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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作的起源 席月纱

  第十本终于和大家见面了,真的很开心~

  首先呢,这本书是席小纱一直很想写的,早在席小纱十一、二岁的时候,在那旺盛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下,买到了一本记载着世界趣闻的不良书籍。

  其中有一则是关于器官移植手术,一个年轻人死去了,他的母亲把他的器官捐献给了四个需要移植的病人。当有人问起她为什么的时候,她说,这样她的儿子就不会死去,因为他的器官被分摊了给四个人,令她多拥有了四个孩子。

  看到这则文章时,我顿时被惊呆了,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好酷啊~

  而后看到不少报导,关于移植器官的人出现了自己没有出现过的喜好和个性,然后我在想,或许那个母亲没有错。

  生命真的是可以给很多人分享的。

  我想,我死的时候一定会把遗体捐献出去的。

  (希望人家不要嫌弃能用的零件太少。)

  以上是创作的起源。接下来要说的是,这个系列其实是写了我最好的几个朋友。

  而且用的都是她们的真名,但,只是一个名字而已,情节和人物性格完全没有关系……

  (那么干么用她们的名字?好吧,我承认我很无聊……)

  当完稿之后,也有给她们自己单独看过,大家的回答都是觉得,看到自己的名字是主角真不好意思啊。

  这些狼女们居然也会觉得不好意思?!

  (立刻被踢飞!)

  最后要说,春天不愧是一个病菌横行的季节,席小纱再次阵亡在药罐里。

  不过我还是会顽强写稿的。

  (有没有觉得背景很热血很励志?都要赞美我的坚强哦~)

  挥挥手绢,下次见!

  (再次欣赏我冷酷的背影吧。)

  第1章(1)

  我作了一个恶梦。

  那一定是梦,否则怎么解释我那发着幽淡白光的身躯会飘浮在半空中,如遭拉扯般剧烈的疼痛?

  梦中一团混乱,什么都被罩上轻纱似的雾白迷茫,让人分不清所处的时空背景。

  我的手牢牢紧握着另一只手,我不想放开,但强大的一股力量却使劲地拉扯着我,我的身体、我的心承受无法言喻的疼痛,不!我不想离开不想放手,我最珍视的宝贝在我掌中的另一边,不,别逼我放手……

  一个苍老沙哑的声音对我说:“喝了吧,喝下孟婆熬的汤,你就会全忘了,没有痛苦了……”

  就像穿越黑黑长长的隧道,一阵刺眼的白光后,我感觉体内那几乎让人无法忍受的痛楚瞬间降服下来,平静而令人愉悦的光源窜流我全身,我耳边传来喀答喀答古老时钟传来的规律钟摆声。

  时间过了多久了?我不知道。我又昏过去了吗?应该是的。身旁最新科技的医疗器材沉默的运作着,维系着我脆弱的生命。

  我睁开眼,有些迷糊的看向窗外流泄进来的温柔月光,习惯身体深处那好像永远得不到餍足的疲惫,我讶异的发现我的脸颊上有些湿意?

  可是为什么呢?我为什么而哭?我抬起手抹去泪,苍白的大手凉冰冰的,我生起一种怪异的感觉,这里……不该是空荡荡的……噢,我的心又痛了起来。

  不该再想,不该让我的心有大多负荷,这辈子,我是生来就是无心之人——尽管我有颗肉眼可见却故障的心脏,注定无心的……我闭上眼,乌云飘来遮住月光,下雨了。

  雨浙浙沥沥的,远处的玫瑰在雨里沉寂着。

  “昀珊,你在看什么?已经放学了哦。”

  询问声打断了呆呆看向窗外的女孩,带着十六岁少女的甜甜软软,她回过头应声。

  “我就来!”

  收拾书包,撑着碎花雨伞,少女们嘻嘻哈哈的在雨中打闹着,经过一大片白玫瑰园的时候,女孩子忍不住停了下来。

  “好羡慕昀珊,可以住在这么漂亮的玫瑰园里。”

  “是啊,还有那么漂亮的少爷。”

  “哦——好浪漫啊!”

