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他无所不在的宠爱着身为小女人的她,脸上的笑容就甜得叫人无法直视。
答应跟白振灏交往,是余巧巧体验过最甜美的一次恋爱。
“天啊,真不想醒来……”她埋在枕头里,甜蜜的低喃。
突然,床头的行动电话响了,她第一时间马上抓过电话——
“喂?”语气甜得像蜜里调油。
“起床了吗?我现在要出发了,预计二十分钟左右到你家。”是白振灏。
“早就起床了,我刚跟大嫂去市场买菜回来。”二十分钟……她飞快的看了墙上时钟一眼,“我等你,小心开车喔!”
挂上电话,假装贤慧的心虚只停留一秒钟,下一秒,火力全开的进行她的约会行前准备。
二十分钟!别的女人她是不知道,但是对她来说,绰绰有余了。
八分钟的战斗澡、两分钟紧急保养、四分钟的简单彩妆、两分钟的换装改造……
最后一次审视过脸上无懈可击的妆容后,余巧巧利落的换上了簇新的洋装,抓过包包就飞快的奔下楼,因为,从二楼她看见白振灏的休旅车已经到了。
“等等,巧巧——”沙发上的大嫂突然唤住她。
“大嫂,我快来不及了,有什么事情等我回来再说。”
“等一下,”大嫂伸长手臂,坚定的抓住她,“你洋装上的吊牌没有拆。”
“唔!”回头一看,果然写着标价的纸牌就挂在她背后。
答应和白振灏开始交往后,为了完美扮演真正的淑女,她特地添购了许多淑女行头,她忙着采购,忙着把这些东西塞进衣橱,却忘了取下上头的吊牌。
幸好先被大嫂看见了,要不,真挂着吊牌出门去约会,不糗死才怪。
手心往额上猛地一拍,“大嫂,快!快点帮我拿下来——”
余家大嫂从客厅抽屉拿出一把小剪刀,小心的剪下了吊牌,“好了,去吧!”
“谢谢大嫂。”余巧巧连连叩谢后,在玄关前套上了低跟的凉鞋。
定定心神,深吸了一口气后,伸出纤细的手轻轻推开大门,一名优雅的淑女从容的走出余家大门,气定神闲的坐上了外头的黑色顶级休旅车。
“对不起,让你久等了。”她带着歉意说。
望着谈吐总是优雅礼貌的余巧巧,白振灏默默的肯定了自己的选择。
“没关系,我也才刚到。”
他操控着方向盘,车子驶出巷道,滑入小区外头车水马龙的主干道,两人正式约会才两个月,算是热恋期,但是由于白振灏工作实在太繁重,他们并不能随心所欲的见面约会,为了不让初萌的爱情太早熄火,白振灏还是在百忙之中安排了一个礼拜一次的约会。
时间也许不长,但是这段时间内,他不接任何电话,不去想任何工作上的事情,独独把心思放在眼前的女孩身上,也算是难能可贵了。
幸好余巧巧总是能够体谅,完全的配合他。
为此,白振灏十分感动,心里又再一次肯定当初的选择没有错。
“不要紧张,只是和我爸妈吃顿饭而已,他们很期待见到你。”
他握住她冰凉的小手,安抚她的不安。
“嗯。”余巧巧对他露出腼腆的一抹微笑。
白振灏顿时气血翻腾,深深的呼了口气,借以排解她对他的影响。
有个事实是他怎么也无法否认的,那就是对余巧巧的喜欢似乎越来越多了。即便她不说话,只是用一双澄澈的眼睛全然无私的望着他,都会让他有股冲动,想要亲近她多一点、保护她多一点。
每每想到有个女孩子这么全然的信任他、崇拜他,白振灏就恨不得把天底下她所想要的东西,全都送到她面前,好换取她的一抹笑容。
不,理智些。他的人生讲究规则与计划,冲动这种愚蠢的东西,不应该出现在他的人生里才对!
白振灏深深的呼吸,花了点时间找回他的冷静自持,继续戴上他不苟言笑的面具。
第三章
车子驶入了一处宁静小区,是台北市区里少见的透天别墅群,独栋的建筑,宽敞的花园与车库,若不是有丰厚经济实力,哪供得起这样的生活质量。
然而让余巧巧诧异的,不是车库里整齐排放的高价房车,而是停放在角落的一辆野狼125。
虽然已经不是最新颖的车款,但是擦得发亮的车身,还有岁月在上头留下的印记,莫不让她打从心里的羡慕喜爱。
“请问,这是谁的摩托车?”她眼睛发亮。
她有一个梦,就是能骑着梦想中的野狼125,奔驰在台北的街道上,享受迎风的快感。
但是,她的梦想早在几年前就被彻底否决了,理由是——女孩子怎么可以骑这种粗犷的摩托车在街上跑?
