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过得去而已吗?”
“那就是瑞福,自己是超级效率,就希望别人都跟他一样。”
从她和那家伙短暂相处后的印象看来,汤妮亦颇有同感。她喝完杯中的咖啡,推开椅子。“我想你现在可以带我去看我的房间了。”
他住的小别墅是位于住宿区远端的树丛中,与其他的房子保有一段距离。照英国的标准来看,这个单独的房间倒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不但有足够的空间,还有桌椅和两张长沙发床,其中一张还被安置成沙发椅的样子。地板上铺有环状花纹的地毯,两扇窗子上亦有蓝白相间的棉质窗帘,后面还有一个大约如同衣柜大小的隔间,装有冲凉和厕所的设备。
“我看不出来你有什么好担心的。”当史恩再度为自己的招待不周道歉时,汤妮很坦白地说道:“这儿干净,又很舒适,而且一个晚上只收费十块钱,真是太好了。只要在后面再加个厨房并将浴室拓宽,就跟其他的房子一样好了,没有理由让它空在这儿。我奇怪你大哥怎么没有想到这点。”
“他早已想到了,”史恩有些□腆地说:“这是我早该在观光季节来临前就做的事情。但是我忙着整理与补充其他房间的设备,不知怎地就忘了嘱咐工人来拓宽这儿。现在必须再等一阵子了。”
“假如你在今年多造些小别墅的话,你这儿很可能在六月就客满了。”她说:“你相信物美价廉,还是只凭运气做生意?”
史恩笑了起来。“史都华家族是从不相信运气的!你愿不愿意在搬进去以前,先去喝一杯?”
“你这儿有酒吧吗?”汤妮惊讶地问道。
“不是大众的那种─一我们没有营业执照。我是说到我那儿去。我在后面还留下几个房间,供我自己使用。我那儿役有多少酒,不过我想大概还可以找到你喜欢的。”
“我想算了!谢谢你,今晚不行。”汤妮尽量保持轻松的语调。“我现在已累得快说不出话来,更何况再走到住宿区去。”她顿了一会儿,小心地问道:“那些马匹只是摆着好看呢?还是可以让我骑上去过过瘾?”
“只要你喜欢,什么时候都可以。”史恩马上又变得兴奋起来。“明天早上九点半有一个三人的小队要出去,要不要我去告诉比尔,叫他把你也算进去?”
她犹豫了一下子。“我宁愿一个人单独行动。”
“这可不行─一旅馆的规定。在这儿有许多地方能使马匹摔断腿,更遑论骑在马背上的人的脖子了。”
“我会骑马!”她温柔地提出抗议。
“西部的骑马法吗?”
“那种骑式我也会。我上一任老板的家中就有一个马厩,他允许我们到那儿去玩”
史恩看来仍是犹豫不决。“我还是认为比尔不会同意。至少,也应该让他看看你驾驭马匹的的技术,再做决定。他的老家在堪路浦斯,我想他是从小就跟马匹在一块儿长大的,他以前是牧童竞技会的骑师。是个很有趣的家伙,你们会相处得很好的”。
汤妮耸耸肩没有说话,她不愿意为这无关紧要的事情争论不休。而且她也觉得史恩的话是有些道理。她并不了解这儿的地形。“好吧!告诉他说我会去。还有,早餐时间是几点呢?”
