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群,等一下,我知道我要说什么了。”方玉梅在女儿身后追着。
闻声,凌晓群顿时像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缓慢的回过头,迎视母亲一脸的神采飞扬。
方玉梅扬起手里的小抄,笑着说:“我都忘了我有带小抄,每一次说话,你总说我杂七杂八的扯一大堆,容易忘了正题,所以这次我把要说的话全写在小抄里,这样就不会忘了。”极腼腆的,她的脸上浮现一抹女儿家的娇羞。
凌晓群双眼往上一吊,不禁佩服母亲,一个四十五岁的女人还能这么一副天真无邪,这也算是一种神迹,相对的,她就活得比较可怜了。
“让我看看你写了什么。”
方玉梅把小抄递了过去。
她愈看脸愈沉,终于忍不住吼道:“你要我去勾引老爸的情人?!”
而她老爸的情人竟然是他所属出版社的老板!
“因为小说都是这样写的啊。”方玉梅把小说的桥段拿出来当佐证,说得理直气壮。
“只要让你阿爸的地下情人爱上你,那你阿爸就会回到我身边啊。”方玉梅想得简单。
天啊!凌晓群禁不住要仰天长叹,她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为什么这辈子要忍受这种非人待遇?阎王爷,你当初何不直接把我打入畜生道算了!
“妈,我告诉你,我还是处女。”所以她不能为了老爸而牺牲自己的清白,去勾引一个血气方刚,极可能是有兽性没人性的男人。
纵使她真的肯为母亲大人的幸福牺牲,但她可还有个不为人知的病症,就是只要让男人碰到,她就会全身起疹子、犯过敏,她的计划根本不可行。
“这样是很危险。”想了许久,方玉梅一脸正经地迸出这句结论。
噢!凌晓群真想手持三炷香感谢祖先有灵了。
她老妈总算开窍,明白要她这样的青春少女去勾搭一个壮年男子是件很危险的事。
然而,她万万想不到,母亲后来竟煞有其事的抓着她的手问:“晓群,你是不是不会做?”
凌晓群一时傻眼,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反应,而方玉梅还在一旁口沫横飞的教导女儿。
“你什么都不懂不行哦,想想看,在新婚之夜什么都不会,这样你的第一次很惨,而以后就会非常排斥性行为,那你老公就得不到发泄管道,只好向外发展寻找野花,到时候你会变成没人要的弃妇。你说,这样是不是很危险?”
凌晓群还能说什么呢?早说她母亲是不可能正常的,她还能期待改变什么?“我知道了,爸的事我会处理。”她要去上学了,不想再跟母亲作无谓的解释,她还得留些气力应付学校的考试。
“晓群,你那个处女问题——”身为人母,她真的很担心女儿婚后幸福的问题。
凌晓群翻了个白眼。“妈,我虽然没有性经验,但该懂的我都懂,OK?”至少她还有一个专门研究性学的学姐呢。
方玉梅不敢再有异议,让开一条光明大道给女儿过。
凌晓群背起背包,骑着单车去上课。
美好的一天就这么毁在她背包里的那叠照片,真是不甘心啊!只是老爸是同性恋……
老天爷啊,却是嫌我们家的情况还不够复杂吗?竟青天霹雳来这么一招,实在有够狠的。
赶上第一堂下课前溜进教室,凌晓群找了个不显眼的位子坐下,拿出原文书,却瞥见被她随手放在背包里的“证物”。
她把其中一张抽出来看。
真的好可惜,照片中的男人长相不错,身边铁定有不少芳心暗许的佳人,而这酷男人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同志!
三八!她管这么多干吗?
凌晓群强拉回自己飘远的思绪,认真思索解决问题之道。
她当然不会像她母亲说的那样,真的去勾引出版社的老板,原因则是她太有自知之明了。
光看那些偷拍的照片,就能感受到他的男性魅力,想必拜倒在他西装裤下的女人不少。而她只是个黄毛丫头,她不认为他会放弃整桌山珍海味,来屈就她这盘清粥小菜,何况,他是个同性恋。
该怎么办呢?凌晓群无意识的把玩手上的原子笔。
“晓群,晓群。”坐在旁边的何雅玲轻轻戳了她两下。
趁教授不注意的时候,何雅玲偷偷把小说传给凌晓群。
凌晓群瞥了小说一眼。“我不看文艺小说。”
“不是要你看,是想请你跟你父亲要个签名,可以吗?”她怯怯的脸上有着娇羞的神采。
又是老爸的崇拜者!她就是不懂老爸那么娘娘腔……不,是没有男子气概,为什么他的小说会有人看,而且似乎还有一群不少的书迷。
老爸的书究竟有什么魅力啊?
