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日据时代台湾有五大家族,分别是板桥林家、雾峰林家、高雄陈家、基隆颜家、鹿港辜家。
随着经济变迁,台湾新五大家族已然崛起,取代了过往的五大家族,他们分别是——
联通环球集团的辜家、远南集团的徐家、台宝集团的王家、宏观集团的蔡家、利来玫瑰集团的吴家。
在这些家族之中,以古老又保守的辜家行事作风最为低调,虽然光是土地就坐拥两千多公顷,集团投资包括银行、投信、期货、票券、证券、房屋、创投、贸易、水泥、化工、电子、电讯、科技、石化、制药、建设、航运,海外则投资了营造和橡胶,可说是家大业大、族繁不及备载呀。
但是!老祖宗有交代,财不露白,不然会富不过三代!
目前辜家已经传到了第七代,财富还在快速扩展中,所以喽,显然他们有够遵守老祖宗的话的。
辜家的大家长辜政允在三年前检查出了肝癌细胞,因此紧急召回五名大学毕业之后就直接住在美国、让他想管也管不到的儿子。
老大辜至酷已经三十岁了,他在美国和几名志同道合的友人创办了一间并购公司——IM。
他的个性就跟他的讲话方式一样,快速、不拖泥带水,眼神像猎鹰一样犀利,只要一盯上目标,便疾速俯冲而下,绝不等待,也不迟缓。
他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做自己喜欢的事,直到辜政允生病了,他才发现心中的巨人也有衰老的一天。
现在他担任联通环球集团的代理总裁,之所以不愿意接总裁的位置,那是因为他还想回美国,做他自己感兴趣的事业。
他认为凡事都能变通,现在他可以担任集团的救火队,但在未来,如果他父亲真的无法再管理庞大的事业体,集团可以交给专业经理人来管理,并不会损害到家族的利益。
他的弟弟们也一样,都跟他有同样的想法,他们喜欢美国,那里不管是阳光、空气、花或水,星星、月亮及太阳都太太太适合他们了。
从高中开始,他们就是小留学生,大学直接在美国念,毕了业也没有回台湾的打算,各自在自己的领域里发展,生活得如鱼得水。
如果不是辜政允的病来得叫人措手不及,他们根本连想都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回到台湾定居。
回台湾之后,社交界理所当然的多了五颗闪到发亮的新明星,他们个个拥有迷人的外表和无法计算的财富,因此社交界给了他们一个名称—— 辜家富豪。
辜家兄弟其实不太喜欢这种走到哪里都备受瞩目的感觉,其中尤其以老二辜至俊最为排斥。
辜至俊人如其名,英俊到不行,还拥有叫男人嫉妒、叫女人迷醉的小麦色结实体魄,以及可比篮球选手的挺拔身材。
他当然也难逃父亲辜政允的魔爪,目前在联通环球集团担任副总裁,看一些他了无兴趣又不得不看的文件。
他在美国是知名的罗曼史作家,笔名艾蒙雷欧,出道五年,第一本书就令他红到发紫,随后维持每三个月推出一本作品的速度,至今累积了二十本作品,光是英、美两国的版税就抽到手软。
写罗曼史完全是他的兴趣,他也比较幸运,没有因为被召回台湾而中止了兴趣。
现在他一样可以写,只不过出书的速度因为要去集团上班的关系变得比较慢,这点出版社表现得非常体谅他的身不由己,他们只求他不要封笔就好。
天知道以他的财富,他根本就不需要工作,他们好怕他回到台湾后就不写了。
所以喽,他现在仍受到广大读者粉丝们的爱戴,他也用持续不断的创作来回报她们。
但他说什么也不愿曝光就是了,被他父亲知道还得了,他父亲一定会提早跟上帝报到。
只不过,长得一副比罗曼史男主角还男主角的他,走到哪里都有女人对他流口水,应该是风流韵事很多吧?
如果这么以为,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因为常被女人痴迷的眼光吓到,加上长期编织罗曼史,现在变得对女人不太感兴趣,甚至是—— 倒胃口。
但,谁叫他长得有如梦幻中才会看见的英俊王子呢?
