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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异国的初夏。

  凉风清爽,拂过浓绿树叶,细碎阳光筛落。空气很新鲜,天很蓝,云很白。干净透亮的初夏,社区公园有大片绿草如茵,偶有清脆鸟语点缀。金发小朋友可爱得像洋娃娃──他们就是洋娃娃──在一旁沙坑、游戏区奔跑玩乐,清脆可爱的笑声,彷佛天使落入凡间。

  温馨,祥和,欢乐的周末早晨,像是电影里美到不真实的场景。

  就在这仙境美景中……

  「给我起床!滚过来接电话!」一个突兀女声划破了周末早晨的宁静,声势惊人地咒骂着:「该死!别以为用答录机就可以敷衍我!我知道你在家!接、电、话!」

  一连串的斥责威胁实在惊人,老远就可以听见。大人小孩都听傻了,有小朋友惊得忘记动作,手上玩沙的塑胶小铲子掉落沙坑。

  「欠钱不还是什么意思?!约好要见面谈的,你放我五次鸽子!电话不接,手机不开,你该死的以为谁那么有时间……」

  「妈妈,她为什么要这么凶?」在秋千上的小女生可怜兮兮地问母亲,碧蓝的大眼睛里都是泪水。

  「爸爸,她在生气吗?」小男生也已经开始扁嘴。

  「没关系,她只是……有点……不高兴……」父母们努力地安抚着被吓到的儿女们,一面忍不住用眼角传达愤怒──何必这么凶?!不知道这里有小孩吗?

  不过,对着电话吼叫的程思婕正沉浸在自己的愤怒中。她也很无奈。若不是对方摆烂实在太严重,让她忍无可忍,也不必这样破坏大家的周末早晨、她在美国的最后一天!

  骂了好久,答录机录音时间都到了,还要重打、继续骂;好不容易,才有一个懒洋洋的男人声音来接。「哦,是妳啊。」

  「先生,你欠我美金六百四十元,请还给我!」她劈头就说,连招呼都没打。

  对方也没有太吃惊的样子,还是懒洋洋的,打了个大呵欠。「我欠妳钱?」

  「没错,我收到手机费帐单了。」程思婕大声说:「六百四十块。其它的我都不跟你算,可是,上个月这些电话里面,没有一通是打给我的。我不想出这个钱。」

  对方沉默了几秒钟,再开口时,明显地不耐烦。「妳干嘛这么生气?一点小钱也计较成这样。」

  「对你来说是小钱,对我来说可不是!」程思婕坚持。「我明天就要回台湾了,请你汇到我帐户。手续费我出。汇率我会查清楚,连帐号跟分行名都已经E-mail跟传真给你。传过三次了,你若还有需要,我可以再传。」

