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同居yes,结婚no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1 页

 

  序

  今年的夏天来得特别早又特别热,以往是梅雨纷飞的清凉五月,此时的气温却像是火炉在狂烧似的。

  天气一热,思绪就打结;思绪一打结,脑袋就不灵活;脑袋一旦不灵活,惨案就会发生。

  那惨案究竟是什么呢?

  呜呜……关于序,我实在是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左思右想,想了一整个下午,在这微凉的深夜,终于有了灵感,那就来谈谈这个故事好了。

  这是一个关于分手又复合的故事,分手的背后不是因为误会,也没有第三者,更没有坏心女配角,纯粹是因为男主角的心病。

  不过若没有经过两年的分手,我想男主角永远不懂自己深爱女主角的情意,而他的心病当然是由女主角来医好,所以故事才能画下完美的句点。

  当爱情来临的时候,也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否则就算两人爱得死去活来,也不一定会有甜美的结局。

  最后,谢谢出版社,谢谢各位读者朋友们。

  炎炎夏日,大家要防范过多的紫外线,多喝水、多健康。祝福大家。

  楔子

  风和日丽、鸟语花香。

  燕慈的心情就跟今天的蓝天白云一样暖洋洋的,舒服到连走路都会想笑,她双手提着刚从超商买回来的生鲜食品,难得的假日,更难得的是,家里来了好几个重量级的客人。

  想到她的男友终于肯把自己的死党带回家来,把她介绍给他们认识,是不是就表示这是他对她的认同,甚至是爱意的表现?

  “你什么时候跟燕慈结婚?”

  走出电梯来到大门外,她刚好听见屋内传出这样的问话。

  标准三房两厅的格局,客厅就在大门边,加上那四个男人,一敞开心胸,说起话来的音量简直是毫无节制。

  走廊上显得格外安静,她停在大门边屏住呼吸,微微弯身,让耳朵能更贴近铁门。

  “不,同居可以,但我是不可能和她结婚的。”

  信誓旦旦的话出自于那有着如小提琴般圆融迷人的嗓音,那是她最爱的男人,一个和她同居了一年的男人。

  时间似乎停止了那么几秒,最后门内传来几个男人的爆笑声──

  “那你不就白睡了人家?”男人的问话里夹杂着调侃的笑声。

  “她也有享受到,每次她都开心得很,哪来的白睡?”

  那圆融的嗓音明明说得是这么字正腔圆,为什么她会感到字字带着尖酸与嘲讽?

  她被这一阵的爆笑声震得四肢无力,全身起了一阵阵的颤抖,手中还是紧紧握住那两个大提袋。

  第1章(1)

  分手两年的情人,还是曾经同居过的亲密爱人,曾以为会老死不相往来,在没有预期的心理下不小心就这么遇见了,该怎么办?

  如果是在街头,可以假装不认识对方,然后潇洒的头一撇,来个擦肩而过,连微笑都不用给;如果是在餐厅,那可以你吃你的、我吃我的,优雅的将美食给全数吞入嘴中,然后连招呼都不用打,还是假装不认识。

  但如果是在办公室里,眼见对方嘴角衔着笑意,都已经伸出手来要寒暄相握了,还可以假装不认识吗?

  燕慈的脑子只让她维持三秒钟的停滞状态,随即,她两边的唇瓣勾起十五度的专业微笑,伸出了那白皙纤细的右手。“您好,我是燕慈。”她还是决定假装不认识。

  “你好,我是杜绍恩。”杜绍恩的音调明显压低了几分。

  这里是“恩华”有限公司,是间员工不到三十人的小型企业,专门设计美国品牌的服饰公司。

  在这间马蹄型兼展示间的会议室里,正站着两男一女,场面是客气的互相介绍。

  “杜先生,很高兴认识你。”燕慈收回了与杜绍恩相握的手,唇角依旧挂着笑意。

  “欢迎你加入恩华,以后公司要多仰仗你的专业了。”杜绍恩在客气寒暄中,眼神却有股警戒的轻蔑。

  “燕慈可是我高薪从友力挖过来的,以后大家都是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同事了,别这么生疏。”说话的是刘鑫华,他爽朗的大笑了几声。

  “燕小姐在企画广告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相信能将恩华所代理的品牌有效率地在市场上打开知名度。”杜绍恩的态度没有多余的热情,反而审视的意味显得浓厚。

  “我会尽全力贡献自己的经验及所学,希望能让恩华愈来愈好。”燕慈微微点头。

  她的笑意刚刚好,不热络、不巴结,客气中有着她的傲气,多年的社会经验让她已经能将情绪控制到最完美的境界。

  “绍恩,晚上帮燕慈迎新,要记得。”刘鑫华交代着。

  杜绍恩轻点头。“没问题。”