  顾昀珊脸红了,一头齐耳的短发遮不住脸上的红晕。“不要乱说!我和他才没有关系。”

  “哎哟,脸红了,谁不知道耿家少爷帅到天理不容。”

  女孩们又说笑几句,见雨势越来越大,这才饶过她散去地赶紧各自返家。

  昀珊抬眼望向二楼的阳台,一抹白色的影子似倚在窗边,她有些好奇、有些迷恋的贪看着他,雨雾蒙胧,入目所及的也一片蒙胧,就像她对他的认识,两人好像很近,其实却什么也看不清。

  白色身影没多久就消失在曳地的窗帘后,她若有所失的暗叹口气,顺着小径走向厨房的后门。

  这所欧式别墅是耿家专为长子耿新白建的,而整幢不下二三十个房间的大房子内一共只有五人,园丁小王,司机陈叔,她和担任管家的母亲,以及他这个主人。

  昀珊从小就被妈妈勒令不可以打扰那位极少露面的少爷,她表面顺从,然而内心里早就压抑不了对他的好奇心。

  耿家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家庭和睦,事业版图更是扩展到全世界,如果说耿家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这个让每个人都心折又心悸的耿新白。

  他很俊美,俊美到就像从画中走出来的精灵王子,祖母那一代的外国基因让他的眼睛漆黑中泛着幽蓝,柔软的头发有些自然卷,苍白的脸色令他的唇办显得更加淡薄而红润,只要看过他的人都说,恐怕凡间再没有任何人能够比上他的容貌。

  可能就是因为老天赐给他这得天独厚的条件,使他注定和凡尘缘浅。

  他五岁的时候,医生说他的心脏极为不健康,除非更换心脏否则可能活不过十岁。可是茫茫人海,想找到愿意捐赠而又适合他的心脏难到不可思议,可是就这样他活到了十岁,然后医生又断言他可能活不到十五岁。

  但是今年他二十岁了,他依旧活着。

  没让昀珊等待太久,一阵熟悉而悠扬的钢琴声准时响起,她停下脚步,站在小径上望着二楼窗台。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像是一种固定的默契,他总挑她刚放学的时候弹奏起钢琴,今天是德布西的“月光”,她嘴角扬起神秘而得意的微笑。

  她曾试过,有回放学后故意晚一点回来,天色都暗了,当她在厨房帮母亲忙碌张罗时,听到钢琴声,母亲闲话似的叨念,“少爷下午身体不适,午觉睡晚了些,怎么不多休息一会儿,还弹什么琴呢?”

  但她宁愿相信这是一种注定,他们之间有条看不见的线将他们联系在一起。

  *

  耿新白停下弹奏钢琴的手指,静静的喝了口顾嫂端来的热茶,视线飘向窗外。

  夏季的雨把潮湿带着单味的风送进他的屋子,明知道对他健康不利,可是他却忍不住贪恋这午后的一点儿安宁。不过,如果他还想多活一些日子,那么他最好不要做任何可能带来疾病的行为。

  微微的叹息,他收回目光,起身正要关上窗口,不经意下垂的视线看到站在小径上的昀珊。

  “少爷,我回来了!你今天过得还好吗?”这是她从未说出口,却很想很想对少爷打的一声招呼。

  他不知道对她而言,他就像是个遥远的高塔王子,只是偶尔的对视,就能让她失去所有的心神。

  十六岁的她把自己幻想成戏中在窗下伫立的情人,不过,她是罗密欧,而少爷是茱丽叶。

  耿新白淡淡回身,关上了窗。

  对这佣人的女儿,他常羡慕的看着她轻快的穿过花园,而正散发着青春天真健康的她也让他嫉妒。

  不,羡慕和嫉妒都是多余的情绪,他需要的是维持平和的心情,让那颗脆弱的心脏把生命维持到最长最长。

  如果,他愿意对自己那颗破败的心诚实一点、勇敢一点,他会发现,他和她之间其实有一条看不见却听得见的线,将两人联系在每日的午后。

  *

  做完功课,昀珊抱着靠枕歪歪扭扭的在床上和朋友讲电话。

  十六岁是一个很微妙的年纪,高中二年级没有高三的升学压力,让这些女孩子们把心思都转移到课业之外。

  像三班武术很厉害的田梅韵,像一班热爱睡觉和电玩的席小纱。

  或者是对异性的好奇上,比如现在和她讲电话的林洁。

  “好啦好啦,我不要听了,追他的人是你,现在两个人在一起不开心就分手好啦。”

  昀珊连续被骚扰四十分钟,脑子已经被茶毒得一片混乱。

  “可是我觉得很矛盾欵,当初我明明超级喜欢他的,可是现在看他一点儿感觉也没。”

  “那就分啊,反正你又不喜欢他。”

  “但是我觉得舍不得……”

  她翻个白眼,终于知道这个女人为什么会被其他两个朋友挂电话了。

  “好啦,我不管你了,你自个去矛盾吧!”

  挂上电话,昀珊看着天花板发呆。

  恋爱真的是这么矛盾和不可理喻吗?她不明白,但她是懂得爱情的滋味的,有一点点的甜,还有一些苦涩,一天到晚忙于追逐美少年和被美少年追逐的林洁虽然很烦人,可是看到她的情绪那么夸张的波动着,总让她觉得有些向往,可以大剌剌的爱着一个人真好,不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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