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幅画颜色对比鲜明,主题明确、生动,唐佳妮愈看愈喜欢。“如果这张图拿到山下参加任何比赛,绝对会得第一名。”
“当然,她是去年全国不分区分龄的金牌得主。”
唐佳妮赞美地睁大眼。“哇,实力很好喔,是言老师教导有方喽?”
言牧仁看着画,炯亮的黑眸充满着赞赏。“老师教的只是方式,她也必须有浓厚的兴趣和强烈的企图心。”
这样的眼神她并不陌生,学生的作品、发育良好的树苗都会让他散发这种眼神,那是一种百分之百的满足和骄傲。
言牧仁将画转向,送到她面前。“美术系高材生,这幅作品就由你来写评语吧!”
她戏谑地眨眨眼。“你想试探我是不是好的设计师对不对?测试我有没有眼光,能不能一针见血,和你品味相同?”
他大笑。
唐佳妮将画翻到背面,拿起笔,写了一排宇,字迹清秀温柔。
“好棒的作品,因为这么棒的作品,让老师一天都有好心情。”
她放下笔,言牧仁将画转回来,看她的评语,他轻笑。“没有老师的口吻,但小孩看了会很开心。”
唐佳妮点头。“开心就好,小孩子每天本来就是要快快乐乐、开开心心的,烦恼是大人的事,和小孩无关。”
“唐老师果然有见解。”
“我及格了吗?太好了,就不知道言老师能不能下山救命,帮助我们脱离苦海?”
他看着她。“你很尽责,总是把握机会游说我下山工作。”
“当然,这是我上山的目的。”
言牧仁揶揄地笑着。“我以为你此行的目的是落水、中暑和肺炎。”
她挥挥手。“不只啦,言老师忘了把‘当跟屁虫’算进去!”
他赞同地点点头。“有道理,这几天看你带着点滴来去自如地跟在我旁边,我差点以为你和点滴架融为一体。”
“所以我是吊点滴的‘跟屁虫’喽?”
两人相视,然后哈哈大笑。
这感觉很奇妙,她没想过她跟言牧仁可以因为同一件事,分享彼此的看法和意见。唐佳妮微笑看着眼前的男人,她发现,虽然言牧仁总是一副不爱理人的模样,说话喜欢冷嘲热讽,但是两个人不那么剑拔弩张的时候,他可以很健谈、有幽默感,笑声低低沉沉的很好听……
喔,她一定是昏头了,这一刻,她竟然觉得面前的大胡子,很迷人。
正巧,此时吴医生再度来巡视“病房”。
上回看到言牧仁是微笑,才经过一天,就变成大笑,哇,进步神速呢!
“同学,什么事让你这么开心啊?”
言牧仁收起笑容,不想让同学对自己的情绪大惊小怪。“没事。”
吴医生挥挥手。“怎么会没事?看你笑得这么开心,铁定有好玩的事,咱们老同学了,没必要这么生疏,对不对啊,美丽的小姐。”
见识了两天,她也明白言牧仁和吴医生的互动模式,言牧仁希望吴医生可以正经一点,吴医生则希望言牧仁可以放松一些,一来一往很有趣。
唐佳妮微笑。“吴医生叫我佳妮就可以了。我和言老师是在说这幅画,”她将画转了四十五度给医生看。“好棒对不对?这是幅很快乐的画,所以让言老师和我都很开心。”
吴医生皱着眉欣赏。“还好,有树,有蓝天,有鱼,喔,还有小孩在钓鱼,嗯,我还是觉得我的病理切片照比较生动有趣,你们是没看过,看过的绝对会着迷。”
唐佳妮大笑。“我不会!”
言牧仁猛皱眉头,只有他这位老同学才会拿手术刀和画笔来比较。
吴医生双手一摊。“所学不同嘛,你们爱画笔,爱大自然,我爱手术刀和消毒药水的味道。告诉你们,我可是心脏科的权威,大家称为‘神之右手’,救活过一屁股人!”他拾高下巴,遥望远方。“啊,想想还真怀念从前每天动刀的日子,我到现在仿佛还能感觉得到病患的心脏在我手里跳动的频率呢!”
“哎哟~~”唐佳妮受不了地哇哇叫。“吴医生,你在演‘医龙’吗?”
言牧仁支着额头。老同学的每句话都能让他头痛。“‘神之右手’今天是来巡房还是告别演说?你要回医院去捧病人的心脏吗?”
