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儿——全身赤裸着!
现在是什么情况?!
白初蕊身上不着一物,一头如云秀发只用一根银簪子松松地绾着,这会她正伸手将银簪子摘下,然后摇身一甩,长及腰间的秀发,登时如瀑布般落下。
这是晴儿的主意。乍听当时,白初蕊还以为自己定然没办法依她吩咐行动,怎知一到常隶面前,她却突然勇气大增,表现得比她自己想象中还要更好。
她踏出落在地上的大氅,也同时脱掉脚上的凤头鞋,赤着脚往常隶方向走来。
“凝香说过,男人的欲望难忍,可是你却接连几日都没伸手碰我……”说到这,她人已站到常隶面前,手指搭在他隆隆作响的胸口,媚眼如丝地睇着瞠目结舌的他。
常隶突然喘了口气,无比艰难地吐出解释:“我是不想让你太累……你大病方愈,大夫嘱咐一定要让你多休息——”
“是这样么?”白初蕊娇俏地嘟起小嘴。“我还以为,是你厌腻了我呢!”
“傻瓜!”常隶伸手将她往自己身子搂近。“你不知道我忍着不碰你,忍得多辛苦,整个人简直要曝炸,你竟还怀疑我对你不感兴趣。”
白初蕊朝他娇媚一笑。“既然这样——就别光说不练,表现给我看呐!”
“你这小妖姬!”常隶低吼一声,突然伸手将她打横抱起,然后俯头重重吻住她嘴。“要我表现是吧!”一边说话,常隶同时将白初蕊抱至一旁的贵妃椅上,这是常隶疲倦时用来小睡片刻的地方,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
只见他快速地解开他身上衣袍,一双似燃着火焰的黑眸,仍直勾勾地盯着白初蕊赤裸的身子瞧着。
仿佛可以感觉到他眼神里的渴望,斜椅在贵妃椅上的白初蕊身子忍不住轻颤,随着他目光流连,一道道炙热的暖流逐渐漫过她整个身体,然后从她交叠起的双腿间滑溢出来。察觉到这点,白初蕊脸儿不禁羞红。
没想到她竟变得如此敏感,常隶手都还没摸上,她便已经湿漉漉地准备好接受他的亲近了。
脱得全身精光的常隶,爬上贵妃椅来到白初蕊身边。当两人赤裸身子相贴的瞬间,常隶忍不住闭眼发出一声叹息。“好久了,我等这一刻——”
白初蕊手指轻抚着常隶脸庞,边害羞地坦诚:“其实,我来之前还很担心,你嫌我这举动太大胆了呢!”
“这点子是谁教你的?”常隶一手揉着白初蕊胸脯一边低话。“凝香么?”
被他这么一拨弄,白初蕊差点忘了该回答他的问题。“不,是晴儿。”
闻言,常隶惊讶地一挑眉,然后大笑。“若是我忘了记得提醒我,明天一早我一定好好奖赏她,竟然想出了这么好的点子……”
白初蕊张着大眼问:“你喜欢?”
“爱极了。”
之后,房间里便一阵旖旎欢声,久久不歇……
【全书完】
后记
这次要在后记里讲的有两件事,第一件(讲之前先要站稳脚步)……
狂贺狂贺!(用力喊)巴大神的作品《小猫》入围“第二届温世仁武侠小说大赏”——不是我胡夸,他写得真的是有够好看!当初有幸过目他的初稿,还没看完我就斩钉截铁的告诉他,《小猫》一定可以入选!
为什么我对他的作品这么有信心?第一,当然是因为他是我“挑”的大神(没三两三,我怎么会叫他“大神”咧)。第二,自然就是因为写得太好了。我时常在想,该怎么分辨一本小说(不管是什么类型)写得是好或坏?除了看它是否曾经得过某某奖之外,我想,最直接的,应该是读者的感受。在阅读的过程中,如果能让读者觉得感动、激励人心,想起而效尤,甚至得到抚慰——我想这一本书,从读者这方面来说,就已经算是成功了。
当然,上头写的那些一直是我的目标,我想,它们应当也是大神撰写《小猫》最原始的动机。
第二件事,我想聊一聊一个陪我很久的小读者,我都喊她“贝”,宝贝的意思。
她十七岁的时候我就跟她认识了,算算已经是四、五年前的事情(大约啦,以免泄漏我的真实年纪,笑)。起因当然是因为小说,她读了我的小说,觉得我写得不错,所以写信给我。当时网路还不甚流行,她只好一字一字,写在她精心挑选的信纸上头。那至于我就比较偷懒,我回信通常都用电脑打印打字(原谅我的字丑)。不过她也不嫌弃,我们这就这样一来一往,至今还有在联系。
之所以特别想提她,是因为前一阵子她与男友分开了。
贝她自称不是个很坚强的女孩,坦白说,初认识她时她的确是如此(其实我也是)。就拿我自个儿来说,虽然我的确有双子的开朗活泼,可是眨个眼睛(通常是环境转换时),却又很容易变得孤僻别扭——坦白说,我这种习性在之前我并不觉得多奇隆,因为已经习惯了嘛!可是贝不同,贝就会想,她这样,是不是叫做表里不一呢?
