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可人家是男人呀!”
“是男人我也得叫他们怕我!”泰丽莎回答说。“不管怎样,我自有我的主意,你就等着瞧吧!”
她知道珍妮心里还在犯前咕,但这更坚定了她我行我素的决心。
在她们动身来法国之前,她在盖有族徽印记的信纸上伪造了一些满是溢美之词的推荐信。
其中一封是伪造出自她母亲、亦即德诺姆伯爵夫人之手,另一封是出自她外祖母:丽玛·肖富尔女伯爵之手。
她知道,由于她外表太嫩,那些赞誉之词也许有些离谱。
有感于此,她在外祖母名义的推荐信中故意说,在她丈夫,一度任驻巴黎大使的格雷斯通勋爵去世后,她雇用了泰丽莎。波薇小姐做厨师,发现她是一名烹调高手,堪称法国烹任优秀传统的代表。
话说得如此动听,如此极尽夸奖之能事,泰丽莎自己写完后也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如果凭这还不能让我添列御厨名单之上,受雇于土伊勒里宫”,她说,“那才叫怪哩!”
“我过去常常听说土伊勒里宫的伙食不好,”珍妮回答说,“欧仁妮皇后是西班牙人,她对法国莱是外行。”
“那么皇帝应该是内行才对!”泰丽莎不由分说。“但是我相信,由于有这两封介绍信,法国的哪位美食家都会找上门来!”
珍妮一脸狐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过泰丽莎没有注意。
事实上珍妮非常肯定,主人是个女子,因此很难被人雇去当厨师。她对前途感到担心,只是不敢明说罢了。
此外她知道泰丽莎少不更事,不谙世故,如果没有她在从旁照应,她决不让她在外边闯荡。
珍妮第一眼见到伯爵夫人,就崇拜她,认为她是世界上绝色佳人。伯爵夫人心地善良、和蔼可亲,对遭际不幸的珍妮,可说足最大的慰藉,珍妮也把自己的心给了受她照料的小女孩,如果泰丽莎结婚,珍妮也会一心跟着她走,即使去北极,只要她开口,也在所不辞。她们终于离开了大宅,内心的欣慰真是无以名状。
伯爵对她敬爱的女主人的所作所为,珍妮始终不能释怀。
如果说泰丽莎恨自己的父亲,那么,谁也不知道珍妮对他的厌恶到了这种地步,简直恨不得杀了他。
早上,每当她看到女主人眼睛下面又出现黑晕,知道她又哭了一整夜的时候,珍妮的心都要碎了。
但是她所能做的是对主家一片耿耿忠心,把泰丽莎照顾好,除此之外她就无能为力了。当初,在泰丽莎出世之后,伯爵好象情愿同妻子生活在一起,做这一家之长。后来,他实在过不了美人关,伦敦纸醉金迷的生活,胜过宁静的乡居和对家庭的责任,于是他又弃家而去。
只有珍妮知道,每次伯爵回家的时候,女主人是怎样求上帝让他留下来,满足于她对他的一片夫妻情份。
至于他为什么回来,原因是明摆着的。一等到他的目的达到了,便又重新投身到声色犬马场中去。
留下来的只有弃妇的泪痕和破碎的心,即使最有自制力的人也难以忍受这样的痛苦。“他有薄情,又坏心眼!”珍妮冲着自己喊道。她用小时候从巫婆那里学来的咒语诅咒他,这些巫婆都是孚日山脉地区的,珍妮就出生在那一带。
随着时光一年年流逝,珍妮也学会了装聋作哑,见怪不怪。
尽管她现在对泰丽莎的前途仍是忧心忡忡,但是她注意绝不形于言表。
她心想,如果情况不妙,她就只能由自己出面去找女主人的肖富尔家亲戚,请求援助。车厢很舒适,正当她们想着火车该开动了的时候,门开了,一名旅客走进车厢来。这是一美艳少妇,服饰华美,胳膊上塔了一件非常昂贵的黑裘皮大衣,更显得仪态万方。
那少妇手里提了一个大首饰箱,她把箱子小心放在旁边的座位上。
她给了脚夫小费,但是出手不算大方,所以那人只说了声“谢谢”,并没有说:“非常感谢,太太”。
接着门又关上厂,乘警吹响了哨子,她们知道她们又上路了。
泰丽莎凝视着那个新来的女人,她知道这样看人不免失礼,她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接着她惊奇地看到,一只小狗从这位太太的裙子下面向外张望。
她发现,小狗所以挨它的主人那么近,是因为牵它用的绳子拉得太紧.它的头不得不抬起来。
火车加速前进,女主人这时才把狗松开了,小狗立刻走开去,抖了抖身体,跳上了另一个座位。
这是一条很漂亮的英国长毛垂耳小狗,毛是红棕色,一双吸引人的水汪汪的大眼。小狗坐在座位上,立刻开始不断地转身去抓自己的后腿,直到它的女主人用法语尖声吃喝。
她吆喝得那样凶,泰丽莎不由得倾身向前,说道:“对不起,太太,可以让我来瞧瞧您的狗吗?我想不是跳蚤在咬它,而是别的什么东西。”
她走到车厢的另一边。开始时拍拍那条狗,然后摸摸它的后腿安慰它,使它平静下来,她发现扰得它坐立不安的其实并不是跳蚤,而是一只小小的刺果。
她把刺果拔了出来,给坐在对面座位上的那个少妇看。
“扎它的是这种小刺果。”
“它样子真可怕!”她说:“这是什么?”
