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品捷自然是感动莫名。原来要暂离这个和烤炉没两样的操场,只要靠著一坨鸟屎就可以啊!那他要推翻刚才的想法。那只鸟才不是莫名其妙、不卫生又不懂礼貌,它是神鸟,是他的救星!
“谢谢老师。”感动的回望班导师一眼,他快步地往建筑物走去。而女同学的手帕,自然而然被他遗忘了。
女同学看著他走远的身影,把手帕收回口袋内,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唉,连声谢谢都不会说,这位男同学也太糟糕了。
第二天的新生训练,杨品捷和大家都在教室里打扫时,意外捡到一条手帕。捡到手帕并不稀奇,但捡到让他觉得眼熟的手帕就值得研究了。
他仔细看了看手帕,想起前一天手臂被飞来的鸟屎击中时,那位好心出借他手帕的女同学所拿出来的手帕,和眼前这条手帕的花样是一模一样的。那么,他捡到的这条手帕,就是那位女同学的吧?
他不知道那位女同学的姓名,也对她的长相没什么印象,所以只好拿著手帕,对著教室内的女同学们,一个一个地询问。
终于,他找到手帕的主人,也就是那位好心的女同学。
只是他万万想不到,女同学接过手帕后,什么话也没说,就迳自走开。
他先是呆愣住,然后只有一个想法。唉,连声谢谢都不会说,这位女同学也太糟糕了。
*
依旧站在骑楼下的梅芷绿,突然轻笑了几声。
她想起高中新生训练的第二日,杨品捷拿著她遗失的手帕跑到她面前,问她:“同学,请问这条手帕是你的吗?”
当时她什么话也没说,只是自他手中接过手帕后,就走开。
她在转身前,看到他的表情是呆滞的,那个样子好像是意外他帮她找到了手帕,她却没有向他道谢。
当然,她知道自己这样很没有礼貌,况且从小妈妈就教她,要做个有礼貌的孩子。可是,他都那么没礼貌了,她又何必对他有礼貌?
对,她就是那个他被鸟屎袭击,大家都在笑他的时候,挺身而出,拿出手帕打算借他的那个女同学,所以若真要说她没礼貌,那也是他的态度造成的。
在手帕事件之后,她对杨品捷真的一点好感都没有,可是在他知道她的姓名之后,她对他的印象慢慢的开始有些变化。
那个时候,杨品捷最爱跟在她身后,大声喊著:“好心的老板娘,请给我一杯梅子绿?”
起初,她又窘又气。明明大家都称赞她有一个气质中带点古典气息的好名字,怎么自他口中喊出来,却走了样?而他这么一喊,其他同学自然是有样学样,也跟著喊她梅子绿。
莫名其妙多了个没什么气质的绰号,她能不气吗?
期间,她曾转身面对他,带著怒意地要他不要老是跟在她身后大声嚷嚷,因为那会让她开始讨厌自己的名字。
他却面带笑意,双眼熠熠生辉地说:“可是我很喜欢你的名字耶,因为我最爱喝的饮料是梅子绿,而且我也很欣赏好心的女生。”
就是他回应她的这段话,害得她渐渐习惯他在她身后嚷著,“好心的老板娘,请给我一杯梅子绿。”
那就像是上了瘾一样,他要是一天没这么喊,她反倒会觉得全身不对,好像少了什么。
后来他开口约她,而她也答应了他的邀约。然后……
叭——
一辆联结货车开过眼前,突然响起又大又长音的喇叭声响,将梅芷绿的思绪拉回到现实。
看看手表,她刚刚又花了二十多分钟在回想她和杨品捷的点点滴滴。但要她不想,她一个人站在这里,又能做什么?想著杨品捷,她才有意志力继续等下去啊,否则她怕会挨不住寒冷的天气、挨不住等待的心情,然后先行离去。
自她第一次答应他的邀约起,他们便成了一对。
高中三年,加上后来的四年大学,他们在一起已经有七年的时间。即使他的父母反对他和她交往,他却不曾放弃过要和她在一起的念头。于是他们相约,若是直到大学毕业仍然得不到他的双亲的赞同,他们就私订终身。
只是,怎么当初和她约定好的人,现在却迟迟不见人影?他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还是他忘了约定的时间?抑或是他反悔,不想带她走了?
