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老公,不许忘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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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他的下一句话,却立刻把她打入谷底,“我从来不开玩笑的。”

  也就是说,他从头到尾,都是说真的?“为什么你要和我结婚?”她要问清楚原因,她可不认为自己有让人三见钟情的本钱。

  他扬扬眉,“因为我可以记住你,你是第一个不在公事范围内,我只见过三次就可以记住的女人,我想既然人总是要结婚的,不如找个我能记住的女人。”

  这句话……有点问题,“你难道不能记住别的女人吗?我是指那些不在公事范围内的?”

  “可以,不过时间会长点。”

  “需要多久的时间?”

  方司尔皱眉,“我记住每个女人的时间都不一样。”

  “那好,说一个最快的时间好了。”

  “六年。”

  啥?身子一歪,她险些滑下椅子。“六……六年?”他这是什么怪记忆啊。

  “是的。”他肯定的点头。

  梁可羽舔舔唇,“你花了六年记住的女人是谁?”

  “王妈,我外公家的管家。”

  与六年相比,她的三次,的确算是短暂了,但是也不能因为这种荒唐的理由,就拿婚姻当儿戏吧?所以她很坚决……坚决的回绝了方司尔的求婚。

  “可羽,你的事办得怎么样了?”同是公共关系室的同事李明拍着她的肩膀问道。

  “马马虎虎啦。”她含糊的回应。

  “你负责的活动应该是这个星期天就要举行的吧,你现在还说马马虎虎,这话要是让古SIR听到了,八成会要你写检讨报告书。”

  她也知道时间紧迫,可是……“和学校方面都联系好了,讲座的地点也已选好,只是律师人选还没搞定而已。”

  “听说你打算找方司尔来进行这次的讲座?”他说着听来的小道消息。

  “不是打算,是我已经找过他了。”

  “结果呢?”

  梁可羽双手一摊,“被拒绝了。”

  “正常。”他好言安慰,“你又不是不知道,方司尔是律师界出了名的冷面冰人,除了接官司以外,你什么时候听到他有过别的新闻?照理说他那长相应该挺受女人欢迎的,可是他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听说之前有个咖啡厅的女老板猛追他,他却可以在每次见到那女老板时,都明确表示不认识人家,弄得那女老板下不了台。你说,他做得够绝吧。”

  “也许他是真的记不住那个女老板吧。”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难以置信,但是放在方司尔身上,却显得正常,毕竟他连记他家的一个管家都要花上六年的时间。

  “怎么可能记不住,他又不是得了老年痴呆症!”李明嗤之以鼻,“他每次上庭,有记错过法官的名字吗?有记错过当事人的名字吗?又或者他记错过证人的名字?那么厚的法典他都能背下来,我看他啊,根本就是故意的!”

  “是挺奇怪的。”对于这一点,梁可羽也想不明白,但是她直觉的认为方司尔并没有对她说谎,一个人的眼神,有时候就是最好的证明。不过话说回来—“你倒是满知道这种八卦消息嘛?”一个大男人,能聊这种八卦聊得如此“兴致盎然”,也算是难得了。

  “呵呵……”李明干笑两声,“我是常听隔壁组的女警们聊方司尔,这才知道的。”

  “是吗?”她怀疑的挑起眉。

  “你难道不知道方司尔在警局有多受欢迎?爱慕他的女警都可以塞满几卡车了。”他凑近她,小声的说:“要是哪天方司尔真的找了女朋友,说不定警局还会发生集体暴动呢!”

  “那如果他是直接结婚呢?”她很难联想方司尔和人谈恋爱会是怎么样的情形,毕竟他的择偶标准,似乎只要能快速的记住对方就可以了。

  “你知道他打算结婚?”李明斜眼瞅着她。

  “哈哈……我也只是……呃,瞎猜的。”梁可羽打着哈哈。

  “说真的,我劝你还是趁早去找别的律师吧,还有几天时间,也许能找到哪个律师愿意和警方合作的,在方司尔身上,只会浪费时间而已。”他劝道。

  “只有几天时间,哪够啊!”她哀嚎着。

  看来无论如何都要劝服方司尔答应,否则她会被古SIR的口水给喷死。

  第2章(2)

  一下班,梁可羽急忙跑到方司尔的公寓。

  “麻烦你答应参加这次警局办的活动吧,否则我就死定了!”双手合十,她急急的哀求。

  他看着她,微启双唇,“如果我答应的话,你会和我结婚吗?”