“这是一种小刺果,是长着尖刺的种子容易粘在动物身上,英国田野里长的一种植物上面就有。”
“我有一套公寓房子,非常漂亮,我不喜欢在里面养狗。”
“那您为什么带着它呢?”泰丽莎好奇地问道。
“这是一个朋友,一个特别的朋友送我的,我不能拒绝。”
泰丽莎用手抚摸狗,小狗紧紧挨着她,用鼻子去蹭她。
“这是一条非常漂亮的长毛垂耳小狗。”她说:“它叫什么名字?”
“名字很英国味,”狗主人回答说,“因此我当然要给它改一个名字。它叫‘罗弗’。”
她的发音挺逗,把泰丽莎逗乐了。她说:“这个名字真是太合适不过了,长毛垂耳狗生性喜欢跑来跑去,它们也是很好的猎狗。”
“我可没有兴趣。它在巴黎可不能乱跑!不过我要说,我能够扔掉它。”泰丽莎犹豫了一会,接待,明明知道自己不免唐突,她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如果您愿意,把它卖给找好了,”
罗弗的女主人惊讶地看着她。
“您要买它?”她叫道。 然后,她笑了笑“我自然没想到会有这种事!”
“我喜欢狗,”泰丽莎解释说,“我相信它会喜欢和我在一起。”
罗弗的女主人好象是突然下了决心似的,她说:“这条狗归您了!我把它送给您了!别谢我,因为送掉了它,我高兴。”“不过我还是要谢谢您!”泰丽莎回答说,“我向您保证,我一定善待它。”“我无所谓,”那个女人说,“我喜欢的是人,不是动物。”
她又笑了,然后说:“对您我二人来说,还有一种有趣得多的东西。虽然他们也是动物,但是他们的名字叫‘男人’。”
第三章
“我恨男人!”
泰丽莎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话一出口她就想到,在生人面前这样随便说话不好。
对面那个女人惊讶地看着她。
“恨男人?”她重复泰丽莎的话,“那么谁给您买裘皮大衣,买首饰,买好看的袍子和管您的吃、用、穿、戴呐?”
泰丽莎听了这话反倒吃了一惊。惊讶之余,她看出来眼下坐在对面的那一位肯定是一个操皮肉生涯的高等妓女,关于这种人,她听得多了,她亲爹就是为了这种人从她母亲那里搞了那么多钱。
那和她搭讪女人浓妆艳抹,尽管说眼下时兴浓妆,但这个女子的打扮还是太出格了一点。
她的穿着也特别时髦。
她的帽子上插了一堆羽毛,斜斜地戴在她卷曲的黑头发上,格外风骚,饱子里面衬的是最时兴的腰垫,而不是过去的裙架。
泰丽莎还注意到她浑身多么珠光宝气。
她耳朵上,她天鹅绒外衣领口下的脖子上,戴着闪闪发亮的钻石。指尖上的戒指成串,手腕上戴着镯子,一句话,穿金戴银,排场和时髦无出其右。
这个妇人对泰丽莎那样打量她感到很高兴,她说:“让我们相互介绍一下吧,我叫塞莱丝蒂·圣·蕾儿,您到了巴黎后就会听说我这个人的。
说完,她等着泰丽莎回答。过了一会,泰丽莎才勉强张口说:“我……我叶……泰丽莎·波薇。”
蕾儿回答说:“认识您很高兴,小姐,但是我不明白您究竟为什么恨男人!再说您模样儿又长得水灵,咱可不是在吹捧。”
“谢谢您的美言”泰丽莎说,“我没有什么要说的,只是想在巴黎找一个厨师的差事。”
“厨师?”蕾儿启朱唇发出一声尖叫。“天哪,您为什么想去当厨师,看样子您还真打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