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在自己电脑上打的字,说他对自己的先天性心脏病老要跑医院动手术感到厌烦。”卜亮回忆说。
“我手上的情资显示他刚订婚不久,生意也很稳定,你说,一个久病厌世的人会跑去跟一个女人订婚?”
“嗯,照常理来说,不会。”卜亮同意。
“先朝他死了之后谁会受益这条线去查吧,我下午再到命案现场去看看。”说完,拍拍卜亮的肩,走了出去。
回检察署之后,他低头忙着写起诉书,直到手机铃响,他才发现已经中午了。
“我是继仲甫。”他打开手机后说。
“我想问你,我有一个黑色提袋是不是放在你车上了?”说话的是林凌。
“我不知道,得去停车场看。”
“能不能请你帮我看看,我等你电话。”说完,也不等他有所回应,便把电话挂了。
反正要出去吃饭,就顺便去停车场一趟。果然看见一个黑色提袋放在后座。
这女人的神经会不会太大条了?
“你的提袋在车上。”他拨了手机给林凌。
“那你在检察署门口等我,我十分钟后马上到。”说完,又片面结束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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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分钟后,他们一起吃午餐。
“既然你下午休假,提袋也找到了,不如你陪我去一个地方?”他提议道。
她下午的确没事,所以便傻傻的答应了。
当车子来到山区一座别墅前停下,林凌不用下车就看到那拉着黄色警戒线的屋子。
她下车靠在车边,一把无名火从腹部窜烧到眼里来。“这是哪里?”
“高嘉栋自杀的第一现场。”他若无其事地说。
“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她对他咆哮。
“你又没问。”他把烟叼在嘴上。
“我……我要回去。”她支支吾吾的说。
“小姐,我正在执行公务中,你要嘛和我进去,要嘛就留在车上,我只是有一个疑点想澄清,我保证很快会出来。”他说。
她撇过头。她又不是疯了,才不要跟这可恶的家伙一起进去,这可是凶宅耶。
她在心里嘀嘀咕咕忙着抱怨,再回过头时,继仲甫已经进屋去了。
她环顾四周,林木苍郁,不见半个人影,一只乌鸦低空飞过,呀呀叫了几声,一阵冷风吹动林间的树叶,传来窸窸窣窣的奇怪声音,吓得她拔腿就冲,一路冲到屋内,死命抱紧继仲甫的手臂。
继仲甫看了她一眼。
“不要紧张,我们是来帮助死者的。他不会对你怎样的。”
“我……我有说我……紧张吗?”她反驳,却又说的结结巴巴。
终究他们还是走进了发现死者的房间。
他若有所思的看着凌乱的床,再看看衣柜,量了左边衣柜到死者举枪自戕的椅子的距离,再戴上手套小心翼翼的打开衣橱,然后再关上。
林凌始终紧跟在他身后。
他转头看著她,不禁莞尔。“走吧。”
她二话不说,抱紧他左手臂,闭着眼睛,半个身子紧贴着他走出第一现场。
继仲甫走到车前,才转头,就看见她那好像无尾熊攀着尤加利树干的夸张姿势,他的手臂被紧裹在她的手臂和胸部间,他依稀能感受到她胸部的柔软和热度,让他瞬间有点口干舌燥起来。
“喂,你抱够了没有?”他干枯的喉咙总算说了句话。
林凌张开眼睛,看见自己几乎贴在他的手臂上,嫣红像火一样从她的脖子一路熨烫到俏脸上,
她窘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从没见过她害羞的模样,想不到竟像颗红苹果般那样诱人。他的视线定在她脸上许久,心里像有对灵巧的翅膀在轻轻拍动著,让他有种莫名酥痒的感觉。
山上风大,吹得她的短发乱飞,他伸出手去抚顺她柔软的发丝。“这里风大,我们回去吧。”
他的声音温柔得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气氛有点诡异,车上有着异于平常的安静,两人距离这样近,却各自在想着彼此。
第7章
对林凌来说,日子没有什么不同,白天还是在诊所当个小护士,晚上得去夜市分租的店面二楼帮人用塔罗牌算命。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继仲甫下班后都会绕过来接她下班,偶尔一起吃消夜,有时就单纯的在车上聊聊天。