“从七点半到九点。假如你想冲凉的话,有个房间的浴室在八点以后是空着的,我们可以过一会儿再去拿你的袋子。”
“谢啦!不过我宁愿找个清晨到湖中洗澡,”她说:“那湖水看来是那么的清澈。”
“上次检验报告是百分之九十六点六没有受到污染。”他略带骄傲地同意道,然后看到她含蓄地掩口打个呵欠后,踌躇了一下子,才有些不情愿地走到门口。“就这样了,希望你能睡得舒服。”
终于一个人了,汤妮轻轻地舒了口气,开始打开行李,拿出这个周末她所需要的东西。当她表示自己很累的时候,所说的完全都是真话,但是不管怎样,她都会拒绝史恩的邀请的。他很不错,而且就许多方面来说,她都为他感到遗憾,但是这并不表示她会比现在更深切地介入他的问题当中。她之所以到这儿来,只不过是为了度一个安静的周末而已,别无其他目的。
他的大哥在个性上可真是同他一点也不相像。可是他们为什么在那么多适当的人选之中,偏偏选中这个最不适合经营旅馆的人,来主持这家“铜湖宾馆”呢?史恩的能力应该不仅仅止于此而已。
她去重蹈覆辙了,她不禁摇头苦笑。史都华家族企业的政策,同她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假如史恩想离开的话,就应该自己站起来。只是她必须承认,要对付象瑞福·史都华这种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她只有暗自庆幸自己不必再遇着他了。
第二章
第二天清晨,风和日丽,晴空万里。汤妮在七点半的时候就跳入湖中洗澡。她很惊讶的发现,即使是在距离地平线这么高的地方,湖水的温度仍是相当暖和。
不久,汤妮与一对驾驶拖车旅行的年轻德国夫妇交谈起来,他们也认为加拿大实在是一个美丽的国家。
“这儿的景色简直就令人目不暇接”那个叫做克劳兹的先生说道:“看得我们眼花撩乱。我们拍了许多风景照片,所以在离开这儿以前,必须再买几卷底片才够用。”
由于汤妮没有照相机,因此连一张照片都没有拍得。不过她仍是了解他的意思:一个人希望能够保留每一分、每一秒快乐的时光与美丽的景色以做为纪念。可惜的是,一般业余的摄影师都无法准确的捕捉到真实的情景。所以还不如买些现成的,由职业摄影师所拍的明信片来得好些。
八点三十分左右,她回去吃早餐。当她用餐完毕出来时,在大厅遇见了垂头丧气的史恩。
“恐怕你不能骑马出游了,”他怏怏不乐的宣布。“比尔在清晨稻早的时候出去了─一为了一些家庭的事务。却把咱们留在这儿弃之不顾。现在可好了,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做向导带队出游。”
“我仍然想去,”她说:“假如我随时注意路径,应该会很安全的。而且,我敢说那些马匹都是识途老马。”看到他仍有些犹豫不决的样子,她不禁感到一丝不耐。“唉!假如你那么不放心你的宝贝马匹,就跟我一起去好了。”
“我是在担心你,”他的回答令她对自己的小心眼感到汗颜。“并不是我不想让你去,只是我对马匹并不熟悉;我一向都是靠汽车代步。”他顿了一下。“它们在上面的栅栏中,你若是选中了那一匹,我可以替你牵过来加上马鞍。”
“这些事情我可以做,”她说:“而且我也很喜欢做。”
“好吧,反正我也是要跟你过去。”显然他还不敢确定自己所做的决定是不是对的。“说不定我可以帮助你驱赶它们。比尔常说它们就跟人一样─一都不愿意一大早就起来工作。你现在就准备去吗?”
汤妮穿着牛仔裤、衬衫和运动鞋,正是这一带大多数爱好骑马者的标准的装束。她点点头说:“是的。”
栅栏是位于大门边。在夜间,这儿并不是一个特别安全,适于看管马匹的地方;她心中想着:也许在这一带根本不必担心盗马贼的问题。栅栏里总共有六匹马─一有适于远行的栗鬃马,也有娇小玲珑,快如闪电般的安帕路斯牝马。其中一匹阉马特别受到她的注意;它是一匹雄伟的灰色骏马,体能状况良好,后肢显得极为有力,叫做白银,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就是它!”汤妮指着那匹昂首嘶鸣的灰色骏马说道。
史恩叹口气。“抱歉,这匹我可作不了主。它是比尔的座骑─一是专属于他一个人的马。其他任何一匹都可以,就是白银不行。”
汤妮不置可否的耸耸肩,没有再争论下去。史恩已作了很大的让步,她再得寸进尺,就显得有些过份了。
她选了在栅栏末端,两匹巴洛米诺马(产于美国西南部之马匹,脚细长,毛呈淡黄褐色或奶油色)中体型较大的那匹。汤妮一面柔声叫着它的名字─一公爵,一面走过去将它与其他的马匹隔开。公爵静静的站在那儿,耳朵朝着她的方向竖起。当她将僵绳套上它的预子时,它仍是柔顺的站在原地不动。
当她将那匹牵出栅栏时,史恩不禁对她竖起大拇指。
“你对马匹真有一套,”他说:“即使是比尔,通常也要花点时间才能将缰绳套上去。”
“这全是音调的关系,”她回眸一笑。“只要音调对,其他的事情就好办了。”
毛毡是放在昨晚马匹吃草的围篱下。要扛起一副西部的马鞍都是一件极为吃力的工作,因为它上面附有许多皮件,比英式的马鞍要重得多。汤妮猜想:坐在这上面可能就和坐在摇篮中一样;而事实上,坐在上面倒是挺舒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