她随意翻了几页,在颇为无聊之下快速把整本书啃完了。
完全不合逻辑!
此刻的凌晓群直觉的想摔书。
现在终于知道那些没长眼珠的人为什么会迷她老爸了,因为在老爸的书中,男主角清一色的英俊、潇洒,个性不是幽默风趣就是霸道专制,根本一点娘娘腔的影子都没有。
那些书迷们想必以为老爸就像书中的男主角一样伟岸英挺,殊不知印在封面上的“平阳”两个字代表的就是不正常。
看看,老爸写的是什么情节,古不古、今不今,随便按个民初就交差了事?那家伙根本就没做功课找资料。
外加书里的男主角,一个场景下来说的话没超过两句,一开口只会叫女主角滚,更稀奇的是女主角从头到尾遭人白眼、嫌弃,竟然还死心场地的爱着男主角,无论受到怎样的伤害,女主角都可以忍受!
基本上,她认为老爸写的小说根本是在诋毁女性,身为新女性实在该抵制这样的作品。
抵制!
这个想法让她的嘴角陡地扬成漂亮的弧线。
正愁不知如何接近照片中的男人,或许投书去抵制他旗下的作者是个不错的法子。
凌晓群拿出纸笔开始埋头苦干,写了封万言书寄去父亲所属的那家出版社,署名给其老板。
第二章
在一周一次的会议上,“朝颜出版集团”各部门的主管全到了,而集团的总经理何慕槐也出席了会议。
会议中除了订定出版走向,市场的方针之外,各部门还得收集市面上形形色色的书籍,开发新的路线,发掘优秀的新人,像现在一个笔名为“向宛生”的网路小说家就是个炙手可热的人物。
他们“朝颜”透过E-mail积极的与其联络出版电子书的可能性,但向宛生似乎只想写东西,不爱赚钱,足足把他们的信件晾了快三个月没半点回应。后来他们查到向宛生的IP,没想到循线只找到T大,校方告诉他们校内拥有四百多台电脑,日夜间部的学生都有可能是向宛生,所以要找人,实在有如海底捞针。
至此,开发部每个人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他们太清楚这一行的竞争,形形色色的书籍一个月平均下来大概有五六百本,想在这一行争出一片天的人实在不多。
向宛生是个异类,不只文艺部的大小编辑爱看他的小说,就连企划、业务、开发、助理室,上至总编下至泡茶小妹都爱看他的书这一点就太厉害了。
因为一个作家不可能同时讨好众人的口味,男生爱看比较硬一点的作品,比如科幻、武侠,女生则爱看柔性的文艺爱情小说,朝颜所有员工共有三十四位,而向宛生竟成功的攫获每个人的心,这样的人才不可多得,若让别家出版社捷足先登,不用老板开口,他们整个开发部的人也会自动请辞走人。
哦,老板走进来了,而且脸色不太好看,开发部的人替主管偷偷捏了把冷汗。
何慕槐一坐下,各部门的主管开始报告进度,只有开发部的人只字未提,怕的是一开口就让老板问到向宛生的事。
终于轮到了编辑部。
编辑部又分成三个小组,分管不同性质的书籍出版,平时这个部门便是开会最勤的,所以大致上没什么大事情需要在这时上呈给老板知道,但近来文艺爱情那组的成员不断接到一封传真的万言书,指名朝颜底下有个作者十分不负责任,写出来的小说简直不合逻辑到极点,要朝颜过滤自己手中的作者,不要教坏国家未来的主人翁。
编辑部的总编提出万言书事件,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遍,何慕槐听着听着,眉头也渐渐皱起。
“信中指的作者是谁?”
“我们出版社的平阳。”
又是他!听到这个名字,何慕槐的太阳穴隐隐抽痛。
他还嫌他闯的麻烦事不够吗?现在竟然让读者投书到出版社来告他的状!他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他最近写了哪些书?”
“写了一本律师为题材的、一本民初为题材的,还有一本科幻和一本武侠风极重的古代小说,都很冷门。”总编多嘴的加了一句。
大家都听懂他的言下之意。其实他们也不明白为什么老板会对一个作者多番忍受?他的书又不是卖得特好。