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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夜知道,他是怕她发生意外,怕他赏的那顿拳头大餐喂不饱一班的老大,会埋伏突袭雨夜。其实他是多虑了。事实上,自从凌庆文发狂地痛打对方一顿后,不单那老大不敢再来找她麻烦,就连其它同学也震慑于他的凶狠,不敢再对她说半句不尊敬的话。

  只是,窃窃私语难免,而且在他连毕业典礼都没参加就离开台湾赴美之后,关于她被抛弃的流言伴随了她整个夏季,直到她考上基隆女中,尽可能远离从前的生活圈,那些传言偶尔还是会跑出来啃蚀她的生活。

  为什么在好不容易获得平静生活后,在她对自己的人生开始满意后,他又突然出现呢?

  长长地叹气,她沮丧地埋进被窝里,决定好好睡一觉,关于凌庆文这头痛的麻烦,明天再来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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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头看着窗外的街景在脚下流窜,凌庆文任由思绪奔腾。从雨夜踏出“MUSE”的办公室后,他的思绪就一直萦绕在她的身上。

  他默默地在思绪中模拟她的脸、她的模样,不时和从前的回忆做对照。她的变化不多,虽然长高了一些,但仍属娇小,纤细的腰枝和柔弱的肩膀让她有种我见犹怜的气质,细致的脸蛋配上水汪汪的大眼,使她看起来太过年轻,如果她穿上制服,搞不好还会有人相信她是国中生。

  尽管她用那副丑陋的大眼镜遮去了一半的脸,但仍瞒不过他犀利的观察。在她赏他的那一脚后,她赢得了他所有的注意,他的目光开始不由自主追随她,研究她、观察她直到逗弄她、在老师面前推荐她再解救她,都带给他无比的快乐。

  一开始,他将这无伤大雅的兴趣归咎子报复。并非气她坏了他和杜巧芸的好事,而是她的那一脚,着实伤了一个正要进化为男人的男孩的自尊心。

  可是,越是欺负她,他发现自己越是无法自拔。她知不知道,每次当他想出新招数逗惹她时,她露出那楚楚可怜却又倔强地佯装坚强的模样有多可爱?

  第一次看到她那无辜、柔弱又坚决不受影响的表情时,他的心大受震撼。他感觉心里有一角崩落了,于是,他又会努力替她做一件事企图弥补她,不管她知不知道,他总是在惹她生气、伤心之后,在背后默默地替她解决那群讪笑她的混蛋。

  虽然明知他才是她最痛恨、也最该被解决的混蛋,但他上了瘾。只要一见到她,他整个人就充满活力,而且脑筋瞬间灵活起来,激发出一个又一个充满创意的点子。

  他想他大概真的病了。在别人都不知道的另一面,他其实是个无可救药的大变态,竟然喜欢看她哭、看她笑,看她为他烦恼、皱眉。

  直到长大成人的后来,在他因为大人的安排,无奈地与她不告而别之后,他才慢慢发现,他得的那个病有个通俗的名字叫“喜欢”。只是他发现得太晚,他没能来得及向她告解,没能来得及挽救他在她心中恶劣的形象。

  随着时空转移,对她的那份感觉始终独一无二地隐藏在他内心深处。这些年来,他交过几任女友,但为期不长,不是他太快就对她们生厌,就是她们急着逼他许下承诺而逼走了他。

  而她的存在始终是特别的。

  尽管他们的回忆都是他进攻、她闪躲,但在少数平和的时刻里,他们之间交流着一种无以名状的宁静和安祥。那些时候,在后来的人生转折点,在他感到烦躁混乱时,都会冒出心头,教他沉溺怀念。

  其实他之所以在依从母亲的意愿进入商学院取得学位后,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地转入设计领域,或许要归功于她。

  那时他一时兴起,抓过她的课本涂鸦,原本只是想作弄她,喜欢看她明明想抓回课本,却又硬ㄍーㄙ着愤怒地瞪着他,咬着唇不发一语。那火般的注视,令他青涩阳刚的身体窜过强烈的颤抖。

  如果是现在,他就清楚地知道,她唤起的莫名悸动就叫欲望。但当时的他还不清楚,只知道她的目光带来狂喜,于是一遍又一遍地沉溺于她略带怒意又懊恼的眼神里。

  直到后来,他为她的眼镜设计出一连串奇形怪状的造型,她突然盯着其中几款图样,久久不语。察觉不到她的怒意,他感到一股失落,忍不住开口挑衅。“怎么了?你喜欢吗?”

