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人家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头没尾的听见姊姊问这一句,沈墨言眉头立即皱了起来,记忆快速回到那夜,他在她身上,指腹顺着肌肤抚触时的感觉……她抬起头,瞪了姊姊一下,要她别乱说话!
“哈哈哈哈。”沈墨心见状愉快的大笑起来,双眼亮晶晶,孕妇嘛,她整天闲闲的在家没事做,不如就免费当当妹妹的爱情顾问喽。
保证必能爱情成功,小俩口甜甜蜜蜜唷!
“你嘴张那么大,蚊子苍蝇都快跑进去了。”没好气的哼了声,沈墨言又把头重新埋回双膝间。
每次想到白圣修,她还是心头一阵悸动,身体微热的发烫,明明都已经过了两个月啊,还是依然如此。
望着妹妹略嘟的小嘴,沈墨心连忙放下好吃的西瓜,凑了过去。
“你说,你是不是跟人家怎么样了?”她挤眉弄眼的笑问,表情暧昧极了,自从妹妹去了趟美国回来后,竟立即辞退掉工作,还像乌龟似的窝在家里,这一窝就是两个月。
两个月耶,她不闷,她这个做姊姊的看得都闷了起来,每次挺着肚子高兴的在夫家跟娘家间走来走去时,冷不防看到张抑郁的脸孔出现在客厅一角,一句话也不说,像个缚灵般的坐在那儿,有好几次她都被吓得腿都快软掉。
不行不行啊,再这样下去,怎么得了?
听见姊姊的话,沈墨言颊边渐渐泛红起来,俏生生的迷人模样,一副如坠爱河中的小女人。
答案看来是肯定的喔!
“都已经怎么样了,你怎么还会闷闷不乐呢? ”瞧她那明显态度,分明就是已经把人家给吃干抹净了哏,可是……莫非……“你嫌人家那方面不够好?”沈墨心吞吞口水后说,若是这样,唉……那可真是悲哀啊!
沈墨言的脸更加火热起来,她涨红着睑,一脸欲语还羞的样子,吼,白圣修那方面当然是没问题啦。
事实上,那一夜她才知道,原来那才是她的初夜,先前同床的经验,根本只是她倒在人家身上,硬赖在床上巴着他呼呼大睡而已,想到这,脸又更糗红了;关于白圣修的记忆,回想起来是如此甜蜜,又带点酸涩。
“啊,你是满意啊,满意干么还要逃跑?”两个月前妹妹仓皇从美国飞回台湾,进了家门时,脸上还挂着两行干湿的泪痕。
她分明就是哭着回来的嘛!
受不了姊姊再胡乱揣测下去,沈墨言只好坦白招认。“他有女朋友了。”心中还没平复的伤口,又再度流出鲜血,艳红颜色中,有她决定埋葬关于他回忆的心碎。
她只要留住那美好的一夜就行了,其他的全都忘了也没关系,反正这两个月来,他一点消息、反应也没有,就像辞职她是委托芸红帮她办理,听说他也是批准得快速又直接。
像作了场美好的梦,醒来后现实与梦境间就该断得干干净净,不相干的东西就该通通丢弃,这点她知道,也会尽量做到。
“耶?”抚抚大肚子,沈墨心瞠大双目,口中直嚷嚷,太夸张了吧,不可能的啊!
“很难置信吧,你妹妹爱上个有女朋友的男人。”她憋了那么久的心事,终于在这一刻一吐为快。反正她都打算要忘记白圣修了,把事情说出来也无所谓。
“不,我不是不相信这个。”
“有什么好不能相信的,我当了人家第三者,这是事实啊。”垂下眼,沈墨言摇摇头,她干么骗姊姊,要说开玩笑这也不好笑啦!
“可是他看来不可能会变心才对,他应该是爱你的。”沈墨心困惑的道。
一定是个误会,照片男孩看起来不像是会脚踏两条船的人。
白圣修,爱她?
姊姊有没有搞错?
那一夜只是因为太浪漫了,所以他才会情不自禁脱口说出一些醉人话语,关于这她一点也不怪他,反而还很高兴,能跟他一起作一场快乐的梦。
如今,梦醒,该断的就不该回头留恋。
“你有没有亲口向他问过,他是不是真的有女朋友?”沈墨心双手抆腰,一脸凶恶的问,爱情里最忌讳的就是玩猜谜游戏了。
人心那么脆弱,谁禁得起一猜再猜?
