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告诉你那是鬼屋?”木造洋房是于家祖屋好不好?虽然于家移民很久,房子空了十几年,但一直有请人隔三差五照料,屋况还不错。
“邻居的姊姊的朋友是做房屋仲介的,听她说,那房子很邪门,仲介公司按照常例,接了案子,也准备了香烛拜地基主,可是到了现场,怎么也点不着香,后来请师父去看,说是房子的主人移民了,但神主牌留在祖屋没请走,现在要把祖屋卖掉,祖先不同意,就来闹事。”
他脸上五条黑线。听她说得头头是道,连屋主移民都知道,但他们家没想过卖祖屋啊!
“房子是我家的,我家人也确实移民了,但不到最后关头,没有人会卖掉祖产的。那些都是谣言。”难怪他觉得左邻右舍怪怪的,他走哪儿,人群就散了,打招呼也没人理,原来都以为他是鬼。
“那你是暑假回台湾观光喽?”
“我回来读大学的。”其实他在美国已经申请了十二所学校,却被父亲一一驳回,两父子明争暗斗大半年,他一气之下跑回台湾。父亲也很火,虽然怕独子出意外,派了一组十二个保镳暗中保护他,但保镳只负责汇报各项需注意事件,他想要命令他们,要经过父亲同意。现在父亲还在气头上,怎么可能帮助他?父亲还指望他吃不了苦,爬回家求饶呢!所以他在台湾的这段日子到处碰壁。不过父亲也不会气太久啦,他有恃无恐,毕竟,他是独子嘛!
她的头点到一半,跳起来。“你……不是国中生?”
“我哪里像国中生?”
“从头到脚都像。”
“我十八岁了。”
“长得像十三、四岁。”虽然身形颇高,大概有一百八十,但生得一张很古典的娃娃脸,黑眉修长,淡雅有致,一双凤眼微微上挑,鼻梁挺直,双唇红润……简单地说,于捷很漂亮。如果他没有喉结,身材又不是那么高,她会以为他是女孩。
他握拳,忿忿磨牙,转身走人。不跟小妹妹计较,免得别人说他以大欺小。
啊,不会这么小心眼吧?一句话说错就不理人。
“于大哥……”她可怜兮兮地拉住他,一个人在外头晃,尤其又饿着肚子,真是又累又无聊,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难友,怎么舍得轻易让他离开?“对不起,我说错了,你不是国中生,是大学生,别跟我生气好不好?”
于捷一副吃到苍蝇的样子,好不郁闷。
他从美国到台湾一个星期,还融不进这座小岛的生活,想找邻居哈啦两句,人家避之唯恐不及,只好自己买份地图到处晃,一边认路、找车站、记餐厅。可惜成效不彰。
遇到莫海岚是缘分。他吃腻了便利商店的便当,又不知上哪儿找东西吃,远远看见公园的饮水机,就想过来喝到饱顶个半天,没想到,她这个小妹妹也是来喝到饱的。
可惜,这两个人碰在一起,喝得两个人肚子都快胀破了,还是咕噜咕噜地喊饿。
但他想,这不是普通的缘分,说不定她就是他在台湾的贵人,因此他第一个念头就是跟她做朋友,请她带他认识周遭环境。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她不会取笑或轻视他的长相。而她犯规了。
于捷睨她一眼,视线下移,一路滑到被她拉住的手腕。跟个小女生耍脾气,未免少了风度。
但她看他的样子实在是让他很不爽,他从小就自卑这张脸生得不够有英气,但自己心里想想没关系,让别人点出来就很糗。
撑着,男子汉大丈夫,让一个小女孩嘲笑,颜面已丢,里子不能再失。
“‘小妹妹’,如果没有其他事,请放开我,我要回家了。”小妹妹那三个字咬字特别清楚。
“于大哥……”
“我要回家了。”抬头挺胸缩小腹,男子汉的气势一定要有。
“呜……”她眼睛一挤,鼻子一吸,两滴眼泪掉下来。
于捷投降。
*
第1章(2)
于捷和莫海岚扛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来到他家。
他有钱,却不知道上哪儿买东西,刚巧她口袋空空、肚子空空,干脆跟他去一趟超市,又去黄昏市场逛一圈,什么生活必需品、鱼肉蔬菜、牛奶鸡蛋,全都买齐了。她还带他认识附近的公车站牌。
他掏钥匙,转开雕花大门的锁,铁门一开,她看得下巴掉下来。
“你家”
“刚才不是说过了?”