每个女人看见他都会流口水,洋妞对他流口水就算了,至少她们不知道他是个有钱富豪,垂涎的是他的皮相而已。
然而现在……他可是越来越排斥女人了,总觉得那些女人都是冲着他“辜家富豪”的名声而来,她们想被他挽在手上,因为那很可以满足女人的虚荣心。
老三辜至帅比较随兴,他狂野又浪荡,别人知不知道他的身家背景对他根本没差,他还是做他自己。
回到台湾之后,他不改率性的开了间夜店,也不管他是百年辜氏家族的一分子,每个周六,他都会在自己的店里秀舞,而且是穿着丁字裤的那种湿贝秀哦,想看吗?嘿嘿……
老四辜至雅就是人家说的那种“极品男”,他什么都好,长得好看、温文尔雅、风采翩翩,也很有品味。
但是,就因为他“太好了”,对女人总是发乎情、止乎礼,所以搞到每段恋情都无疾而终,富豪身分对他而言似乎少了那么一点加持作用,在回台湾之前,辜至雅还是不停的在收“好人卡”。
老五辜至美很年轻,才二十岁,有着精致俊美容颜的他却少年老成,相当的“稳重”、“成熟”,因为是名科学天才,所以老早从研究所毕业了,目前他跟在辜至酷身边学习管理,拥有集团特助的头衔,这是他自愿的。
只不过啊,他的稳重成熟看在辜至酷眼里却是假稳重、假成熟。
假以时日,终有一天他会真的蜕变,但现在,他只不过是个事事要求完美、又意识到自己与众不同的富豪身分而有一点点高傲的辜家小王子罢了……
无论如何,他们都希望辜政允的病赶快好,让他们可以回美国生活,重获自由……
第1章(1)
十点半,辜至俊起身面对大片落地窗舒展腰身,从背后看过去,他劲实的腰身呈倒V字型,相当完美。
说也奇怪,当他在写作时,可以一写四、五个钟头,走火入魔到连厕所也不愿意去上,可是一坐在办公桌前,就像被坏女巫施了魔法似的,每隔半小时、一小时,他就想起来动一动。
他的副总裁办公室在四十五楼,此刻外面下着倾盆大雨,雨水打在玻璃帷幕上,远近的大楼好像都模糊掉了,非常的诗情画意。
他转动着微感僵硬的头颈,转身拿起凉掉的咖啡啜了一口,然后将臀微微靠在桌沿,点起一根烟来抽。
从十九岁抽第一根烟开始,他抽烟的历史已经有十年了,身体里的尼古丁想当然耳,累积了很多。
以前他常想,嘿,如果他有儿子的话,他要教儿子抽第一根烟、喝第一口酒、泡第一个马子。
会有如此这般的想望,难不成他的第一根烟是他父亲辜政允教的?
想得美啦!
他的第一根烟当然不是他父亲教的,老头一板一眼,哪能容许他们五兄弟年纪小小就哈烟,不被打死才怪。
他抽烟,是她教的,那个古灵精怪、没爹疼没娘爱的野丫头……
“要命!”
他低咒一声,连忙按熄烟蒂。
搞什么?烟烧到手指了还不知道!这一定是因为他没事想起了她的原故……
拜托,干么想她啊?十年了,都已经变成他脑中的历史人物了,怎么今天会熊熊的给他想起来?
那魔女……
他摇摇头。
想起她恐怕是要发生天灾或人祸了吧?
哔哔——
桌上的电话传来讯息。
他不喜欢这个声音,这表示他那个“一句话可以说清楚,偏要演绎成十句话”的不漂亮秘书有事要通知他,绝大部分当然是公事,无聊透顶的公事……
“什么事?”他懒洋洋的按了接听扩音键,连听筒都不想拿。
“咳!”罗宜珍清清喉咙,一副有天大的事要禀报一样。“副总裁先生,有一位孟小姐一定要见您,孟是孟尝君的孟,如果您不知道孟尝君是谁,我可以为您解释,而听是听话的听,瑶是瑶池的瑶……回到正题,这位孟小姐,她说是您的前妻,因为兹事体大,我不得不打扰您宝贵的时间,请您一定要见谅,如果她没有出示在美国跟您结过婚的证明,我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让她进来的……”
老、天!
辜至俊深吸一口气,胃部在瞬间纠结成一团。
孟听瑶来找他——
他的心脏怦怦跳。
刚刚才想起她,天下有这么巧的事?
他们都已经十年没见了,究竟有什么理由,让她千里迢迢从美国跑来台湾找他?
“副总裁,只要您说不认识这位孟小姐,我就会马上请她离开,如果您需要知道她的长相来回忆一下的话,那么容我对您形容,孟小姐有一双非常大的眼睛,鼻梁小巧挺直,嘴巴不大不小,身高依我敏锐的目测,约莫是一百六十六公分,体重大概是四十七公斤左右,她左耳有三个耳洞,右耳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