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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爱情奇迹

  花颜

  最近很忙,忙到整个人都瘦了下来。

  从来没有想过忙碌的最大收获竟然是看得见腰身了,对于这个结果,我是该感谢,还是该抱怨我好久没有好好睡觉了?

  这本书就是在这段忙碌的日子中抽空写出来的,写得很心虚,心虚到要寄出时还犹豫再三。

  要寄?不寄?一个女人在邮局前抓头、发疯,对着挂号的窗口又爱又怕,但终究还是狠下心寄出去了。

  稿子寄出后就数着退稿的日子,天啊!那真的不是人过的。所以,接到通知后好高兴,高兴到想抱着任何一个看见的人跳舞,以庆祝它可以出版。

  大家可以想像一个女人边打序文边笑得很白痴吗?那就是我。

  其实应该先写《魔庄情缘》之二的,但因为那本书女主角的个性我还不是掌握得很好,写了又停,修了又改,最后就被这本书追过去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教这本书的男女主角都是一不如意就会拿人开刀,早点解决他们,我也不用心惊的睡不安稳,怕脑袋搬家。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不晓得为什么女主角一子在我的脑海中徘徊不去,所以就这样固定下来,但男主角却是一变再变,从最初设走的“斯文”变成了最后的“性格”。

  男主角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有一度让我失了分寸,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这样的情况。

  书中的男女主角是一对很奇怪的爱侣,标准的“打是情”,而且打起来还是风吹走石、轰轰烈烈的那一种,但他们却不是别人口中常提的欢喜冤家。

  他们之间没有情人间的浓情蜜意,没有伴侣间该有的和谐,他们也许已陷入情爱泥淖,却又下意识的悬崖勒马。

  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再放入另一个人,想回头却发现再也不可能。

  他们对感情的挣扎形于外的成了不知所以然的焦躁难安,没有明确的理由,没有认定的目标,最近的那个人就成了最好的出气筒。

  他们的爱情故事也就这样展开了。

  其实,在我眼中看来他们是很宝的一对。

  爱对没有真正用心爱过的人而言是难以捉摸的,但他们是那么真诚又让人动容的放下心中的抗拒,只为了能够章对方的手过一生。

  爱会让人伤心的落泪,却也能让人低回不已。

  当爱情越过重重的阻碍,开花结果出来会情觉甜蜜,那是爱情的迷人之处吧!

  但最终绚烂归于平淡,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才是对爱情最大的考验,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通过那样看似无味却又处处是体贴的平凡。

  能够爱上一个人已经很不简单,又能够相伴过一辈子,那绝对是上天的恩赐了。

  希望每一个人都能用一颗最虔诚的心,去对待近乎奇迹发生的“爱情”。

  第一章

  薛清绫是一个在江湖上名不见经传的“侠女”。

  五岁时,父母双双亡故,她被双亲的好友带回青海的深山中抚养长大。

  年幼的薛清绫自然而然的认了那个人做师父。她很努力、很认真的学习师父教给她的东西,虽然资质称不上绝顶聪明,但也没被师父嫌弃过。

  师徒俩在青海的日子一向很平顺,偶尔用抓跳蚤来当作休闲娱乐。

  但一等到清绫功夫学成,师父二话不说,一反平常不管事的态度,语气坚决的要她去中原游历。

  老人家所持的理由是,她已经长大成人,不再需要他这个老到走不动,而且随时会进棺材的人为她料理人生的大小杂事,理由正当的把她赶出家门。

  薛清绫没有反抗,听从师父的要求乖乖的离开从小生长的地方,变成了一个四处为家的人。

  下山前师父对她没有任何的期望和交代,她对自己也没有任何的计划,已经到中原已经三年多的她,一向懂得让自己过得惬意。

  她从不为别人担心,也不替自己着急过任何事,生活过得很悠哉,所以到二十一岁了还没有打算找婆家,在中原各地流浪的她,只能算是混一天过一天的大米虫。

  看起来闲散的薛清绫长得并不花容月貌,不是丰盛的山珍海味也不是爽口的清粥小菜,更不会有人肯自作主张的为她烦恼任何事。

  其实她长得还可以,不会让人讨厌。她一张圆圆的小脸上有着两个深深的俏酒窝,和一脸温和的神色。

  她笑起来时,有一种让人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甜甜滋味,奇异的是在她眼中所散发出来的眼色却不会让人想去亲近她。

  她的外表唯一可以让她感到自傲的,就是她那丰满的胸部了。

  薛清绫一点也不介意自己“普通”的长相,因为这样的面貌正好可以让她在漫无目标的旅途中省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而且也没有自命风流其实是下流的登徒子会恶意的来打扰她。

  她一向不爱管闲事,也不爱被闲事管,她的过去乐得逍遥又自在。可是,见鬼了,现在她干嘛间间的干下这件大事情?

