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仲夏日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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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黯然,不能说些什么。

  但是嘉丽说她同时会跟其他男人出去──“没有损失,他们挑我.我也挑他们。”

  我觉得这已经是损失了,但各人的旨趣不一样,有什么好说的?

  “我不打算说‘不’,他条件太好,我喜欢与他出去吃吃喝喝,享受一个周末,明天?将来?我不担心,忧虑也无用,我再不关心,到底我们活著是为什么呢,如果这一刹那的快乐都不能享用……我想社会是会得原谅我的。”

  “只要你高兴,你管社会怎么想,你哭的时候,社会又不见得会拍你肩膀安慰你。”

  “可是你为什么不出来玩玩呢?”

  “我不觉得快乐,我只觉得凄凉,”我坦白的说:“所以我不高兴去。”

  “我也自觉蛮凄凉的,”她哈哈笑起来,“快活的凄凉,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家汶没有再来约我。

  我的态度很明显:他必需放弃其他的女人,单为我一人服务,如果他觉得划不来,痛苦,那就不如不放弃他原来的生活方式。

  家汶,我叹口气,他走在整座树林里,几时才肯为一株花放弃整个树林?

  过年的时候,嘉丽告诉我,她已经到家汶公寓去过。登堂入室了,我想,可是那公寓简直是个公众女休息间,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

  “他那间公寓真是好大好大,美得不得了,二千七百多大的地方,客厅可以骑脚踏车。”她一脸羡色。

  口气上彷佛已有希望做那里的主妇,在那里请客。

  而其实家汶是个玩家,他要主妇来干吗?

  “我很喜欢那附近的环境,幽静高尚,唉,如何才能使他向我求婚呢?”

  “落蛊。”我说。

  “别开玩笑好不好?”

  “我也说真的呀,”我说:“结婚只是开始,不是完结,你要有这个心理准备。”

  “可是我这么想结婚……”

  “他们说女人在廿三四岁最希望结婚,过了廿七八也就好了,这是女性遗传因子影响,到时希望成家立室。”

  “我觉得做工很累。”

  我耸耸肩,“做人根本是很累的。”

  “有些太太却是幸福的。”

  “一家不知一家的事。”我说。

  “像你这么乐观的女王老五也是少有。”

  我只好笑,我也并不乐观,奈何好强,自己若先认输,就必然输定了,这是士气问题。

  过完年没多久,嘉丽要求告一星期假,说是身体不好,我觉得很讶异,去探望她,她躺在床上,精神倒还硬朗,但脸色很差。

  她说:“不用问了,他是有未婚妻的。那天早上,叫我碰见了。”

  我说:“也许她自称是他未婚妻。”还想安慰她。

  “不,他自己也承认。”

  “就如此告一段落?”我问。

  “是。”

  我点点头,“怎么要告病假呢?”

  “喝多了酒。”她苦笑。

  “嘉丽,咱们共勉之。”我说:“振作起来,重新来过。”

  “你不会笑我吧?”她问。

  “五十步岂敢笑一百步?”我反问。

  她紧紧的握住我的手。

  出门的时候天空已有点潮湿,回南,春天快要来了。

  我们呢,我们的罗曼史在春天有什么进展?

  家汶仍然在红粉堆中打滚,未婚妻?我不相信。

  我一分钟也不相信。但我相信有比他好的男人。

  战败之后

  男朋友跟他女走了以后,每个人都说我风度好,处理得漂亮,连我自己也觉得难能可贵,姿态大方得近乎浪漫,只有戏中的女主角才会这么做。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的,真相同表面有很大的出入,但是我不想表露出来,因为没有人能够帮我。

  每夜,落班之后,回到家里,我斟杯威士忌加冰,对牢书房间的一面空墙,诉说我的滴血的苦楚。

  细节不欲多提,整个人濒临精神崩溃,但仍设法维持清醒。

  然后我发觉我变了。

  自尊心受到很大的损害,自信丧失,有点自暴自弃。

  往日在工作上遇到挫折,会得一笑置之,从头奋斗,不放在心上。

  最近即使是写错日子这种小事,都会引起惆怅:真没用,抓不住男人还情有可原,怎么年月日都弄错?王小珊王小珊,你倒底懂得做什么?

