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没有。”他一点零的视力所看到的是天上的星光、是地上闪耀的水波。
他摇摇那串钥匙,见孟琪一直不伸出手,只好祭出哀兵政策。
“你若没拿走,你下班的时间我又要再来一次。小姐,你该知道,我不会因为出这个差就可以减少些工作量,那头野兽一向没什么良心的。”
孟琪磨着牙,直想狠狠咬死那个幕后主使者。
粗鲁地一把将钥匙抓来,她咬咬下唇,转身离开。
很好,厉撼誉,你真的击倒我了!
第4章(1)
天气晴朗,软绵绵的白色云朵飘浮在湛蓝的天空中,映在帷幕玻璃上,有如一幅水彩画。
若是抬头往上望,总让人不免因光线太刺眼而作罢,但,若由帷幕里的大楼望出去,那么那幅水彩画便不是间接的复制画,而是完完整整,美不胜收的真迹。
尤其这幅画是呈现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段,别说这幅水彩画俗气,许多人想看还看不到。
在这儿想要拥有一间厕所都是人间难事,更别提在这儿拥有整栋建筑,若不是祖上积德,为子孙后代留下一辈子吃用不尽的财富,一般人只能当拥有这样的建筑物是无法实现的梦想。
若幸运地,这样的身家还加上建筑物背后的事业体系,那么只能说老天爷的确是不公平的,有人就是衔着金汤匙出生,且还一直任性妄为,无人能挡。
厉撼誉对老天爷给予他的先天优势从来不谦虚,且使用得丝毫不客气。
所以一旦他心情不好,也就有各路人马好让他荼毒,虽然这状况不常见,毕竟他向来孤僻,更不喜在人前表现情绪,所以多年来都是左右手霍耀石首当其冲,而今天他恰巧心情坏到一直站在窗边看风景,让他身后的霍耀石纵使有颗金脑袋,依然一个头两个大。
“她说那是我……老婆的医院?”厉撼誉声音低沉,像是咬着牙发出声音。
霍耀石当然一听便知道他说的“她”指的是谁,以及所谓的老婆又是怎么一回事,而刚刚拿给厉撼誉的那个MP3还放在桌上,那是他中午与孟琪会面时录下的对话,看来老板已将内容听完了。
这一切提醒着霍耀石,今日绝不是和他讨论南部原来打算设立巨型图书百货公司的企画已遭海鹰集团抢先的时机。
“这件事应该全台湾的人都知道。”光是订婚可以办到众所皆知,这本来就不是一向低调的厉撼誉会有的行为。
厉撼誉狠狠扫去一眼,霍耀石不免吞吞口水。他不是邢储书,绝没有可以和厉撼誉干架的能耐,或者该说,他是已进化人种,实在没有和野兽互殴、互咬的力气。
再者,订婚宴是他一手筹备,连海外的消息都是他布局放出去的,为的就是实现老板的目的,要将身在美国的孟琪给逼回来。
真是任性啊,人是有为所欲为的欲望,但,为了一个女人可以任性妄为到这个地步,拿自己的婚姻开玩笑的人,大概只有厉撼誉了。
他就像要寻回一个本来一直摆在身边的玩具。
在身边时不知早早将该安排的事安排妥当,一旦离开身边了,才像三岁小孩般又哭又闹。霍耀石在心中叹口气。当然,厉撼誉并没有又哭又闹,他比又哭又闹更甚,他出狠招,还把另一个女人拖下水。
应幸妃,一个娇俏的美人儿,贴心又高雅,却被这个野兽莫名其妙的订下婚约。
光是这一点,霍耀石就极度推崇邢储书的拳头。
“钥匙呢?”
“她拿走了。”
这总算让厉撼誉脸上的线条稍稍放松些。
霍耀石看着他颊边的那道疤痕,道:“我刚才进来前,秘书要我提醒你,今天晚上和廖医生有约。她问,你除了除疤之外,要不要加强什么。”
厉撼誉脸上明显浮现出不耐烦,“妈的,为何我就不能在脸上留疤?你和秘书可不可以别把我当女人照顾?”
