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一个个都把香水握紧在掌心。“我们都愿意追随你,我们也觉得你父亲写的书一点都不好看,不合逻辑、不负责任,简直是莫名其妙。”众人同心,一起倒戈向着凌晓群。
男朋友跟小说比起来当然是男朋友重要。
凌晓群笑了,她就不信这一次朝颜还能漠视她,哼。
“老板,不好了,外面来了一批女大学生要求见你。”朝颜的总编灰头土脸的闯进何慕槐的办公室。
老板的办公室一向是低气压区,大家都将它视为禁区,能不来就尽量不来,但照外头的情况来看,他再怎么不好惹都没有外头那些女大学生来得凶,所以两相权衡取其轻,他硬起头皮来跟老板报告外头的激烈战况。
何慕槐从公文中抬起头,一脸狐疑,“女大学生要求要见我?她们会不会来错地方了?”
“老板,她们就是冲着我们朝颜来的。”
“冲着朝颜来?为什么?”
“为了平阳。”
平阳!“又是他!这一次他又做了什么?”
“其实平阳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出书了,是以前的作品出了问题。那些女大学生抗议的内容好像跟我们前阵子接到的传真信有关。”
“就为了他写书不合逻辑,值得她们大费周意跑来出版社闹?!”何慕槐觉得这件事不像外表所见的那么单纯,或许,他该见见她们。
凌晓群终于见到何慕槐了。
这男人远看很帅,近看更是不得了,这种情况就好像刘嘉玲拍的那支广告一样,她可以再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的看他,完美的脸、绝佳的身材比例,这样的男人竟是同性恋!
有生以来,她头一次这么庆幸自己有恐男症,要是她是个正常人,却又知道这样的男人对女人没兴趣,那她铁定会扼腕,甚至觉得上天待人不公,继而怨起苍天无限——哎呀,想岔了。
这男的是她爸的“姘头”,她怎么能觊觎他的美色呢?更何况,她有恐男症,又不能吃了他。
“你一直发出啧啧啧的声音,为什么?”何慕槐注意到抗议人群里,为首的凌晓群一直对他品头论足着。
她没正面回应他的话,倒是先转头遣走来的人马。“你们先回去,我跟‘开先生’谈谈,一定会请他给我们一个合情合理的交代,大家请回吧。”她煞有其事地说,像大伙真是来朝颜找碴的一样。
何慕槐等人群全散了,才开口问她,“谁是开先生?”
“你啊。”
“我不姓开。”
“我知道你姓何,但你是这家出版社的老板、小开,所以叫你开先生没什么错。”
“你知道我是谁?”怪了,他都还没表明身份呢,她就把他的来历摸得一清二楚,肯定有问题。
“看来你不单单只是来出版社抗议我旗下的作者这么简单。”她对他的背景了如指掌,倒像是冲着他来的。
见何慕槐一脸困惑,凌晓群却不急着帮他解答,还跟人家要了一顿饭吃。
“你请我吃饭吧。”她不想在这个地方谈她爸的私生活。
何慕槐觉得这小女生极有趣,忍不住应了她一句,“为什么我得这么做?”
“因为我要跟你说的事极机密,若是让旁人听到不太好,更何况你一个大老板,不会跟我这种升斗小民计较一顿饭吧?”她是真的饿了。
她从早就开始策划今天的抗议行动,现在都还没吃呢。“我们边吃边聊吧。”这样她才有元气。何慕槐大方顺从她意。“好吧,这就走。”反正也差不多到了中午用餐时间。“我们就近找个地方吃。”
“不行。”
“为什么不行?”
“因为离你们出版社太近,待会儿要是遇到你们公司的员工怎么办?”
“你怕他们趁机向我揩油?”他双眼含笑地看着她,不信她有那么好心为他的荷包着想。果不其然,凌晓群嗤了一声,像是他说了什么笑话似的。
拜托,她跟他非亲非故的,才没那么善良,还会为他的荷包打算。“我是不想让你的员工听到我们谈话的内容。”
“你要讲的事很神秘?”
“是有那么一点。”
“好吧,那你想去哪?”
“随便,你说去哪就去哪,总之别在这附近。”
她怕她家的丑事一传千里,届时她爸真要是同性恋且跟这男人有什么苟且,那她以后还要不要出门见人呐?