几天后,她的伟大梦想就被一辆五十C.C.的小绵羊给取代,而这已经是老妈最大的让步。
拜托!娘炮的小绵羊怎么跟勇武的大野狼比?!
别说车型差很多,马力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是权威的母亲大人才不认为这有什么重要的,她只是不想被街坊邻居看到她的女儿豪迈的跨骑在摩托车上,野蛮得像个男人似的。
她足足痛哭了三天三夜,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沉寂多年又看见理想中的梦幻逸品,余巧巧简直恨不得扑上前去,热情拥抱亲吻美丽的车身。
“我的。那是我的第一辆摩托车,我自己打工赚来的,性能保养的很不错,只是这些年没什么机会骑,所以就一直放在这儿。”
“好漂亮……”她心生羡慕的说。
“你喜欢这种摩托车?”白振灏挑起眉,口吻不无怀疑。
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对他说那辆野狼125很漂亮,他也从来不曾在任何一个女孩子眼中,看见对摩托车的如痴如醉,太诡异了。
余巧巧惊觉自己就要露馅,赶紧起身从摩托车身边跳开——
“怎么可能!我是个女孩子,这种车子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适合,我、我只是想起好几年前,我大哥一直很想要买一辆这种摩托车,不过被我妈妈阻挡了。我不懂车子,纯粹觉得它的样子很帅气而已。”她三言两语的解释了原因。
喔,只是觉得帅气罢了。
“原来如此。说真的,我也无法想象柔弱娇小的你要怎么驾驭这种大车。有机会的话,我可以骑着带你出去兜风,但你可能会觉得不大舒服,毕竟坐摩托车可不比房车舒适。”
“只要是跟你在一起,骑摩托车也可以很有趣。”余巧巧脱口而出。
意识到自己说的唐突又露骨,她娇羞的低下头,完全不敢多看白振灏一眼。
老天保佑,千万别又破功了!余巧巧虔诚祷告。
余巧巧不知道,白振灏心里也经历了一次天人交战,才勉强克制想冲上前拥抱她的冲动。
他努力自持,保持着以往严谨的形象,“进屋去吧!别让我爸妈久等了。”
“是。”忍痛离开可爱的野狼125,余巧巧踩着碎步,像个小媳妇儿似的跟上他,扮演着一只温驯的小绵羊。
这顿饭局很成功,白振灏的双亲非常喜欢气质婉约的余巧巧,两老开心得阖不拢嘴,频频点头赞许儿子的好眼光,选择了这么个门当户对的好女孩,还不断的叮嘱儿子,要多带余巧巧到家里玩,俨然把她当作未过门的儿媳妇。
饭后,他准备送她回家。“我爸妈很喜欢你。”
坐在驾驶座旁的余巧巧,目光忍不住瞟向角落的野狼125,几秒钟之后,她才回过神掩饰的说:“喔,伯父跟伯母都是很慈爱的长辈,我也很喜欢他们。”
很好!彼此都喜欢对方,日后相处起来就不会有太多问题。白振灏如是考虑。
他的手指忍不住碰触了她无瑕的脸蛋,软嫩的触感挑战着他的理智,白振灏知道该送她回家了,可是,他竟然不想……
“待会还有安排其它事吗?”
余巧巧不明所以,诚实的摇摇头。像只温驯的猫咪,依顺着他的手。
“要不要去我的住所看看?你没去过。”
“你平常不住这里吗?”余巧巧有些疑惑。
“大多时候是住在这里,但若加班太晚,我就会住在离公司较近的公寓里。”
“喔,好啊,如果不打扰的话。”
白振灏踩下油门,离开爸妈的别墅,带着余巧巧往自己专属的天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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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栋约莫三十年的老公寓,没有时下风行的现代化饭店管理,但却拥有极佳的生活机能,且交通便利。
“之前我们在这儿住了一、二十年,虽然前些年买了新屋,可是这里的环境很不错,所以一直舍不得卖掉,再者,老邻居们感情也很好,偶尔我母亲还会过来串串门子。”
“我也喜欢老公寓,大家的感情紧密些,现代化的大厦虽然有不错的管理,可是太冰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