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汀颖揉了揉眼,想说一定是她这几天太累了,才会眼皮跳,但不知怎地,她就是莫名的感到不安。
不是她信邪,她曾经因为眼皮跳,连续倒楣了三天,这次跳得那麽厉害,她总觉得好像有什麽事要发生了。
不,今天可是她的幸运日耶!而且,老板今天要来询视分公司的状况,她这个组长可不能迟到啊!
她等这天已经等很久了,当初她会到红线网路徵友社上班,也是因为老板是「他」的关系啊……
简汀颖兴奋的开著车,真想一口气飞驰到公司,可惜红灯了。
随著前方的车辆停下,她也缓缓的煞车,趁著这个空档,拿出化妆镜整理仪容、头发,然後取出一条未开封的口红。
要擦口红吗?简汀颖犹豫不决。
这条口红是她昨天一时兴起买的,但她怎样都没有勇气涂上,总觉得涂上了就和她一身的打扮不合,怪里怪气的……
暗忖著,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著。
她和平常一样穿著简单的T恤、牛仔裤,只差她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是昨天特别买的名牌货,质料好得不得了。
「他」看到这样中性的她,会不会把她当成男的啊?毕竟她蓄著短发,又有一百七十公分高,确实会有年轻美眉把她当成男的,对她投怀送抱……
当然她也有想过乾脆换洋装算了,把自己打扮成美美的女生,但她光想就觉得做作无比,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简汀颖叹了口气,把口红收好。
反正,被当成男生她也习惯了。再说,她的个人资料上就有注明性别了,「他」不至於从头到尾都把她当成男的吧?
其实简汀颖的五官很精致秀气,只因为她蓄著短发,眉宇间有股浑然天成的英气,加上她那中性的打扮,所以第一眼总是被人当成俊秀的美少年。
「绿灯了……」
她等著前方的车往前开,无料车辆一动也不动,塞了近十分钟之久。
「搞什麽鬼,我从没在这条路碰上塞车……」
她等得不耐烦了,探了探窗外,想说前面是不是发生什么意外,恰好听到有人七嘴八舌的说著八卦。
「听说前面有对情侣在吵架,女的扬言要自杀。」
「不会吧,我正赶著上班耶!」
她也正赶著上班啊!
简汀颖气急败坏的看了看手表。
她时间都拿捏好了,原本能提前抵达公司的,这下子全被这突如其来的塞车给害惨了。
可恶,情侣吵架不会回家吵啊,反正床头吵床尾和,在大马路上吵算什麽!?真是丢人现眼!
警察呢?
遇到这种事,一定有人会报警处理的,怎麽到现在警察都还没来?
老天,剩下五分钟,她就迟到了。
简汀颖受不了了,她火大的下了车,迈开长腿向前步去。
她绝不允许有人那麽嚣张的挡了她的路!
几百公尺前,正有一对男女正如火如荼的吵著——
「呜呜,不要管我,让我死吧,让我被车子撞死吧!」长相艳丽的女人赖在马路中央不肯走,闹得丑态百出,气质全无。
「丽莎,别闹了。」文熙军脸色不太好。
他原本还有耐性哄她的,但十几分过去了,她还是那麽我行我素,他只好报警,请熟识的警察过来处理。
事实上,他根本不知道她在发什麽疯,今天早上出门时,他刚好接到她的电话,因为顺路,所以他就接她去上班。
岂知她喝得醉茫茫的,一上车,闻到他车上有别的女人的香水味,就猛吃醋,还质问他这几天跟哪个女人来往、他到底爱不爱她等。
爱?
要他念成日文、英文,或任何语言都没问题,但他字典里就是没有这个字。
他明明把游戏规则说得很清楚了,她的解读能力有那麽差吗?
要不是他知道她喝了不少酒,刚刚还歇斯底里的跳了车,他早就把她扔下了。
「我偏要闹!我要你跟我结婚,我要当文家的少奶奶,听到了没?」丽莎在马路上跳著,以为这样她就能美梦成真。
「走!」
她闹了十几分钟,他也好言相劝了十几分钟了,文熙军不想再迁就她了,硬是想把她拉入车内。
但丽莎用力的推开了他,疯疯癫癫的在车阵前跑来跑去的,还好,没有一辆车敢动,就怕一不小心撞上她,闹出人命。
「我不走,我要你现在跟我去公证结婚,不然我就死给你看!来啊,来撞死我啊,哈哈哈……」
疯女人!她真以为他搞不定她吗?
