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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壁的大老粗被突然一问,当场呆住,半天讲不出话。

  「这盘四十啦。」同桌另一个面貌凶狠的粗工客人多嘴,探身过来踊跃解答。「妳那盘喔,我看少说也要八十。」

  「哦,八十。谢谢。」程思婕受教,连吃也顾不得,先点头开始算钱。

  「妳要不要先吃啊?面都要凉了。」

  说的也是。不吃的话未免太浪费。她感激地望了身旁看似凶狠、但还满热心的客人一眼,然后,开始认真解决面前的食物。

  等到她把一大盘的炒面、一大盘「小菜」全部吃光之际,老板已经在收拾桌椅了。这还真不容易,吃得她满头大汗,饱到差点站不起来。

  平常炒面是六十块,今天还要把豪华大拼盘的钱加进去,她算好了一百五给老板。老板只收了五十块硬币,把一百元纸钞退回来。

  「老板。」程思婕耐着性子说:「那样不够。」

  「我说够了。」回答很酷。

  「可是……」

  「还有意见?不满意的话,下次可以不要来。」老板挥挥手,继续收拾,竟是不想再理她的样子。

  握着那张一百元纸钞,程思婕第一次产生了无助的感觉。

  身边人群已经渐渐离去,她竟是最后一个客人。毕竟,她今天故意让自己加班到忘了时间,很晚才来;本来以为老板该收摊关店了,没想到不但等着她,还招待她比平常更丰盛的小菜。

  多日来的郁闷在此刻突然烟消云散。虽然酷老板并不是很亲切的样子,程思婕依然心存感激。

  一点点的温暖,一点点的在乎……这么可贵。

  她犹豫了片刻,才说:「那不然,我帮你收拾好了。」

  老板嘴角微微上扬,有点嘲讽,丢了一块抹布过来她面前。「好啊,桌子擦一擦,然后椅子都迭起来。」

  他是压根儿不信。客气话罢了,一个穿着整齐窄裙套装的时髦妙龄小姐,怎么可能真的帮他擦桌子、迭椅子的?

  结果这个时髦妙龄小姐居然说到做到,二话不说,拿起抹布就擦,而且看起来相当熟练──别说这件事简单,现在真的能把桌子擦干净,而手势不像写书法或扑蝴蝶的年轻女生,可不是随便就能找到。

  郎敬予一面不停手地洗锅洗碗,一面一直在瞄她;等把摊位整理得差不多时,她已经把桌子都擦干净、抹布洗好、椅子也都迭起来了。

  「谢谢。」他过去接手,饶富兴味地加了一句:「原来,妳真会做。看妳平常的打扮跟样子……真是看不出来。」

  程思婕正在拨拢有些散乱的发,听他开口,整个人僵住,手举在半空中,好像被雷打到,姿势滑稽。

  他……会观察她?不是从头到尾都低头料理、连话也不曾多说一个字的?

  眼看她呆若木鸡、动弹不得的样子,郎敬予扯了扯嘴角,轻描淡写改变话题:「已经这么晚了,不赶快回家?没人等妳吗?」

  此言一出,程思婕皱了皱眉,好像突然被蜜蜂螫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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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他注意她很久了。

  不能怪他,因为每天来来往往的客人里,除了一票牛鬼蛇神般的熟客以外,就以附近工地的工人占大多数,再扣掉吱吱喳喳的学生,隔壁美容沙龙的阿姨……

  嘿,他也是正常男人,遇到顺眼的适龄女子,多看两眼有什么不对?只不过是忙碌生活中一点小小的调剂而已。何况美女再多,对他来说根本毫无意义,他没有多余的心思跟时间去注意。

  周末,夜市比平常更加热闹。成双成对的情侣牵着手逛街,逛累了就找地方坐下来吃点东西,还要甜甜蜜蜜的共吃一碗,你喂我我喂你,看了真是腻。郎敬予还是很酷的蒸着排骨盅、炒着面,心里却暗暗在怀念平常的客群。

  老粗们又怎样!至少不会一颗卤蛋你咬一半、我咬一半。实在太恶心!