“我不会把你当女人照顾,我照顾的是博格的门面。”霍耀石知道,要这个俊帅无比的老板在他的门面上多费心是一件困难的任务,所以秘书总是把这种差事交给他这个苦命人,他只好不断在野兽面前晓以大义。
“取消,今晚我没空。”
“可是……”
“没有可是。”
很好,今天对他说出这四个字的人已不止一个。
孟琪看着手上的钥匙圈,发了好一会儿呆。
回国已经一年,她从不知东南西北,到现在可以随意搭着大众交通工具到任何她想去的地方。
想去的地方……
她不是没有思索过要到那间房子去的转车方式,甚至从她住的地方到那间房子,或从医院到那间房子要花多少时间,她都像流窜在血液里的本能一样,常常在她搭捷运发呆时,便自动计算好答案。
第4章(2)
她知道那间屋子是厉撼誉的母亲在他十八岁时过户给他的第一间房子。
由于他的双亲已离异,之后,他的父母像要在他身上刻出财力竞赛表,一方送他一间屋子,另一方便送上一栋别墅,这边送来一间店面,那边便送来几万张股票,最后,他父亲完全把国际书店的事业转移至他身上,母亲便也将旗下的百货公司交由他经营管理。
他们送给厉撼誉别人一辈子都得不到其中万万分之一的巨大财富,不仅如此,他又刚好是双方家族中唯一的命脉,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在这个财力竞赛中也极尽所能,却没有给予他最想要的东西。
所以,当外界传闻他为了进驻医院这块大饼,不惜与应家联姻,她却深知,他这头野兽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就是勉强自己做不来,更何况,以他的能耐,根本不需要企业联姻才能扩展他的事业版图。
那么是为了什么?
孟琪脑中浮出应幸妃的一颦一笑,心中的苦涩是更如海浪般要将她吞噬。
连女人都觉得她美丽,更何况男人。
他爱应幸妃。
孟琪心酸的想着,除此之外,他母亲—定也非常喜欢应幸妃,至少比喜欢她多得多。
她很难将他母亲把她赶出那间房子的记忆自脑海中删除。
那时,厉撼誉因为厌恶父母双方为了面子,在他身上只投入物质,却不知该关心他,所以他做尽一切父母讨厌的事,其中一项最令他们恼怒的,就是将他父母眼中所谓的狐群狗党带回家中住。
她回想着当时的情况,原来他的任性、叛逆、胡作非为,是在那时奠定了基础。
厉撼誉把那栋上下两层约两百坪的房子用来收留那些付不出房租的房客,将那群年轻人全领到那间屋子去住,而霍耀石正是其中一个。
那时,她在学校附近租间小套房,但因为厉撼誉蛮霸的占有欲,她经常需要在他的屋子以及她的小套房之间奔波,也因此认识了他屋子里各路奇怪的人马,那真的是一段年轻无知的岁月。
的确是无知。
无知地让自己怀了孕。
这是厉撼誉一直不知道的秘密,因为,连陪她去妇产科签字的都不是他,而是可怜又没得选择的霍耀石。
那个记忆……
时时警告着她。
下了捷运,步行上坡,孟琪慢慢的走着、看着。
黄昏的山边似遗留着今日的最后一抹依恋,灰与蓝没有界线,等着一同没入深夜。
他在屋子里吗?他的屋子还是充满他所喜欢的灰暗色彩吗?他现在点不点灯?
这次去就逃不掉了,她知道。
坡道边的小店、小屋都变了形象,改了颜色,很多也都改头换面成了别墅的型态,感觉上与厉撼誉住处的外观越来越像。
她要不要逃?
边走,她仍思考着这个问题。
而等在屋子里的男人也同样看着相同的天色。
黄昏的山边最具魅力,厉撼誉想着,过去她最爱在这个时刻吵着要他骑单车载她在坡道上飞奔,那时他已有一部低调好车,她偏不爱。
她说,初恋一定要骑单车啊,开什么车,一下子就老了,她不要。
他是她的初恋。
这让他的嘴角浅浅的浮起微笑。
他站在二楼往下望,已经三个小时了,他愿意用一辈子的时间等她,但看着她极慢的步伐,他必须一直告诫自己,别急着将她给拉进屋里,反正不差这几分钟。
直到门铃响起,他才松了一口气。
门开了,孟琪还没看见开门的人,便被一把扯进屋里。
“啊——”眼前黑压压一片,让孟琪惊呼出声。
但叫声没有持续,几乎在同一时间,她便闻到了他身上熟悉的味道,然后,他的唇及庞大身体朝她袭来,将她压向门边的墙。
他那火热的唇几乎要灼伤她。她是几乎要咬伤自己,所以唇上才一片热,那么他呢?为何滚烫成这样?
“我想你。”厉撼誉低低地嘶吼,像极了受伤的野兽。
这让孟琪闭起眼,痛苦的呻吟。她从来不忍伤他,过去,他们虽是互相啮咬,却也唯有彼此可以互相舔伤,从认识到现在,他们俩都知道,这个习惯是戒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