第三章
何慕槐最后带凌晓群上山吃野菜。
她只是想跟他谈正事,然后要他请她吃一顿饭,瞧瞧他带她来这什么鬼地方!连吃个饭,都得自己下田去刨菜,弄得满身脏兮兮后,还要把菜叶挑捡洗净。
叫她挑菜、捡菜、洗菜已经很过分了,这大片大片的菜叶上竟然还藏着几只肥肥的菜虫子。
凌晓群一看到菜虫,吓得花容失色,尖叫声连连。
“怎么了、怎么了?”何慕槐关心地跑过来看她的状况。
她将手里的菜叶全丢给他,“有虫。”
有虫!几只虫子也能把她吓成这德行!
刹那间,他有种啼笑皆非的感慨,因为他交往过的女人,甚至是刚认识的,没有一个不想在他面前努力维持她们的淑女形象,只有她,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尖叫的,他从来没见过女人脸上的表情是如此多变。
“你在幸灾乐祸。”她指责他。
“我没有。”
“没有才怪,嘴角都场成上弦月了还说没有。”她不禁开始怀疑他是故意的,不想请她吃饭说一声也就是了,干吗搞这种飞机?
何慕槐将她丢给他的菜叶中那几只又肥又大的菜虫给挑出来,丢回菜田里。
凌晓群皱紧了五官,脸上有着不可思议的嫌恶表情。
何慕槐边挑菜虫边洗菜叶的跟她解释,“这圈子里的菜都不洒农药,当然会有菜虫。”
那么她是宁可吃农药,也不要看见菜虫蠕动那短短肥肥的肉身在菜叶上爬的模样。
不过——
她弯着身凝视蹲在水边挑洗菜叶的他,突然觉得他的侧脸好迷人。
这个男人不笑的时候,脸部的表情像是石头雕的一样,让人极有距离感,但也因为如此,当他放低身段,做一些细琐小事时,就格外的让人觉得贴心。
哇,他不会就是这样拐走老爸的三魂七魄吧!
挑好了菜叶请服务生送进厨房炒,在等上菜的时间,何慕槐还泡了壶茶。
“你怎么了?干吗皱眉?”
“我没喝过热茶。”她是e世代的年轻人。“我只喝珍珠奶茶、梅子绿茶。”
“那让老板送一瓶可乐来,你觉得怎么样?”
“这里有卖可乐吗?”凌晓群一双眼亮了起来,这是她头一回觉得这里像台湾,而不是世外桃源。
“嗯。”他嘴角噙笑点头回道。
“那这里有卖鱼、卖肉吗?”
“有,你没看到招牌吗?这里卖的是山珍海味,而所谓的山珍就是山里跑的,海味就是水里游的。不过你别以为能吃到什么上等料理,充其量不过是些野菜跟山鸡,至于海味嘛,就是从下头溪里钓到的鱼和虾。”
何慕槐指着前头的招牌解释。
凌晓群点头,“其实我对吃并没那么挑嘴,只是以为山上只能吃野菜,所以对这里有肉觉得惊讶。”
她的口吻里有股松了口气的轻松自在,可见得她刚刚是真的提心吊胆地害怕这一顿不好过。
“你不爱吃菜?”
“不是不爱吃,只是想到刚刚那堆菜叶里有几尾肥大的菜虫就不太想动筷子。”她才不挑食呢。在家处处好,但出门在外可就朝朝难了。她大一就搬到外头住,饮食上常是随便买随便吃,要是挑嘴,她哪能长得这么像个健康宝宝?
菜来了,何慕槐夹菜时,凌晓群一双筷子就往肉里去,他们一边吃一边聊开来。
“为什么要找我们出版社的麻烦?”他看着她。“我不以为你真是冲着平阳的小说来的。”
“为什么?”
“因为你看起来不像会做这种无聊事的人。如果平阳的小说真不对你的胃口,你顶多不看也就是了,何必要呼朋引伴的来出版社抗议。”
她等着他往下说,知道他必定有了推论。
“所以我觉得你另有所图。”
“你答对了,真聪明,我的确是另有所图;我要你跟平阳解约,别让他再写一些风花雪月的故事来荼毒小女生的感情。”她看了他一眼。
他的脸上摆着不以为然的表情。
她又继续道:“你不觉得一个快五十岁的大男人写这种风花雪月的故事很奇怪吗?而且你觉得他写出来的故事,能给时下青年朋友正确的爱情观念吗?”凌晓群极尽所能的诋毁自己的父亲。
她希望何慕槐能因此悬崖勒马、迷途知返,跟她老爸正式的分手,不要再来打扰她母亲以为的幸福美满。
“我想依你的条件,可以找到更好的人。”她的意思是,他可以找到更好的情人,不要死守着她老爸。
但听在何慕槐耳里完全不是这回事。
当然,现在写言情小说的,随便在街上一抓,就有一大把,他们出版社的确是少了一个平阳也不会怎么样,但是惨就惨在他妈就爱看平阳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