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忘了跟你有约……”曙光上气不接下气的向他奔来,连忙向他说抱歉。
“能让你忘了跟我的约会,想必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骆英司脸上看不出是生气还是调侃,但是从齿缝中蹦出的话却很酸。
“遇见我以前喜欢的学长,算不算重要?”曙光朝他嫣然一笑。“没关系吧?反正我们结婚是假的。”
“无所谓,但还是小心一点的好。我可不希望自己那么快就登上狗仔杂志。”骆英司还是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替她打开副驾驶座车门,却在用力关上车门时不小心泄露了他的情绪。
“对不起……”她都忘了,她是嫁入政治世家,竞选对手无不虎视眈眈地要追骆家的丑闻,她不能因为自己的私情而影响到骆家的政治声望。
因为请了一整天的假,所以他早早就到校门口来等她,却扑了个空。他原本另有计划,却不得不因此而改变行程。这些小事都无妨,反正他向来脾气好,但他气的却是另外一件事,他以为他只是不愿意成为八卦焦点,并不知道其实那是因为妒忌。
“没关系。只是,你不能穿这样去赴约。”他打量着她。
“我穿这样有很难看吗?”
“不是,是不够正式。”他说。
曙光往下看看自己的穿着。为了第一天的实习,她还特地穿上了鹅黄色的丝质洋装,搭配米白色圆头素面平底鞋,只为了能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端庄的淑女,而他居然嫌她穿得不够正式!
他把车子开进微风广场地下停车场,突然牵起她的手腕,她脸一热,下意识地挣脱,他却以为她是不愿意,因此笑着解释:“夏曙光,我们好歹也是上了新闻的夫妻,在公共场合,我希望你能稍微配合一下。”
“我还不习惯。”她红苦脸的娇羞,他尽收眼底。
“这样吧。为了不让人觉得我们生疏,从现在开始,你叫我英司,我叫你小光,如何?还是你要叫我……老公?”
叫他老公?她横了他一眼,说:“我叫你英、司。”她才不要喊他“老公”,好丢脸喔。
“唔……这样听起来亲切多了。小光?”他侧过脸,眼里满是笑意。
“不是快来不及了吗?你还有心情带我来这里逛?”曙光希望自己能在感觉到他“很迷人”之前快点离开他,因为她怕自己会太喜欢他。
喜欢他?她是怎么了?跟江风勉在一起时想着骆英司,跟骆英司在一起时却又记挂着江风勉。
“我说过,你需要穿得更正式一点。里他重新拉起她的手,这次很干脆,直接握住她温软的手掌。
她没有拒绝,毕竟他们是夫妻,而且如他所说,全台湾都知道她昨晚跟这个男人结了婚,如果连手都不牵,难保不会让人起疑。
骆英司对女人的服装完全没有研究,不过凭着伍萩云对他说过她最爱
曙光对这种成熟妩媚的时装自然是毫无兴趣,她比较喜欢简单俐落的背心裙,所以蘑菇了十几分钟,骆英司决定放弃,拉着她离开该专柜,凭自己的直觉挑衣服。
第3章(2)
五分钟后,他的脚步在日系柜Apuweiser-rich前停住,他们一眼就看中橱窗模特儿穿着的无袖奶白色雪纺纱小礼服,剪裁简雅大方,腰间系着一条细细的金色缎带,而最花稍的则是手腕上那朵用相同缎带缝制而成的缎带花。
“很漂亮。”骆英司二话不说,要她进去试穿。她穿上后,才一推开试衣间的门,他立刻赞赏地说。
“你是说我还是衣服?”她打趣地问。
“都漂亮。不过……衣服漂亮一点。”他眼底充满笑意。
“骆英司,你可以再不会讲话一点。”她噘唇反讽道。
她的话却惹得他哈哈大笑。在外人看来,他们的抬杠真像是在打情骂俏,害专柜小姐看了艳羡不已,笑脸迎人地问:“两位刚交往不久吗?”
“不,我们昨天刚结婚。”骆英司说,眼光始终停留在她身上。说他喜欢这件礼服,不如说他喜欢看她穿这件礼服,好可爱,真的!
专柜小姐眼睛立刻蹦出羡慕的神情。“是吗?看不出来两位感情这么好,就像刚刚在恋爱。”
在、恋、爱?她说我们在恋爱?夏曙光一边让小姐替她带上那朵缎带花,一边斜眼睇他。他们有表现得很亲密吗?明明就没有好吗!可是看骆英司的表情,活像他们真是恋爱结婚那般的自然。
心里有江风勉,她做不到天衣无缝,但却也有点在意骆英司,觉得喜欢江风勉是一种罪恶,是精神上的出轨……
唉……为什么偏偏让她在昨天嫁给了他,而今天遇见另一个他?
