集了大量货物,号召了三、四十个穷苦汉子。

  他说服了那些财大气粗的老板们,让他们出钱出货,他组织一支驼队,拉着货物先去买卖城探个究竟,如果回来了,老板们自然会奉上大笔银子犒赏他们,如果驼队死在路上,他们就当被狗咬了一口,破财买个教训,也断了这财路的念头。

  于是,就有了这一行穿越戈壁沙漠的驼队。

  全佑福作为领队,走在危险的最前面,负责驼的货物最多,做的事也最多,遇到有生病或者支持不住的同伴,他甚至还要背着伤员前进。

  伙伴们自然都以他马首是瞻。

  “就是,大牛,张大哥说的对啊,你也二十好几了,平日只见你埋头苦干,连姑娘都不多瞧一眼,你看人家张大哥,都四十岁的人了,还要生儿子,你不怕你老了,没人孝顺你?”这次说话的是一个跟全佑福差不多大的小伙子,他拿着几只水囊走过来,准备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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