  薛清绫正一脸不知所措的看着手中的长剑。

  她从遥远的青海老家下山到中原已经三年多,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别人从未找过她麻烦,她也未曾遇上什么麻烦,她甚至有避开麻烦的妙方——“远离人群”,可是她现在到底是着了什么魔,做了什么事?

  薛清绫看着手中沾满血迹的剑,和林子里遍地的死尸,她不知道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她呆滞的巡视着大部分一剑毙命的尸体,还是不敢相信这些人都是她一个人杀的。

  这……真是她一个人杀的吗?她满脸的疑问,还是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她竟然失心疯的杀了十几个跟她无冤无仇的人,她到底是吃错了什么药?不会啊!她今天早上只吃了个硬馒头,喝了几口水,什么也没有多吃啊!

  薛清绫整个人不自觉的绕着圈圈走。

  但眼前的太阳炙人,溪水潺潺,一片如画的风景,薜清绫再怎么样也忘不掉下山之后,她第一次开了最无情的杀戒。

  她像碰到什么脏东西般的丢掉手中沾血的利剑,马上转身就要走。

  她一定要远离这一切让她失去记忆的地方,她一定是生病了,所以要去找大夫看看,马上远离这一切,就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她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认识她,这一切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对!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一阵绵长的呻吟声被她敏锐的耳朵听到。

  没有!她什么都没有听到,她什么都没有遇到,她也没有杀任何一个属于“黑帮杀手团”的人,她也没有失去记忆的去救一个麻烦人物。

  她依旧是薛清绫,那个不爱惹麻烦、麻烦也不会上身的人!

  呻吟的声音依旧不放过的萦绕在她的耳际。

  喔!叫那个呻吟的人可不可以就此断气,她什么也没有遇到,什么也没有听到!

  薛清绫捂住自己的耳朵,试着踏出一小步。哈!太简单了,有了第一步就可以有第二步,瞧!这不就是所谓的“知难行易”。

  但入她耳的呻吟声由轻微转到急喘。

  一阵不舍的怜悯滑过她从不爱管闲事的心房,让她无端的感到难受,制止了她远离的脚步。

  该死!该死!薛清绫气愤的放下想掩耳盗钤的双手,怒瞪那个浑身浴血躺在地上还不肯死去的烂家伙,“你为什么不断气算了,还苟延残喘做什么?”薛清绫对着那个在呻吟的男人气急败坏的大叫,希望同情心不要再冒出头!

  老天爷!她不要救他啦!薛清绫在心中大叫。

  但那个混身血迹的男人已经开始急咳。

  薛清绫紧捏手到泛白,她咬紧牙关在原地迟疑再三,最后还是举步艰难的往那个受伤的男人躺的地方走去。

  清绫狠狠的瞪着他,男子像在跟清绫作对一样的咳个不停。

  愤懑的清绫蹲下身去,不顾地上的崎岖不平,气愤难平的将那个男人拖到不远处的小溪边,动作粗鲁的扶起他伤痕累累的身体,让他靠在树干上。

  失去意识的厉戒宜对清绫的粗暴,不由得以更重的喘息和肌肉的紧绷来回应。厉戒宜落到薛清绫的手上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薛清绫拨开厉戒宜沾血的衣服检查他的伤处,大伤见骨五处,中伤见肉十处,小伤见皮二十处。薛清绫一脸的惋惜,算他好狗命,短时间还死不了。

  薜清绫一点也不细心的把伤重的厉戒宜剥光衣服,也把他的破衣服和其他的贵重物品丢在一旁。

  她用溪边的水清洗厉戒宜沾土的伤口后,看着他的污血都已经把溪水染红,还是想不透,他为什么还不会死掉?

  清绫一边缝着厉戒宜的大伤口,一边包裹伤处,看着他没意识却也痛到跳动的肌肉,还边不甘心的念着,“不认识的,你为什么还不死掉,请你赶快死掉好嘛!快点,请你快点好嘛!我都已经快把你包扎完毕,你就不能好心一点赶快报恩的死掉吗?”清绫边念着,下手也越来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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