“太太皮肤白,穿这种颜色的衣服真是漂亮。”店员由衷赞美。但是她没有说的是,那个男人更帅。毕竟是女人嘛,她当然比较乐意多花时间免费欣赏帅哥。
“就这一件,不必包了,直接穿。我们等一下要餐聚。”骆英司点点头,很为她的美丽满意,掏出信用卡;小姐还没接过信用卡,他的眼睛越过她,停留在架上的一双金色尖头高跟鞋,鞋头装饰着万年不败的蝴蝶结,鞋跟后是空的,只用一条金丝带系着,他觉得那金色很衬她的新衣服,于是他取下那双鞋,很自然地单膝跪下,抓起她的脚踝就要替她脱鞋。
曙光脸红得像只喷火龙,她万万没想到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连忙往后退了几步。“不用了啦,我穿原来这双鞋就好了。”
“不行,这样很不搭,我最不能忍受女人乱搭鞋子。我不懂,为什么有些女人既然已经花了很多心思在衣服上,却不肯再多用那么一点点时间在鞋子上,老是穿着与衣服不能相衬的鞋。”骆英司的言论让现场两个女人都忍不住笑了。谁说男人不懂?有时候他们精得令女人讶异。“说了这么多,你到底要不要把鞋脱了,试试这一双?”
拗不过他,曙光脱下平底鞋,那双新鞋尺寸恰恰好,仿佛是为她特别订制的那样合适。
“喜欢吗?我觉得跟衣服挺搭的。”骆英司询问她的意见,毕竟穿的人是她,还是要她喜欢才行。
“先生眼光真好,这双鞋是Manolo
“哇!这么一双鞋要五百块美金耶。”曙光知道这牌子因为影集而出名,却不知道价格也因此而水涨船高。
“怎么?嫌贵?是不是不买了?”骆英司说。
“买!当然买。既然是你出钱的,我当然要给他高贵一下。”曙光个性直来直往,毫不矫柔造作,因为觉得喜欢,便答应让他买下。她这样坦率,让骆英司脸上不断出现笑容。
车子出了微风广场时,已经是晚上七点了。骆英司倒不介意迟到一下下,反而是曙光感到有些难为情。虽是个假媳妇,却还是应该留点面子给骆英司,第一次去夫家就迟到……
车子驶进骆家镂空雕花的锻造铁门,向右转绕过一个圆形花圃,然后再开一小段路才是专属停车场。曙光大略默算,这个停车场足足可停二十辆轿车,可见平常往来的客人数量一定很多。
骆英司先下车,打开后车箱,取出他的西装外套,曙光藉机打量他,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拥有当名模的条件。他除了有张好看的脸,还配上一副好身材;更过分的是,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也无可挑剔。
“不过就是个家庭聚会,为什么要穿得这么讲究?”会不会太夸张啊?搞得好像是太子妃,她嘲笑着。
“你不了解。在那种场合,最好别成为笑柄。虽然我不喜欢,但也不希望你受到伤害。”
受到伤害?曙光确实不懂,但很快的,她就完全明白了。
一进骆宅,曙光才知道什么叫做有钱人的派头。为了欢迎新人,一朵朵香槟色玫瑰花从大门口点缀到厅堂,大理石地板上蜡打得足以轻易地在上面溜冰。整个晚上,她就像是颗陀螺,不停地在宾客之间周旋打转,耳边不断充斥着选举的官方语言。
男人们只顾着谈论政治议题,女人们就更贫乏了,除了比较彼此身上的行头,包括珠宝、配件外,还要较量丈夫的事业与孩子的成就,一副完全没有自己的模样。曙光忽然发觉自己身陷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不过短短两个钟头,她就已经感到坐立难安,巴不得到户外呼吸自由的空气。
“你会慢慢习惯的。”骆伟健的妻子廖采华笑着对她说,她是骆家唯一令人感到亲切的女性,也是骆英司最尊重的大嫂。“你很幸运,嫁给骆家最棒的男人。”
曙光心虚,猛灌柠檬水。只有她自己清楚,她并不是真的嫁给骆英司。
“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带给他幸福。”采华笑着继续说。
“他不幸福吗?”长得这么好,又出身名门,要什么有什么,还能怎样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