“没有,我不敢问,万一他回答有,我不就更伤心?”宁可当只鸵鸟把头埋进沙里,也不敢让事实再一次重伤她的心。
“你是笨蛋唷,没问就已经那么伤心了,问了会怎样吗?不会的啦,你不问怎么知道他到底是不是有女朋友?”沈墨心超想拿只大铁槌来敲醒笨妹妹。
沈墨言咬着下唇,对啊,问一下又不会怎样,她心又纠结得发疼,但很可惜已经没机会了,他们早断得清清楚楚,她没资格再过问他的事。
“来不及了。”这就是最后结论。
她会把记忆通通埋好,把对他多年来的爱恋给悄悄放把火烧了,从今而后她与白圣修不再有任何关系。
“墨言。”心疼的摸摸妹妹的手,再从桌上抽了张面纸给她。最近老是看到她哭耶,可怜的妹妹。
沈墨言怔怔地看着手臂上透明的泪滴,又哭了吗?
修,忘记你真的太难。
第9章(1)
毛毛虫:最近好闷啊,老走闷到胸口痛痛的,唉。
春天:很闷啊,那要不要出来喝杯小酒解闷?
毛毛虫:喝酒能解决什么事?
春天:是不能解决什么事,只是起码有个人陪你聊聊天罢了。
春天:好吧,坦白说,我是想见你一面啦。哈哈哈哈。
毛毛虫:想见我?我很丑耶,是个丑八怪唷,你没看我的匿称叫毛毛虫吗?
春天:没关系,遇见我以后你就会变美丽的蝴蝶了。
毛毛虫:蝴蝶?你知道我是女生或男生吗?自从认识以来,我没说过我是男生或女生吧?
春天:是的,已经三年了,从认识到现在也已经对你好奇三年了,不过从你的讲话用语来推测,“你”应该是女生才对,对吗?
毛毛虫:哈,现在说有什么意思,不如我们现在就出来喝杯酒吧,我的心情真的闷到不行了。
春天:这就是所谓的“择日不如撞日”?
毛毛虫:是的,你要出来喝杯酒吗?
春天:好啊,等会十点,我在“蔓罗酒坊”等你。
毛毛虫:那我们要怎么相认?
春天:靠心电感应?如何?
毛毛虫:你吓人唷,万一你认错人怎么辨?
春天:不会的,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把你给错认。
毛毛虫:凭什么这么有自信?
春天:因为我们认识了三年多啦,感觉也应该是很熟的朋友,朋友身上该有怎样的特质,我想我能够想象得到。
毛毛虫:噗,你的话真的很好笑,不过为了防止你认错人,我给你我的手机号码好了……
春天:那我的电话是……
毛毛虫:我抄好了。
春天:好,那我们到时见,我先去准备。
毛毛虫:等等,你还没告诉我你是男是女?
春天:你猜不出来吗?
毛毛虫:呃,我从没想过要猜你的身分。
春天:那就到时见吧,反正等会就会知道了。
毛毛虫:说得也对。
春天:那等会见,拜拜。
毛毛虫:拜拜。
*
坐在灯光昏黄的小酒馆内,十点已过五分,沈墨旨左等右等就是没见到人,这位春天先生或春天小姐,显然迟到了。
耳际边传来慵懒的爵士乐,低沉有力的女歌手嗓音回绕在整个空间内,让紧张一天的精神获得纡解。
她点了杯粉红佳人,坐在窗台边,兀自发起呆来,等人还真无聊,幸好有给对方自己手机,不然这样等下去,不知要等到何时?
无所事事的打量周遭,不意,她身子颤了颤,双眼满布着不可思议,怎么可能会在这遇见他?
白圣修嘴边噙着一贯自信迷人的笑,从容大方的走到她面前,没有丝毫迟疑。
“好久不见。”劈头就是这么句问候,他压下心中连月来想揍人的冲动,硬是摆出浅浅微笑。
向后缩了下,沈墨言吞吞口水,也回了个干笑。
“好久不见啊……好巧啊,不过不好意思,我正好要走人了。”直觉不妙,想快点抽身走人,她拿起身旁的包包闪人。
至于那位春天,还是择日再见好了:她想今日非吉日,也非好日,所以才会让她这么不凑巧的撞上白圣修……
但白圣修动作比她更快,一把拉住她的手,身子整个朝她压去,把她乖乖逼回原位,接着凉凉地开口,“老朋友见面,何必那么急着想走人?”
老朋友?听得她整个眉间都紧皱起来。
“你喝调酒啊,不会容易醉吗?”点了杯马丁尼后,他转头看她,眼眸散发着浓烈的侵略气息。
“不会吧,这不会很烈。”不中用的心脏因他而猛跳起来,她的脸颊被他看得染上一层粉红色。
他了解地一笑,又说:“喔,你在等人吗?”他左看右看。
“没有,我只是一个人无聊来这里坐坐的,时间好像有点晚,我们改天再聊好了!”再度急忙站起身,早早离开才是上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