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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用完餐,在喝咖啡的时候,他开口了。“妳昨晚住哪里?”

  荳莲吸了好几口冰红茶才说道:“我住在张妈妈的堂弟家里,张妈妈也是我的邻居啦,她知道我要来台北找未婚夫,就替我安排了住的地方,昨天是张大叔的儿子到火车站接我,今天也是他热心送我来这里的。”

  听到“未婚夫”三个字,辜至酷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又回来了。

  这么说,她已经到处宣传联通环球集团的辜家长子是她的未婚夫喽?她还告诉了什么人?要用舆论压力把事情变成事实吗?

  他知道,如果不是有他亲笔写的那张“保证书”,她根本见不到他本人。

  她能通过层层关卡见到他,全有赖他的“保证书”,也亏得莫氏夫妇十年来把那张保证书保存得那么好。

  然而现在──

  辜至酷眼里闪过一道利光。

  “妳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荳莲耸了耸肩。“我不知道。”

  说完,她又用坦率的眸子看着他了。“我爸妈临终前说,你一定会好好照顾我,叫我什么都不用担心,只要来找你就对了。”

  辜至酷虽然沉默的听着,但心头有如被刺了一箭。

  他不想承认自己言而无信,可是事实就是如此。

  他想推翻自己十年前的承诺,他知道这很卑鄙,但他的人生一向在他的规划里,他怎么可以娶莫荳莲这个陌生的少女,断送往后的人生?

  “就算我现在回去,也没有住的地方,我告诉过你,我家已经倒了,我不知道要去哪里。”荳莲超无奈的说。

  她一点也不喜欢装可怜,但事实就是这个样子。

  辜至酷点起一根烟。

  “所以我说,我可以替妳重建家园,在这段时间里,我可以安排妳住在饭店里,也可以派人陪妳,或者妳有什么要求,说说看,我尽可以满足妳。”

  荳莲沉默了好久好久,一反先前有什么就说什么的坦率态度。

  她垂着眼眸,眸光定在红茶杯上。

  辜至酷抽完整整一根烟,把烟捻熄在烟灰缸里时,她似乎有了决定。

  “我知道了。”她抬起头,眸子里有着毅然决然。“你可以不必娶我,也不必替我安排往后的生活,不过你要写张‘悔约书’给我,让我烧给在阴间的父母,这样他们就会知道,不是我不遵守答应他们的事,是你不守诺言。”

  这样应该是最好的办法,毕竟父母要她嫁给一个陌生人,她也很无奈好不好,不理父母的遗言,就怕他们在天之灵无法心安。

  辜至酷两道剑眉一拧。

  悔约书?

  对!他可以写给她,这很简单,只要一张纸、一枝笔,然后他就可以打发她了,他甚至连一块钱都不必付,因为她说的,他不必替她安排往后的生活。

  但是──烧给她在阴间的父母?

  这感觉差劲透顶!

  他一点都不想这么做,这会让他一辈子活在内疚里,他辜负了一对曾冒险救他性命的夫妻的临终所托,他有违自己的原则,他说话不算话,他忘恩负义、他过河拆桥、他不讲义气,他、不、是、人!

  “你有纸笔吗?”荳莲很平静的说:“可不可以现在就写悔约书给我?电话也顺便借我打一下,我想请张大哥来接我,他说的没错,我会碰壁,他说如果你根本不承认有这回事,我就打给他,他会另外替我想办法。”

  辜至酷深吸一口气,莫名对她口中的男人产生敌意。

  “什么张大哥?几岁?跟妳很熟吗?”

  荳莲没被他有点粗暴的语气吓到,她平顺地说:“我刚不是说过了,是张妈妈的堂弟张大叔的儿子,你都没注意在听耶,这样很没礼貌哦,张大哥是研究生,刚退伍,而且已经考进台宝集团的营发部了,张大叔说他前途无量,我也这么觉得,我知道台宝集团,很有名……”

  “妳到底知不知道妳在跟谁讲话?”他蓦地打断她的落落长。

  真是有够刺耳的,一直夸台宝集团,他承认台宝集团是可敬的对手,但联通环球在他的领导之下更是一日千里,难道她不知道他的能力超卓吗?

  她微微一愣。“我知道啊,你,我在跟你讲话。”

  辜至酷微扬刚毅的下颚。“我是谁?”

  荳莲又是一愣。“你是辜至酷……”

  “我的背景?”