  还有,就是会出现一些不太受欢迎的客人。比如年轻女孩结伴而来,嘻笑打闹了大半天,公推一个出来搭讪,偏偏问题还相当之蠢。

  「老板,再来一盘什锦炒面,然后,还要你的手机号码,可不可以?」说完,便一阵嘻笑。

  这几个年轻女孩都已经是熟面孔,来过不止一回;郎敬予拿着锅子,头也不抬地回绝:「我每天都在这里,找我不用打手机。」

  「可是你白天应该没事吧?约你一起出去唱个歌,又不会很奇怪。」女孩追问。

  穿着短裙、黑色过膝袜的小女生绝对不超过二十岁,年轻的脸上却有着浓妆,紧盯着郎敬予问。乌黑的眼瞳大到不自然,近看很像是假人,郎敬予皱起眉。

  「我白天都有事。」冷淡拒绝。

  「有什么事?」亮丽少女不死心。「你有在别的地方摆摊吗?在哪边?跟人家讲,我们可以去捧场!」

  郎敬予扯起嘴角,是个很嘲讽的冷笑。他根本连回答都懒。

  碰了钉子的小女生被晾在一旁,好一会儿才发现老板根本没有多说的意愿。嘟着嘴,很不甘愿地走回座位,同伴们嘻嘻哈哈嘲笑着她的失败,肆无忌惮。

  「小气鬼,只有晚上工作,白天为什么不能出来玩?」还在嘀咕。

  「人家说白天有事嘛!他的身材看起来像模特儿,我猜白天是兼差模特儿。」

  鬼扯。干脆说他是牛郎算了。

  「模特儿没有这么壮的,我觉得是工人。」

  是,工人一天干了十二小时的粗活,下工之后还能开店卖吃的,体力未免太好。

  「啊!我知道了!」一个尖锐的嗓音喊起来。「他一定是名厨世家,为了要磨练技术,才故意开一个小店在这边!」

  郎敬予听不下去了。他把切到一半的小菜丢下,手上还拿着切菜刀,走到四只麻雀旁边,冷冷问:「吃完了没?」

  四双眼睛瞪得大大的。她们早些时候叫的芋头排骨,连碰都还没碰,汤都凉了。

  「你把手机号码给我,我才要吃。」好半晌,刚刚失败的女孩决定卷土重来。

  「妳钱已经付了,要不要吃随便妳。」回答得毫无温度,线条刚硬深峻的脸上则是毫无表情。「不吃请离开,还有客人在等位子。」

  「你好凶喔!干嘛这么酷,我只是想跟你做个朋友嘛。」委屈撒娇。

  郎敬予依然门神一样矗立在桌边,手上的菜刀映着灯光,闪烁冷光,气势惊人。

  终于,那股气势逼得年轻女孩知难而退,勉强喝了两口汤之后,悻悻然离开。

  每隔几天,类似的搭讪戏码就要上演,也难怪熟客会取笑他是男性版的槟榔西施了。

  他真的非常、非常怀念平常的客人,尤其是一句废话都没有、准时出现、点了东西一定吃得干干净净的那位小姐。

  秀气、文静、成熟、大方。这就是他欣赏的类型。郎敬予已经受够天真无邪、单纯可爱到令人发指的小公主或小辣妹了。

  所以,她来的时候多看两眼,真的不为过吧。他又忍不住想叹气,下意识抬头,习惯性地往路口方向望望。

  看什么看!今天是周末,她又不会来。郎敬予讪笑着自己的愚蠢。

  忙了一个晚上,人潮还没有散去,他手边的材料却已经差不多用完,可以准备关门了的时候……

  「什么嘛!程思婕,妳居然带我们来吃路边摊?」尖锐的嗓音划破夜空,嘈杂的巷道内都被震得安静了几秒钟。

  「看完电影都这么晚了,妳们又坚持要吃东西,不吃这个,吃什么?」一个熟悉的好听嗓音响起。

  郎敬予猛然抬头,赫然发现是那位优雅大方的「熟客」程小姐。

  她不再是平日上班的规矩端庄穿着,而是一身轻便。紧身上衣、牛仔裤配高跟鞋,青春洋溢中带着点帅气。

  此刻她身旁还有两三名友人,打扮得很时髦,男生的垮裤垮到快要掉到地上,他们都正用谴责的眼光瞪着她,好像路边摊、小吃店是什么罪大恶极的场所似的。

  「我肚子饿了,我要吃东西。你们不想吃的话,可以先走,再见。」说完,高跟鞋敲出清脆脚步声,程思婕笔直往面摊走过来,竟是不再理会她的同行友伴。

  「喂!妳站住!」被抛在后面的女生气得猛跺脚。「我表哥叫妳招待我们,妳怎么可以这样!」

  「我已经带你们逛了一下午,请你们吃了晚饭、看了电影,我想应该够了。」她依然不疾不徐地说着。

  在她的精密计算中,当初在美国读书时,和这个「表妹」有过来往,一起吃过饭,让表妹顺路接送过两次;而这单薄的人情,今天应该也算还完了。

  只见程思婕脚步不停地走到小店前,对郎敬予微微一笑,熟稔问着:「老板,晚安。还有炒面吗?」

  「有。不过没有高丽菜了,有韭菜,怎么样?」他知道她爱吃的是高丽菜,但,今天没料到她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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