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间,殷睿麟的双眼几乎要冒出火花。
天杀的,谁允许殷明琦把手搭在小睿的肩膀上!连她都还没这样碰过他,谁允许殷明琦做出这样的动作!
两人之间虽然没有什么爱情承诺,但是殷睿麟不自觉地已经将殷睿骐视为自己的专属所有物。即使没碰过他,她的脑袋也曾经想入非非过好几次了。
殷睿麟将手中的牛排当作是那只可憎咸猪手,狠狠地用银亮叉子戳下。
“小麟,牛排不好吃吗?还是你要吃龙虾?这间餐厅的龙虾很新鲜,吃起来有一股甘甜的味道,我切一块给你尝尝看。”瞧见表妹戳牛排的模样,殷明琦关心的询问。
殷睿麟优雅地拿起纸巾轻按唇角可能沾上的沾酱,淡淡地道:
“谢谢。我吃饱了。”她现在只接受碳烤猪蹄膀这道菜色,表哥要贡献材料吗?
冷眸淡扫,瞧见瓷盘中只吃了三分之一的牛排,殷睿骐俐落的拿起银刀,快速地将他盘中的脆烤春鸡切成小块。
“多吃点,下午还要工作。”伸手将她的瓷盘挪过来,将鲜嫩多汁的鸡肉换给她。“至少要吃掉一半,不许抗议。”
俊眸一瞥,分神盯著她拿起叉子吃肉,耳朵继续听著殷明琦叙述他们在史丹佛发生的趣事。
看著全切好成一口大小的鸡肉,心头一甜,殷睿麟扬起一抹喜悦微笑,拿起雕花银叉继续用餐。
原本应该是浪漫的午餐约会,就在一个大电灯泡呱啦呱啦的热心配音之下,有点浪漫、有点吵杂的结束了。
*
殷睿麟开始怀疑,让表哥继续待在公司里,是否真的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当时不接受表哥的辞职,一部分原因是他的确是位得力助手,若突然离职,不易找到能手递补;另一个原因是,她想就近观察他是否真如他自己所言,对殷氏企业大位没有觊觎之心,只想投入摄影的领域,过著追求镜头之美的生活,而不是要化明为暗的进行台面下动作。
吃完午餐回到办公室,表哥应该将某人还给她了吧。
看著两人一说一听的亲近模样,努力在殷睿骐面前维持优雅、明理、懂事、进退得宜形象的殷睿麟,已经濒临忍耐的临界点。
为什么表哥还霸占著小睿不肯离去?
小睿想听她在史丹佛发生的事情,可以找她呀!
她愿意天天说、夜夜说,说到他不想听、说到他厌烦为止。
殷睿嶙心中有些哀怨、有些不平的偷瞄著他们。她正努力思索该如何得体的打断他们的谈话,又不显嫉妒、不显吃醋、不显小家子气,要一派宽宏大量的模样。根据网路讨论区的评选,这样有气度的女人,男人才容易喜欢。
听著殷明琦长达一小时的闲谈,殷睿骐仍未发现他意欲寻找的线索。午休时间快结束,他决定直接提出问题。虽然意图明显了些,但是时间有限,他不想再耗下去了。正欲开口之时——
“小睿,你什么时候让我拍张照片?只要一张,一张就好了。拜托!”说了一堆大学往事,殷明琦又绕回最近常提的老话题——拍照。
“不要。”他想也不想的断然回绝。
“拜托!不然我拿我最宝贝的照片跟你换,看你要挑哪一张都行,里头的照片全都是我的得意之作。”目前他只是业余摄影师,不过有许多照片颇受好评,十分抢手,只差没举办个人展览而已。
“我问你,你说国三那年对小麟一见钟情,究竟是什么一回事?”
“回答之前先让我照一张。”殷明琦伸出右手食指不死心的继续比一。要不是每次偷拍都被抓包,而且还被小睿捏烂了好几台宝贝相机,他何必如此苦苦哀求。
冷眸低温扫射。
一见钟情?小睿还惦记著她昨晚说的话呀。思索了下,殷睿麟按捺下打断他们谈话的动作,决定先静观其变。
冷眸继续扫射。
“好好好,算我怕了你。谁教我对这张脸一点招架之力也无。”举手投降。“我记得那次我出水痘又发烧,整个人病得很严重,那时候你们刚好国中三年级……”
“等等,国三的人是我跟小睿?”她惊呼了下。当时正值国三的人不是表哥?
“对呀,这件事我以前就有说过了。”有什么好奇怪的?
