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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同龄的小朋友还在玩家家酒时,十二岁的她已经跳级读完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十三岁半已经读完高中。她医学院毕业那年才刚满二十岁而已——这还是因为指导教授不让她跳级。

  从小到大,她过关斩将,念书如吃饭一样容易,十五岁那年甚至有媒体采访她。

  一个学生所能得到的瞩目,她都提早得到了。

  可是父母亲却看出了她的不快乐。

  因为陆丝从小到大没有过朋友。

  其实,想想这也是很正常的,当你是个精力旺盛的十六岁高中生,你会对班上那个十三岁的小鬼头感兴趣吗?比起其他正值发育期的如花少女,月经才刚来的她干扁得就像一根木柴。

  后来上了医学院,她的存在对其他同学就像一记耳光。他们每个人那么努力才能挤进这道窄门,而她呢?才几岁而已就轻轻松松踏进来了。她的存在简直是为了提醒其他同学他们有多平凡!

  于是,同学们从来不吝惜让她知道,她只是个格格不入的怪胎。而如果别人对她不好,自尊心超强的她就越努力在功课上把他们打败。

  这显然不是一个改善同侪关系的方式,到了医学院的后几年,陆丝变得越来越闭塞。平时除了念书之外,几乎足不出户,任何同龄女孩应有的社交生活她统统没有,家里也从来不会有同学打电话来找她出去看电影。

  当她开始跟想像出来的朋友说话时,她的父母终于发现不行了!再这样下去,他们会失去他们的天才女儿。

  既然在台湾不快乐,那就换个地方重新开始好了。

  于是医学院一毕业,父母就帮她申请到南加大的医学院继续攻读,他们也陪她一起来美国。

  果然,全新的环境里虽然也没有朋友,起码不会再有人用那种看“天才儿童”的异样眼光,继续看她。

  陆丝今年已经二十六岁了。她是南加大的医学博士,加州地区医院的外科医生,并且参与好几项受人瞩目的医学研究。她的精神状况好转一些,也渐渐学会武装自己,不要太轻易受伤。

  但是,天才就是天才,她优异的课业表现迅速引起恩师努特博士的注意。她一毕业,努特教授便将她安插在自己担任副院长的加州地区医院,担任临床医生,同时加入他的医学研究小组。

  此后陆丝一路平步青云,不是在门诊就是在实验室里,每天设法把自己的时间排得满满的,不让自己想到她的生活有多么孤独。

  这些年来,她不断催眠自己:她的事业成功,她广受敬重,她是独一无二的,她很快乐!她一定要快乐!她不能不快乐!

  直到上个月,她在巡房的途中昏倒,她终于明白,岂只不快乐而已,她根本是堪堪与过劳死擦身而过。

  “亲爱的,你才二十六岁而已,人生还这么漫长。”努特教授忧心地拍拍她的手。“给你自己放个假吧!没有什么工作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陆丝当然不愿意。她怎么能休息?她的研究怎么办?她的病人怎么办?所有依靠她的人怎么办?她的人生就是活在这些成就和荣耀里。少了这些人对她的依赖,她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但是教授强迫她先休息三天。

  三天后,陆丝自己回医院提出留职停薪的请求。

  让她回心转意的,是张世明的死讯。

  张世明是个马来西亚华侨,和她一样,也是个不世出的绝顶天才。他十三岁那年就考上麻省理工学院,成为MIT有史来最年轻的学生,十五岁那年进入康乃尔大学攻读博上学位。

  但是,随著年纪越大,巨大的工作压力、同侪排挤效应、以及“天才”这个名号所带来的异样眼光,终于渐渐摧毁了他。

  他的性格越来越退缩孤僻,最后终于承受不了压力,情绪崩溃,被父亲接回马来西亚。

  三十一岁那年,这位名噪一时的天才结束了他短暂的一生。

  陆丝看著这些报导,仿彿看到自己的人生写照。

  对环境不适应。过高的自尊心。极度压力。精神缺乏寄托。没有朋友。和家人疏离。缺乏安全感。孤僻冷漠……这都是在说她啊!

  她最近一次打电话给父母是什么时候?

  她最近一次对一个男人动心是什么时候?

  最近一次约她出去吃饭的朋友是谁?

  这真的是她要的生活吗?

  她吓到了。她真的吓到了。她害怕五年后人们在报纸上看到的是另一个天才的殡落,只是名字换成了“陆丝”!

  她不要这样结束她的一生!