  “燕慈,那我带你去你的座位看看。”刘鑫华打开会议室的门,率先走在前头。

  燕慈对着杜绍恩礼貌性的一笑,这才跟着刘鑫华走出去。她的双拳悄悄在身侧握紧,显示她正极力控制的力道。

  在刘鑫华带领着她介绍过环境及同事之后,当她在她的新办公桌前坐下时,她有股想要逃跑的冲动。

  如果知道杜绍恩也在这里工作,她是怎么也不会同意刘鑫华的挖角的,可是看杜绍恩那份笃定的样子,难道他早就知道她要来这里上班吗?

  回忆如潮水般,一波波涌进她的脑海里──

  她从大学一毕业就进入服饰业工作,在那里认识了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杜绍恩。

  她是企画部的约聘人员,他则是企画部的主任。

  她一天努力工作十二个小时,然后在短短三个月内变成正式职员,再以一年的时间升上专员。

  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下,她疯狂地迷恋上杜绍恩。

  杜绍恩是所有女孩子心目中最典型的白马王子,他高大挺拔、五官深邃,明明不是混血儿,却有着跟混血儿相似的浓眉大眼、挺鼻薄唇。

  他不笑时显得很严肃,他笑时又显得很温柔;他的话不多,却是固执得像一头牛。

  他发脾气时,不会大声骂人,只会大眼微眯、皱眉轻蹙,然后叫你滚,不要吵他;他沉思时,静得像一面深幽的湖水,让人猜不透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他对女人很好,对自己的情人更好,那是专心一意,绝不会有劈腿的情形发生。

  她就像是所有的小女生般,无法抵抗他所散发出来的魅力,然后扑倒在他的西装裤底下,对他俯首称臣。

  “燕慈……”

  刘鑫华的低喊声让燕慈从回忆里回神。

  “刘总。”她立刻站起来,漾起一抹笑。

  幸好她手上拿了一本关于“恩华”的简介在看,否则第一天上班就打混,她这个高薪被挖过来的企宣部经理可就糗大了。

  “中午了,一起去吃饭吧!”刘鑫华热络地说着。

  “嗯。”她拿起皮包跟着刘鑫华一道走出公司。

  七月的艳阳天,晒得连头皮都发麻。

  燕慈拿出皮包里的小阳伞遮挡烈日,刘鑫华绅士地拿过她手里的伞,否则身高的差距下,这样并肩走路有点怪异又有些困难度。

  两人来到五分钟路途的简餐店用餐。

  刘鑫华和杜绍恩是完全不同典型的男人,他幽默风趣、开朗活泼,是那种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豪迈男人。

  就像这样的好天气,让她看着刘鑫华的比手画脚,听着他说的笑话,她的心情顿时从见到杜绍恩的谷底又爬了上来。

  刘鑫华是恩华的总经理,也是最佳的业务人员,他的人脉之广,台面上许多响当当的贵妇全都是他的客人。

  “原来恩华指的是刘鑫华和杜绍恩,我还一直以为只有你一个老板呢!”她在吃完饭,喝下第一口冰红茶时,有意提起这个问题。

  这两年来,她故意忽略杜绍恩的消息,不闻不问他的去处,几乎让他的名字隔绝在她的生活外。

  原来,他在离开前公司之后,是和刘鑫华合伙创业了。

  “我和绍恩是在国外留学时认识的,前两年我回国想开设公司,于是就问了他的意愿,没想到我们一拍即合。他负责谈定国外的代理品牌,连同公关和企宣、行政和财务,可是他实在太忙了,一年常要出国好几次,在公司逐渐稳定后,我才会借用你的长才,让你过来分担他的工作。”

  “为什么我在业界都没有听过他的名字?”她不得不问清楚,这样好决定自己的去留。

  “他那人很低调,绝不出现任何公开场合,所以对外都是由我这个总经理应酬出马的。”刘鑫华轻笑着,他对眼前的美女有着十足十的好感。

  燕慈绝对不是个水灵灵的大美人,更没有姣好火辣的身材,她是那种集知性、智慧、自信于一身的现代都会女性。

  讲话很俐落、步伐很匆忙、微笑很淡薄,只是她那一双大眼,对男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该说是电眼吗?明明她也没有拚命眨动长长的眼睫,明明她也很正经在聊天,可是只要她的眼睛稍微笑一笑,大概没有男人不被电到。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