对表哥的告白从没认真聆听的殷睿麟,心虚地摸了摸鼻子。原来是她搞错,还误会表哥有恋童癖……还连带地误导小睿的认知……她尴尬得不敢看向小睿的表情。
“慢著,你是说那张照片是当时照的?”殷睿骐挑了挑眉。
“呵呵,很厉害吧?当时我病得浑身乏力,竟然还有办法拿起相机,趁你们离开前拍下你们的背影。”殷明琦笑得得意。他浑身病得难受,仍然撑著一丝意志,拿起床头的相机,拍下感人的一刻。果然,他从高中时期就很有当摄影师的潜力。
殷睿麟拿起那张被命名为“背影”的照片仔细端详。这张照片就是表哥对她一见钟情的源头?
殷睿骐声音极轻极轻的开口:“你确定你爱上的那个女孩,是帮你拧毛巾冰敷,而且坐在床边陪你一下午的人?”
“对呀。我从来不知道小麟这么会照顾人。那时候,连我爷爷跟爸妈都没帮我拧过一条毛巾,生病时候会照顾我的只有家里的管家。第一次有其他人照顾我,让我心里很感动很感动。”
她会照顾病人?连她自己也觉得很不可思议。殷睿麟偏著头,用力回想。
惨,她脑中还是一片空白。
“小麟会照顾人?”殷睿骐笑了下。她从小就是被众人呵护到大的千金小姐,何时动手照顾过人了?即使家里有人需要照顾,也轮不到她动手帮忙。
“别看我。我也觉得很讶异。而且我对去叔公家探望生病表哥的事情,根本没有印象了,要不是有照片为证,我根本就要怀疑事情是他瞎编的。”
更正,表哥不是有恋童症,他患的是缺乏母爱关怀症,因此才会对人生当中唯一有过的一道小小关怀,牢牢地记在心中。
此时,殷睿骐突然扬起一道恶意又带著同情的笑容,轻轻地道:、 “你认错人了。”
“什么?”现场二人,一脸不解。
“殷明琦,你认错人了。”一字一句,清晰得有如天国钟响。
闻言,某当事人的眼睛愈瞪愈大。认错人?
“小麟对于照顾你的事情全无印象,那是因为帮你拧毛巾、借出一只手让你握著的人,不是她,是我。”
字字轻柔,却如同天际劈来的末日闷雷,将某当事人一见钟情的美丽世界劈成片片碎片。
“怎……么……可……可能是……你?”殷明琦仍比著一只食指,抖颤颤的指向殷睿骐。不可能!他不相信!
“你要听我对那件事情的详细叙述吗?我怕打破你的美好回忆。”需要这么残忍吗?不过,他不介意诚实到底。帮助人走出不正确的妄想,是一件善事呢,偶尔,他也该日行一善。
“在我国中毕业、去英国读书之前,小麟的毛巾全是我帮她拧,她连怎么把毛巾弄干都不会,更不用说懂得照顾病人了。”听到一见钟情这事以来,殷睿骐第一次笑得和蔼可亲,和蔼得像一位热心帮小朋友解说故事的大哥哥。
当年他会善心大发的照顾殷明琦,纯粹是突然想起远在美国的病弱幼妹,小妹以前也常常这样苍白著脸,躺在床上要人陪著。当年一时间涌上满腔同情心,他就坐在床边任病人表哥拉著手,就像妹妹生病时,手里一定要握著东西才能安心睡著。
“照……照片……”手指抖颤颤的比向那张证据。
“仔细看照片,你照到的是我的背影,照片右上方有一个半侧著身的人影,那个人才是小麟。从很久以前,我就习惯走在小麟的后方。”
咦?相片里前面那个人才是她呀?殷睿麟突然很有兴致地凑上前细瞧表哥的得意大作。
“总是会……有走错的时候……”声音无力的殷明琦,仍抱持著一丝微弱希望。
“另一个证据就是我的手放在门把上,我正在关门。小麟不曾关过任何一扇门,门通常都是由走在后头的我关上。”他笑得畅快万分,一口白牙明亮到有些阴森。
“哇塞!表哥一见钟情的对象是小睿!?”殷睿麟惊爆出声。“太惊人了!B”耶!”原来表哥一直陷在同性的感情世界里。
“B……B……B”……?”殷明琦艰困的开口。
“就是BOY ”OVE。”她笑得眼睛明亮亮。“口语一点就是Gay喽。”
“Gay?”殷明琦瞪凸了眼。
“国三之前,我跟小麟经常被人搞混,你当时正在生病发烧,认错人是很正常的事情。”就算殷明琦没生病也未必分得出来他们两个。殷睿骐笑得一派轻松随意,好像殷明琦只是把英国首相跟法国总理搞混了一下,反正都是外国人的总统,不要是恐怖份子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