  昏倒!“怎么可能!结婚是要建立在相爱的基础上。”她可不想只因为他能记住她这种荒唐的理由就嫁给他。

  “相爱?”他的眼中有一点疑惑。

  “对。”她很肯定的点点头。

  “那要怎么样才能算相爱?”他虚心求教。在他的人生中,没有人教过他要如何相爱。

  “至少要能说出‘我爱你’三个字。”小说上是这么写的,电视和电影上也是这么演的。

  “那好,我爱你。”他没有一点犹豫。

  砰!

  梁可羽的脑袋撞上了一旁的门板。

  他的爱,未免也太快了点吧。“你爱我?”打死她也不相信。

  “是。”他语音平稳,没有一点刚表白过的激动。

  她抿抿唇,手指戳着他的胸膛,“方司尔,你到底知不知道爱这个字代表着什么?”

  “知道。”

  “知道?知道你还敢没有一点心虚的对我说出这三个字?”

  “为什么我要心虚?”

  “因为你根本就不爱我!”

  “你又怎么知道我不爱你?”他反问。

  她一窒,随即长长的吐了口气,“那好,你觉得你可以为了我去死吗?可以因为我的一个小感冒而彻夜守在我的床边,不眠不休?可以因为别的男人对我说一句黄色笑话而把对方揍得半死吗?可以为了讨好我买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我家门前跪上二十四个小时吗?”她劈哩啦的说了一串。

  “可以。”他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就回答了。

  脸不红,气不喘,他简直就可以成为一个说谎天才!梁可羽如此认为。

  “你确定?”

  “我确定。”

  “你……”他是一个漂亮的男人,而当一个漂亮的男人很肯定的告诉她,他爱她,即使心中明知道不能相信那话,但是心跳还是忍不住稍微加快了一点速度。

  镇定,镇定!这种时候,绝对不能因为对方的美色而有所迟疑,梁可羽在心中拚命的告诫自己,而后瞪着方司尔,“那你说,你又爱上我的什么地方?是因为我的外表,还是我的个性或者是我有某些特质足以吸引你?别告诉我,你可以无缘无故的爱上我。”

  “因为我可以记住你。”很奇怪,他就是记住她了,然后怎么都没办法忘掉。

  靠!又是这个见鬼的理由!梁可羽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你能不能换个理由?”

  “不能。”在他看来,这是一个相当正确的答案。

  “那如果你可以在只见两次面,甚至第一次见面就记住另一个和你工作无关的女人的话,是不是就能向另一个女人求婚?”

  “这是假设性问题,我可以不回答的。”他一本正经的回答。

  他以为现在是在法庭上吗?梁可羽抬手抚了抚额角。

  “你会记住我,根本就是因为我替你煮过泡面。”第一次被人求婚,竟然是因为一碗泡面,说出去都可笑!

  “这有什么问题吗?”

  “如果别的女人替你煮泡面,你也可以记住她们。”

  方司尔摇摇头,“不会,我只能记住你。”

  “瞎扯,你又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

  她快要无话可说了。

  “你为什么不愿意和我结婚?”他问得很认真。

  “因为我不爱你。”这是最直接的原因。

  “为什么?”

  “除了你之外,我可以记住很多的男人。”这个理由,可以反驳他了吧!

  他敛下眸子,沉默了片刻后,“那如果我答应你参加警局这次的活动,你是不是就可以爱我了?”

  嗄?一语点中了她的死穴。

  梁可羽嘴巴半张的瞪着眼前面无表情但依旧漂亮的男人。这……算不算是威胁啊?

  这当然算是威胁,但是梁可羽还是很没种的投降了,谁叫古SIR逼得那么紧,况且找别的律师,她也没把握活动一定会办成功。

  再说,方司尔的话中,只是问她“可不可以”爱上他,而非是“一定”得爱上她。

  大不了在事成之后再告诉他,她对他只是有一点好感而已,但是说爱,未免太早了。

  星期天的讲座地点是选在某中学的体育馆里,只是尽管地方宽敞,还是被闻风前来的学生们挤了个水泄不通。

  “是方司尔耶!听说这次警方的法治讲座有请到他来,真是太难得了!”

  “如果是他的话,我愿意马上参加少年警讯。”

  “我曾在网上看过他的照片,好漂亮的一个男人,这次我还特地带了照相机,准备拍照呢。”

  “好想要他的签名,他太强了,简直没有他赢不了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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