  她抬头,冷冷地拱起淡眉,指着那几个图案。“这几款很特别,可惜你的创造力老是用在错误的地方,我想如果善加利用你那个还算聪明的脑袋,你搞不好能设计出一些名堂来。”

  她的话重重打击了他。

  长久以来,大家对他聪明的脑袋赞誉有加,他也很清楚自己还挺聪明的。也因为他的脑袋灵光,念起书来轻而易举,所有人对他的期望不外乎念更高的学位、更好的学校。有时那些期望几乎压得他快喘不过气来,但骄傲如他却不肯承认,只觉得大家老是说“因为他聪明,所以得进好学校”很烦。

  不料,她竟然对他聪明的脑袋不屑一顾,搞得他火大,才会向老师撒谎说她会解那些数学题目,然后在她手足无措时,递上小抄解围。他想向她证明,他的脑袋不是虚有其名而已。

  但那次,她是真心主动地赞赏他的能力。那一刻,她的特别在他的心中烙下无法抹灭的地位。

  多年之后,取得商学院硕士学位后莫名蹦出来的空虚,让他不知如何往前走,她的话突然跳出来,在他心里再次引起越来越大、越深的涟漪。

  想起她的话的第二天,他去了解设计的相关课程,没多久,他投入设计的领域,发现自己如鱼得水般开心、骄傲又志得意满。

  直至那刻,他知道自己的生命终于扶上正轨。

  他全力投入设计,开创出自己的一片天,但就在他学成,即将正式进入设计的战场,那消失已久的空虚再度跳出来,咬住他不放。后来,巩敬翔出现,带来回台湾的契机。

  他没认出隐藏在心里的那份渴望,他一直觉得自己只是想回家,想将所学贡献在他喜爱的土地上而已。

  直到她出现。

  知道她在找他,引起他内心一阵狂喜。他开始揣想她为何找他?又是如何找到他的?后来,想起这一年来,他接受不少的采访,心想这也许就是她认出他的原因。

  但她为何主动跟他联络?如果他的记忆没错,他们从前的相处称不上愉快!

  至少对她而一言——她从不隐藏对他的厌恶,照理说她不可能会主动联络他。

  难道,当时对她那份感情不是他一厢情愿?她对他也有那么一点感觉?一想到这个可能,就教他高兴得想立刻见到她。

  没想到,她根本不是想念他,或对他有任何感情才来找他的。

  她甚至不认得他。

  她来,全是为了愚蠢的挖角。

  这一回,她把他当成猎物了?哼!如果她以为他会乖乖地让她为所欲为之后就拍拍屁股离开,那就大错特错了。小白兔也想捕猎大野狼?好,他就奉陪到底,到时,再来看看是谁猎谁?谁是谁的猎物还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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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逃避了两天之后,雨夜发现她竟然软弱地为自己找了许多借口,好不去面对凌庆文这个案子。她一向痛恨软弱,以为经过这些年的成长训练,她已变得坚强。

  可是,凌庆文什么都没做,他光是出现,就摧毁了她努力多年的成果。

  望着凌庆文的档案夹,雨夜头痛地思索着要如何和他谈,此时,电话响起。

  “‘Artemis’您好。”雨夜接起电话。

  “学姐,是我。”一个开朗的男声占满话筒。雨夜闻言,不禁露出笑容。

  “阿志,怎么这么久都没来找我们?是不是新工作让你忙不过来?”她笑道。

  刘学志是她的学弟,活泼又耍宝,自从知道雨夜是他的小天使学姐后,常主动来找她。

  久而久之,雨夜也挺喜欢这个开朗的大男孩,将他当自己弟弟一样看待。只是阿志有个小问题,就是每个工作都为时不长,自他毕业当完兵回来,他已换了五个老板。上个月,透过她的帮忙,他在新竹科学园区找的一份新的工作,雨夜希望这次他能真正发挥他的才能。

  “唉,别提了,我昨天离职了。”

  “啊?离职?”

  “对啊!你就不知道我们的主管有多机车,什么都不会,只会偷我们这些下属的功劳,总是颐指气使、推诿过责。本来我是不想计较,但他实在逼人太甚。昨天我在会议上和他轧起来,最后气不过,当场就拍桌子不干了。”阿志说得洋洋得意,似乎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帅气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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