  清楚流利、口吻专业。毕竟,她是学这个的。

  「好啦、好啦!我记得就会去弄,可以了吧?」男人根本不听她说完,口气恶劣地抢白之后,径自挂了电话。

  当然不可以。程思婕立刻重拨回去。

  「Jacky,我警告你。电汇三天之内一定会到,我给你五天。下周五之前没看到钱,我会采取其它的做法。到时候,你不能怪我没有先给警告!」

  「妳凶什么?干嘛威胁我?」Jacky昨晚party到深夜,中午之前被吵醒当然超不爽的,口气也很糟。「妳就是这种脾气,怎么能怪我找别人!」

  「我没有怪你找别人,我不喜欢被骗而已;还有,被欠钱不还。」她冷冷的说。

  「随便妳。我要去睡觉了。」电话再次被粗鲁挂掉。

  就这样,一年半的感情付诸流水。她丢下手机,忍不住怒得仰天长啸,吼出心头郁结多时的痛与闷气。

  「Damn it!」她真的不常骂粗话,几乎算是没骂过,但今天实在忍不住了。

  「妈妈,她在骂谁?她为什么生气?」小女生伸手要妈妈抱,吓得软软嗓音都在发抖。

  「没关系的,不用怕。她只是……她……」妈妈词穷。

  众父母终于推出代表,一个年轻爸爸走了过来。

  「小姐,妳还好吗?有没有需要帮忙的?」那位爸爸文质彬彬地问。

  「我没事。谢谢。」程思婕强颜欢笑,堆起友善的微笑。

  「那就好。不过,不知道妳介不介意……」说着,爸爸回头看了看一片愁云惨雾的游戏区,大人小孩都睁大眼望着这边。

  「我知道,我知道。抱歉,以后不会这样了。」

  她一面道歉,一面识相地起身离开。

  明明是个有礼貌又优雅美丽的小姐,跟刚刚那个吼叫咒骂的可怕女子一比,简直判若两人。

  窈窕身影摇曳生姿。灿烂阳光下,足蹬三吋高跟鞋的程思婕步履坚定,头也不回地离开。

  再见了,新大陆。再见了,当年充满美梦与野心的、年轻的自己。

  第一章

  入夜的台北街头。

  每天晚上,大学对面巷子里的小吃摊、面店生意都很兴隆;转车的人潮、刚看完电影的观众、加完班的上班族、学生……来自四面八方。

  程思婕也是其中之一。

  她最喜欢的小店,正好就位于办公室到捷运站的路途中点。加班到十点半是她的极限,又累又饿地抄近路穿过巷道之后,冒着白烟的热腾腾晚餐兼消夜就在眼前。

  灰姑娘的隧道。她私下为这段路命名。因为每次走过,她总觉得自己像是听见午夜钟响的灰姑娘,一步一步脱离充满俊男美女的热闹宴会,华服、首饰都消失,打回原形。

  当她站在拥挤狭窄的巷道内、简单迷你的小店前,深呼吸一口带着食物香味的温暖潮湿空气时,工作一整天的辛苦彷佛也随之蒸发。此刻她就觉得当个灰姑娘也不错了。脱妆不在乎,头发乱了不在乎,不用担心仪态、工作效率、说话语气……通通不在乎!

  这家店其实很神秘。开店时间不固定之外,还只卖一样主食,就是芋头排骨。并不是很常见的菜色,但老板显然对手艺很有信心;偶尔会出现小菜或炒面,小菜的选择、加进面里去炒的料,也都完全看老板的心情,非常性格。

  「几位?」店主人连头都没抬,问。

  「就一位。」程思婕说,然后走到惯常坐的小桌前,拿出自备的环保筷,等着美食上桌。

  旁边两三桌的客人几乎都是熟面孔,每天差不多的时间都会见面。有附近工地的工人、货运司机、甚至是看不出职业或善恶的暧昧人士等等。她习惯性地很快扫视一圈,确认一下之后,就安静独坐。

  大家也都很安静,没人特别注意她,也没人多看她一眼,只顾着低头吃东西,填饱肚子之后,再继续各自的旅程。

  美食当前,众人一律平等。程思婕喜欢这样的自在与清静。

  老板手脚很俐落,没多久,热腾腾的、用很有复古风情的瓦盅盛装的芋头排骨汤便上桌。撒一点点胡椒,先喝口热汤,一股安心感彷佛随着美味的清汤滑落,温暖她的全身。

  虽然上面有层油,但喝起来一点都不腻。有浓浓芋头甜味、排骨香,还有大蒜的调味,几种滋味混在一起,程思婕真想象料理东西军等节目里的食客一样,露出极为夸张的赞美表情。

  一面喝,一面还偷偷看老板的背影两眼。这也是她来光顾的动力之一。

  老板是个年轻男人,大约三十岁上下,有着她见过最好的身材。没有夸张的肌肉,但很结实,绝非时下流行的弱不禁风二十六腰男。总是一件简单的白T恤加上洗得泛白的牛仔裤,却一点也不邋遢。

  他有着黝黑的肤色,看起来像是劳力阶级出身;煮面的手法非常熟练,完全没有多余的动作,又快又有效率。

  最令她欣赏的,是他的手。又大又有力,手指修长,指甲剪得短短,非常干净──任何料理食物的人都该有这样的手。

  当然,还有他的态度。从不废话,也不随便搭讪,甚至连多看两眼也不曾,程思婕甚至怀疑他根本认不出她这个几乎天天报到的客人。

  ……好吧,她承认自己有点肤浅,连吃消夜都要选有好看老板的店。

  但东西也真的是好吃啦。一面大口吃着,不顾形象,也不怕烫,程思婕一面赞叹。吃东西还是要回台湾,便宜、方便、选择多样、怎么吃都不腻。而还有什么会比一碗热腾腾的汤更能抚慰整天劳累的兄弟们、台湾经济奇迹幕后的无名英雄呢?

  当然有。比如一盘免费的小菜。

  此刻小菜出现在桌上。沉默的老板放下小菜就走了,什么也没说。

  程思婕低头吃面,不敢太招摇,但心底的愉悦像泡泡一样冒出来,微笑已经由嘴角开始蔓延。

  这是他们无言的默契。收摊之前来光顾,总会有点福利;反正没卖完也是要倒掉。就这样惠而不费的一个小动作,紧紧抓住了顾客的心。

  她通常花二十分钟,慢慢把一盅芋头排骨吃光,连汤都喝到一滴不剩,底下煮到烂熟的大蒜全部吃完,骨头也啃得超干净,然后收好碗筷,付钱给还是不正眼看她的老板,提起昂贵的名牌包包,踩着她那三吋高跟鞋,优雅又自信地往捷运车站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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