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要是我那贤媳发现丈夫有这等贱名,不知会有多失望。」吴母自然是与丈夫同一阵线。
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人物,超凡入圣的耐性绝对是必需品,所以常乐公子只是温和地提醒激动的双亲他们显然忽略的事实:
「孩儿是吴桂,不是乌龟。」
吴父听若罔闻,径自与妻子交换意见:
「无双、无双,多么独一无二呀!要咱们儿子配得上人家,也得换一个世间少见的好名字才成。」
「我也这么想,你说该取什么名?」吴母唱和道。
至此,被双亲完全忽略的常乐公子,只能挂着长年训练出的谦和微笑,以一贯的自在雍容捧起茶杯浅啜一口。
这一口象征着无上涵养与无限容忍的参茶,却在下一刻很不雅观地从那张从未吐过脏话的嘴里喷了出来。
「我说就改成英雄吧!」吴父信心满满地说道:「能配得上我那天下无双的美媳妇的,也只有地上少有的真英雄了!」
「真是好名啊!好记又好听。」吴母对丈夫的想法大表赞同,同时对儿子皱眉道:「英雄,你怎么做出这么没教养的举动?」
此时常乐公子已恢复镇定之色,以手巾擦拭嘴角之际,歉然一笑:「抱歉,听到爹给我取的新名字,孩儿一时高兴得忘了形。」
「你也喜欢这个新名字!好,那就这样决定了!」
吴桂回以微笑,带着淡淡地无奈。
过了几天,迎娶的日子到了。
说是迎娶,吴桂却是实实在在地去入赘,带着凑成吉数的六十六车「嫁妆」,沿途展示吴家富甲天下的财力。
幸好二老没有要他进花轿……
踏出家门时,吴桂不免捏了把冷汗。
吴母没有在他出门时在门口泼水,倒是撒了不少眼泪。
「你这一去,就不再是我吴家的人了,到了那边可要遵守人家的规矩,好好侍奉霸王,对妻子也要加意照拂,不可怠慢。」吴母这一迭声的交代,让吴桂一时有种错生成女儿身的错觉。
「我们是做生意的,不比那边刀光剑影,进了人家家门要入境随俗,凡事千万小心。」吴父也握着他的手谆谆叮嘱,彷佛永无再会之日。
这样的场面,与寻常男子娶媳的风景似乎有着不小的差距,可吴桂那超凡入圣的好耐性仍是百磨不减,适时发挥了出来。
他回以微笑──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微笑。
「孩儿明白。」
于是,这列被民间人士戏称为「百年来最长送嫁队伍」的豪华车队,便在乡亲的夹道欢送中浩浩荡荡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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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帛动人心啊!
有这么一队装满了金银财宝的车队招摇过市,霸王府又远在大理,这趟超过百里的远行,途中少不了经过几处易于下手之地,觊觎财宝的宵小之辈自然是沿途不绝,纷纷冒了出来。
吴父乍看下只是一个唯霸王马首是瞻,满心想把独生子送去巴结人家的无知中年,以致世人时常会忘记,这位把家境从清贫一手提升至富可敌国的中年男子,其经营手腕之高明及投资眼光之精准,绝对有资格名列青史,让百年之下的无数商贾歌颂效法。
像这么一位政商关系俱佳的人物,其子带着大批财宝远行,不但官府自动派兵护送,一些镖局甚至自行派保镖随行保护。
在这样紧密的戒备情况下,车队沿途所至,常会留下一群哀号痛滚的强盗。
也许南霸天在江湖上德高望重,可吴父握有的商业实力也是不容小觑,两家联姻只能说是天作之合。
是吴父个人对霸王的推崇太深,才会从小将「足以匹配霸王之女」这样的名目列为指导方针之一,儿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请专人加以琢磨,务求爱子成年后成为一位让丈人满意、妻子顺心的好男人。
据当年有幸躬逢其盛的人透露,当时南霸天酒后一时脱口感叹:「女儿才满十岁,我已经在想女婿会是什么样的人了。」
这原只是一句为人父者的小小感慨,当时尚未以巨贾之姿名扬天下的吴父却双眼发亮地接口:
「我那上个月出生的犬子,要是大哥不嫌弃,不如我们给两个孩子指个婚事吧!」
清醒后的霸王以两名小辈年纪相差过大,将约定改为「若吴桂成年后无双仍未嫁,婚约方才生效。」没想到无双竟有着极为强烈的克夫命,使婚事不断延看,导致当年的酒后戏言一语成谶。
这么一位以霸王为尊的父亲养出来的儿子,在吴父的刻意栽培下,自是不知不觉沾上许多霸王的气息。