在她平淡无奇的日子里,这竟变成林凌唯一期盼的时光。
“高嘉栋的案子破了。”这天,他们坐在卖蚵仔煎的摊子前,继仲甫对她宣布。
“真的?!这么快!?怎么破的?”她张大眼睛,一脸讶异,即时拿出自备和帮他准备的筷子、汤匙,轻轻的摆放在他面前。
“上次我们不是一起去命案现场勘察?我假设高嘉栋是被谋杀的,但他身上没有打斗痕迹,是坐在椅子上一枪毙命的,如果真是谋杀,那谋杀者就只能躺在衣柜里,并且在高嘉栋发现谋杀者的第一时间内近距离戴着手套开枪。柜子在左边,他的枪伤也在左边太阳穴,所以,如果能证明高嘉栋是右撇子,这案子就可以百分这九十确定是他杀。警察花了点时间调阅高嘉栋上班的录影带,查出他确实是右撇子,再查也他死后所投保的巨额保险金的受益人皆属他未婚妻一人所有;后来卜亮突破她的心防,终于让她认罪,承认案子是她和另外结交的男友所犯下。”他说。
“未婚妻联合外人谋财害命,难怪他死不瞑目。”她不胜感概的说。
“不知道是不是工作的关系,总让我觉得坏人很多。”他拿着她为他准备的铁筷子,抬头望着她说。
这也没办法啊。“大家只好小心一点了。“她笑着说。
“你一个女孩子,每天这么晚回去很不安全,还是不要出来算塔罗牌了。“他劝,眼里闪过一抹认真神色。
“不行啊,我要缴房贷。还有亲友间陆陆续续借我们的钱要还,兼两份工作都不一定能收支平衡,我怎么能不做呢?”她明白他是好意,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出身富裕,不会懂的。
“你不是说每天拿给我吃的早餐是你做的吗?很好吃啊。”
“卖早餐我不行,我要上班。”
“我也吃过你煮的晚餐,也很合我胃口。““卖晚餐我也不行,我下班的时间太晚,根本准备不及。”
“我的伙食让你包吧,一个月三万,食材另计。你觉得怎样?”他的表情有点紧张,好像怕她拒绝似的。
所以他又补充:“我不是同情你才这样提议,我只是、只是外面的东西吃腻了,有时候没吃又犯胃痛,我只是单纯不想把身体搞坏。”
再补充:“还有,你要在我家里拜拜干吗,我都不会管你。”
林凌张开嘴巴看着他。
“可是,你屋里有一只女飘,晚上我不敢一个人待在你的屋子里。”
不是她龟毛,实在是她虽然怕穷,但更怕鬼。
“我会想办法处理。“他很笃定的说。
“还有一个条件。”她说。
“如果我煮了饭,你一定要回来吃。”
这是哪门子道理?
“为什么?”他问。
“因为我超恨一个人吃饭的。”她说。
他一脸莫名其妙。“一个人吃饭满好的啊,安静又不受打扰。”
她却忽然有些感伤。“如果你从十岁开始便函是一个人吃饭,你就不会这样说了。”
他沉默着。
听着林凌那单调的音节在空气中独白着——“我妈在我十岁那年过世。我一直记得她走后那年的除夕夜,那一晚,家家户户都贴着红色的春联,每户人家都聚集了好多回家的亲人,到处闹哄哄的,欢笑声夹杂着鞭炮声,炸热了社区里的每一条街道,我一个在家等着爸爸,从早上等到晚上,等回一个醉熏熏的大人。我饿了,跟爸爸要钱,他掏出几个铜板,我从街头走到街尾找吃的,可是卖吃的商店都关了,最后在同学家开的面包房买到一个炸弹面包,我怀里揣着那个冷冷的面包,看见别人桌上摆着热腾腾的饭菜,便发誓要学会煮菜,像我妈妈那样。
我那时以为只要学会煮菜,我失去的幸福就能再要回来。后来我终于可以下厨了。一次两次约了我爸回来吃饭,他叫爽约,总是我一个人兴高采烈的忙了一场,看着冒着热气和香味的食物逐渐变泠,最后失失温。那时候我就明白,我失去的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变得不爱一个人吃饭。十五年来我改变不少,生活中唯一不变的是我爸爸,他难得回来,即使回来,也难得清醒。有时候我忍不住要想,他是不是忘了,忘了这世上他还有个女儿。”
他听着听着,竟红了眼眶。
沉默半晌。
“如果我不回来吃饭,我会事先告诉你。”他承诺。
她牵动嘴角笑了起来。
“老板,那我可不可以明天就去上班?”
他松了口气。“有一种肉片外酥内软,咬下去有汁跑出来,我明天要吃那种三明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