不会的,他不可能忘记约定的时间,也不会反悔要带她走,因为他们的感情是如此的深厚。七年的感情,绝对不可能在一夕之间产生变数……是的,她是这么相信他的。
拉紧身上的大衣,双手放在嘴边呵气,她决定再等等看……
第2章(1)
清明节午后,阴雨绵绵。
于立飞坐在自己开的咖啡店里,正在苦思下一部绘本作品的内容。
他其实是个绘本作家,在第一本绘本作品上市后,因为一些负面消息而意外走红。那一阵子翻开报章杂志,都能见到他的笔名——几何,斗大地出现在标题。
店里冷冷清清,只有小猫两三只。
这家店是他和他的死党黄彦星共同出资,合伙经营的,只不过黄彦星请了半个月的假回老家扫墓,顺便和亲爱的老婆大人去度个小假,所以就只剩他一个人顾店。
小店嘛,当然就小本经营,而既然是小本经营,当然也就不用聘用太多的员工,于是他和黄彦星除了是老板之外,也身兼吧台工作人员、外场服务生、厨房工作人员、洗碗工读生、倒垃圾小弟……
生意好一点时,他就起身帮忙;生意要是冷冷淡淡,所有的工作就由黄彦星一个人包办。而闲闲没事的他就会像现在这样坐在店里最角落的位子,打开电脑画他想画的图,或是上部落格写写心情日记、贴上他的作品。
今天的生意真的很不怎么样,和前几日的好光景真是无法相比。不过前几日生意好,绝对不是他们店里的咖啡变好喝,也不是他们店里的蛋糕变好吃,更不是他请来清凉辣妹团体表演又香艳又火辣的钢管秀。
那几天生意好,是因为这场雨断断续续下了快两个星期,很多路人都是进来躲雨的,然后就顺便贡献微薄的营业额给他们这家小店。
突然,他想起黄彦星那时说过的一段话——
“嘿,我们小时候不是有首电视广告歌很红吗?好像是……什么……浙沥浙沥,哗啦哗啦,雨下来了,我的妈妈带著雨伞来给我……你有没有印象?”
“喔,你说的那个是三和牌雨鞋的广告吧!”他记得小时候有看过那个广告,而且还对那首广告歌印象深刻。
“对啦、对啦,就是三和牌雨鞋啦!”黄彦星激动得像是中了杠龟九次的大乐透。“所以我看,既然大家都是进来躲雨的,不如我们就把店名改成‘三和咖啡店’好了,这样往后一旦遇上下雨,大家第一时间都会想来这里躲雨,也许生意会愈来愈旺喔!”
三和咖啡店?也亏阿星想得出来。
要旺还不简单,养只狗在店门口,没事叫它汪一下,它就会一路汪个不停,汪到汪汪相连到天边,汪到古圣和先贤都来这里建家园,汪到风吹雨打中依旧耸立五千年,汪到千秋万世直到永远……
看看今日的冷清,于立飞真庆幸他没考虑改掉店名,因为今天依旧下著雨,却不见客人进来躲雨,随便用根手指头想也知道,在一连下了那么多天雨之后,大家出门都知道该带雨具了,当然没人进来躲雨。
移动滑鼠,他登入自己的部落格,打算把刚刚完成的作品张贴上去。
他先习惯性地看看部落格里,网友们给他的回应文章。大略浏览过一次后,他被其中一段回应留言吸引住。
为什么人们对于情字总是难舍?而偏偏情字又是那么飘忽难留……
他怔忡了一会儿。
基本上会浏览他的部落格的网友,大部分都是读者,当然,也有部分是来找碴的。若是读者的留言,不外乎是鼓励他的言语;但若是无聊人士、纯粹找麻烦的,留言自然就是谩骂居多。
所以像这样的留言,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也当然会意外了些。
其实关于部落格里的回应留言,他一定会全数看过,却很少给与回覆,除非是让他特别有想法,或是特别有感触的留言。例如,现在这一则。
他想了想,接著,看了回应者的名字……梅芷绿?还真是一个特别的昵称。
然后,他的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移动。
给梅芷绿:因为,情难触摸。
人类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对于想留却留不住的,总是特别念念不忘。然后因为念念不忘,就会产生不舍的心态。接著,就是苦痛、伤心的开始。
这种情况无论在哪个年纪,都是会发生的。得到了,是幸运;没得到,那就会挂念、会舍不得,甚至是不甘心。
不知道这位梅芷绿是小姐?还是先生?虽然这名字看起来应该是小姐,但在网路上,一切都很难说。不过无论是小姐或先生,他猜测,这位梅芷绿大概是遇上感情困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