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他看她每逃诩有不同的造形打扮,每换一套衣服,鞋子也换一双,他虽然没计算过她得鞋柜里究竟有多少双鞋子,但是依他的判断,十几二十双是跑不掉的,也许还更多呢!然而她在经过女鞋专柜时,仍是停了下来,试穿几双后,买了两双。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那双虽然称不上便宜,却也穿了一年多的鞋子。
关于鞋子这种东西,在他的观念里,买一双贵一点的好鞋没关系,但是要能穿得久,且要能穿得舒适。所以他不懂,一个人只有一双脚,为什么女孩子总要买那么多双鞋?
他是不懂女孩子的消费观念,倒也不会批评什么,因为那都与他无关。不过当他接了人身保全这个工作后,就得依唐庆华的合约内容去做,其中之一便是改变唐伊贝的个性,当然,也包括纠正她的消费观念。
到目前为止,他尚未有动作,因为他发现唐伊贝不是那种同她说说道理就会听话的性子,所以他在等待,等待机会导正她。
唐伊贝也不是不听话,只是个性直了点、天真了点,总以为就算天塌下来还有唐庆华会为她撑着,所以她才这么放纵自己过着玩乐的生活。
说她错也不尽然,他想,或许是自小环境优渥,加上父亲宠溺,才造成她这样的个性,只要多花点时间让她尝试不同的生活,或许就能改变她也说不定。
反正他接了这个工作,就一定要完成它。
他再看了看那些装了新鞋子、新衣服、化妆品的纸袋后,抬起头。
唐伊贝还坐在椅子上,任由造形师拨弄她的头发,他不知道还需要等待多久,索性站起身,走到室外。
他拿起手机,拨了通电话回自己的征信公司,询问林文文公司的状况,通话结束后,他看着来往的人潮。
好半晌,他才眨动眼睫,看着远处。
方才电话中,林文文告诉他还是一样没客人上门委托,她闲得只能看报纸、上网,她还念了他几句,要他做好现在这个保全人员的工作,赚钱回去养公司,否则他的公司真的要关门大吉了。
突然,他低笑几声。不知道别家公司的员工是不是也有像林文文这样的,没事就对自己老板碎碎念,还时常一副她才是老板的模样?
关门大吉吗?全天下大概也只有林文文会对自己老板说这种话。
收了公司?嗯。他倒是不曾想过这个问题。
他知道生意不怎么样,简直可用糟糕来形容,但是公司不过成立半年,现在就放弃,也未免太早。
他离开警界,开了征信公司,是自己的决定,好坏他会自己担起,但总是要努力过才有意义,倘若现在就收掉它,岂不是太可惜?
就算。就算要他靠着现在这份人身保全所赚的外快来养公司,甚至往后也得如此,那也没关系,因为他不知道他还能有多久的自由。
等父亲的遗嘱公开后,他就等于没了自由,很有可能必须回去接掌自家事业,就算父亲没把阎氏企业传给他,底下子公司的经营权,他大概也是摆脱不了。
就算他想跑,妈也不准啊!
所以趁现在还能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时,例如:征信公司,就该好好去做。
不过。坦白说,他还真不想回去接下自家事业呢!那么庞大的公司,底下还有那么多的员工。他光想就头皮发麻。
忽地,有人拍了拍他的肩,他旋过身子,微感诧异。
“。小姐?”
是唐伊贝。呃,顶着一头看起来很像是蛋卷的发型。
“你在想什么?喊你也没反应!”噘起红唇,大小姐不大满意。“在想女朋友吗?”
他笑笑,好看的双目在她的发上绕了一圈,“弄好了?”
“是啊!”唐伊贝抓起一绺发丝,“怎样?这造形好看吗?”
“好看。”他诚恳的说。
从他搬进唐宅,成为她的贴身保全人员后,他们每日总会来上这么一段对话。
她打扮过后,会询问他好看与否,而他的回应一律是“好看”。说他敷衍吗?倒也不是,只是每人的审美观不同,她喜欢就好。
只是他不大懂,为什么这大小姐总是喜欢顶着大浓妆?
他没见过她卸妆的样子,她总是上完妆后才出现在他眼前,然后问他:“好看吗?”