  “联通环球集团的代理总裁,百年辜家的一分子,辜政允先生的长子。”荳莲背书一样的念出来,这些都是张大哥昨晚上网替她查的。

  就因为这样,所以张大哥才会笃定的说她不可能见到他,他还说,普通老百姓想见辜至酷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务,要她别作梦了。

  “我跟妳的关系?”他冷冷的牵动一下嘴角。

  “呃……陌生人……”

  “错!”他扬起眉毛。“我是妳丈夫!”

  第3章(1)

  辜宅的客厅挑高五十公尺,约莫是五、六层楼的高度,展现无比恢弘的气势,从步入中庭开始,放眼所及的地面、廊柱,都是意大利进口的大理石。

  客厅总共有三道回旋梯通往二楼,连楼梯扶手上也镶嵌着上千颗熠熠生辉的宝石,室内铺着纽西兰进口的高级羊毛地毯,地毯上全是精致细密的金色图案,那是用真正的金线以手工缀织而成的。

  “哈哈哈……”

  美轮美奂的辜家豪宅客厅里,很不给面子的绵长笑声出自一名英俊到爆的男子口中。

  他是辜至俊,人如其名,此刻脸上还带着一股淡淡的慵懒,深蓝色睡袍只在腰间打了个结,露出叫男人嫉妒、女人迷醉的小麦色结实胸肌,以及一双修长有力的双腿。

  他当然也难逃父亲辜政允的魔爪,目前在联通环球集团担任副总裁,看一些他了无兴趣又不得不看的文件。

  他在美国是知名的罗曼史作家,笔名艾蒙雷欧,出道五年,第一本书就令他红到发紫,随后维持每三个月推出一本作品的速度,至今累积了二十本作品,光是英、美两国的版税就抽到手软。

  写罗曼史完全是他的兴趣,他也比较幸运,没有因为被召回台湾而中止了兴趣。

  现在他一样可以写,只不过出书的速度因为要去集团上班的关系变得比较慢,这点出版社表现得非常体谅他的身不由己,他们只求他不要封笔就好。

  天知道以他的财富,他根本就不需要工作,他们好怕他回到台湾后就不写了。

  所以喽,他现在仍受到广大读者粉丝们的爱戴,他也用持续不断的创作来回报她们。

  但他说什么也不愿曝光就是了,被他父亲知道还得了,他父亲一定会提早跟上帝报到。

  只不过,长得一副比罗曼史男主角还男主角的他,走到哪里都有女人对他流口水,应该是风流韵事很多吧?

  如果这么以为,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因为常被女人痴迷的眼光吓到,加上长期编织罗曼史,现在变得对女人不太感兴趣,甚至是?!倒胃口。

  今天是因为他感冒,不但鼻塞,还有严重的发烧,所以待在家里没去上班,也正因为如此,他第一个目睹了至酷的“小未婚妻”。

  “酷,你确定她有十八岁?”他狂笑之后问道。

  那个叫莫荳莲的少女跟着管家香姨上楼去整理行李了。

  看至酷一副扑克脸,加上这种剧情他写过,他大概猜得出来,这桩婚事男方是被逼的,女方可能“有了”吧,所以至酷只好娶她。

  “我确定。”辜至酷懒洋洋的在沙发坐下,交迭起双腿,点起一根烟。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一时冲动把她给带回来?

  到底是什么刺激了他?

  那见鬼的“张大哥”吗?

  这很奇怪,他跟莫荳莲之间又没有感情,他为什么会对她崇拜那个张大哥感到不爽?

  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比任何男人都优秀吗?所以当她一直称赞姓张的,又对联通环球的对手台宝集团一脸倾慕,他就受不了了。

  总之,他已经把莫荳莲带回来了,他也告诉她,他永远不可能签那张悔约书,因为他不想一辈子活在内疚里。

  既然不想签悔约书,那么他就要履行他的“保证书”。

  好,他同意娶她,反正这个世界上有种关系叫离婚。

  没有人规定他不能跟莫荳莲离婚。

  他认为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既可以给莫氏夫妇一个交代,又可以名正言顺的照顾莫荳莲的生活,因为离婚后,他打算给她一大笔赡养费?!至少两亿起跳,他认为这是她应得的。

  “那你们什么时候结婚?”辜至俊在酒柜前为自己倒了杯威士忌。

  他知道自己感冒发烧,刚刚还服过药,此刻不宜喝酒,如果香姨看到,肯定会大惊小怪很久。

  但管他的,家里要有喜事了,这件事虽然透着古怪,但值得喝酒庆祝一下不是吗?

  哈,他要有大嫂了。

  真不敢相信至酷会自己走进礼堂,而且对象还是个……呃,恕他直言,对象还是个小美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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