  自怨自艾成了习惯。

  又开始多心。

  老是觉得亲友都在背后说闲话,所以不肯出外见客,渐渐孤独起来。

  朋友是要常见的,一次两次不出来,人家也就不再来叫,谁没有谁不行呢。

  我另外结识一班人,开始到同事家打麻将作消遣,看到人家丈夫殷勤地服侍妻子茶水,非常感慨,悻悻然斜眼看那些品貌皆不算出色的妇女,内心有点妒忌──何德何能呢,心想:也许是前辈子做了什么好事吧。

  继而自怜,我长得也不差呀,学识过得去,堂堂留学生,也颇懂得打扮,却连一个普通的男人都留不住。

  眼看这些女生都做了医师夫人,董事长夫人,要房子有房子,要护照有护照,这么有办法。

  独独我一个人憔悴不堪。

  没道理。

  新朋友不知道我有心事.以为我作风如此,沉默寡言。

  所以要找新朋友,贪他们不知首尾。

  应酬完毕回到家中,也不见得有什么高兴,通常嘲笑地大声对墙壁说:“我还有健康,我还有工作。”

  多出来的时间,用来打扮自己。

  以往一直没有改发型,因为男人都喜欢长发,因为短发需要大量修饰时间,所以没有勇气实践,这下子立定心意剪掉二十公分,看上去年轻十年。

  头发多,贴头皮剪,有种稚气,不过每半个月要修理,与男士一样。

  我又放弃了高跟鞋,开始穿凉鞋,足趾修得干干净净,平跟鞋有它的方便,也有它的标致。

  一不做二不休,连衣著的模式也跟著变,买比较便宜的,随和的便服,全棉、疏爽,舒适。

  化妆也淡了,不知不觉改变形象,从一个矜贵明艳的事业女性一变而成为大学生风味。

  办事的地方最上路,大内高手如云,卧虎藏龙,并不计较职业外表,只讲究工作能力。

  我把自己隐藏在工作里。

  下了班看书,最近读水浒传,青面兽杨志(他不是脸色发青,只是脸上有一塔青痣)卖刀,捧著那把刀三日,乏人问津。

  偌大的东京,竟无一人识得宝刀。

  我马上有感触,觉得自己好比那把刀。

  唉,竟这样胡思乱想。

  世界越来越小,自我越来越大。

  难道人们说老姑婆怪僻,我已缓步进入那个世界。

  苦笑苦笑。

  真没想到一个男人可以令我这么衰老。

  当然不值得。

  我倒是没有立志要另找一个更好的来扬眉吐气,终归能够为你争口气的是你自己,靠男人是很落后渺茫的事。

  我也开始读红楼梦。

  适合失恋的人看,作者永远站在情场失意的林黛玉这一边,十分偏私,林妹妹并不可爱,甚至是讨厌的,但作者很明显的爱上她,非常护短。

  看到落魄的情节会得哭出来。

  心静、心哀、心死,才能好好看这样的书,飞扬跋扈之时,还是看悉尼修顿、马里奥普索算了,对我来说,书只有两种:好看与不好看。只要阅读性强,中外古今通杀。

  阅读之余,偶而也出去走动,错不在我,我不必进修道院吧。

  但本市地小人挤,不由你不信邪,一出去就碰见人家之新欢。

  真是神采飞扬的,本来认为自己不差,同人一比,顿时矮一截。

  做人要公道,谁是谁非是另外一件事,她比我年轻是事实,比我好看也有目共睹。

  只见她戴著大耳环穿著大花裙,十分鲜艳活泼。

  我偷偷溜走。

  过几天也买了同样的衣饰,在家偷偷穿著,照镜子。

  发疯了。

  一个人发起疯来是这样子的。大胆的女同事叫我出去玩。

  怎么玩?

  我实说:“怕脏。”指的是感觉。

  她们却视之为俏皮话。

  开始喜欢嘉菲猫。史诺比太纯,吃亏,我就是吃了大亏。

  也开始抽烟,一天抽不了五枝,怕浪费,用一只小小塑胶储藏盒收起,防潮。

  朋友发觉我有性格。

  不美只好有型,最佳形容词,吊儿郎当,标新立异,懒洋洋,都是有型。

  致力于吃。

  到肉食店去买冷藏鸡翅膀,回来调味,搽蜜糖,放娲炉里烤廿分钟,香得不似人间有的食物,开一罐沙士,用面包夹花生酱,吃,撑死是理想的死,这一顿可增一公斤。

  所有的矿泉水与沙拉俱往矣。

  我不敢去旅行,太多单身女人做旅行专家,哗,啥地方都去:康城、纽约、卡曼都、津巴布韦……回来绘形绘色的讲其艳遇及见识,一本照片本子到处传闻。

  也怕忽然致力于事业,要卖命便早卖,到三十余可位极人臣,等破男人扔弃才努力,还有什么好机会?

  还有,也决不会出去学这学那,学啥个鬼,老狗学不到新意。

  咦,这么说来,倒还没有乱了阵脚,是不是还有得救呢?

  我坚持支撑下去。

  我对牢墙壁大声说:“魔镜魔镜,请替我作主,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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