“真的吗?”她在原地转了一圈,拨弄刚做好造形的发丝,“每次问你,你也只会说好看,没听你说过其他的。那你说,光弘会喜欢吗?”沈光弘是她的男友。
“会,沈先生一定会喜欢。小姐是他的女朋友,所以小姐的一切在他眼里,一定都是最美好的。”阎靖祏言不由衷。
关于沈光弘,他见过两次,长相不坏,但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大舒服,而且看得出来,沈光弘并不爱唐伊贝。也许就如唐庆华所说,沈光弘接近唐伊贝是另有目的。
这其实也是唐庆华要他紧跟着唐伊贝的原因之一,因为唐庆华担心天真单纯的唐伊贝要是被沈光弘拐上床,弄大了肚子,那事情会变得很复杂。
社会风气愈来愈开放,未婚生子也不是什么大新闻,唐庆华担心的是万一女儿因为怀孕而嫁给沈光弘,那等于是帮沈光弘达成目的,因为沈光弘会成为唐伊贝的男友,就是为了“唐华”。
现在的男人为了飞黄腾达,娶个有钱的女人当老婆,好让自己少奋斗几十年的例子比比皆是,莫怪唐庆华会担心。
“我想也是。我那么喜欢他,对他那么好,他一定也会喜欢我的打扮。”唐伊贝微仰小脸,自信满满,“走,你陪我去一个地方!”她拉着阎靖祏的手腕,快步走出发型工作室。
“小姐还想去哪里?”他突然回首,从发型工作室的玻璃大门看进去,那几个纸袋还躺在沙发上。
“我要去做指甲彩绘,就在前面而已。”她指了指前方,拉着他继续往前走。
“小姐,东西忘了拿,你等我一下。”他抽回手,转身往发型工作室走去。
唐伊贝跟着转身。
她看着他拖得长长的影子,突然很想知道,像他这样看起来很温淡、很随遇而安的男人,女朋友会是哪种类型的?
第3章(1)
活在台湾这片土地的人们,常因为竞争而把自己搞得压力庞大,但随着经济的成长与社会的富裕,人们却也愈来愈懂得如何为自己的生活制造欢乐,让日子可以变得更加多彩多姿。
于是,就发展出了所谓的夜生活。
而台北这个聚集外来文化的地方,夜生活的型态自是更增添许多异国情调。
这是一家有着热带风情的Pub。
西班牙式的白墙,蓝白相间顶棚的座位,庭院还以玻璃隔成温室状。除此之外,这里每晚都有乐团狂飙爵士音乐,颇能带动现场气氛,因此让不少客人为之神迷,尤其是外国客人。
阎靖祏就坐在最靠近店门,也是离前方吧台最远的位子上。
他靠着椅背,左手置于膝上,右手握着酒杯,因为考虑到待会儿还要开车,所以他仅是点了水蜜桃沙瓦这种酒精浓度极低的饮品。
他双眼微眯,视线始终未离开过坐在吧台前的唐伊贝。
懂了,他总算懂了,在他看见她把下午在百货公司刷卡购买的东西全送给身旁那些朋友后,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在专柜买东西时,她会亲自试过之后,再要专柜小姐拿小一号或大一号的商品给她。
原来那些都不是她自己要的。
为什么呢?有人生日?若是生日礼物,也只要送寿星就好啊!还是。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
又喝下一杯了。
他算了算,从她一进入这家Pub开始,她已经喝下第四杯了。
距离太远,他无法辨识出她喝的是什么酒,只知道当她的杯子空了时,沈光弘又让调酒师送上一杯给她。
他看见她笑得很开心,整个人靠在沈光弘的身上。
她一旁还有两个同性友人,也就是收了她送的礼物的那两个女孩,她们像是要找她尬酒,不断的朝她举杯,而她也豪爽洒脱,摆摆手后,抓起酒杯,一仰而尽。
空杯子被收下,调酒师又递上盛满酒精的新杯子。
他微拧眉头,想过去阻止,但好半晌,他却是什么也没做,只是啜了一口水蜜桃沙瓦,然后静默的看着那边的一切。
直到他发觉自己的杯子已空时,吧台前的他们也正要起身。
接着,只见沈光弘环住唐伊贝的腰站起来,唐伊贝像是醉了,整个人几乎是挂在沈光弘的身上。他们朝大门栈锝向过来,唐伊贝的脚步不稳,几度欲往前扑去,但又被沈光弘及时拉回。
沈光弘不知道在唐伊贝的耳旁说了什么,阎靖祏看见她笑得开心,甚至也听到了她的笑声,因为他们就要经过他身边。
他当然知道唐伊贝不能就这样被带走,于是跨出长腿,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沈先生,小姐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