虽然她常会说她不常动脑筋,可是从她的部落格文章里,我常可以发现她特有的细腻部分。一年两年渐渐过去,我发现她已在我不知不觉间,变得更成熟、独立了。
看着她的成长,我突然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慨,尤其瞧她这一回处理她的感情事件,更是让我觉得佩服。我不晓得大家觉得“分开后不出恶言”这事难不难做,可是她的确是彻底地做到了。她当然很伤心,也掉了不少眼泪,甚至是在半被迫的情况下,得一下适应只有她一个人的生活。但对于过去的感情,对于朋友帮她抱不平(也就是骂前男友),她只是一句——不要再说他的坏话了。
见到她那句话,我突然眼眶泛红。(真想冲过去揉揉她头发!)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但我却读出了她对过往感情的珍惜!你真的很棒!贝!
2007年春假,不知道她放几天假,不过我已经从现在开始,怂恿她回南部跟我一块儿过年,我会骑摩托车载你去玩的!(信心喊话)
一定要来找我嘿!
然就算她不来找我——嘿!没关系,就换我上去!(这算不算变相的强迫中奖?!)
后记最后,照例请出咱们的准百万金榜候选人,巴大神,来为我们讲讲他心目中的梦幻侠客列传。
梦幻侠客列传 BJ
《冯燕》
少年侠客的理想,就数李白说得最透彻,他说他自己:“十五好击剑,三十成文章”,真是……天才到令人嫉妒的诗仙啊!
“君不见,淮南少年游侠客,
白日球猎夜拥掷。
呼卢百万终不惜,报仇千里如咫尺。
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
兰蕙相随喧妓女,风光去处满笙歇。
骄矜自言不可有,侠士堂中养来久。
好鞍好马乞与人,十千五千旋沽酒。
赤心用尽为知己,黄金不惜栽桃李。
桃李栽来几度春,一回花落一回新。
府县尽为门下客,王侯皆定平艾人。
男儿百年且乐命,何须徇书受贫病。
男儿百年且荣身,何须徇节甘风尘?
衣冠半定征战士,穷儒浪作林泉民。
遮莫枝根长百丈,不如当代多还往。
遮莫姻亲连帝城,不如当身自簪缨。
看取富贵眼前者,何用悠悠身后名?”
至于这首“少年行”诗中的主角原型,恐怕来自于前朝豪侠——冯燕。
冯燕虽然被称为豪侠,但祖上只不过是没没无名的小人物罢了。他少年的时候专凭意气,一天到晚呼朋引伴、打球、斗鸡,乐此不疲。有一天,市场边有恶人抢夺不相识的乡下人财物,冯燕一听,就飞奔前往搏杀,一刀杀了恶霸,躲到田间。官府追捕杀人犯,冯燕不得已只好再逃到滑州朋友家去。没想到,冯燕居然又和滑州的军士们斗鸡打球得更起劲了,真是乐天派的大混蛋。
那时候,相国也在滑州,偶然看见冯燕的好身手,就把他留在身边效力。某一天,冯燕护卫着相国出城,看见乡间有个妇人掩着袖子,偷偷望着这边。“哇!哪里来的美人啊!”冯燕心想:“可得想办法弄上手啊……”于是,冯燕偷偷派人去私下了解那妇人家的意思,时机成熟,妇人家怎抵得住冯燕的把妹绝招?三推两就,当天晚上就成了好事了。(艾珈按:冯燕的举动怎么跟我写的常隶有些像?!)
从此以后,冯燕三天两头就往那妇人家里跑,乡里间都议论纷纷。只是没想到,那妇人家居然是滑州将军张婴的妻子。张婴发觉绿帽罩顶,一天到晚殴打妻子,娘家人都对张婴埋怨不已。张婴伤心愤怒,只能和军中同僚喝酒解闷,所谓酒入愁肠愁更愁,不一会儿自然醉得一塌糊涂。浪荡子冯燕看见有机可乘,居然又跑去那妇人房里,锁上门,和美女胡天胡地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