  “我先给你一个月的长假,你好好休息,如果有需要,你随时可以延长你的假期。”一直视她如女儿的老教授拍拍她的肩膀,放手让她去飞。

  突然之间,陆丝很想回到那个孕育她的海岛——台湾。

  一切的起始都在这里,她在这里是如此的不快乐,她突然感觉,只有回来面对这段痛苦的成长过程,她才能浴火重生。

  事实证明,寻根之旅显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的,看看她现在落得什么处境!

  陆丝停下来,靠著路边的石墩拚命喘气。

  “陆丝,你在唬谁?你真的以为你可以没有水,在日正当中的时候走上几十公里?”

  她引以为傲的嫩肌已经变成火红色,米白色的真丝衬衫和宽管长裤凄惨无比地黏在她的身上,让她完全飘逸美丽不起来。

  “水,我要水……”流在山沟里的水看起来突然可口无比。

  普噜噜噜——一辆蓝色小货卡优哉游哉地晃过来。陆丝大喜,跳起来对它用力挥手。“哈啰!哈啰!”

  车子慢慢晃到她旁边停下来,车窗摇下,一个六十多岁的黝黑驾驶冲著她呵呵地笑。

  “小姐,你一个人要去哪里?”

  “谢天谢地,我的车子在前面抛锚了……”她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原来路边那台白白的玩具车是你的?那种车开我们这种山路不适合啦!”这位阿伯看起来好和善。

  “我现在知道了。”她沮丧地垂下头。“请问你可不可以载我到有人烟的地方,我想借个电话,找人来拖我的车。”

  “好啊,没问题,上来吧。”阿伯爽快地答应。

  一爬上车,从冷气孔吹出来的凉风几乎让她落泪,陆丝发誓,她再也不敢把生命中的小事视为理所当然了。

  “你叫我勇伯就行了!我跟你讲,这条路不是大路,你开到这里来是一定开错的。”

  “我看不出来‘大路’和‘小路’的差别……”她觉得她开来开去,路明明都是那一条。

  勇伯笑了起来。“这条路是通往后面那个盖了一半的度假村。前几年经济不好,建商盖到一半就卷款潜逃了,所以这条路的后半段几乎没有什么人会过来,幸好你遇到我,不然你就要走好长一段路,到前面那个地方才比较会有人经过。”

  “真是太感谢你,你是我的救命恩人。”陆丝感激涕零。

  “来,这罐水给你喝。我待会儿还要去别的地方,所以就在前面那个路口放你下车。”勇伯说。“你弯进去走个五、六分钟就会到‘橘庄’了,其实更过去一点还有一个‘清泉村’,比橘庄更热闹,不过你若只是要借个电话,橘庄就够大了,而且他们那里还有一个会修车的师父。”

  “那就太好了!谢谢,谢谢你!”

  果然人间处处有温情。她有个感觉,接下来的一切一定都会变好的。

  *

  第1章(2)

  一切都会变好吗?

  站在橘庄的街口,陆丝开始感到怀疑。

  橘庄长得就像一个普通的山区小镇,房子的建筑也很随兴。主街的两旁大多是两层楼的矮房子,灰灰旧旧的,倒是旁边七弄八岔的巷子,有一些看起来像民宿的房子,稍微有趣一点。

  但是整体来说,这里实在就是一处贫瘠不毛的山村野地而已。

  几个在路边踢球的小朋友先发现她,齐齐停了下来,眼珠黑溜溜地冲著她瞧。

  “嗨……”陆丝呐呐地抬手打招呼。她现在看起来一定很狼狈!

  小孩子们你推我挤,叽哩咕噜笑闹了一阵,一个孩子王模样的男生被推举出来,负责向她问话。

  “你要找谁?”

  “你们村子里的修车厂在哪里?”她小心翼翼地问。

  “要找于老大的!要找于老大的!”一群小孩骚动起来。

  “我去跟他讲有人要找他!”

  “她是漂亮小姐啦!我们带她去,于老大看到心情一定会很好!”

  “对啊!然后他就不会赶我们回去写功课了,快快快!”

  一群小孩兴奋地讨论完,簇拥著她往路边一条小巷子里钻进去。

  陆丝手足无措,完全不知道该拿这些小皮蛋怎么办,只好被他们推著走。

  突然,有人拉拉她的衣服后摆。

  “你的衣服好漂亮。”一个小女孩眨著又深又圆的黑眼睛,轻轻抚著她的真丝衣物。

  “谢谢……”

  “你也很漂亮。”小女孩讲完,害羞地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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