「唉……」刚将欢送的人群拋在脑后,吴桂便逸出一声叹息。
声音虽轻,贴身侍从已闻声知意:「公子,请换乘马车。」
送亲车队在出了城门之后,不常骑练的准新郎倌便浑身酸痛地下马,转乘早已备妥的舒适马车──谁教霸王不喜乘马,吴父有样学样,不让儿子习练骑术,新郎倌雄踞马上的威风样也就无法维持多久了。
「啊!」吴桂一头钻进这辆堪比藏书阁的豪华马车,便被架上掉落的书本砸到头。
「公子!」
「不要紧,你忙你的吧,不用随侍了。」
他只是习惯性地露出那个令父亲仰慕不已、十八年来早已练得得心应手的镇静微笑,然后不以为意地取书而观。
霸王在面临难关时,脸上总会浮现令吴父仰慕不已的镇静微笑,于是吴父交代家中众夫子的第一道课题,不是教幼子习字作文,而是──「教桂儿霸王的笑,那种独一无二的,南霸天的笑!」
古人的名言警句虽多,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信奉者,但有钱能使鬼推磨一语,绝对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拿把算盘一拨,吴父这十八年来砸在吴桂身上的教养费用,足可让一百个家庭丰衣足食十八年有余,重资培养出来的已不是一家之长所求的寻常后继,而是不折不扣的梦想结晶。
「想过本帮地界,先把财宝留下来!」
「有贼子袭击!保护公子!」
「常乐公子在哪一车?把他找出来!」
「来人不少,大家留心了!」
剎那问,车外轰隆大作、杀声震天。
吴桂虽然只是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却能安坐不动,手不释卷、津津有味地读着野史。类似的阵仗一天总要上演几次,他早就习惯了。
「谁能割下常乐公子的人头,赏金十万,统统给我上!」
闻言,吴桂微愕。自己的项上人头竟如此值钱?
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霸王之婿身价毕竟不同啊。
车帘忽然被粗鲁地掀开,一个黑布罩面的人拿着把奇形怪状的大刀,指着他的鼻尖喝道:
「抢劫!要命就把车里最值钱的东西交出来!」
吴桂头也不抬:「请便。」心里有着对此匪的淡淡尊敬,能突破重重防堵杀上车来,来者可是头一位。
强盗一怔,回过神后口气又凶恶了几分:「本姑娘没空和你瞎缠,我只要一件宝物,你给我挑一件过来!」
劫匪是女性的事实令吴桂放下书本,掉头看去。
而后,他回以微笑──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微笑。
「此处最值钱之物,自然非我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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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衣瞪着眼,傻了。
早在掀起车帘之时,她就发了一阵呆。
触目所及,全是书、书、书!金银财宝在何方?
没想到那倚在软垫上看书的年轻人,随便一句话就让她再度傻眼。
凤衣急着得手脱逃,哪容对方施展拖延战术。
瞇起眼,怒意让她的威胁字眼多了几分信服力,「你以为我不敢杀你?」刀尖已点上吴桂高挺的鼻梁。
「妳不是强盗吗?取强盗之名而行杀人之实,与杀人犯何异?」吴桂什么战术也没想,只觉有趣得很。
六十六辆马车中,只有他这辆是「书」车,她却偏偏挑上他的车,还颇有分寸地只要一件财宝。可惜的是,这辆车里唯一一件会让门外汉看上眼的宝物,不是一个小小强盗能揣在怀里带走的。
吴桂那习惯性的微笑,看在凤衣眼中,其中含意逐渐产生变化。
凤衣银牙一咬:「我不能空手而回,你总要交出点东西来!」
无本生意刚开张便铩羽而归,可不是个好兆头。
「要不妳换辆车吧?」吴桂好心建议。
「这个不行。」溜进这辆已是侥幸,哪可能让她溜进溜出那么多次?
「我身上没有财物,妳要是看得上眼,这车里的书随妳拿。」
凤衣嗤之以鼻:「我要的是能换钱的宝物!」
要是凤衣多读点书,或对古文物有点认识,进了这辆车后便会发现车中不乏书皮斑驳的古书,本本价值连城。
「那我也没办法了。就像我一开始说的,这车里最值钱的就是我自己,可惜妳没法子带走。」他早料到对强盗而言,书本是最不值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