吴医生嘴一嘟。“呿,没耐心。佳妮,你可以学言老师的画风和技巧,可是千万别学到他的烂脾气,最好闪远一点。”
唐佳妮笑着。“我铭记在心。”
言牧仁无言又无奈地看着吴医生拿出听诊器。
“来吧,佳妮,我们来听听你的肺状况如何?我想今天就可以把点滴拿掉……”
“太好了。”言牧仁说。
吴医生暧昧地眨眨眼。“唷,这么关心人家?”
他冷冷一瞪。“我只是不想被点滴架绊倒。”
“你不会残忍到人家才刚拔点滴,就要把人家赶下山了吧?”
言牧仁故作无所谓地耸耸肩。“不行吗?”
“呿,病人还需要休养好吗?”
“你何时变成病人的发言人了?”
“医者兄弟姊妹情嘛。”
这男人没正面回答会不会在她痊愈之后就把她踢出去,所以她必须先表达自己的立场。
“吴医生,我不会走的,我们公司还在等言老师下山,说什么我都不能走!”
吴医生用力鼓掌。“妹子,好样的,大哥我支持你!”
“谢谢大哥!”
他们一副相见恨晚,开始称兄道妹起来,这是他家从未有过的愉快气氛。
他看着佳妮,她一脸笑咪咪的,对吴医师总是扬着笑,要不是和她交手多次,还以为她是个温柔和善的女生,绝对不会凶巴巴、横眉竖眼和他吵架。
她精神充沛,就算吊着点滴,也没有病人的倦态,只要他在家,她总是跟在他身边,陪他批阅学生的作业,并且分享心得,或是陪他劈材——虽然她连斧头怎么用都不知道,还是能够看得津津有味。屋子里没有电视,两人不说话时,就算只是各自读书,那种有人陪伴的感觉,他只能说很特别……
他不得不承认,有她在的这两天,他的生活的确很热闹,不讨厌,还有点新奇。
第4章(1)
言牧仁的住处位置偏远,一些民生物质,除了长澍村或半山腰部落能供给的生鲜食品外,其他的大部分是由他和山下的商家订货后,再委由一星期上山两次的邮差送达收款,或者等他必须下山办事,再一次购足。
后来她才知道,有一条产业道路可以由山下直通半山腰的部落,以及山顶的长澍村,车程约莫两个半小时,在言牧仁房子的后面就停着一辆四轮驱动的休旅车,这是他往返山下和部落的交通工具。唐佳妮意外发现之后,呕个半死。
厚,早知道这么简单,她就包台车杀上来找人,根本没必要气喘如牛地爬一天的山路!
而山上的饮食就更简单了,村里自种的水果蔬菜和母鸡下的蛋,部落提供的肉品,和自己偶尔钓来的鱼,炒两个菜,配上白馒头或饭,就是一餐。
她的身体正在迅速复原中,所以,之前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的日子就得稍做调整。早餐,他准备了白馒头夹蛋和玉米浓汤,餐后随即出门。今天是他山林巡守的值班日,唐佳妮一个人在家,自告奋勇地要帮他打扫房子。
房客也总要有些贡献,才比较自在,只是言牧仁就是言牧仁,做事有条不紊,所以,他的房子干净又整齐,没有随便乱丢的臭衣服,也没有吃剩、摆到发酸的食物,他爱惜每样资源,绝不浪费,果皮、厨余绝对在固定时间亲自送到长澍村内有养猪的住户。
他简直就是个完美先生,唐佳妮英雄无用武之地,只好在家里瞎晃闲晃,好不容易等到日正当中,她才兴冲冲地冲进厨房,卷起衣袖料理今天的午餐。嗯,这样说好了,她是个时髦的上班族,又是自己租屋在外的单身女郎,三餐老是在外的结果,就是她并没有很多机会练习厨艺。但烧菜煮饭又不难,只要拿起锅铲,谁都嘛会炒菜!
“好吃吗?”她问,清亮的眸子像夜空中的星子一样闪亮。
言牧仁回到家,就让唐佳妮催着洗手吃饭。他才刚坐下,盛好饭的碗和筷子随即送到他面前。
桌上有两道炒过头的蔬菜、一条煎过头的鱼,和一碗公看来还没煮透的红白萝卜肉片汤,唯一好像符合“正常标准”的只有大同电锅煮出来的白饭,但米粒也太分明了。
言牧仁扒了口饭,吃了口菜,停了两秒,然后沉着声说:“不错。”
没看过猪,总该吃过猪肉吧!唐佳妮看过别人烧出来的菜,知道自己的成品和别人家的外观上好像不太相同,但没关系,好吃就好,卖相不重要啦!
“不会觉得菜太烂了?”
言牧仁挟着焦到挟不起来的鱼肉。“这样好消化。”
她嘟起嘴。“唉,鱼好像也太焦了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