文熙军决定把她打晕,再交给警方处理,不然再任她吵下去,不仅驾驶们会捉狂,媒体记者要是闻风一来,那就有得瞧了。
他的风流情史一直是媒体记者最爱的八卦,但他不需要被报导这笔烂桃花!
「丽莎,过来……」他放柔语气,想哄她松下戒心。
「阿军,你要跟我结婚吗?」
「好女孩,你先过来我这里……」
文熙军噙著魅笑,果然诱得丽莎傻笑著朝他走来。
眼见他的计谋就要成功了,一道肺活量十足的女性嗓音,却在这时响起——
「喂,你们小俩口别吵了好不好!你们已经造成了交通阻塞,害得很多人上班上学都迟到了。」
文熙军错愕了下,这才发现有个高瘦的大男孩……不,应该说是长得很像美少年的俊秀女性,跑到他面前狠狠训话著。
他从没看过那麽中性帅气的女孩子,要不是她有著女性的嗓音和女性特徵,他肯定会把她当成男孩子。
不过,奇怪的是,他总觉得她很面熟,好像在哪里看过……
「拜托,把你的女人管好吧,别让她来扰乱交通,听懂了吗?」
「小姐,你训够了吗?」文熙军咧开他的招牌笑容,笑得好迷人,一双桃花眼紧盯著她瞧,像是在放电。
简汀颖这才看清楚她正在教训的男人。
这个男人长得好帅啊!五官俊美阳刚不说,眼睛还好深邃,笑容迷人,浑身充满著自信,比大明星还要有魅力,只是,他好面熟喔,她好像在哪里看过他……
简汀颖的脸蛋泛起淡淡红晕,这还是第一次有男人用欣赏女人的眼光打量她,害她原有的强悍气势锐减。
「总之,你还是快把你女朋友带走,不要影响交通。」
「文熙军,你太过分了,不管我的死活,当场和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调情!」丽莎闯进他俩之间,瞪著简汀颖瞧,整个人感觉非常清醒。
其实,她根本没醉,她只是想藉酒装疯,得到文熙军的承诺,要不闹到警察来也好,明天肯定会有一大篇幅的报导,那就能藉由和文熙军的新闻,炒热她这个小模特儿的名气了!
怎知她完美的计画,却被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程咬金给破坏了,简直气死她了!
文熙军……他是她认识的那个文熙军吗?
简汀颖的脑际似被雷劈到,她不敢相信的揉了揉眼,想看清楚眼前这个英俊的男人。
但事实就是那么残酷,他和她记忆中那张俊美却邪恶的脸孔重叠了,而且,现在的他,还比少年时的他更有男人味。
「你是文熙集团的那个文熙军?」她语带颤抖。
见鬼了,安小葵和文熙言二度相逢就算了,怎麽连她都遇上他了?
「你是……」
经由她一喊,文熙军愈肯定他们绝对认识……啊,他想起来了。
「你该不会是那个没胸部又没气质的简汀颖吧!」
简汀颖对他的话很有意见,她挺起胸,证明她才不是没有胸部,然后以牙还牙的送给他一句难忘的见面词——
「好久不见了,脾气差又爱欺负人的烂男人文熙军!」
文熙军挑眉,他对「烂男人」这三个字很有意见,事实上,女人都很喜欢他。
简汀颖抬起下巴与他对峙著,也不肯服输。
两人就这麽恶狠狠的互瞪著对方,空气中都溅起了火光,等候的车阵不是闲著看热闹,就是不耐烦的按著喇叭叫骂——
「喂,要打架回家打,别在大马路上闹事!」
丽莎也气愤的加入叫骂的阵营:「你们是什麽关系啊?文熙军,你该不会为了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不要我吧!」
「谁跟这家伙有关系!」两人听到她的话,皆默契十足的喊出。
文熙军嘴巴更毒:「我又不是眼睛瞎了,会看上她!?」
闻言,简汀颖气死了。
「小姐,你喜欢这个臭男人啊?相信我,劈腿是他的专长,你跟他在一起,绝对会被他抛弃的,所以,为他闹自杀一点都不值得啊,快点跟他分手吧!」
「简汀颖,你的嘴巴最好去消毒一下,顺便学学女孩子家要怎麽样才能讲出讨人喜欢的话。」
他从不做恶意抛弃女人的事,在他的认知里,感觉淡了、腻了,分手是很理所当然的,瞧她说这是什麽话!
「是你该去消毒吧,全身上下都是风流的细菌,脏死了!」简汀颖立刻反击,不想在气势上输给他。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你不知道这个道理吗?」文熙军撇撇唇,不屑的眼光扫了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