她探头望一眼木造洋房,东方的挂灯配上西式建筑,很有上海滩的味道,再来一台留声机,放黑胶唱片,播一首“夜上海”,完全可以拿来拍戏了。
“有没有人借过你家拍电影?”
“有。但我爸没答应。”他弯腰,拎起大袋子进门。
“什么戏?”她也提着一只袋子跟在他身后。
他闷了半天,吐出几个字。“僵尸先生。”
了解,难怪这里会有闹鬼的传言。英雄所见略同,一见到这屋子,直觉想到的就是鬼啊、僵尸一类的。
“其实这房子盖得很漂亮,三、五十年前,没有一定的家产盖不起来。你家很有钱吧?”
“多少家产才算有钱?”
“嗯……”她歪着头想半天,其实也不太清楚。“能随时掏出个千百万现金吧?”
他算一下自己的存款,不太够,加上他爸的就有,但他现在已经被踢出家门,于家的钱他无法动用,所以严格算起来……
“小康,称不上富裕。”
“小康也不错。”比她家好,她家是清贫。
看她突然郁郁寡欢的,他安慰道:“钱也不是万能,日子过得去就成。”
“没穷过的人总是这么说。”在她看来,越不把钱挂在嘴边的人,越不能挨穷。
“你家很穷吗?”
“没看我午饭都要去公园喝水喝到饱吗?”
“别忘了,在公园喝水的不止你一个。”
“你那叫自找苦吃。便利商店什么都有,不想吃饭,还有泡面,偏要去喝水,怪谁?”
“那你试试三餐吃便利商店,吃一星期就知道是什么滋味了。”现在他看到便利商店都绕路走,想吐。
“什么滋味都胜过白开水的味道。”她帮忙把东西拎进厨房,朝地上一搁,浑身没力,软趴趴地靠着墙壁。“再难吃的东西,起码填得饱肚子,不像水,喝再多,光是肚子鼓起来,手脚还是没力。”饿啊~~饿到极点,四肢都在发抖。
“喂,你不会告诉我,你饿得没力气下厨吧?是你叫我买菜,说你会做饭的,现在东西都买了,你不煮,我也不知道怎么把这些鱼肉蔬菜弄熟。”
“这种糟蹋食物的事我可不敢做,会被雷劈的。”她甩甩手。“叫你买菜,我当然会做饭,不过……你真的敢吃我做的东西?”
“你要在我的菜里放老鼠药吗?”
“谁会这么无聊?”
“那有什么不敢吃的?”
“我未成年。”
“你想说什么?”再敢取笑他的脸,他就拿扫把轰出去。
“未成年就是小孩子,有人说……那个……吃小孩子做的东西会拉肚子。”那是她叔叔、姑姑们说的,坚决反对她下厨,一定要大嫂——也就是她妈亲手料理一日三餐。
其实她有帮母亲煮过饭,当然是私底下偷偷煮,大家吃了也没事,但一说破就完了,全家人抢着跑厕所,说她菜洗得不干净。从此她不再光明正大做家事,吃力又不讨好,何苦呢?暗地里偷偷做,还能在叔叔的饭碗里吐两口口水。
“国中生不小了,在美国,你这个年纪时,我已经在打工赚学费了。”
看来他家就算有钱,也是有个限度,国中就要打工也挺辛苦的。
唉,她到现在还不知道打工的滋味。寒暑假时她有去找过工作,想赚点钱帮忙贴补家用,但没公司愿意雇用她,说是违法童工。
“我还以为不得雇用童工是全世界都一样,想不到美国例外。唉,如果我住美国就好了。”可以早早独立,不用待在家里看人脸色,多幸福?
“喂,只是帮邻居除草、带小朋友、跑跑腿……不用扣上童工这么大一顶帽子吧?”
“耶,你不是在公司或商店里打工?”
“谁敢请啊?除非想吃官司。”
“那你光靠除草、带小朋友、帮忙跑腿买东西就有钱赚?一个月能赚多少?”
“勤劳一点,一个月一千多美金有吧!”
“那也有三千多台币耶!”她两眼突然亮起来。“喂,商量一件事好不好?”
“只要是不犯法的就好。”他被她瞧得背脊发凉。奇怪,台湾的小女生都这么古灵精怪的吗?严格说来,她也不算小了,国中生就有一百六十五公分的身高,身形玲珑窈窕,应该还有发展空间。
这是个还没长大的小美人,不过性子很奇怪,有时粗鲁、有时斯文,上一秒还在沮丧,下一刻就生气勃发,伶牙俐齿,很会算帐,将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使得很灵活,再过六、七年,说不定就是个颠倒众生的大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